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十三五”电离辐射环境质量
2021-09-10王晓洋周海强
王晓洋 周海强
摘要:本文分析了十三五期间乌鲁木齐市电离辐射的环境质量,对掌握乌鲁木齐市环境空气、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放射性水平提供了科学依据。通过对γ辐射剂量率、总α、总β、7Be等项目的监测分析,结果表明乌鲁木齐市各类监测项目均处于正常范围内,电离辐射环境质量良好,核与辐射环境质量水平保持稳定。
关键词:乌鲁木齐;电离辐射;放射性核素
1 辐射环境监测网络
十三五期间,乌鲁木齐市辐射环境监测范围逐渐扩大,监测对象及监测指标逐步增加。2020年乌鲁木齐市拥有辐射环境监测国控点9个(包括1个环境辐射标准自动监测站点、1个环境辐射基本自动监测站点、1个陆地辐射监测点、1个土壤监测点、2个陆地水体监测点、1个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点,2个重点源监测点)。截止目前,乌鲁木齐市辐射环境监测区控点共18个,包括10个乌鲁木齐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点、1个重点核技术利用污染源监测点、乌鲁木齐3个生物样品监测点、2个I类放射源使用场所、2个放射性药品生产场所监测点。根据《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1]和《环境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2]对乌鲁木齐国控点和区控点进行了监测,以下为十三五期间乌鲁木齐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2 电离辐射环境质量
2.1 环境空气
国控网新疆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自动站乌鲁木齐有1个基本站,1个标准站,环境 γ 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nGy/h)測值在正常范围内,监测结果表明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2个自动站五年间年均值范围为74.8-118.6nGy/h。
2.2 大气
空气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人为活动所产生的放射性核素通过各类途径进入到大气中,导致大气受到放射性污染的可能性加大[4]。放射性核素通过呼吸道、皮肤等途径进入到人体中,经过血液运输富集在人体内不同的器官和组织中,对人体健康产生内照射危害。因此,对大气进行监测可以及时发现大气中总放射性核素含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中,从2014年开始对乌鲁木齐市气溶胶的放射性水平进行监测,因国家监测方案的调整,各年的监测项目有所变化。十三五期间乌鲁木齐市气溶胶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天然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为环境正常水平[5]。空气中气态放射性碘-131未见异常,均小于探测限,为环境正常水平。从2017年开始测量乌鲁木齐市总沉降中7Be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2017-2020年7Be活度含量(Bq/m2·d)分别是1.5-1.7;1.2-1.6;1.1-2.4;1.9-2.4。十三五期间乌鲁木齐市总沉降处于天然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含量未见异常。
2.3 水体
一般选用塑料容器桶对水样进行采集,采样前用去离子水清洗采样桶,采样时用样品水体洗涤三次后采集20L左右,随后用浓硝酸将pH调节至1~2,若水中含沙量较高,需静置24后取上清液或过滤后再进行酸化。乌鲁木齐的监测水体主要分为地表水和饮用水两大类。
2.3.1 地表水
2016-2020年地表水乌鲁木齐河的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天然放射性核素均在环境本底范围内波动,未见放射性异常。2016-2020年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mBq/L)分别是0.071、0.084;0.065、0.089;0.06、0.11;0.06、0.097;0.039、0.0587。
2.3.2 饮用水
2016年-2020年乌鲁木齐乌拉泊饮用水水源中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的放射性指标0.5Bq/L和1Bq/L指导值,未见放射性异常。2016-2020年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Bq/L)分别是0.089、0.097;0.081、0.098;0.058、0.113;0.050、0.084;0.041、0.120。
2.4 土壤
依据《高纯锗γ能谱分析通用方法》(GB-11713-2015)[6],使用HPGeγ谱仪,将已剔除草、碎石等异物的土壤样品放置在温度设置为10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然后压碎过筛(100目)称重,装入与标准源相同大小和体积的样品盒中密封。为保证Ra-226与其子体间放射达到平衡状态,需将样品放置20d以上,待U、Ra平衡后再进行测量。十三五期间,乌鲁木齐市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土壤放射性核素比活度与1983-1990年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的测量值处于同一水平。1983—1990年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的新疆本底测量值范围:238U :5.2~153.7;232Th :10.5~190.4;226Ra :10.9~203.4;40K:190~1792。
3 小结
2016-2020年,乌鲁木齐市电离辐射环境质量良好,核与辐射环境水平保持稳定,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和累积剂量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空气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乌鲁木齐市地表水乌鲁木齐河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处于正常环境水平,乌拉泊饮用水中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6]的指导值。乌鲁木齐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
参考文献:
[1] HJ 61 -201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S].
[2] HJ 1157 -1993,环境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S].
[3] GB 10264—2014 ,个人和环境监测用热释光剂量测量系统[S].
[4] 周程,张起虹,蒋云平,等.大气中放射性气溶胶的监测和评价[J].核能技术,2011,34( 11) : 866 — 871.
[5] 王家玥,杨琳,黄苑君. 气溶胶样品中总β与总α的比值及其变化特征分析[J].节能与环保,2018,8: 60 — 62.
[6]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S].
新疆辐射环境监督站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