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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鸽灾》中的共同体书写与身份建构

2021-09-10王馨

今古文创 2021年21期

王馨

【摘要】厄德里克的长篇小说《鸽灾》表现出了强烈的共同体意识。通过描写混血儿埃维利娜的个体成长轨迹和文化困惑,作品表现了印、白两个民族从对立冲突走向杂居、融合的过程中,印第安人原有的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族裔共同体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冲击,印第安人个体面临着伦理身份困境。为了解决身份危机,以埃维利娜为代表的新生代印第安人不得不选择回归或重新建构起新的共同体。本文试将共同体理论同文学伦理学相结合,探讨埃维利娜的身份建构问题。

【关键词】《鸽灾》;种族融合;族裔共同体;伦理身份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标号】2096-8264(2021)21-0036-04

作为当代美国最有影响力的本土裔作家之一,路易丝·厄德里克(Louise Erdrich,1954—)以丰富的想象力和富有诗意的表达方式展示了北达科他州奥吉布瓦族保留地几代印第安人的生活。2008年,厄德里克的第十二部小说《鸽灾》(The Plague of Doves)问世,小说沿用厄德里克一贯的写作模式, 由四个叙述者讲述了二十个相互关联的故事。作者将小说故事发生地设置在北达科他州的普鲁托(Pluto)镇,这是作者虚构的一个区域,靠近奥吉布瓦族保留地。小说以一场私刑事件为原点,围绕白人和印第安人两大社群,通过追溯家族史展现种族的冲突、融合和殖民扩张的历史,讲述了三代印第安人和白人之间的恩怨情仇。

厄德里克为小说分别设置了一条伦理主线和一条伦理副线——印第安人遭受种族歧视和殖民迫害的历史是伦理主线,两个民族不可避免地杂居、通婚与融合是伦理副线。同时,新一代混血儿埃维利娜等人的身份认同过程构成了小说一个重要的伦理结。面对新一代印第安人的伦理身份危机,厄德里克表现出一种强烈的共同体意识,即通过共同体的建构帮助个体找到自身定位,实现身份认同和疗愈创伤。

本文将尝试借助共同体理论深入剖析《鸽灾》中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探索小说的共同体建构和身份建构问题。这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作品中人物的生存环境,进一步了解厄德里克的共同体意识。

一、族裔共同体建构与族裔身份雏形

共同体概念最早由學者斐迪南·滕尼斯在《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提出,他将“共同体”定义为“现实的和有机的生命”的一种结合关系,一种“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1]52-53。人们在长期共同的生活中形成了趋同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具有共同利益,互相帮助,彼此依赖,具有心理认同感和共同的归属感。在此基础上,滕尼斯还特别强调了共同体中精神领袖的作用:“有一种优越的力量,它被用于下属的福利或者根据下属的意志实施,因此也为下属所首肯,我把这种力量称为威严或权威。”这种力量“保护、提携、领导着他们”[2]64,对共同体形成支持和促进。毫无疑问,《鸽灾》中,混血女孩埃维利娜的外祖父穆夏姆在其家族中充当的就是这样一个“精神领袖”式人物,他以讲故事的方式使后代了解本族文化和家族历史,激发了埃维利娜等人的“民族感”和对族裔共同体的想象,完成了对族裔身份雏形的建构。

在穆夏姆讲述的若干故事中,让人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穆夏姆作为当事者所亲历的那场谋杀——私刑案件。1911年,穆夏姆与三个族人偶然路过一场凶杀案的发生地——一个白人农场。案发现场,一个白人男子和两个男孩早已丧生,唯有襁褓中的女婴尚还存活。心生恻隐之情的印第安人们写信给白人治安官告知婴儿的幸存。然而,几个当地白人知晓案件后,不顾印第安人申辩与治安官阻拦,将他们视作凶手并私自施以绞刑,甚至连那个十三岁的印第安男孩也没有放过。只有穆夏姆因其妻子是现场一位白人施刑者的私生女,才得以逃生。显然,私刑事件不仅仅是个人与家庭的创伤,亦折射了整个印第安民族在漫长的殖民历史中所遭受的不公待遇。

主流文化中,印第安人常被进行失真性描写,被扭曲为愚昧无知的野蛮人,这是为了强化种族偏见,以达到否定他者异质性和整体性的目的。由于对白人的偏见了然于胸,四个印第安人曾为是否要救助孩子发生争执:“我们一无是处, 我们是印第安人。如果你们告诉白人治安官,我们就死定了。” 对他们来说,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不带走孩子, 孩子必死无疑;带走孩子,他们自己将面临死亡威胁。滕尼斯认为,共同体中的人们依靠本能的习惯和共同的记忆结合在一起,他们有着共同的目标或活动、有着共同的经历和信念,人们因为共同的传统、习惯、信仰和价值观逐渐形成相同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从而产生强大的凝聚力,使社区成员紧紧团结在一起。对于以穆夏姆为首的老一代印第安人来说,除了共有的文化习俗、信仰,人们最一致的记忆和经历就是那段被种族歧视和被殖民迫害的历史,这也是族裔共同体构建的核心。共同的创伤和记忆都将老一辈印第安人;连结在一起,休戚与共、守望相助。

家庭是一个“传承系统”,它不仅传承血缘,还有文化、家庭故事、家庭关系模式。作为唯一的幸存者,这份伤痛与记忆被穆夏姆传承与讲述下来,后代埃维利娜等人则出于血缘关系与情感共鸣自觉参与到族裔共同体的建构与守护中。共同体的存在对于个体的身份认同无疑有着重要作用。“身份即‘我是谁’的问题需要在具有客观必然性的伦理关系体系中确证。这些伦理关系体系以伦理实体或者伦理共同体的方式呈现。”[3]1其中,家庭则被视作个体获得身份认同的起点。“在家庭这一生命共同体中以血缘和伦理性的爱为起点获得直接的、自然的伦理认同” [4]2。这是因为在血缘关系中,家庭成员之间通过彼此关心而形成了强劲的心灵纽带。因此,埃维莉娜虽未曾亲眼目睹这起给家人带来身体和精神双重伤害的私刑事件,但作为受害者的后嗣,私刑事件还是给她带来了强烈的冲击,唤起了她的伦理身份意识。这表现在她对家族谱系产生了强烈兴趣。埃维利娜将了解到的私刑事件的细节以及与私刑案件相关的人员都记录在册,想方设法追溯这些人的血缘史,最终整理出一张家族关系网。作为团体群落的基本单位,家庭的幸福或创伤会延展至更为广阔的社会语境。私刑事件使埃维利娜深刻地认识到,她的伦理身份不仅与私刑事件连结在一起,更与印第安部族失去土地、遭受偏见和不公的历史连结在一起。是故,情感共鸣不仅发生在埃维利娜与穆夏姆祖孙之间,亦突破时空限制,在潜移默化中使埃维利娜与整个印第安部族构建了联系,其族裔身份在对族裔共同体的想象和建构中得以初步确立。

二、共同体瓦解与伦理身份危机

由于身处认知能力尚为有限的幼年时期,埃维利娜对族裔共同体的想象逐渐陷入一种误区,即简单地将血缘关系视作族裔共同体的基础和共同体成员连结的唯一纽带,这使她迷失在复杂的伦理关系中。在穆夏姆对私刑事件的讲述中,白人对印第安人犯下滔天罪行。那么自然,私刑事件的参与者及其后代的交往乃至通婚就成为一种伦理禁忌。这便得以解释埃维利娜的母亲克莱门斯,一个善良温顺的印第安女性,何以对妹妹杰拉尔丁和混血法官安东·巴基尔·库茨的正常婚恋表示竭力反对。只因库茨同谋杀案遗孤科迪莉亚——当年唯一存活下来的白人女婴曾有过一段感情纠葛。然而,埃维利娜在追踪世系的过程中敏锐地发现,伦理禁忌似乎正逐渐被打破,到了第三代,血缘已经把白人和印第安人两个冲突的社群紧紧连结在一起 。“保留地上不乏有人同不该纠缠的人陷入感情纠葛”,甚至连埃维利娜本人都不可避免地深陷其中。她先后对同为混血儿的科温·皮斯和白人修女玛丽·阿妮塔·巴肯多夫产生情愫。不幸的是,他们恰巧都是仇人的后代,他们的祖父都是当年私刑事件的直接参与者。部族的恩怨、情感的困惑构成一股合力,将埃维利娜置于伦理两难的境地,预示着埃维利娜想象中的以血缘为基础的族裔共同体终将走向瓦解的结局。

厄德里克为小说设置的伦理副线是两个民族随着殖民进程的深入而不可避免地走向融合。众所周知,美国的迅速崛起得益于西部的开发;而西部开发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土地所有权。印第安人本是这片土地的最早居民,但由于一直未能形成有效占有和开发土地并确认其主权的制度,这就给白人的侵占留下了可趁之机。1830年,美国政府实行迁移政策,迫使大批印第安人离开了祖居地迁往密西西比河以西地区。1887年推行的《道斯法案》,表面上是联邦政府对印第安保留地实行土地托管,实质是剥夺他们对土地的支配权。[5]这段殖民历史在《鸽灾》中得到了影射,在《城镇狂热》和《普路托邮票的灾难》两个故事中,厄德里克以白人的视角详述普路托的建镇始末,揭示了美国城市化的本质即蚕食印第安人的土地。可以说, 普路托小镇的历史就是美国社会发展史的一个缩影。但不能忽视的是,殖民化进程亦伴随着种族融合,至20世纪60年代,普路托小镇附近的印第安人保留地已被三座城市包围,印第安人后代、欧洲拓荒者和混血印第安人共同生活在该地。白人的入侵和两个民族的长期杂居打破了印第安传统的家庭结构,使原先单一的婚姻状态开始变得复杂:白人與印第安土著居民开始通婚,保留地附近逐渐形成了一个由白人,印第安人和混血组成的种族缓冲地带。印第安人和白人之间的界限逐渐变得模糊,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也随之被打破。“在这样一个‘边界空间’中,不同身份相互融合、对峙及影响,使得人物文化与社会身份发生变化。”[6]

厄德里克在小说中着力描写异族婚恋及其对人的伦理身份的影响,比如库茨的爷爷和父亲,他们都娶了奥吉布瓦族的女人。对此,库茨有句意味深长的点评:“这样的双重身份在当时还是件新鲜事。”从先辈与白人发生冲突,到晚辈渴望融入白人社会,埃维利娜亦拥有相悖的伦理身份。她是私刑事件受害者后人,是承载着苦难历史的印第安人后代;同时,她又是在一个“大熔炉”中成长起来的新一代欧美混血儿,不可避免地受到白人文化影响。她喜欢加缪,梦想去巴黎读书,甚至想做个法国人。显然,在种族融合的背景下,族裔共同体难以仅仅依靠血缘关系与地缘关系来维系。随着种族融合的进程不断加深,埃维利娜在幼年时期所想象和建构的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族裔共同体逐渐暴露出其无为性和不稳定性,进而走向瓦解。共同体为个体成长提供归属感和精神家园。伴随着旧有的共同体瓦解,埃维利娜的生理安全感和身份认同感也失去保障。在复杂的伦理环境中,如果人物不能准确定位自己的伦理身份,很容易使自己遭遇伦理困境并深陷其中。正因如此,她迫切地希望参与一个新共同体以重新确认自己的身份。高中毕业后,埃维莉娜只身来到北达科他州大学接受教育,在地缘关系上暂时脱离了承载着历史和伤痛记忆的土地。入校初期,埃维莉娜就意识到自己与其他女孩的不同。与白人女孩的生活方式相比,她的生活习惯被贴上了怪癖的标签。在母亲的影响下,埃维莉娜从小就习惯把周围所有的物品都整理得井然有序,但她的舍友却是一群不爱打扫卫生的“嬉皮士”。埃维利娜曾尝试通过模仿来融入主流文化,却以失败告终。

“个人从属于共同体,需要通过分享共同体伦理精神确证自我身份的伦理合理性且确定主体精神。”[7]显然,埃维利娜“没法融入这种时代精神”。如果说埃维利娜遭遇的第一次伦理身份危机来源于族裔共同体的瓦解,那么第二次则是来自主流社会完全的漠视。埃维莉娜中断了与印第安传统文化的联系,又无法融入主流文化的时代精神,她深深感受到被边缘化的痛苦。她不断追问自己,自己究竟是谁。她“慢慢意识到集体不再作为一个有效的支持来源而存在,而与之相连的自我重要的一部分已经消失了” [8]。甚至于,她通过吸食毒品、寻找同性恋人来放纵自己的困惑。

三、精神沟通的搭建:走出伦理困境

同很多年轻的印第安人一样,埃维莉娜曾在白人社会中迷失身份,她渴望融入一个新的共同体,从而构建起新的文化身份,但她的肤色,她的生活习惯却使她成为白人凝视下的“他者”。埃维利娜的叙述展现了她作为新一代混血儿在身份建构中的困境。第一人称拉近了读者和作者的距离,使读者感同身受,由此深切地感知到历史文化冲突中个人的困惑和绝望。回归部族,重构族裔身份成了埃维利娜身处困境中的唯一选择。

回到普路托小镇后,埃维莉娜在穆夏姆的带领下,重返当年私刑事件的发生地。只有在部族的土地上,印第安人“才能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认识自我,才能为自己界定出一种地方感,一种归属”[9]。走在这块充满着痛苦回忆的土地上,埃维莉娜在想象中再次重温了印第安族人遭受迫害的经历。站在那棵用来施以绞刑的大树面前,她将那个十三岁男孩穿过的靴子扔了上去,以示缅怀。通过再次回忆穆夏姆等人当时经历的私刑事件,她开始意识到,生理上的血脉传承和空间上的接近,只是个体联结的一种表层方式,共同的价值取向、共通的记忆和情感才是真正将族裔共同体中的个体联络起来的纽带。换言之,只有当个体之间达到精神层面的契合才能维系共同体的稳定性。于是,她自觉承担起自己族裔身份的使命,成为这段苦难历史的新一代的言说者,她将这段家族历史讲述出来,让更多受众了解整个部族的苦难历史和当代印第安人的真实生活,从而加强他们与部族历史的精神联系。在对印第安族人受到的身体和精神创伤产生了情感的共鸣的同时,埃维利娜重新建立起与部族历史的精神联系,其族裔身份也得到重构。

然而,如前文所述,血缘关系的混乱是族裔共同體的瓦解的起点,亦是埃维利娜陷入困惑的起因。因此,如何面对罪人和受害者双方后裔纷杂缠绕的关系,不可避免地交往乃至通婚亦是埃维利娜走出伦理困境所必须面对的问题。在医院休养的日子里,埃维利娜试图再次理顺白人后代和印第安人后代的关系:“我还想到历史是怎样自动交汇的:巴肯多夫一家、怀尔德斯特兰德一家,皮斯一家,这些人都因为一场绞刑纠缠到了一起。”然而他们之间的关系如错综渗透的枝蔓,实难殊难厘清出处或交集。恍惚中,她决定重回普鲁托小镇拜访巴肯多夫修女。在与修女的交谈中,她突然意识到,白人的后代也承担着不可言说的伤痛。巴肯多夫修女的曾祖父是私刑事件的参与者之一。从父亲口中,她了解到曾祖父是一个极其温和的人。着实难以想象,温和与暴戾一体两面,竟如此共存于同一个人身上,这让巴肯多夫修女和她的父亲始终难以接受。因此,尽管如修女本人所说,自己并非十分“虔诚”,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选择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神。只有如此,方能以善行化解上辈人的恩怨纠葛,方能将祖先遗留在她身上的污点和罪恶洗刷至净,进而重获内心的平静。

“就共同体形成的基础而言,共同体从不单纯意味着‘共同的生活’,而是意味着在共同的生活中已经形成一种特定的伦理关系和共同的价值取向。” [10]作家不仅在新一代印第安个体与部族历史之间重新建构联系,亦在两个民族之间搭架了一座精神桥梁。20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在埃维利娜所处的那个时代里,种族间的流血和冲突已过去许久。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印第安人与白人和平共处,他们可以恋爱通婚,可以结为莫逆,他们对相同历史事件进行不同角度的反思,他们甚至有着共同的历史创伤。受害者与罪人之间再也没有泾渭分明的界线。“受害者和施刑者后代的通婚, 将两个社群的生活紧紧相连, 彼此已无法互相指责”[11]。直到此时,读者才终于领会到,这些错综复杂、难以梳理的关系本就是作家有意为之的设计。“我们中的一些人身上既流淌着罪人的血液,也流淌着受害人的血液。这其中的关系剪不断,理还乱”[12]。区分和梳理失去了必要性,仇恨和追溯也在融合中褪去,埃维莉娜作为受害者的后代,与罪人的后代真正地达成了和解,这终于使埃维利娜走出了混乱的血缘关系的漩涡,不再纠结于此。宽恕、和解,这是在痛苦的挣扎和困惑后才能企及的精神高度,亦是治愈创伤的“爱药”。

四、结语

解读《鸽灾》中的共同体书写是理解该作品的一个新角度。正如学者殷企平所言,“大凡优秀的文学家和批评家,都有一种’共同体冲动’,即憧憬未来的美好社会,一种超越亲缘和地域的、有机生成的、具有活力和凝聚力的共同体形式。” [13]厄德里克在作品中首先肯定了族裔共同体的积极意义:印第安族人因共同的历史回忆种族文化、和身份认同而紧密联系在一起。族裔共同体使族人找到生存和发展的力量,印第安文化和历史记忆因共同体得以保持和传承。同时,厄德里克在参加访谈时也曾明确指出,她拒绝被定义为族裔作家,并以为全人类写作为追求。因此,她并不局限展示在族裔文化与主流文明之间的矛盾,而是超越了狭隘的民族主义,意在揭示更高层次的普遍人性。与之相呼应,在《鸽灾》中,她将既有强烈的情感联系,又有彼此的差异和伤害的两个民族共同安置在普鲁托镇这片虚构的土地上,揭示了差异和矛盾之上的精神追寻和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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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Erikson, Kai. “Notes on Trauma and Community.”Trauma: Explorations in Memory. Ed. Cathy Caruth. Baltimore and London: The Johns Hopkins UP, 199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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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黎会华.暴力·爱情·历史——评厄德里克的小说《鸽灾》[J].外国文学动态,2010,(03):31.

[12](美)路易丝·厄德里克.鸽灾[M].张廷佺,邹欢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7:251.

[13]殷企平.西方文论关键词:共同体[J].外国文学,2016,(0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