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思考
2021-09-10孟鸿玲
孟鸿玲
摘要: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国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有价值的城市品牌。笔者现对营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谈点自己的浅见。
关键字:文明创建;民生福祉
近年来,营口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奋斗目标,以“营口有礼”为载体,把文明城市创建与产业发展、城市治理、全面振兴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为文明城市创建打下了良好基础。但是,对照先进地区和广大市民的所期所盼,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一) 思想认识不足
少数部门、少数单位、少数同志还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不能正确认识文明城市创建与自身业务工作的关系,认为文明城市的创建是额外负担。错误认为文明城市建设就是搞突击,只求“过关”、不求“过硬”,工作中存在敷衍应付、得过且过的思想。还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畏难情绪,对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违法建設整治、出租房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不多,没有可行的实施方案,“抓一阵,松一阵”和“回潮”现象比较多。
(二) 管理体制不清
市场监管、卫生、住建等市级部门管理权限下沉还没有到位,职能部门进社区工作仍在探索过程中。农贸市场、河道水环境、环卫保洁等仍然存在职责分割不清,容易扯皮的问题。区域分布的错综复杂,行政区划中的“飞地”造成了属地化管理中的“不属地”现象,比如:农贸市场及其周边地区分属不同街道,一个小区里还保留有原街道或村的集体用房,给长效管理增加了较大的难度。
(三) 城市硬件不强
一些城市建设当中的细节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尽快完善。例如,居民小区停车位严重不足,功能配套不尽合理;小区周边、沿街沿路门店业态层次(汽车修理点、铝合金加工点等)较低;居民小区等不具备开办小餐饮店的房屋开办饮食店,造成无证照经营、噪音污染、油烟污染等一系列问题;室外公共厕所档次不高,环卫设施不足,城市公用设施破损、不卫生的现象依然存在;建筑渣土处置场所建设滞后,运输车辆密闭设施标准偏低,登记不全面等等。
(四) 市民素质不高
由于长期生活习惯的影响,部分市民的社会公德意识、集体观念、卫生观念等依然比较淡薄,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任重道远,不遵守交通规则、在小区内毁绿种菜、不遵守公共秩序、不爱护公共环境、不爱惜公用设施等不文明行为不同程度存在。街道、小区、公园广场等地乱扔垃圾、乱晾晒、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等现象仍然较普遍;店外店、移动式小广告等问题仍不时出现;老旧小区、农村地区办佛事、斋事的现象仍然较多。
二、对策
(一)推进文明创建
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使文明创建从精神文明领域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领域拓展。要用战略眼光来谋划、用系统思维来部署、用全局视野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提升市民素质
没有文明的市民,就没有文明的城市。要把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作为文明创建之魂,注重实践养成,让文明理念在全体市民中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要抓好宣传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加大公益广告创意制作和刊播展示力度,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增强“四个自信”。要强化典型引路。坚持以典型示范普及核心价值理念,以群体效应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广泛发现和推选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善行义举、身边好人,选树一批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先进典型,规划建设符合考核标准的好人场馆,礼敬好人、宣传好人,让人们感受好人的先进事迹、学习好人的精神品质,积极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德行天下的浓厚社会氛围。要注重实践养成。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扩大覆盖、丰富载体,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严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在举手投足间彰显文明风尚。深化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推进商务诚信活动和诚信邻里建设,发挥“红黑榜”发布制度的监督警示作用,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
(三)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以指标为引领改善民计民生。进一步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每一项创建指标都当作为民办实事的惠民工程来抓,让群众共建共享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着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项治理。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开展综合治理,把整治脏乱差、建设“洁齐美”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广泛开展城乡清洁行动,抓好“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违章乱建、污水乱排、工地乱象”等突出问题治理,抓好公路、铁路、河道沿线和城市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集中治理。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把文明城市创建的重心放到村镇、社区、企业、学校,多办群众关心、基层需要、社会关注的好事实事,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保持常态长效
创建文明城市,要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着眼在健全机制、强化领导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建立坚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规划和“四个全面”考核,与中心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检查考核、同步推动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部署、抓督促、抓落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统筹规划,注重分类指导,真正做到“一把手抓两手”。各级各部门深入基层、扎根一线,到群众当中搞调研、摸实情、找对策、谋思路,帮助基层单位解决难题、抓好落实。要完善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域宽、涉及部门多。各级文明委要按照党委部署,加强总体谋划和工作指导,加强督促检查,统筹好、运用好各方资源力量,切实履职尽责、推动工作。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分工负责,把文明城市创建同业务工作、行业管理、社会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级文明办要加强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作、联系服务、指导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健全切实管用的推进模式。健全包括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责任追究、群众监督在内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整体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保持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要在实践中不断充实新内容、创造新载体、运用新手段、覆盖新人群,使创建活动更接地气、更有成效。要主动适应信息传播方式和人们接受习惯的深刻变化,积极运用现代媒介传播文明理念、推进实际工作,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