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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数字货币的产生、本质与功能:一个文献综述

2021-09-08杜语桐黄再胜

党政干部学刊 2021年7期

杜语桐 黄再胜

[摘  要]国外对私人数字货币的研究起步较早,随着我国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不断深入,国内对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持续涌现。但总体上看,学界对法定数字货币的本质和功能的探讨还远未达成共识,并且大多沿袭西方经济学的货币范畴和分析工具。有必要运用马克思主义货币理论对法定数字货币的本质、功能及其发行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进行更为系统而深入的分析。

[关键词]法定数字货币;数字人民币;货币本质;货币功能

[中图分类号]F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21)07-0055-09

马克思指出:“人们彼此间的世界主义的关系最初不过是他们作为商品所有者的关系。商品就其本身来说是超越一切宗教、政治、民族和语言的限制的。它们的共同语言是价格,它们的共同体(Gemeinwesen,共性)是货币。”[1]547可以说,货币贯穿了整个人类发展史,每一次货币形态的变迁都伴随着社会变革。在其漫长的发展历程中,货币形态随着商品关系的不断发展和价值形式的不断演变,由简单自然物固化为金属货币,并逐渐演化成纸币,步入信息技术井喷式发展的时代后,虚拟货币应运而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信息,DC/EP(Digital Currency/Electronic Payment)将成为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又称数字人民币。数字货币作为一种新兴的“货币现象”,学界对它的研究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运用马克思主义货币理论对法定数字货币的本质、功能及其作用影响进行深入分析,不仅是推动数字人民币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货币理论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法定数字货币产生的现实根源

纵观人类经济发展史,货币形态伴随着社会经济形态变迁而历经嬗变。法定数字货币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体现一定的社会关系,具有深刻的历史必然性。

(一)现代数字技术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技术供给是数字货币演化的重要支撑,社会的技术水平影响着货币形态的选择。金融科技即新兴技术与金融需求的深度融合,创造出新的业务模式、流程或产品,进而会对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甚至整个金融市场产生重大影响。[2]数字货币是金融科技的重要应用领域之一,金融科技通过将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应用到金融领域,创新出包括电子货币、虚拟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等在内的新型金融产品。

现代数字技术推动了数字货币快速发展。去中心化互联网协议、移动通信、大数据等科技提供了坚强的技术支撑;区块链、密码学技术、智能合约等较好地解决了数字货币发展中的安全、信任问题,使其具有分布式、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加密安全性等特征。技术的发展促使货币从当前的信用货币形式转向电子化、数字化,从而改变当代货币形态,进而影响货币系统和全球货币格局。同时,法定数字货币进入金融系统后,也将改变金融生态,一定程度上倒逼应用技术和监管技术升级进步,进而形成金融和科技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数字化时代维护货币主权的战略选择

一方面,私人数字货币的方兴未艾产生倒逼作用。“去中心化”的私人货币开始在政府监管之外进行“离心化”运作,使传统货币理论出现了“失语”[3],若不未雨绸缪,加以防范,必将侵蚀法定货币发行权,扭曲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私人数字货币价值波动大,给金融稳定带来威胁,除了价格泡沫风险[4][5][6],还存在政策风险[7][8]、技术风险[9][10]以及洗钱风险[11][12]等,单个私人数字货币风险演变为系统性风险的概率也将上升。由此,国家应尽早开始研究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不断满足社会对货币使用技术的要求,维护本国货币主权和法定货币地位,减少私人数字货币对货币体系以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冲击。

另一方面,发展数字人民币为打破美元霸权提供新契机。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本质是无约束的主权信用货币本位[13],美元继续发挥着国际核心货币的职能。美国主要依靠石油美元体系和全球美元结算系统(Swift)实现美元霸权,在金融霸权下无节制印制钞票向他国输出美元,购入商品,造成了其他国家的输入性通货膨胀,或对他国展开多轮经济制裁。可见,货币问题关乎国家安全。对于我国而言,在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数字货币能够提供一条全新赛道。我国可以自主发展并建立起以数字人民币为中心的跨境支付结算体系,提高我国在国际支付体系、金融科技国际标准和监管等领域的话语權,避免成为美国主导下的21世纪全球数字货币体系的附庸。

(三)推动金融大数据治理的迫切需要

金融数据是金融业不断发展创新的驱动力,近年来呈现出几何倍数的增长,展现出极大的应用潜力,业已成为最有价值的资产。在目前支付结算体系下,一方面,我国移动支付市场规模巨大。阿里巴巴的支付宝和腾讯的财付通占据了超过9成的市场份额,垄断数据和场景,凭借寡头市场地位,其系统重要性特征日益明显。两家支付机构依靠用户流量和先进技术,已形成自己独有的金融生态圈,大量交易在体系内封闭循环,难以有效实施监管,不利于公平竞争和金融风险防范。[14]另一方面,从央行存款准备金账户、银行账户到第三方支付账户,社会支付链条不断延长,各层次账户支付体系分属不同部门,相互独立,容易产生数据鸿沟和信息孤岛,央行无法准确掌握资金流动信息,难以实施穿透式监管。[14]

而数字人民币的发行可以简化和集中央行对信息的访问。数字人民币体系的核心要素“一币、两库、三中心”中包括实现支付行为分析、监管调控、指标分析等功能的大数据分析中心。数字人民币的交易数据只对央行这一第三方披露,代理投放机构每日将数据同步传输至央行[15],既便于央行掌握必要的数据以确保审慎管理和监管,也能减轻商业机构的系统负担。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本质和特征

(一)数字货币与电子货币、虚拟货币的区别

要研究数字货币的本质,首先要区分“电子货币”“虚拟货币”“加密货币”几个相近概念之间的关系。基于对货币核心属性和发展历程的把握,我们可以从以下角度加以识别。

对电子货币较权威的定义源于国际清算银行的巴塞尔银行委员会——电子货币是指在零售支付机制中,通过销售终端、不同的电子设备之间以及在公开网络上执行支付的储值和预付支付机制。[16]电子货币实际上是国家信用货币的实现形式,履行国家信用支撑下的流通手段和价值储藏手段,只是货币形态发生了变化,因此并不是一次革命性的演变。虚拟货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虚拟货币是指与实物货币相对应的,不具有物理形态而以数字形式存在的货币,包括银行卡等传统电子货币和网络中流通的网络货币。[17]狭义的虚拟货币可以理解为与在真实世界流通的现实货币相对应的,只能在虚拟的网络世界流通的货币,如Q币、比特币等。[18]而加密货币通常是指基于密码学和P2P技术、由代码产生、在区块链上发行和流通的数字交换媒介。加密货币强调一种技术手段,与其他货币概念交叉共存,比如以Libra(Diem)为代表的全球稳定币就兼具电子货币和加密货币的属性。

现有文献对“虚拟货币”“电子货币”“加密货币”等概念的内涵外延具有较为明确的界定,但对“数字货币”的概念则存在较大分歧。如,Wagner将其定义为以电子形式进行发行、存储和流转的货币。[19]Kraus认为其包括仅在特定虚拟空间流通的虚拟货币和以分布账本为底层技术的加密货币。[20]总的来说,数字货币可以认为是一种基于节点网络和数字加密算法的,具有实时性、可编程性、分布式等特征的数字流通凭证。由此可见,数字货币与虚拟货币概念上存在交叉,与电子货币则完全不同——电子货币是纸币在交易中的观念化替代物,而数字货币是根据设计规则,发行量与网络技术处理能力挂钩的信用货币。[21]以是否采用分布式账本技术作为划分标准,可以将数字货币分为加密数字货币和非加密数字货币(例如瑞波币)。[22]

(二)法定数字货币与私人数字货币的比较

根据发行主体的差异,数字货币可分为法定数字货币和私人数字货币。[23]其中,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主要包括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加密货币和以Libra(Diem)、USDT为代表的稳定币。中国人民银行对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处于领先地位,表1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人民币为法定数字货币的代表与私人数字货币就发行主体、信用基础、底层技术等方面进行比较。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本质

一直以来,关于货币的本质就存在着“商品”和“信用”两个基本观点的争论。一些学者认为货币的本质是社会信用。[24][25][26]最早提出此观点的是英国经济学家麦克鲁德,“货币的本质不过是向他人要求生产物与劳务的权利或符号,从而实为一种信用”[24]。米什金把货币定义为“任何一种普遍接受的、可以用于支付购买商品和服务或者偿付债务的物品”[27]43。还有一些学者认为,货币本质是“债务凭证”[28]“交易便利性”[29]和“社会契约”[30]。

马克思认为货币本质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并且“有一个特定的商品在历史过程中夺得了这个特权地位,这就是金”[31]86。同时,马克思认为货币的概念和本质是特殊商品和一般商品的统一。金铸币向辅币、纸币演变的过程是货币的特殊商品规定向它的一般商品规定的矛盾转化过程。随着金本位的退出,交易和网络科技的发展,货币的符号化和数字化特征越来越明显,货币逐渐脱离其价值实体(作为抽象劳动的结果)以及价值载体(如贵金属、纸币)而成为纯粹的价值符号。[32]

综上分析,货币信用论仅停留在商品交换和流通层面,而将货币的本质归纳为一般等价凭证是最恰当的,可以涵盖其他货币本质论的核心内涵。“一般等价凭证”意味着货币随时随地均可兑换等量交换价值的任何商品,它不再特指贵金属足值货币,而是泛指一切能够保持交换价值稳定的货币。随着社会信用的不断发展,货币的社会属性和信用价值逐渐取代了自然属性和天然价值,法定数字货币作为一种信用货币,是货币信用化进程中的高级形态,但其本质仍应归结为“一般等价凭证”,充当价值尺度这一根本职能。

(四)法定数字货币的主要特征

马克思认为:“作为价值尺度并因而以自身或通过代表作为流通手段来执行职能的商品,是货币。”[31]152货币是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的统一,二者构成了货币的最基本职能。数字货币作为一种基于现代技术的新兴货币,能否承担与传统主权货币同样的责任与功能,在社会中一直存在不同的声音。学界普遍认为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与传统货币不同,其价格一直处于剧烈变动中,很多时候还被用于进行投机交易,因此是一种投资性数字资产,仅在有限条件下承担流通手段的职能,在价值尺度和贮藏手段方面难有表现,因此不属于真正的货币。[33][34]与其相反,法定数字货币依靠国家信用进行背书,代表中央的债务求偿权,是数字化的央行负债[35],具有与传统法定货币相同的币值和无限法偿的性质,解决了私人数字货币资产价值信任问题,能够承担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贮藏手段四种职能。其技术实现的点对点支付方式,使支付、结算更为便捷,保存更为安全,与传统法定货币相比在交易媒介和价值贮藏方面更具优势。[36]

法定数字货币不仅吸取私人数字货币的创新技术,还具备符合主权货币要求的特征。首先,在主权国家语境下,数字货币的监管仍保有“中心化”规制的底线。即从市场出发,明晰支付规律和技术变革态势,在“去中心化”技术背景下实现适当的“中心化”规制,推进货币及支付安全、高效发展。[3]其次,数字人民币体系中必须彻底解决现有加密数字资产的纯匿名方式引发用户财产风险问题。利用数字货币“前台自愿,后台实名”的特性,既保证用户安全,又建立“可控匿名”机制,确保大数据分析等监管科技有用武之地,实现一定条件下的可追溯,以进一步增强安全性。[37]此外,数字人民币发行机制摒弃了私人数字货币直接面向公众的一元发行機制,采用了与传统法定货币相同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发行机制。二元发行机制使法定数字货币呈现一种渐进的、稳妥的发展方式,避免对银行存款产生较大程度的替代作用,以及由此引发的商业银行信用派生功能的萎缩,规避给现有商业银行和金融体系带来颠覆性变革。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功能与风险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主要功能

1.提升现有支付系统运行效率。国内外学者普遍认可法定数字货币更加安全、便捷、高效,能够改进央行支付和结算业务,降低信用风险,有利于高质量货币体系的构建,能够减少流通中耗损成本。理论上央行一次性投入搭建数字货币运行和管理平台的沉浸成本后,发行成本逐步递减,甚至接近零,理论上不存在破损、伪造和遗失等情况,所以流通成本也趋近于零。[38]数字货币的信息流和资金流高度统一,可以不依赖银行账户,交易和结算同步完成,省去后台清算、结算等环节,降低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大大提升交易效率。一些学者认为央行数字货币可以降低国家支付系统风险的集中度[39],通过自身多样性来增强系统弹性。

2.巩固央行货币主导权。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在我国公众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小额支付场景中迅速发展,这个过程其实是私人部门的创造性、灵活性,对市场的反应速度超越央行的结果。央行在失去支付工具主导权的同时,实际上也缺失了不同层次、不同渠道、不同频率的支付记录,对于货币流通的监测和引导、货币量的计量与估算、货币政策的调整以及监管都难以实现精准的数据支持。[36]因而,数字人民币如若在使用中能达到或超越第三方移动支付的便捷性,将对支付宝和微信等产生大规模替代效应,在竞争中重夺货币流通大数据,且更为精准可靠,还能进一步帮助央行监测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向,对微观金融行为调整和宏观审慎管理都将产生正效应,中央政府还可将数据应用于社会治理。[36]

3.增强货币政策有效性。现实中货币政策能够调控的中介目标分为数量型和价格型,分别通过信贷渠道以及利率渠道向实体经济进行传导。传统的货币政策工具如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和信贷政策,对应的是数量型中介指标,是通过改变货币供应量来调节市场利率。然而随着经济发展阶段演化,信貸渠道弊端开始显现,货币乘数变大,利率波动加剧,难以达到调控效果。同时,我国利率渠道存在从短期利率到中长期利率、从市场利率向银行贷款利率传导不畅的堵点淤点。

法定数字货币可以克服传统法定货币难以追踪性、同质单一性和操作当下性等短板,追踪和监控数字货币投放后的流转信息,获取货币全息信息,能够使得交易中介环节扁平化,提升金融市场流动性,积极疏通利率传导渠道。央行能够通过价格型中介指标对金融变量迅速施加影响和控制,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和货币的流动性提高将有利于培育市场可接受的政策利率,构建利率走廊。郭艳等认为引入附息法定数字货币后,在我国利率逐渐市场化的场景下,在批发端和零售端都将成为一种新的货币政策工具:在批发端,法定数字货币利率将成为市场利率走廊的下限,和常备借贷便利利率一起使利率保持在狭窄的走廊内;在零售端,法定数字货币利率又将成为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的下限,央行可以通过法定数字货币存款利率来指引商业银行存款利率。[36]

姚前认为,可以利用法定数字货币的可编程性在发行时内置条件设定,通过“前瞻条件触发”设计,做到减少货币政策传导时滞,精准定性投放货币,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从而解决传统货币政策困境。[14]此外,数字人民币的发行将有助于中央银行负利率政策的实施[40][41],这放大了货币政策的操作空间,在面对经济衰退、通货紧缩的情况下增加了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工具。

4.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焦瑾璞和孙天琦等认为法定数字货币能增加金融服务覆盖面,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42]数字货币的金融服务具有小额、便捷等特征,在便民服务领域具有突出优势,可填补传统金融服务的空白,满足人民群众对业务融合、安全便捷、标准规范的高质量金融服务的要求。Demertzis 和 Wolff指出,分布式账本技术为金融带来技术创新,能降低跨国首付款的成本,加快支付系统运行速度,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渗透度。[43]Griffoli等学者认为法定数字货币有助于居民更加平等,更加广泛地使用现代化的数字支付功能,增强货币与支付体系公平性和普惠性,促进普惠金融发展。[44]

可以预测,数字人民币的推广有助于确保所有公民平等获得支付手段,强化欠发达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普及。通过增加金融服务覆盖面和便利性并且降低交易和时间的成本,让更多城市低收入群体获取金融服务。数字人民币打破支付壁垒,在全部所支持的银行和支付工具之间实现流通,不用绑定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还可以在没有网络的情况下使用,使用场景和范围将更加广泛。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主要风险

需要指出的是,数字人民币规模化发行、流通也必将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和挑战。以Bindseil为代表,对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普遍存在两方面担忧:一是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可能导致“金融脱媒”,并使信用分配集中在央行;二是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将加剧金融脆弱性,使金融体系受到投机攻击和挤兑的风险加大。[45]除此之外,数字货币支付带来的技术安全风险和监管难度也将加大。

1.对商业银行的可能影响。一些学者持消极态度,他们担忧主权数字货币会减少公众对商业银行存款的需求,进而导致银行部门严重的资金枯竭,并对信贷扩张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形成“狭义银行”效应。[46][47]Piotr和Adam以采用数字支付程度最高的瑞典银行作为研究对象,创建了考虑特定市场因素的评估模型,计算得出数字货币替代支付系统后将对银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负面影响。[48]

而宋爽和刘东民认为,我国数字人民币是以双层投放模式发行的,商业银行仍是货币流通体系的载体,且作为信用中介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因此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不会降低。[49]蓝天和庞春阳等人认为法定数字货币对商业银行存款稳定性的冲击是可控的,替代作用有限,主要体现为短期冲击,中长期不会造成银行大规模“存款搬家”。[50]郝毅分别研究了加拿大、新加坡和瑞典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实践,认为法定数字货币会给中国商业银行的零售业务模式和支付结算体系带来积极影响,能实时收集统计数据、降低单点故障影响、改善跨境支付清算系统。[51]

数字人民币的发行确实会改变商业银行原有运营模式,虽然从短期来看,随着数字人民币需求量不断增加,M1、M2开始不断转化为M0,商业银行的存款随之下降,按照存贷比的规定,发放贷款的能力也会降低。但从长远来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托管、代理发行数字人民币,促使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服务链条得以延伸,使得业务的种类变得更加丰富,进而提升业务附加值。[35]同时,央行可以试行强制非银机构和个人的数字人民币与商业银行挂钩,即数字钱包中的货币就相当于商业银行的零息存款,以此来消除存款竞争关系,避免“狭义银行”的出现。[52]

2.对金融发展的可能影响。学者们关于数字货币对现行金融体系影响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风险预判。陈志鹏认为,当经济波动时,社会公众完全有可能将商业银行的存款转变成数字货币以规避风险。那么商业银行的现金漏损率将大幅提高,信用创造能力相应减弱,导致社会整体流动性降低,同时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将不得不时刻做好把银行的资产和相关金融风险转移到自身的准备。[52]法定数字货币还可能给金融体系带来另一重要变化,由于数字货币使存款向现金的转化变得十分便捷,资金转化速度提高会导致货币政策传导效率的提高,但也会使风险传递速度加快,金融恐慌和金融风险一旦产生也会加速传染,加剧对金融稳定和安全的破坏性。

对此,也有学者持乐观态度:Bordo和Andrew认为当下支付体系逐渐出现垄断格局,而又具有显著的外部性,一旦出现风险将迅速传递至整个经济系统,央行数字货币的出现将缓解这一问题[53];姚前基于DSGE模型的实证分析指出,法定数字货币对银行系统和金融机构的冲击可控,并能够提高长期经济产出。[54]

3.给央行带来各种技术风险和监管风险。法定数字货币的安全运行必须依靠强大的技术支持,一旦出现管理不慎或安全漏洞,后果会比私人数字货币严重得多。法定数字货币不同于私人数字货币,必须中心化以保证安全,这决定了必须在借鉴私人数字货币技术基础上进行持续创新和改造,例如,变扁平网络为层级架构,变公有链为联盟链,变竞争性记账为合作性记账。[55]法定数字货币要在充分考虑主权货币的性质与功能的基础上,兼顾技术的先进性和可扩展性。

法定数字货币会创造新的金融业态,可能会对现有的监管体系产生较大的影响。因而,数字货币规制不应只关注技术安全等基本内容,还应关注其可能对投资者和整个金融市场产生的影响[56],需将数字人民币像其他金融产品一样置于金融监管之下,以保护消费者、确保金融机构稳定。此外,数字货币尚处研发阶段,配套的法规政策并不成熟,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首要是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数字货币进行有效规制。同时,监管模式也需随数字货币的现实发展不断变革,应从单一行政监管走向多元治理模式。监管技术必须与金融科技的发展进步保持动态协调,才能在促进金融创新与防范风险之间达成最优平衡。

四、总体评价和趋势展望

国外数字货币研究开始较早,主要聚焦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较为深入地分析了其货幣属性、政府对策、风险防范等。近年来,随着国家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成为大势所趋,国内越来越多学者开始对法定数字货币的概念、体系架构、技术手段、监管路径等方面进行探索,多数学者用西方经济学货币理论工具,探讨发行和流通法定数字货币对我国货币供给中的基础货币数量、现金通货、货币乘数、供给总规模产生的影响,对货币政策和利率传导机制的影响,并预测对商业银行存款存在“挤出效应”和“金融脱媒”的冲击。但综览有关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成果,仍有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的空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现有文献大都运用西方经济学货币理论,鲜少运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首先,马克思对货币本质和职能的论述符合货币变革的历史逻辑,能够为数字人民币的研发提供坚实理论基础。有必要运用马克思主义货币理论,系统阐释法定数字货币的概念、本质、特征以及职能。其次,主权货币发展至今,信用特征越发明显,马克思关于信用和信贷资本的理论十分深刻,对于货币改革具有指导意义。而西方货币理论局限在流通领域肤浅地诠释货币,狭义地理解和运用货币。从未来实践看,有必要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货币理论,深入分析数字货币运行的内在机理。譬如,在利率市场如何将数字人民币作为新的货币政策工具发挥最大作用,在设计框架方面如何兼顾技术的安全性和先进性,在发行机制方面如何科学决定并调控数字货币发行量以确保币值稳定等。

二是未就如何调动法定数字货币的使用积极性进行探讨。一方面,数字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具有强制使用的特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具备接受条件的,均无权拒绝法定数字货币的使用。另一方面,数字人民币的推广应重视市场规律,符合支付的发展方向,满足市场需求。数字人民币理应能够满足人民对货币币值稳定、交易快捷方便、世界范围内货币通用性的需求,要考虑下一步如何通过政策引导发挥其调节税收公平等其他附加作用。应关注数字货币微观功能和利民作用的发挥,只有被市场接受,被人民接纳的法定数字货币才有生命力。

三是国内对法定数字货币的政治功用研究还较少。可以预见,随着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的兴起,主权数字货币将成为国际货币市场的竞争制高点,数字人民币在国内外推广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阻力。对此,一方面,相比较传统法定货币,我国发行的数字人民币在国际交易中更有效率和成本优势,可以在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大宗商品订购合同、工程结算、机构间清算等场景中优先使用,进而在全球新经济的支付、结算、定价功能中占据领先份额,尽早成为功能完善、可自由兑换的国际货币候选者,并在时机成熟时实现破局。另一方面,发展法定数字货币与捍卫国家利益,确保国家经济与金融安全息息相关。美国政府利用Swift和美元清算系统实施制裁已经常态化,采用区块链和数字货币技术构建跨境支付系统,可以绕过Swift和美元清算系统,为了防范制裁而做必要准备。如何通过法定数字货币改变人民币国际化的实现路径,加速国际货币体系多极化发展是下一步研究的重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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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魏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