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高校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路径完善
——以财经类本科院校为例

2021-09-08陈玉梅

山东高等教育 2021年4期
关键词:法学专业法学学分

陈玉梅

(贵州财经大学 文法学院,贵州 贵阳550025)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对科学知识和卓越人才的渴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1]人才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第一要素,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中,需要培养大量德法兼修、德才兼备的合格社会主义法治人才。财经类本科院校法学专业作为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第一阵地,应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者和接班人,其不仅应具有良好的法学理论素养,而且应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法学是“公平、正义”的学科,而法学教育就是对受教育者意识形态领域不断塑造和完善的过程。[2]为了让青年学生“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扣正”,因此必须紧紧抓住课程建设、课堂教学的“主战场”、“主渠道”,让所有课程和教师都承担好育人责任,守好战场和渠道、种好责任田。[3]

本研究采取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考虑办学层次分布,分别选取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法学专业开设的课程体系为样本,[4]结合课程设置的基本情况,分析“课程思政”在教学改革过程中的完善路径。

一、财经类本科院校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1999年以来,我国法学教育课程设置越来越规范,通过三次法学课程设置规定,基本形成了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主体的核心课程体系。第一次是教育部1999年设置的14门法学类核心课程;第二次是2007年对法学核心课程的增补,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增加进来。为了突出和体现高校法学教育的特色,避免同质化法学教育倾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高校应办出特色,克服同质化倾向,以便在不同层次和不同领域都能办出特色”。[5]2018年教育部启动了法学核心类课程第三次设置改革,要求法学类核心课程采取“10+X”的分类设置模式。①10门法学必修课程包括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这是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完成的10门专业必修课程;“X”是指各高校根据办学特色开设的其他专业必修课程,可在“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和财税法”中至少选择5门。

从笔者统计的财经类代表性院校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体系的现状来看,大致可将课程体系分为四大板块,如通识课程(必修、选修)、学科共同课、专业课(必修、选修)以及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当然,每个学校在具体每一课程体系中的名称可能有所不同,如在通识课程体系中,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以通识课程模块的方式供学生选择,而贵州财经大学等院校则由学生选满不同学科门类的课程从而达到一定学分。具体信息对比如表1所示。

表1 课程体系类别及所占比例

从表中信息可以看出,财经类本科院校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通识课和专业课设置相对稳定,但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尚未完善

一直以来,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设置的比例问题一直是个不断选择、博弈的过程,反映的是一国高等教育的历史发展阶段。据学者统计,我国通识教育课程的学分只占课程学分比例的10%。[6]但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财经类院校法学专业通识课程学分在全部课程学分中的比例维持在30%-50%。从横向与其他专业相比较而言,这个比例是趋于相对稳定的,同时也是与当前通识教育的发展规律相符合的,较充分地反映了法学专业“厚基础、宽口径”的培养目标。专业课程所占比例为40%-50%。但是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尤其是教学内容、教学理念尚未与课程思政形成协同效应。大力推进课程思政改革,对于培育学生坚定法治信仰、提升法律职业道德素养、健全法律职业人格和职业认同感等方面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构建好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才能建成。

(二)前沿性、特色性课程较少,难以适应课程思政提出的新要求

从上述七个财经类院校法学专业课程设置的学分来看,通识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或平台课程的学分均在100学分左右,而选修课程只有20至50学分,不仅院校之间学分差距较大,而且在整个课程设置中的学分比例只有13%至31%。按一门选修课程2学分计算,有些院校只能开设5门课程,难以支撑“高素质”、“强能力”的培养定位。一般而言,课程模块应当由专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组成,与之相对应的是某一法学研究领域的基础与前沿的课程模块。[7]就法学专业素养培养来说,除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订的国家标准所规定的10门法学核心课程之外,前沿性和特色性课程较少,无法满足学生积极应对时代发展需要的法律知识体系,更无法满足21世纪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新领域、新业态对高素质、专业性法治人才的需求,造成学校教育与社会需求的脱节。

(三)实践性课程所占比例较低,教学方式不能与课程思政理念契合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社会科学,这就要求高等院校必须强化学生法学应用能力的培养和专业素养的提升。从上述院校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可以看出,实践教学学分只占总学分的6%至15%。自近代以来,我国法律制度属于大陆法系传统,因此在课程教学中主要以传授法律概念、法律特征、法律原则、法律责任等为线索,一般会强调借鉴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熟经验,但往往忽略了专业课程中所蕴含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弱化了具体法律制度的历史作用和进步意义,因而直接导致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先天不足。[8]由于实践类课程比例较低,学生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务问题进行锻炼的机会不多。而就算是案例教学,也大多是针对虚拟或真实存在的案例事实运用法律条文、原理解决纠纷,案例中所呈现的现实意义、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等课程思政内容往往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

二、财经类本科院校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育改革的完善路径

在新时代进行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必须与时俱进,突出“德”、“新”和“外”的特点。一是要突出“德”的要求。法治人才培养必须坚持德法兼修,以德为先。要大力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结合法学专业特点,深入挖掘法学专业课程中蕴含的思政元素。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要形成协同效应,从而实现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的有机融合。二是要体现“新”的理念。法学教育要体现新时代的新要求、树立新理念、探索新模式、采用新方法,为法学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注入新动力、新内涵。三是要做好“外”的文章。当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更加凸显。一方面要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另一方面要努力构建高校和实务部门协同、法学和外语教育协同、国内和国外协同的培养机制,加快培养更多实务型涉外法治人才。

我国法学教育要培养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符合社会主义建设需求的法治人才。自2018年《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将“法律职业伦理”纳入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完成的10门专业必修课程之后,[9]一般院校都在第六学期以2个学分进行开设。2020年《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进一步明确了法学类课程思政的改革重点:不仅要了解相关专业和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更要掌握国家战略和相关政策;不仅要培养学生德法兼修的职业素养,而且要锻铸学生经世济民、诚信服务的高尚品格;不仅要掌握法律知识与原理,更要理解知识背后的人性考量、价值关怀、利益衡量与制度定位。[10]33因此,面对新时代对法学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新期盼,从现有财经类院校法学专业课程设置的现状出发,应在以下四个方面完善课程思政的改革路径。

(一)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与内容

不管是通识课程、基础课程还是专业课程,对学生成长成才都发挥着不可或缺且相辅相成的作用。人才培养是系统工程,必须科学设计课程思政的教学体系,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不知不觉地理解法律概念、法律制度、基本原则等,并能够从法治中国、法治社会、国家情怀的角度看待法律问题。一方面要按照《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要求对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类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专门研讨确定具体的课程科目;另一方面组织骨干教师认真研讨专业课程的思政内容,充分发挥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的协同育人、同频共振效应,实现立德与树人、育人与育才的有机融合。

(二)深度挖掘法学专业课程中蕴含的思政元素

法治人才培养是育人和育才相统一的过程,要建设高水平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必须将思想政治工作贯通育人全过程。在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中,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通过教研活动等方式深度挖掘每门专业课程中所蕴含的思政元素。一是要修订培养方案,进一步明晰人才培养重点。要紧紧围绕国家和区域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修订完善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二是坚持师德师风建设的示范性原则,法学专业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指导学生运用法学理论辨明是非对错的能力与水平。三是加强案例教学,通过案例研讨让学生掌握事务发展规律中所包含的道理,增长见识,塑造品格。四是通过专业宣讲、座谈、讲座等方式,让学生在比较、鉴别中潜移默化地树立社会主义法律信仰。通过以上方式,深度挖掘法学专业课程中的思政元素,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课程的讲授、理解和运用过程中润物细无声地被学生理解并接受。

(三)重点开发法商融合型的课程思政内容

任何教育过程都由目的、路径和方式三个要素构成,而课程设置是基础、是核心,实现法学教育宗旨的核心路径就是课程体系的设计与实施。[11]4因此,提高法学教育教学质量首先应从课程体系设置的优化开始。从课程设置的现状可以看出,法学专业课程设置有了基本的遵循,不同的高等院校因校制宜,结合本校自身特色优势的基础上,以提升本校专业建设与社会人才需求的契合度为目的,不断确立和设置本校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课程建设重点。但不可否认的是,课程设置的趋同化现象还是不同程度地存在,真正体现本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特色的课程尤其是融合型课程不多。在财经类学校,开发法商融合型课程可作为发展方向。

(四)加大实践类课程思政的设置比重

法律类职业富有极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因而在法学教育中必须以法律的职业化为导向,加大实践类课程的设置比重。不管是新时代科学技术的要求还是新文科建设对法学教育提出的挑战,我们都必须提高实践类课程的比重。根据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不少于总数的15%。[12]需注意的是,在课程设置中明确为实践课程类别中却包含了军训、新生教育、毕业生教育、就业实践和职业体验等课程,而此类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法学专业实践课程。严格的法律实践课程应当是以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援助等形式为核心组成的课程,即以法律职业的法律实践为核心要义、遵守实际操作流程,采用仿真、全真、模拟等多种形式,进行真正场景化的法律实践教学课程。[13]

在具体的实践课程设置上,一方面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校内实践环节,如积极开发法律方法课程、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调解平台、模拟仲裁等。编写好案例教程,组织教师及时将法治实践的最新经验和典型案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写进教材,及时转化为教学资源。同时支持学生参与法律援助、自主创业、纠纷多元化解等活动,不断在实践中检验和印证法学理论知识。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实践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将生活中的法律搬进课堂,讲好学活法律,切实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法律实务部门的资源条件,深化协同育人机制。健全法学院校和法治实务部门双向交流机制,建设一批有特色的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如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察委、各类公司、各级人民政府或职能部门,不断提升协同育人效果。积极开展覆盖面广、参与性高、实效性强的专业实习,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诠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以及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通过校内校外、第一课堂第二课堂、高等院校与实务部门相结合的方式,让学生在实践中加深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的情怀与责任感。

猜你喜欢

法学专业法学学分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高校书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课程构建
如何用学分币激发小学生的学习兴趣
我国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流变及最新调整
学分美食
第五节 2015年法学专业就业状况
第三节 法学专业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