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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解构主义分析手法浅析露易丝·格鲁克诗三首

2021-09-08吴加百利

青年文学家 2021年23期

吴加百利

本文试图用J.希利斯·米勒的解构主义的“隐喻性”和“重复性”特点浅析诺奖获得者露易丝·格鲁克的三首诗:《天鹅的寓言》《鸽子的寓言》以及《信念》。

J.希利斯·米勒的解构主义认为,文学或其他文本是由语言构成的,所以文学的根基是语言。语言构成了现实世界和文学世界。米勒的解构主义批评中,主要关键词是隐喻性(Metaphor)和重复性(Repetition)。

霍兰巴特·萨拉在文中首先介绍了女诗人露易丝·格鲁克的人生经历以及创作历程,其次关注了诗人在人生各阶段的创作手法与特点,最后浅析了露易丝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原因。通过阅读本文,作者了解到露易丝诗歌的重要性,因此本文以她的三首诗为研究对象。

大卫·威廉关注了露易丝·格鲁克的诗集《野鸢尾》,在文中他主要聚焦该诗集的《薄暮》《天与地》《丰收》《房门口》《九月黄昏》,并对其中的叙事者以及叙事时间进行了分析,并得出在《野鸢尾》中,诗人以鲜花的名义表达了对宗教以及人生的看法。作者从这篇文献了解到露易丝·格鲁克创作手法与诗歌主题的多样性以及诗人的哲学思想。

乌塔·戈斯曼以荣格的精神分析理论为出发点,剖析了露易丝·格鲁克笔下的珀尔赛福涅。他认为露易丝刻意让珀尔赛福涅保持在生与死的边缘,从而使主人公去追寻自己丢失的记忆。作者从这篇文章认识到露易丝·格鲁克在不同时期的作品具有相异的主题与风格,因此通过解构主义分析三首关于寓言的诗可以提供另一种解读方式。

丽莎·希维尔关注了露易丝·格鲁克的厌食症与诗歌创作风格、诗歌的精神分析特征以及诗集《阿拉特》之间的联系,丽莎认为“厌食症”在诗歌中的出现不仅标志着在父权制下“女性化”的缺失,也表明个人“主体性”的分裂。

尼克·赫尔本关注了露易丝·格鲁克创作的诗歌中读者的自我在场问题,他认为读者可以在诗中找到感情共鸣,例如《牧场》中有一些诗歌是关于寓言的,尼克认为露易丝通过这些诗歌表达人类共同的情感。通过这篇文章,作者对露易丝·格鲁克的了解有所加深。

殷书林研究了露易丝·格鲁克诗歌中对神话原型的颠覆性模仿并对诗人的各诗集进行了分析。对于《草场》,殷书林称露易丝通过反讽和幽默,用神话人物之间的爱来诠释现代婚姻的崩塌。学者们的关注主要放在诗人在《草场》中虽然对于奥德赛、泰拉马修斯以及佩内洛普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戏仿(parody),但同时该诗集也以寓言的形式描写爱情与婚姻,因此本文欲对露易丝·格鲁克的《草场》进行补充。

“解构主义(Deconstructionism)”一词由法国雅克·德里达在20世纪60年代创造。经过发展,解构主义思想在文学理论及其批评实践中逐渐形成,文学理论成为解构主义的主要阵地。解构主义理论在20世纪60年代末传播到了美国,美国解构主义的中坚力量是耶鲁学派,耶鲁学派的成长标志着解构主义逐渐走向文学批评的应用。其中代表人物是美国的J.希利斯·米勒。米勒认为语言永远是多义的,或意义不确定的,这些意义彼此矛盾,无法相容。它们无法构成一个逻辑或辩证的结构,而是顽强地维持异质的混杂。它们无法在词源上追述同一词根,并以这单一根源来做统一综合或阐述分析。米勒认为,文学作品是由诸多层面构成的,它的第一个也是最基本的层面是语言话语。在米勒看来,世间万物“一切皆话语”“一切皆文本”。

隐喻性、重复性这两个关键词在米勒的解构主义中占有重要的位置。首先是隐喻性。传统的语言学科认为,语言有语法、逻辑、修辞三种特性,而修辞性是为了语法和逻辑服务的。希利斯·米勒认为语言本质上是隐喻的,语言不再是纯粹而明晰的,一切由语言构成的文本就不再有传统意義上的凝聚,而是意义的消散。因隐喻是语言的基本属性,所以语言一开始就是修辞性的。在语言内部,逻辑和语法都不能主宰修辞。其次是重复性。米勒认为重复既是微观层面,也是宏观层面的。例如诗歌中反复出现的场景或者事件,还有文本之间的重复。米勒认为一位作家的作品会出现其他作品中的动机、主题、人物和事件的重复。他认为重复可以分为两种性质:

第一,柏拉图式重复。它根植于未受重复影响的原型模式,这种重复观认为万事都有一个原型,模仿物是否与原型吻合是其关键,总体说这是一种异中见同的重复。

第二,尼采式重复。相反,这种重复观认为世界建立在差异之上,所有事物是独特的,彼此间拥有本质的差别,这是一种异中见同的重复。([美]J.希利斯·米勒.小说与重复[M].王宏图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

一、关于“隐喻性”

J.希利斯·米勒提到,隐喻通过给出一个符号,既揭示某物又隐藏某物。剧中的情节和构成情节的语言就是由既揭示又隐藏的符号所构成的。([美]J.希利斯·米勒.解读叙事[M].申丹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2002)同时,贯穿语言始终的隐喻性或者双重性得到现实生活中类似事件的呼应。

在露易丝·格鲁克的《天鹅的寓言》中,作者描写了两只天鹅,用两只天鹅的爱情故事作为隐喻,表达了“人的感情”,揭示了人性中脆弱的一面。

在世界地图找不到的某个地方,

住着两只天鹅。

他们用80%的时间注视自己水中的倒影,

20%的时间关注对方。

因此,他们成了自恋的象征,

很少去爱对方。

米勒提到,隐喻总是超出其所指之物的有限适用范围,因为它置换了本义上的词,而所借用的词则引入了更为广阔的反响共鸣。人们在采用隐喻时,总有可能表达出超出自己本意的意思。

从诗里我们看到人类的爱恋,何尝不像天鹅的爱恋。与其说是深爱另一半,不如说是深爱自己。诗人欲图用天鹅的“自恋”来表达人性的缺憾。

但是命运,十年后,

他们身下的湖水变“脏”了,

雄天鹅的羽毛变得灰白。

诗歌中那两只天鹅的比喻体现了诗人的良苦用心。天鹅的“爱情”和人类的有很多类似的地方。“隐喻”一词自然有“传输”之意,它将一个词从字面的用法传输至比喻的用法。也许雄天鹅变老了,也许雄天鹅遭遇了困境,也许他经历了以前没有想到过的困难。人类在各自的生活中,何尝不是如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