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性护理在儿童重症监护室(PICU)护理工作中的价值
2021-09-10赵文月王洁
赵文月 王洁
摘要:目的:就延续性护理在儿童重症监护室(PICU)护理工作中的价值予以探讨。方法:确定2020年3月至2021年5月收入本院PICU进行救治的44例患儿作为研究目标,按乱数表法分为各22例的对照组、实验组,并分别为其实施常规护理、延续性护理模式,就相应护理模式实施效果进行比对。结果:在护理满意度方面,接受延续性护理的实验组指标水平更具优势,指标对比差异强烈(P<0.05)。结论:延续性护理可有效保障PICU患儿住院、出院期间获得连续性、整体性的护理服务,有利于护理质量、护理满意度的良好提升。
关键词:延续性护理;儿童重症监护室;护理满意度
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实施延续性护理,大量临床实践经验提示,通过为患者提供由医院到家庭的一系列护理延续服务措施,良好保障了医疗服务的连贯性与规范性,对于患者而言,对保障其身心健康、改善其生存质量均有积极促进作用[1]。本文就该种护理模式在PICU护理工作中的价值进行了如下详细研究。
1 一般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确定2020年3月至2021年5月收入本院PICU进行救治的44例患儿作为研究目标,按乱数表法分为各22例的对照组、实验组。前一组男患儿比例为54.55%,女患儿比例45.45%,年龄3个月~8岁,平均(4.13±3.64)岁;后一组男患儿比例为63.64%,女患儿比例为36.36%,年龄5个月~10岁,平均(5.21±4.64)岁。入组患儿家属均在知晓研究内容、目的的前提下自愿签署同意书。将两组患儿一般资料中所有指标输入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检验,结果显示所有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对照组:为患儿提供病情监测、皮肤与疼痛护理,维持重症室内环境的安静、温度适宜等常规措施。实验组在对照组常规护理措施基础上成立护理小组,为组内成员开展延续性护理内容、目的等专业知识培训,并于患儿康复出院前结合其机体情况以及健康需求制定延续性护理方案:(1)结合患儿家属受教育程度,选择合适交流语言为其开展疾病病因、预防措施等相关知识的宣教,并使其明白家庭护理的重要性;患儿出院后,定期进行每周1次的电话随访,详细了解患儿出院后睡眠、饮食、用药等相关情况,并针对具体情况为患儿家属做出针对性护理指导,就患儿家属护理存在的疑问进行耐心解答。(2)患儿出院1周后对其进行上门随访,查看其皮肤、口腔以及身体状况,就家庭护理中日常生活护理方面的内容予以现场讲解与指导,并结合实际合理调整护理方案。
1.3观察指标
制定调查表,针对两种护理模式相关内容、措施对患儿家属进行调查,统计各自护理满意度,并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分级:>90分为满意、75~90分为比较满意、<75分为不满意。
1.4统计学分析
处理软件选用SPSS20.0,计数资料用x2检验,用(%)予以表示,P<0.05表明指标对比差异显著,符合统计学价值。
2 结果
在护理满意度方面,对照组为77.27%(17/22)、实验组为90.91%(20/22),指标对比结果为x2=6.953,P=0.008,指标对比差异强烈(P<0.05)。
3讨论
PICU主要是为呼吸衰竭、休克、惊厥等危重症患儿提供救治的科室,可为患儿提供人力、物力以及技术上的最佳保障,以获得良好救治效果,但此类患儿病情较为危重,加之其自身抵抗力较弱,即使出院后在生活、饮食等方面仍需细致的护理才可帮助其机体快速康复,维持其健康需求[2-3]。
传统意义上,患儿出院后其与医院间的医疗关系就此结束,仅可于下次就诊或复诊时方能得到相关医疗服务,但此种模式无法解决患儿出院后面临的病情反复、药物使用等相关问题,且已难以满足人群日渐增长的健康需求。延续性护理的出现则有效解决了上述困境,此种模式主要通过制定一系列针对性护理措施以确保患儿在不同场所间均可获得持续性的健康服务,避免并降低患儿健康狀况的不良反应或病情恶化的情况[4]。将此种模式应用于PICU护理工作中,有效提升了该科室的护理工作质量与效率,患儿家属满意度较高。
综上,延续性护理可有效保障PICU患儿住院、出院期间获得连续性、整体性的护理服务,有利于护理质量、护理满意度的良好提升。
参考文献:
[1]王丽娜,冯红燕,杨卫红,等. 慢性病儿童延续性护理模式的研究进展[J]. 解放军护理杂志,2018,35(14):31-33.
[2]姜敏,张晓艳,潘晋洲,等. 延续性护理干预对极低出生体重早产儿婴儿期神经发育的影响[J]. 临床与病理杂志,2017,37(4):684-689.
[3]平佳林,孙春峰. 重症监护室儿童患者应用心理护理的效果分析[J].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连续型电子期刊),2019,19(88):353-354.
[4]张婷,廖秋燕. 儿童重症监护室护理工作中家庭支持的重要性[J]. 中国社区医师,2019,35(28):15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