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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透析《绿色民法典草案》中的“绿”

2021-09-10郎曙霞

商业2.0-市场与监管 2021年5期
关键词:绿色

郎曙霞

摘要:《绿色民法典草案》自从出版后,在社会中引起了轩然大波,对于此草案中的内容众说纷纭,说法不一。绿色民法典草案中包括了5000余词条,基本囊括了人们从牙牙学语到耄耋之年各阶段过程有关的法律,涉及到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也将当下社会反映的问题写进了绿色民法典草案中。本文将针对民法典草案中具体内容来进行对绿色民法典草案中的“绿”进行认真透析。

关键词:民法典草案;绿色;透析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法律在我们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至关重要,公民都要根据法律依法行使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并根据法律去做事,民法典是切实根据公民自身的利益及相关事宜而讨论出的法律。因此,民法典不但要由法律学家进行编撰,更要有公民的参与,来进行草案的提出。本草案中讲述了十个单元的内容,分别对法人法、婚姻家庭法等一些基本法律进行新法律的提出。本文根据具体内容,认真透析了“绿色”中“绿”的含义。

一、婚姻家庭法中的“绿”

在婚姻家庭法中有一款词条规定:异性之间缔结的民事结合受法律保护,而同性与同性在性质相同范围内享有的权利应当与异性之间缔结的民事结合相同。同性之间的婚姻一直被国内公民所诟病,但同时这也是一种保护与承认人权的体现,在某些国家,同性之间的恋情已经不再作为一种疾病来对待,但我国根深蒂固的恐同与儒家思想,使得我国的同性恋情始终不能见光,但经调研得知,国内存在着大量此类的群体,他们不能在人群中一起狂欢,在喧嚣中相互对视。此次民法典草案中的起草法律。对这个群体来说是维护他们人的一种体现。更是对他们的保护。这便是《绿色民法典草案》中的“绿”。这个“绿”代表的不仅仅是绿色资源,更是人权与人与人之间的友善和保护。《绿色民法典草案》中的“绿”不可能被全部实现,但既然出现在草案中,就说明它进步了,同性婚姻已经成为21世纪人们经常提起的一个词语。当有一天人们不再歧视他们,不再差别对待他们,不再用异样的眼光去看待他们,那《绿色民法典草案》中的“绿”就真正的实现了。

二、强制许可制度中的“绿”

关于强制许可制度,主要讲述的就是关于专利的使用,当公民将专利申请后,则这项专利的就成为了他的一项社会财富。他可以利用这项专利直接去获取钱财,或者间接用专利去发展公司或者是更多的人才,而如果申请者在有限期限内并没有合理的使用专利,而是将它搁置在一旁,这就造成了资源浪费。因此,国家有权利将此项专利给另外申请的人或者团体,使专利得到物尽其用,将资源浪费降低到最小,为自身和国家创造最大的财富和利益。它的“绿”体现在它并没有造成资源的间接浪费,专利作为一种技术资源,可以在短时间内创造巨大的财富,因此资源的充分利用,才能使《绿色民法典草案》中的“绿”得到充分的诠释。

三、转租制度中的“绿”

转租制度主要的实行规则是租借者可以自主决定将被租借者的东西的一部分进行出租,即传统意义上的转租。这项规定在《绿色民法典草案》中备受关注,因为此项转租制度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例如,在春节期间,大部分务工人员都会选择回家过年,年假通常比较长,约一至两个月。在外地上学或者务工的租房人员。在这一至两个月中则无法入住在出租房中,但房租还要按时交。春节期间另一部分没有回家的务工人。他们不能继续在春节期间借助在员工宿舍或者是学生宿舍。此时的他们需要进行短期的租房生活,如果这时将这空房租给他们一至两个月。则不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反之,不但会浪费租客的金钱,也会浪费房东的房屋资源,对国内社会的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造成不好的影响。转租制度中体现出的“绿”在于合理的分配社会中的资源,而不会造成资源浪费。

四、遗产分割的技术规则的规定中的“绿”

遗产分割的技术规则的规定中主要讲述了关于《绿色民法典草案》中遗产分割的部分。在遗产分割中,有时候一件物品的分割会导致它的利用价值大大降低,不符合我国合理利用资源进行资源的整合等要求,因此在遗产分割上,对于那种分开就会降低自身价值的物品,规定在内部进行竞选,出价更高的人将得到完整的物品,而其他人会按照比例得到金钱的补偿。这样的做法,既使每个人都分到了遗产,也使物品的利益实现最大化。例如,关于奶牛的分配问题:一家农户中养有一头奶牛,在这家农户的户主去世后,他的子女关于奶牛的分配问题产生了争执,按正常的遗产分配制度来说,他们应该每个人平分这头奶牛身上的部位。但这样做会使奶牛自身的价值是降低到最小化,牛肉的价值与奶牛本身产生的价值是不可相比的。此时就应该让他的子女进行内部竞价。每个人都出一个自己所能承受的最高价格,最高价者得到完整的奶牛,其余的子女则按照比例由得到奶牛的人为他们进行钱财的补偿,这样农户的每个子女都分到了农户留下的遗产并且也没有使资源得到浪费。这才真正的体现了《绿色民法典草案中》的“绿”,即资源的合理整合与民法积极性的提高。

五、结束语

《绿色民法典草案》主要包含人权与物用两个方面,人权一直是我国非常看重的问题,人民是国家的主体,因此人权作为每个人民都应正当享有的权利,一直被外界所关注着。因为我国人口基数大,因此即使幅员辽阔,资源丰富,也不乏有资源匮乏的可能,因此本书的下编主要讲了资源的节约与充分利用。民法典草案中的内容都是经过各方面学家进行充分的讨论而研定的,因此草案中的“绿”不仅体现在了人权的完善与维护上,还体现在了资源的利用与保护上。

参考文献:

[1]樊永强.绿色原则在民法典中的适用[J].法制博览,2021(01):47-48.

[2]吕忠梅.以“绿色民法典”回应时代需求[J].理论导报,2020(05):58+61.

[3]段文晓.《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中“绿色”革新之立法评析[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9(02):49-54.

[4]邱瑞典.《民法總则》中的绿色原则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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