太行山里的军鞋故事
2021-09-10杜尚福
杜尚福
战时,人民子弟兵的军鞋出于农户,出于边区千千万万勤劳的农家妇女之手。因此,要落实军鞋“派定令”就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组织管理工作。如数量分配、质量检验、时间安排、军鞋成品收交入库、调拨运输等。
“款按富力征”“鞋按劳力派”
制定合理的经济负担政策,是完成军鞋派定任务的保证。军鞋派定任务,实际是两种派定:一是军鞋粮款派定;一是军鞋缝制任务派定。前者与农户交公粮(农业累进税)相似,即根据边区政府指示,每个农户按家庭“富力”每年承缴一定数额的军鞋粮或款,属战时支前任务,家家户户责无旁贷。此中家庭“富力”,是边区政府计算农业累进税税率的方法,“富力”高者多缴,“富力”低者少缴或免缴。后者则与农户家庭妇女劳动力多少有关,即“鞋按劳力分派”。左权县第四区分派各编村三十八年度夹鞋统计表即可佐证(见图)。
上述两种派定是密切相關的,即缝制军鞋的农户,其缝鞋花费可抵交政府征收的军鞋粮款,也可在本户年度上缴公粮(农业税)中按市价扣除。如沁县政府1946年9月12日命令中规定,“这次所做之棉鞋,可按当地的市价折合粮食减少今年秋屯任务之负担。”这些政策规定保证着做鞋任务的完成。
军鞋质量“应特别注意”
缝制军鞋派定多人,但各户妇女针线手艺高低不一,所用鞋料多种多样,因此,质量规定管理至关重要。1946年9月12日,沁县民主政府在派定令中,对棉鞋质量严格要求如下:“棉鞋样式、尺寸一定要按发下的样式来做,决不可更改。棉鞋底、棉鞋帮都要用新布,每双棉鞋规定絮花×(此处字迹不清)两伍线,重量为斤半,颜色一律为黑色和兰色,其他颜色一概不要。为了保证部队按时穿上棉鞋,各区村应于10月10日前完成任务”。该派定令还附发棉鞋样式:1.04尺、1.06尺、1.08尺各一份。命令最后强调,“各村妇女在做鞋上,可能有个别妇女做得不好……,因此做鞋质量要提高,否则做不好不能穿即等于浪费了一大批人力物力,应特别注意为要。”
合理安排时间
战时缝制军鞋派定令的发出,要考虑照顾多方面的情况 ,其中,时间安排即是重要一项。
在沁县民主政府1946年11月25日派定令中,即可看到县政府在完成军鞋缝制任务时限安排上的良苦用心。命令既考虑了军需,又照顾了民需(农时)。命令派定××村缝制军鞋253双,“限本年十二月底完成四分之一,明年一月底完成全数之一半,二月底全部完成。”这样既可保证军队急需又不妨碍明春生产。”这种贴民心解民意顾大局的派定令,边区人民岂有不拥护不执行之理?
严明财经纪律
在上述命令中,为严肃军鞋缝制过程中财经纪律,规定:第一“各村收起的鞋款,必须通过妇救组织当面发给做鞋妇女,以便购买材料赶做军鞋。倘发现有挪借改作其他用途者,即以贪污论并发动妇女斗争之”;第二,“此项军鞋,纯是供给部队穿用,党政民机关人员一双也不得开支或借用。(边区政府规定,所有服务于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均实行低额津贴制,鞋祙也按规定发放——笔者注),倘有自行出借者,县府决不允许报销。”
专款专用,军品军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背。如此严明的纪律,保证着支前军鞋任务的完成。
发挥妇救会作用
战时边区妇救会(即妇女救国会简称)是妇女群众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参加战勤服务的群众组织,是承接军鞋派定令的组织之一。为此,在军鞋派定令中,要求妇救会做好妇女的组织教育工作,采用各种方式方法,动员奖励、挑战竞赛、换工互助等,动员妇女精工细作,反对单纯的经济利益观点,保证做鞋任务完成,争取军鞋工作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