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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背景下福建省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策略

2021-09-08郭国英

林业勘察设计 2021年2期
关键词:福建省福建造林

郭国英

(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福州 350003)

工业革命带来的全球范围内化石能源大量消耗,使得近百年来碳排放呈快速增长趋势,加剧了全球气候变暖。2019年联合国环境署发布的《碳排放差距报告》显示,即使考虑各国已提交的气候承诺,到21世纪末全球气温上升幅度还会达到3.2 ℃,与实现1.5 ℃温控红线还存在较大差距,这一变化将带来更广泛和严重的破坏性气候影响[1-2]。在此背景下,我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3]。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碳库,但森林不会自动增加碳汇,需要通过造林、森林经营和减少毁林等经营手段才能实现。林业碳汇是国际公认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它是指通过实施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经营管理、减少毁林等活动,吸收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与碳汇交易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4-6]。林业碳汇项目可以带来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作为一个新兴市场,尽管很多国家做出积极尝试,但林业碳汇项目目前还处在发展的探索阶段,面临政策、机制、参与性等一系列问题。根据2019年碳汇价格核算,项目收益远低于成本[7]。福建省作为我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016年开始试点林业碳汇交易,在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和碳汇交易方面都积累了不少经验。碳中和背景下,本文尝试梳理和总结福建省林业碳汇项目发展现状,探讨福建碳汇项目的未来发展策略,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 林业碳汇项目发展概况

1.1 我国林业碳汇项目发展情况

我国积极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于1992年经全国人大批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成为正式缔约方。《公约》自1994年3月21日起对中国生效。

我国的林业碳汇项目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从参与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层次上看,我国目前参与的林业碳汇项目既有国际层面上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也有国家级层面的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CGCF)林业碳汇项目、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林业碳汇项目,还有省级层面的福建林业核证自愿减排量(FFCER)项目和广东普惠核证自愿减排量(PHCER)项目、贵州单珠碳汇精准扶贫项目等(表1),初步形成了林业碳汇项目全球、国内和省级的多层次市场齐头并进的发展格局。

表1 我国林业碳汇项目发展现状

从时间发展轴上看,我国林业碳汇项目可以划分为两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为2002—2011年,以CDM项目为主。2002年开始参与开发CDM项目;2006年,中国广西珠江流域再造林项目成功注册,成为全球首个CDM林业碳汇项目,为我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进行林业碳汇市场交易提供了样本[8-9]。2010年7月,CGCF正式注册,开始走上探索国内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与林业碳汇自愿交易的道路。目前,CGCF已在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成立了30个专项绿色碳基金项目,碳汇林面积超过10万hm2,为我国碳中和发展之路做出了有益尝试。第二个阶段为2011年之后,我国启动CCER中国核证减排项目,开始尝试在重庆、湖北、北京等7个省(市)进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标志着我国碳交易市场进入自主探索阶段。截至2020年8月,CCER项目试点省市碳市场共覆盖钢铁、电力等20多个行业的近3 000家企业,累计成交量超过4亿吨,累计成交额超过90亿元,成为全球配额成交量第二大碳市场,也是国内最为规范、最具代表性、最大规模的林业碳汇项目。

从林业碳汇项目类型上看,以目前国内发展最为成熟的CCER项目为例,根据其公示的97个林业碳汇项目数据,可以看出CCER项目以碳汇造林项目为主,项目数66个,占总项目数的68%;其次是森林经营碳汇项目26个,占26.8%;二者共占总项目数的94.8%。竹林经营碳汇项目仅有4个,另有竹子造林碳汇项目1个(表2)。可见,在CCER林业碳汇项目中,碳汇造林项目无论是项目数量还是年减排量都居第一位。从林业碳汇市场发展趋势来看,CCER林业碳汇项目将是未来发展主流,也是今后研究的重点。

表2 不同类型CCER林业碳汇项目备案情况

1.2 福建省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进展

福建省作为我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森林资源丰富,也是国家林业碳汇交易试点之一。福建碳市场在开市之初就纳入福建林业碳汇(FFCER)作为控排企业抵消碳排放的产品。2007年,福建省引进了“中荷清洁发展机制能力建设合作项目”,开启了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之路。2013年,永安市人民政府在CGCF的指导下成立永安碳汇专项基金;2016年福建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成立环境能源交易平台,开始开展林业碳汇项目交易,意味着福建省成为我国CCER第八个试点省市;2016年12月22日,FFCER在福建碳市场上线交易,当天共售出15.6万吨,交易额288万元;2017年5月,福建省印发《福建省林业碳汇交易试点方案》,坚持统筹推进国家碳市场下的CCER林业碳汇交易、福建碳市场下的FFCER林业碳汇交易的原则,选择顺昌、德化、永安、长汀、洋口国有林场、五一国有林场等20个县(市、区)、林场作为试点,开发林业碳汇项目,通过试点的辐射带动,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加快福建省碳市场建设和林业碳汇发展。

截至2021年5月,福建省FFCER备案林业碳汇项目合计20项(表3),其中,森林经营碳汇项目17项,占85%;竹林经营碳汇项目2项,占10%;碳汇造林项目1项,占5%。从地域分布上看,主要分布在闽北、闽西等森林资源丰富的地区,厦门、漳州和莆田目前还没有备案记录。从实施效益上看,FFCER累计实施碳汇造林面积超过7.27万hm2,签发减排量290.69万吨,完成交易256万吨,成交额3 861万元。福建林业碳汇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在全省的抵消比率可达10%,而其他类型项目的抵消量仅为5%,成交量、成交额和抵消比均位居全国前列。

表3 FFCER林业碳汇项目备案情况

2 福建省林业碳汇发展SWOT分析

2.1 优势(Strengths)

福建省发展林业碳汇项目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与人文优势。一方面,福建省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根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4—2018年)数据(表4),福建省多项林业发展指标均位列南方林区各省份前列,其中活立木总蓄积量和森林蓄积量遥遥领先,位列第一;森林覆盖率高达66.8%,连续42年位居全国第一。因此,福建省森林资源总量大、质量高,具有发展林业碳汇项目的自然优势。另一方面,被国家林业局赞誉为中国“林权改革第一省”的福建,一直是我国林业改革的先驱。2000年,福建提出建设生态省的战略构想;2001年,全国林改第一县——武平敲响了“林改第一锤”;2014年,福建在全国首创性地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2016年,福建升级为全国第一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016年,福建省成为我国CCER第八个碳交易试点省市。同年,FFCER在福建碳市场上线交易,开启了林业碳汇项目省级交易先河。多年来,福建在全国率先出台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率先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率先开展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率先成立省级林权收储机构。这些林业改革实践为福建省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积累了大量的政策和人才基础。

表4 南方林区各省森林资源对比

2.2 劣势(Weaknesses)

福建省虽然具有森林覆盖率高、活立木总蓄积量和森林蓄积量在我国排名前列的优势,但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森林经营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由目前已签发的20个林业碳汇项目主体来看,其中10项业主为国有林场,9项业主为国有企业,只有1个项目为民营性质的业主,即福建金森林业有限公司,表明福建省林业碳汇项目存在参与主体单一、林农参与度不高的情况。福建林业碳汇投资主体单一且不足,社会资本参与机制不健全,加上碳汇交易价格波动较大,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成本高,导致林农在思想认知上和参与投资上都严重滞后,已有投资不能满足林业碳汇开发的需要。此外,受碳配额宽松的政策影响,加之购买主体单一,福建省林业碳汇交易流动性明显不足,成交价远低于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价格。

2.3 机遇(Opportunities)

福建林业碳汇发展既有全球碳中和对碳汇需求的时代机遇,也有国家层面的政策机遇。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3]。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福建林业碳汇发展有着前所未有的机遇。2016年8月,由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正式提出将福建确立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明确支持福建省作为国内第八个碳交易试点,启动碳交易市场;出台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增加碳排放权交易行业参与范围,建立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碳排放权配额管理和分配、碳排放权交易运行等完善的制度体系;设立碳排放权交易平台,积极对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支持开展福建省林业碳汇交易试点方案,研究林业碳汇交易规则及林业碳汇项目交易模式,探索碳汇林业发展之路。

2.4 威胁(Threats)

一是林业碳汇市场受政策影响较大,碳汇项目申请数量多,但成交数量少,成交价格较低。分析其主要原因:一方面企业抵消碳排放意识较薄弱,碳汇市场中买方意愿不强,使抵消碳排放的需求较少;另一方面是福建碳汇市场刚建立不久,运营初期交易机制尚不够完善,企业分配到的允许排放量便能够满足企业的需求,或者只需通过碳排放配额的交易即可满足。二是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成本较高。据统计,以交易项目平均收益为基数,单个项目包括审定、核证费用在内的开发成本达50~70万,占整个项目交易收入的30%~40%。项目开发的高额费用降低了林权所有者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热情,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林业碳汇市场的发展。三是在已备案的20项林业碳汇项目中,类型单一,森林经营类碳汇项目比重极高,“一头独大”的态势非常明显,而其它类型的碳汇项目仅占很小的比重,项目类型比例显著失衡。

3 福建省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策略

3.1 加大宣传力度,调动群众参与

由于林木生长周期长,使林业碳汇项目持续时间长,碳汇计入期达20~60 a,因此,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及各个层面加大宣传力度,保证林业碳汇项目建设期间碳汇林的完整性。一方面,可通过宣传增强林农对林业碳汇关于定义、计量方法、交易体系及其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独特优势的认识,调动当地社区(村委会)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林业碳汇项目管理。另一方面,可通过宣传扩大林业碳汇多重效益认知,积极引导碳减排企业在选择核证减排量时,主动购买福建林业碳汇(FFCER),增加林农收入,改善生态环境,最终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标。

3.2 提升经营水平,提髙碳汇能力

蓄积生长量是林业碳汇价值提升的主要来源。由于社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开发新增征占林地的面积不断增加,将来通过造林增加林业碳汇的途径在不断减少。与此同时,我国的森林经营水平与欧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因此,通过增加单位面积蓄积量来提高林业碳汇能力将成为未来增汇的主要途径。可从碳循环的各个环节入手,综合运用森林生态学、森林经理学以及树木学等学科理论,加强森林科学经营管理,合理配置树种、种植密度与龄组,改善立地条件,研究应用高固碳造林模式,合理确定碳汇林最佳轮伐期,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以增加单位面积蓄积量,提高林业碳汇能力。

3.3 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财政支持

一方面要积极拓宽林农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注入碳汇林项目经营,增加财政倾斜,对积极参与林业经营的农户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同时,联合各方力量,激发农村金融机构的活力,促进中国农业银行、农商银行、世界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开发相关金融产品支持碳汇林经营,加大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贴息贷款支持力度,为碳汇造林解决资金问题。另一方面可在林业部门设立专项资金,把符合条件的碳汇造林项目纳入国家造林补贴范围,探索开展碳汇造林财政补贴试点。对试点内碳汇林项目购买种苗、造林、化肥及前期幼林抚育等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对积极参加碳汇林经营并进入市场交易的林农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支持。

3.4 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管理体系

积极建立与国际相关规定、国家政策相衔接的,与福建林业碳汇交易市场实际相符的科学运行机制。培育和增加购买林业碳汇主力的大中型企业,积极与互联网企业战略合作,建立林业碳汇销售网络平台,宣传引导释放“碳足迹”的企业、个人等群体通过零星购买途径,建立健全林业碳汇交易群体培育机制,扩充林业碳汇购买群体,提升林业碳汇购买实力,促进全员环保体系的形成。科学探索项目付款方式,积极研究先付全款后建设验收,还是先付部分金额后依照进度分期付的“期碳”交割制度,建立健全碳汇交割机制,促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与碳汇交易良性互动。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原理,有效调节碳排放配额与林业碳汇市场交易价,科学测算减排产品成本以及收益,让福建林业碳汇(FFCER)项目碳交易价与碳配额(FJEA)成交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碳交易价相接近,建立健全林业碳汇与碳排放配额交易协调机制,推动碳减排交易市场均衡有效发展。

4 总结

福建省发展林业碳汇具有森林资源总量大、质量高的自然优势和积淀深厚的人文优势,也存在参与主体、融资渠道单一的劣势;有发展林业碳汇具有全球碳中和对碳汇需求的时代机遇以及国家政策机遇,也面临市场价格波动大、项目开发成本高等方面的挑战。从加大宣传提高参与度、改善经营提升碳效率、拓宽融资渠道激发市场活力、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等四个方面提出林业碳汇开发策略,以应对碳中和背景下福建省在开发林业碳汇项目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这不仅为福建加快开发林业碳汇项目提供相应的理论基础和决策参考,对其他省市也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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