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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地方文学与鲁迅乡土文学的简单对比

2021-09-10谭纪

今古文创 2021年24期
关键词:哈克吐温历险记

谭纪

【摘要】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美国的地方文学与中国的乡土文学不约而同地成了文学主流。两种文学流派都以故乡或者生活的地方为创作灵感,但两者看似相同却也有些许不同。本文将以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第三十一章与鲁迅的《故乡》为例,来对比地方色彩文学与乡土文学产生的社会背景、作者的写作手法以及作品传达的内核,来得出地方文学和乡土文学的异同。

【关键词】地方文学;乡土文学;社会制度

【中图分类号】I1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24-0038-02

一、引言

地方文学在美国文学史上是浓墨重彩的一笔,许多耳熟能详的作品都属于这个流派,例如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弗恩历险记》《汤姆·索亚历险记》。而在中国也曾掀起了一股“乡土文学”的潮流,以鲁迅为代表的作者用朴实的语言来写出乡土主题的作品。那么它们是基于什么背景出现,运用了哪些写作手法,传递了什么信息呢?

二、地方文学与乡土文学产生的背景

(一)地方文学

每个时代的文学流派都离不开当时的社会背景,地方文学也不例外。美国地方文学是历史和美学的产物,它最早出现于1820年,并在1860年代末和1870年代初,成为美国文学的主要流行趋势。18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西进运动极大促进了美国地方文学的发展。由于美国盲目推进西进运动且没有制定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案让多元文化融合一体,于是社会上产生了拥护自己本土文化的声音。随着布勒特·哈特的《咆哮营中的幸运儿》在1868年问世,引起了愈来愈多的编辑与读者的关注,并且许多的“地方主义作者”也产生了共鸣。

地方文学是基于现实的文学流派,地方主义者以第一视角对自己生活的地方进行描写,突出展现地理特征、当地语言以及风俗文化[1]。美国作者加兰从“质感”与“背景”对地方文学进行了定义。他认为:“基于地方文学的质感与特质使得它无法出于他人之手。[2]”这种思想在马克·吐温的作品中也得以体现。在西进运动后,马克·吐温生活的密西西比河正是殖民事业迅速发展的地区,这也是他创作灵感的来源。他将密西西比河写进《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仿佛一场逃亡就发生在他的屋旁。而马克·吐温,既是亲历者也是观察者。

(一)乡土文学

在二十世纪初,鲁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导言》中说“蹇先艾叙述过贵州,裴文中关心着榆关,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鲁迅并没有明确阐述什么是乡土文学,但是他对乡土文学提出了一个规范。也就是说,在特定的地点用特定的写作手法来描写所想所感,这便是乡土文学。

1911年,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封建君主专制,但中国却落入北洋军阀的统治,劳动人民的生活更加艰辛。辛亥革命一定程度上解放了思想,但这样的觉醒只集中于文人,底层人民仍然固守封建主义的教条。鲁迅及那一代文人是时代的亲历者,没有人比他们更能切身体会当时社会的病态。他们想唤醒劳动人民和底层人民的意识,使得当时许多作者偏向于对周遭人物的描写,特别是以农村题材进行创作。

三、马克·吐温与鲁迅关于地方文学和乡土文学的

写作手法比较

(一)《哈克貝利·费恩历险记》第三十一章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第三十一章是全文的高潮。在这一章节,大部分都是对哈克的心理活动的描写。马克·吐温将主人公矛盾的心理通过他人对话和自我对话表现得淋漓尽致,情节一转再转,让读者酣畅淋漓。在马克·吐温写作时,他融入了大量的方言和俚语,并且还存在着许多语法错误——这应该是马克·吐温有意而为之。

马克·吐温以“We dasn’t stop again at any town.”为开头。句中的“We dasn’t stop”等同于“We didn’t dare stop”,但是马克·吐温为什么不直接使用标准规范的语言,而是采用密西西比河当地的方言呢?在此之前地方主义者为了追求真实,基于存在的人和事进行创作。马克·吐温在写《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时,以生活的密西西比河为背景并将区域性语言运用到极致。他借助当地居民真实使用过的语言作为文字载体,更好地反映了当地人民的生活状态,并且表达了自己的内心想法。

马克·吐温在《哈克贝利·弗恩》中对俚语的运用也不容忽视。例如:dead broke(穷得一个钱也没有);up there(天堂)等,这些都为塑造哈克这样一个没受过系统的教育,保持天真的形象提供了帮助。黑人英语是一种特殊的“方言”[3]以及特殊的“社会指示牌”[4]。黑人俚语的使用大部分是为了突出黑人地位的低下,常常带有歧视意味。但是在此文中,哈克使用俚语的意义却大相径庭。哈克作为一位白人,他没有过度区分不同人种的语言。马克·吐温这样安排,更多的是对黑人的同一性对待。无论是什么肤色的人群,他们应该享受相同的待遇,语言作为传递信息的基石而非区分高低贵贱的手段。

(二)《故乡》

鲁迅的《故乡》以对话形式为主。在整个行文过程中,鲁迅没有穿插方言也没有语法错误,每个人物的对话清醒明了。但是,鲁迅在描写故乡场景的时候用了许多当地的“俗称”。例如,闰土对“我”说:“我们日里到海边捡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这里的“鬼见怕”和“观音手”都是贝壳的一种名称。“俗称”与“方言”稍有区别,“俗称”是大众给予的称呼,将物体的特征与当地的语言结合起来,更加注重表达方式而非发音方式。此外,大多“俗称”已经摆脱了地域的限制,被更多人所接受。因此,鲁迅在对《故乡》的描写过程中没有一句提到故乡在哪,却处处留有故乡的身影。

在《故乡》对话描写中,还应该注意到鲁迅常常把语气词放在句首。在“我”忘记杨二嫂是谁的时候,杨二嫂说道:“阿呀呀,你放了道台了,还说不阔?”以及后面她接着说:“阿呀阿呀,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杨二嫂连续使用“阿呀呀”和“阿呀阿呀”来进行对话,这不单单是因为鲁迅想通过语气词来给读者带来生动感,也是因为语气词有帮助塑造地方人物形象的作用。比如,重庆人在句首用“也”来充当语气词,“‘也’,你好厉害嘛。”这里的“也”和“阿呀呀”都表示惊叹且带有讽刺的意味。或者以四川南充地区常用的“哦哟”为例,“‘哦哟’,忘记带书了!”这里的“哦哟”相当于普通话中“哎呀”的意思[5]。因此,在不同的地区语气词也有所不同,它的使用更加能突出当地的风情。

四、《哈克贝利·弗恩》和《故乡》传达的内核

马克·吐温对《哈克贝利·弗恩》第三十一章的矛盾的心理描写实际上讽刺了黑人奴隶制度,并且歌颂了哈克追求精神自由的品质。从哈克不想背负帮助黑人逃跑的罪名,给华珍小姐写信告知吉姆被费尔贝斯先生抓住,以此来寻求心里的安稳,避免世人的谴责;到哈克回忆起和吉姆经历的种种事件,让他明白所谓的“安稳”不过是一种臆想罢了,营救吉姆——这才是哈克真正想做的事。哈克在是否决定救吉姆的时候,他脑海里首先浮现的是“世人普遍的价值观”,也就是黑人生来低等,生而为奴。但是在哈克冷静下来思考后,他先对这样的价值观产生了质疑,最终冲破了思想的牢笼,认为黑奴和白人地位皆是平等,最后彻底得到精神自由。

鲁迅的《故乡》批判了封建社会主义制度,表达了他对解放人民思想的渴求。鲁迅从回故乡入手来展开全文,将眼下的故乡与“我”回忆中的故乡相对比。闰土作为“我”儿时的伙伴,在回忆中是纯真的。虽然作为仆人的儿子,但闰土并没有卑微感,甚至“我”作为一位少爷还很羡慕闰土知道许多稀奇的事。但是画风一转,再次见到闰土的时候,他开口的一句“老爷”,这深深地拉开了“我”和他之间的距离。即便是无忧无虑的小孩,也会在封建传统观念的熏陶下变成旧社会的产物。《故乡》虽然一悲再悲,但通过现实与回忆的对比,反映了作者对社会制度的猛烈抨击。他希望劳苦大众能够解放思想,走出一條属于自己的希望之路,所以鲁迅才会在文章的末尾写道:“走的路多了,也便成了路。”

五、结论

通过对比可以得出:首先,地方文学和乡土文学产生的背景大致相同,都是因为社会变革而形成一套较完整的体系并且成为当时文学的主流。其次,从写作手法来说,马克·吐温使用较多的方言和俚语来凸显地域色彩;而鲁迅则以白话文为主,通过对当地的俗称和语气词的描写来表现故乡的风土人情。最后,从作品的主旨来说,双方都抨击了当时的社会制度,倡导人人平等的思想,崇尚追求自由的观念。

综上所述,乡土文学和地方文学虽然是两种不同的流派,但存在许多相似之处,值得大家更深地探究。

参考文献:

[1]杨璐僖,赖春梅.Comparison of Local Colorism Between America and Chin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ultural Nationalism[C].外语教育与翻译发展创新研究,2019,(8).

[2]常耀信.美国文学教程[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

[3]戴炜栋.新编简明英语语言学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3,

[4]侯维瑞.英语语体[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3.

[5]孙笑梅,文炳.四川南充方言语气词的分布及语用研究[J].汉字文化,20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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