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生存
2021-09-07吴佳骏
吴佳骏青年作家,在《青年文学》《北京文学》等刊物发表作品逾百万字。主要著作有散文集《雀舌黄杨》《生灵书》《谁为失去故土的人安魂》,长篇小说《草堂之魂:一代诗圣杜甫》等。现为《红岩》文学杂志编辑部主任。
一
她一直都想摆脱身体里的重,使自己轻起来。像羽毛那样轻,像白云那样轻,像空气那样轻。最好,这种轻是无色无味的,完全透明,让人一眼就能看穿生死。活了大半生,她无需再隐藏什么,遮蔽什么,只想成为一个“透明人”——要恨就恨在明处,要痛也痛在明处。也无需给自己贴上任何标签,来博取他人的怜悯。轻的事物原本就用不着背负上重的包袱,不然,准会将自己压死。既然已经轻了,那就索性轻得更彻底一些。不止是让身体变轻,还应该让心也变轻,让灵魂也变轻,轻得仿佛从来没有过出生,轻得仿佛从来没有过人间。只有这样,轻才是有价值的,才是令人神往的。倘若离开了这样的“彻底性”,轻只能是一种摆设,只能更加衬托出重的存在的合理,只能证明她想把自己变轻的可悲的虚妄。
二
别看她整天疯疯傻傻,其实她是一个有美好心愿的人。她的心愿,比许多健康的人都还要健康。她想将西天边上火红色的云霞剪裁下来,缝一件吊带裙,遮住自己袒胸露乳的身体;她想摄取路旁几朵刺玫瑰的花魂来纹个身,以吸引某位有才华的落魄文人为她写一首情诗或给她一个初吻;她想将自己凌乱的头发扯下来,编成一根长长的辫子,既可以捆绑住前世的冤孽,又可以捆绑住今生的报应……她的这些心愿,未必都能实现,但人有心愿终归是好的。人有了心愿,就不会绝望,就能够在人间和天堂之间自由往回。
三
给丈夫搓洗第一件衣裳的时候,她就在想,如何才能像拧干衣裳的水分那样将自己的泪水拧干;给儿子搓洗第一件衣裳的时候,她就在想,如何才能像给衣裳缝掉落的纽扣那样缝合自己的伤疤;给公婆搓洗第一件衣裳的时候,她就在想,如何才能像将衣裳从公婆身上剥离下来那样将自己的皮也剥离下来;给公公搓洗第一件衣裳的时候,她就在想,如何才能像把衣裳轻易地挂上树杈那样把自己也挂上树杈……她的这些想法,不熟悉她的人可能会觉得奇怪。但只要熟悉她的人,就会觉得十分正常。她原本就不是一个给人洗衣的奴隶,但每次洗衣的时候,她都试图穿上别人的衣裳秘密潜逃,像肉体逃离桎梏它的衣裳,像灵魂逃离桎梏它的肉体。
四
屋后那个又深又黑的洞,本来是村民挖出来储藏红薯的。后来,红薯没人栽种了,他们就利用这个废弃的洞,来储藏自己的情爱、迷梦和心事。他俩第一次拥抱,就是在这个深洞里。彼此刚刚抱紧,世界就彻底黑了,但他们还是努力在黑暗中开出了一枝花朵。花朵开出后,他们以为洞壁上就会出现图腾,护佑花朵的成长。谁知,洞口却出现了一群嗅着花朵的芳香跟来的恶人,喊着口号要捣毁他们的春天。不得已,他们只好给泥洞封上一道门,且一辈子都在洞内生活,拒绝接受阳光的照耀和雨水的滋养。他们习惯了在白天遇见黑暗,习惯了在黑暗中抱团取暖。以至于若干年过去,当充满正义感的人将他们从泥洞里解救出来的时候,他们早已变成了两只地鼠,一看见人就瑟瑟发抖,一看见人间就慌慌张张。
五
一个落雨天,我坐瓦檐下,听一个山村妇女讲她的四季逸闻。她说有一年春天,她去山野寻找一根可以用来做斧柄的树干,不料意外闯入了一片桃林禁区。她觉得那片桃林很眼熟,好似在哪里见过。仔细回忆,终于记起它们就是自己死去的儿子生前在图画本上栽种的那片桃树。而且,那满树艳红的桃花,就是她儿子脖颈上系的红领巾。她说有一年夏天,她去离家一公里外的河里挑水,来浇灌干渴已久的向日葵。水挑回来后,才发现桶里装个两颗头颅,鼓着大大的眼珠在朝天喊冤。她说有一年秋天,她干完活回家,路过一片坟场时,突然冒出一个人,伸手要脱掉她身上穿的棉袄。还一边脱一边说:“这件棉袄,我的亲人几天前才烧给我,供我御寒用的,竟然被你偷去了。”她说有一年冬天,飘着大雪,她去后山的岩洞抱干稻草来铺床,看见一个陌生的女人,披头散发坐在雪地上孵蛋。她十分好奇,问:“你这是干什么呢?”那个女人回答:“我想重新孵出一个洁白的世界。”她越讲雨下得越大,给她的讲述演奏背景音乐。我靠在檐柱上,静静地听着。
六
村子里的张家媳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是一个比门前菜地里的黄花还要瘦弱的女人,却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生育了五个孩子。而且,每生出一个孩子,她的身体都依然完好无损,没有阵痛。有一天黄昏,她的老公站在我的身旁撒尿,无意中说他的老婆其实并不情愿生下那么多的孩子。只因她内心的仇恨和屈辱太多了,才将生育当作了发泄和复仇的方式。在张家媳妇的眼中,她生下的孩子都不是孩子,而是一枚枚从她的子宫里发射出来的炮弹。如果有谁胆敢再得罪和欺负她,她就会将炮弹引燃,将人间炸出窟窿,将欺负她的人炸得血肉横飞。或许正是因为这样,她的那几个孩子,才一個比一个面相凶恶,好似每个人都携带着几代人的宿怨。
七
她一辈子都没有获得过如此巨大的幸福,以至于幸福刚刚抵达,她就被确诊为“幸福晚期”。这是一件非常令人痛心的事情。她每天什么都干不了,只能背着幸福去接受放疗和化疗。不过,她向来是个乐观的人,这种极端的治疗所产生的副作用,并未摧垮她的精神面貌和心理防御系统。她有抵抗幸福的天然的抗体,这让医生都叹为奇迹。她很感激医生,让她有了承受幸福打击的能力和信心。的确,她是幸运的。她遇到了一位好医生。这位医生不但给她做心理疏导,还建议她如果想早点拯救自己,可以试着向幸福里灌注不同程度的苦难——只有苦难才能扼制住幸福细胞不蔓延、不扩散、不转移。然而,她又是一个性格倔强的人,根本听不进医生的劝告。她明知道幸福对她来说是绝症,可她还是心甘情愿地领受了。大概正是她一直在隐瞒医生的缘故吧,才会导致对她的医治越来越不见疗效。结果三个月时间不到,她最终还是“幸福死了”。
八
凌晨四点钟,雄鸡就破啼了。像冲锋号,激励着起义的大军。她爬起身,坐在蚊帐内,即将开始发号施令。他呢,则被另一床蚊帐罩着,动弹不得。他是一个拥有着新痛和旧疾的伤员,再也无法下床作战。在未受重伤之前,他一直都是主帅,每天率领锄头、镰刀和铁锤去攻打黎明这座山头,幻想将白天全部变成自己的殖民地。但如今,他不得不让出主帅的职位,让副帅接替他去完成平生的春秋霸业。他的副帅是他的爱妻,也是一名敢死队首领。她从床上下来,就披上铠甲挂帅出征了。跟在她身后的,有牛,有狗,有鸭,有鹅,有羊……它们都是她的精兵强将,从不畏惧锋利的屠刀,也不惧怕威猛的棍棒。这场攻击战打得太久了,她今天决定来个背水一战,以平息梦想与现实之间的恩怨,活着与死去之间的纷争。然而,她还是太不自量力了,刚一上阵,就全军覆没。天明之后,当她阵亡的消息传回蚊帐,他也早已没有了呼吸。静静地躺在那里,像一具木乃伊,落满了叹息的尘埃。
九
她没有什么可炫耀的。她没有戒指、耳环和项链,更没有金钱、权力和荣誉。她唯一可以拿出来给人展示的,只有她的伤疤。这个傷疤是她的祖传之物,只要轻轻地将伤疤的拉链拉开,藏在里面的奇珍异宝就会滚落而出。最显眼的,是一根盐骨。他的爷爷曾是个盐商,后来被枪毙了。给他的爷爷收尸时,他的父亲从尸体上取下这根骨头,当作一件礼物送给他做纪念。其次,是一把猎枪。他的父亲就是被这把枪给打死的。死于红派与黑派的械斗,死于理想与狂热的混乱,死于激情与热血的献祭。再次,是一杆秤。他的哥哥曾因这杆秤而殒命。那是多年以前的事了,他的哥哥挑着稻谷去粮站交公粮,发现称粮的秤和人都有问题。他的哥哥打了称粮的人,折了称粮的秤,结果自己也死在了称公平和良知的这杆秤上。
十
他身为一个农民,成天不好好种地,却始终在致力于将动物和植物的语言翻译成汉语。他这样做,是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听懂动物和植物的语言,并像善待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姊妹般去善待它们,学会彼此尊重,以此减少杀戮、破坏和作恶。他翻译得很认真,也很严谨,对每一句话和每一个词都要字斟句酌。他怕自己的一时疏忽,会造成翻译上的错误,成为千古罪人。当然,他也不会故意违背翻译信条,犯观念先行的毛病,硬把山羊的温顺翻译成同情,把花朵的微笑翻译成谄媚,把飞鸟的歌唱翻译成哀鸣,把树木的摇晃翻译成绝望……如果那样的话,他就是个不合格的翻译者。动物和植物不需要向人类诉说恐慌,它们只会诉说自己的安静和美好。倘若人类非要去伤害它们,它们也不会反抗,唯有以死来报答天地的孕育之恩。他没有数过,今生拢共翻译过多少动物和植物的语言,又有多少人读到过他的译作。
十一
他用儿女给他的孝心钱,建了一座“乡村殡仪馆”。很简朴,很小——小得只能阁下烧成灰烬的肉体和化为烟尘的灵魂。有人怀疑他这是未雨绸缪,自己给自己准备的告别之所。可这个殡仪馆建成当日,他就贴出告示——只接收动物的死尸,不接收人的死尸,包括他自己。于是人们知道,他在以这种方式报恩——赋予动物的死跟人的死同等的尊重。他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对的,你看公鸡不要报酬地替人喊早,狗忠诚地替人巡逻执勤,猫义务地替人捉拿鼠犯,蚯蚓不分白昼地替人挖土松壤,蜜蜂不辞辛劳地替人搬运甜蜜,蝴蝶冒着危险替人表演舞蹈,蝉献出生命替人歌唱福祉……难道这些对人类有过功劳的动物死后,不该受到崇高的礼遇吗?不该像人死后一样,举行一场隆重的告别仪式吗?他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对的。他在自己建造的殡仪馆里,先后送别过成百上千种动物。每送走一种动物,他都会虔诚地下跪,作揖,磕头。仿佛那死去的并不是动物,而是他的一个邻居或亲人。
十二
他是乡村孩子最早的启蒙教师。他的启蒙方法很特别,不用笔,不用纸,不用墨水,只需借助四季泼洒出来的天然颜料和天地创造出来的自然元素。冬天来了,他面对铺天盖地的银白,于茫茫风雪夜划燃一根火柴,孩子们便懂得了即使再寒冷的绝境,也亮着一朵希望的火种。秋天到了,他从地上拾起一片凋零的黄叶,将其焚烧后的骨灰放在流水上,孩子们便懂得了即使死去的事物,也能通过另一种形态复活。夏天到了,他伫立在火热的骄阳下,双手捧起一只流泪的蝉,孩子们便懂得了即使再昂扬的颂歌,也可能句句皆冰语,声声皆血泪。春天到了,他躺在一片五颜六色的野花丛中,仰望着蓝天,孩子们便懂得了即使再娇艳的花朵,也有高不可及的梦想和挥之不去的忧伤。这些都是他行之有效的启蒙方法。
十三
那一天,他突然意识到危险,想把自己藏起来,最好藏在三万英尺以上的天空,或三万英尺以下的地底。只有这样,他认为才是安全的。但他既没有飞翔的本领,又没有潜遁的能力,他不知道如何是好。他也曾尝试过藏到一朵花里去,成为世间最诱人的美色,可花朵早已被季节出卖。他也曾尝试过藏到土地菩萨的肚腹里去,成为“大地道德”的守护者,可土地菩萨早已接收了欲望的贿赂,做了土地的叛徒。他也曾尝试过藏到麦田中央的那个坟堆里去,成为死者的兄弟,可那个死者竟然天天跑出来跟活人抢水饭。他也曾尝试过藏到一个婴儿的泪水里去,让人怜爱和疼惜,可那个婴儿的泪水全是羊水变的,只能给胎盘和童话以滋养。他不知道如何是好。也许,他唯一的躲藏方式就是不躲藏。因为,他裸露在尘世中的躯体,早就已经行尸走肉了。
十四
黄昏还没有到来,电线杆上挂着的那个高音喇叭就开始播音了。但播放的内容跟以往任何一天都不一样——既不是重大新闻,也不是柔美歌声。为知晓真相,他将锄头和柴刀卖给田畴,虔诚地站在天地间,用皲裂的老手从头盖骨里掏出香烛,给两只失聪已久的耳朵再度开光。瞬间,他就判断出,这些法令很朴素,丝毫不深奥,三岁小儿都能听懂——无非是说四季必须分明,昼夜不可颠倒,阴阳不可失调,五行不可混乱。这样听了一会儿,他就果断地封闭了自己的听觉系统,还气愤地捡起地上的柴刀,割下了自己的耳片。他在心里想——为何说的都是常识,而人却偏离常识越来越远。
十五
他跟着儿女去了一趟城里回来后,人就糊涂了。他总是要拿着一团干稻草去电灯泡上取火;总是每天都要给新手机洗三次澡;总是隔三差五地要给衬衫上的牡丹花淋粪施肥;总是要在夜里拿根长竹竿将月亮打下来泡酒喝;总是要将蛙鸣采集起来装在空药瓶里给死亡放哨;总是要在牛羊归家的路口点燃一盏长明灯;总是要骑着一头猪去跟冥王星约会;总是要挎着一把木头枪去跟飞鸟的灵魂谈判;总是要将自己挂在眼睫毛上示众;总是要在一粒尘埃里去建造一坐金字塔;总是要把暗藏在皮肤之下的毛细血管剥出来替自己编织一副绞索;总是要守在烟囱口去将炊烟抓回来处以火刑;总是要站在烈日底下去堆积雪人;总是要蘸着泪水在石板上画出天使的微笑;总是要跟一根出土的白骨滴血认亲……他的这些糊涂表现令他的儿女痛苦不堪。他的儿女委屈地解释道:“真的不是我们将父亲逼上了绝路。”
十六
那个老头子大概真的是疯了,他想把地里的麦苗、豆苗全部拔掉,统统改种罂粟。他说他喜欢罂粟的红,喜欢罂粟的香,喜欢罂粟的红和香制造出来的幻境——这幻境能让他活得无比真实。他的子女奉劝他切记一意孤行,不然既害了自己,还害了土地,且让后人的后人的后人都抬不起頭。可那老头子偏不听,决定要将罂粟当作他晚年的爱妻。他说他今生爱过太多善的东西,却没有得到任何善的回报。现在他只想爱恶的东西了,希望恶能给他一个善的初吻。他的子女说他这是异想天开,如此只能使他万劫不复。可他不想听子女的花言巧语,他发誓倘若子女再阻碍他,将庚即与他们断绝父子和父女关系。而且,他还振振有词地说:“别以为我不晓得,老子活了几十年,早就看清了——有时,爱本来就是一朵罂粟,慈善也是一朵罂粟。”
十七
现在,她要用积蓄了一辈子的财富,来偿还今生欠下的所有债务。她偿还给蜜蜂一朵过早凋零的花朵,偿还给花朵一个错失的春天,偿还给春天一颗被盗的种子,偿还给种子一块干净的土壤,偿还给土壤一次丰收的庆典,偿还给庆典一个礼貌的鞠躬,偿还给鞠躬一根弹性的脊柱,偿还给脊柱一杯流失的钙质,偿还给钙质一堆健康的谷物,偿还给谷物一个安全的粮仓,偿还给粮仓一个饥饿的梦想,偿还给梦想一个遥不可及的远方,偿还给远方一个长久的思念,偿还给思念一个不孝的孩子,偿还给孩子一个哭泣的妈妈,偿还给妈妈一个前世的悔恨……还完这一切,她终于轻松了。如今她什么也不再拥有,除了一具将死的躯体和一颗婴儿的心。
十八
他给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分别留下一大笔丰厚的遗产。他留给大儿子的是一年四季都止不住地在流淌的口水;他留给二儿子的是白天和黑夜都在滴漏的尿液;他留给三儿子的是从早到晚都在排泄的粪便;他留给大女儿的是每个周末都需在池塘里反复搓洗的脏衣裤;他留给小女儿的是隔三差五都要朝他的腿上敲打的机械运动。这些平均分配给后人的遗产,使他的后人们个个怨声载道。他们责怪他苦了一辈子,太不懂得享受了,非要把遗产硬塞给他们。他们虽然也贫穷,但并不需要他的这份遗产,纷纷嚷着要退还给他,让他带去送给阴间的母亲保存,以利于老两口再好好享享清福。可他实在是太心疼自己的子女了,不但不同意他们退还遗产,还非要把自己的白骨也平分给他们作为纪念。这可让他的后人们十分为难。不收吧,显得不够孝顺。收了吧,又会增添负担。于是他们联名逼迫他立下一份互惠互利的遗嘱——将自己的活躯提前捐赠给了“天堂医学院”。
十九
天都黑尽了,为何那两只鹅还不回家?是迷路了,还是出逃了?她站在黑夜里最黑的地带,不安地想。那两只鹅,他喂养了整整七年,才终于将它们养成了一对供品。今日下午,他就在电话里跟儿子说好了,明天一早就把这对老鹅送去城里,给坐月子的儿媳妇炖汤喝——这是他巴结儿子儿媳最好的良机。那对鹅大概是偷听到了他与儿子的谈话,才在夜幕降临前披着白色的丧服离开了家。它们宁可饿死在野外,也不愿成为亲情的俘虏。这是两只有脾气的鹅,一路上都在唱着“断头之歌”。仿佛两个勇士,早已服下了自杀之药。夜越来越深,他不安的心开始恐慌起来。假如不找到那两只鹅,他的明天必将是他的长夜。他打着手电筒,沿着鹅离家的足迹寻找鹅的下落。当他好不容易在天快亮时找到它们时,他看见那两只鹅的颈子扭在一起,打了一个让他用七年时间都解不开的胖胖的死结。
二十
她病了,身子打着冷战。她说她的胸膛里燃着一团火,正在焚烧她体内的黑暗。她说她听见黑暗尖叫着,要将她的五脏切掉,把小小的胸腔变成一口埋葬它的大大的棺材。她被吓坏了。她才七岁,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死亡。棺材她倒是见过,她们家的柴房里就放着一口,那是她的父亲在外出谋生前为她的奶奶兑现的承诺。她的奶奶疼爱她,说如果她的病万一治不好,可以将这口棺材送给她做礼物。她不想要奶奶的礼物。她说自己的身体太小,假如躺在里面,既浪费空间,又填不满死后的空白。她的奶奶觉得她说得在理,一直在想法延缓她的生命——她将自己的骨头取出来,磨成水喂给孙女喝;将自己的眼珠取出来,做成肉丸子给孙女补充营养。吃了两次之后,她就绝食了。她深刻地意识到,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将与之相依为命的奶奶变成坟墓,而应该让她变成一个美丽的花园。
二十一
满五十岁生日那天,他忽然强烈地想拥有爱情和婚姻。这个妄想,让他遭到村里所有人的嘲讽。在村人们眼中,他生来就是个被命运剥夺了恋爱权的人。他的眼睛看不见万物,他的脊背托不起蓝天,他的赤脚抓不住泥土,他的泪水洗不净罪恶。他唯一值钱的物品,是身上穿的那件旧毛衣,里面裹满了虱子和臭虫,还裹满了虱子和臭虫生养的乖孩子。他曾试图用这件旧毛衣,去换取一个寡妇的寂夜。可他刚用发烧的身体烫死了虱子和臭虫,以及它们生养的孩子,那个寡妇就成为了别人的新娘。从此,他将自己囚禁在内心的伊甸园里,自己成了自己的亚当,自己成了自己的夏娃。他准备就这样守着诫命到死,但不知为什么,在五十岁生日那天,他忽然改变了主意,要偷食分辨善恶树上的禁果。遗憾的是,那棵分辨善恶树早就被不分辨善恶的人给盗走了。或许正是因为这样,他才真正想像人一样地活一回。不然,他要是哪天被死神给盗走了,就再也体会不到爱情和婚姻的滋味了。
二十二
他到临死前都还在告诫后人,必须要传承许多古老的习俗。初一和十五要记得跟村中的老井烧柱香,免得井水夜夜在井里哭。每年开春后,要记得给房屋周围的果树喂点米饭和肉粒,免得果树老是结出苦果。清明节当天的暮晚,要记得去亡人的坟头点盏灯,免得漫山遍野都跑着孤魂野鬼。田里收了稻谷,要记得煮一顿饭来尝新,先给狗吃,再给年龄最大的长辈吃,如果父母不在家,就先用筷子挑一团饭放在桌上,然后自己才能吃,免得得罪上苍而遭五雷轰顶。端午节,要记得在门框上挂艾草和菖蒲,免得瘴气污染了门庭。中秋夜,要记得拿一个月饼放在院坝中的板凳上供奉月光菩萨,免得它日后不再给尘世小团圆。年底了,要记得送灶和接灶的日期,免得来年四季都烟火冷寂……他的这些告诫,听得后人们呆头愣脑,可他仍在苟延残喘地说。他怕自己一闭眼,这些习俗就消失了。他说的习俗,其实是各种各样的禁忌。人有禁忌,人间才有康宁。
二十三
那天傍晚,我陪她在村头的河边静坐,她忽然说到她的理想。她说她的理想太大了,只能说出理想的一部分。就像这个世界太大了,她只能说出村庄的一部分。她起初是想做一个画家,给孤独和悲伤涂上明亮的色彩;还要将灵魂和痛苦画出形状,让看过她的画的人都能认识自己。后来她又想做一个医生,把蝴蝶的翅膀和细脚移植给鱼,把鱼的鳃和鳍移植给蝴蝶,让它们换个环境生活和思考;还要将死去的亲人和死去的爱救活,并把两者缝合在一起,成为医学界的奇迹。但现在,她将前两个理想都放弃了,只想做一个不让父母讨厌的人,既能给他们减负,又能增加他们生活的信心。她今年才九岁,给我说完这一切,就埋头嘤嘤地哭。那一刻,我的心像落日一般浸血。我知道,她真正的理想,根本没有说出来——她是想变成一个小男孩,跟我静静地坐在一起。
二十四
她出嫁的那天,才知道自己有三个父亲。她的第一个父亲,是她的生父。十多年来,他一直住在她之外的一个孤岛上,故她从来没有见过他。她的第二个父亲,是她名义上的父亲。也是十多年前,他从她第一个父亲的手上,将其接收了过来,成了没有血缘的父女。她的第三个父亲,是她现在的养父。他是她第二个父亲的亲弟弟,为给残疾的大哥今后找个收尸人,他一直替大哥抚养着这个侄女。现在她要出嫁了,据说还嫁了户好人家。她的第一个父亲闻讯后庚即赶来认亲,她的第二个父亲要爬起床来愤怒地将她的第一个父亲赶走,她的第三个父亲朝她的第二个父亲念咒语。只有她一声不吭。到那会儿她才知道,其实自己一个父亲也没有。她的出嫁,配的也不过是一场阴婚。
二十五
每次见到他,我都觉得惭愧。我们是同一所乡村小学的同学。三十几年过去,班上二十几个同学都变了,包括我也变了,他都没有变过。他依然喜欢说真话而从不担心得罪人,比如他说我越来越清高是瞧不起人的表现,说王四不该拿自己的尊严去换取廉价的幸福,说张三从小到大都长着一身奴骨终将害人害己,说李二将家乡的姑娘带去外地发财迟早要遭报应,说蒋一在外头贩卖冰毒在家冒充孝子简直是人面兽心。除此之外,他始终保持着善良、正直的本性。比如他曾为邻居一个孩子报名参军遭受阻碍的事,不但将所有的村干部十八代祖宗都骂遍了,还将村主任拉下了马。他曾为一个残疾人争取吃低保的事,不惜与村中另一个有钱人针锋相对。他曾为给一个孤寡老人讨回公道,持续三个月跑去县城申冤鸣不平,搞得自己狼狈不堪。全班二十几个同学都骂他是傻子,他也不生气,照旧以自己的方式活着。要说他什么都没变,其实也不对。这三十几年来,他最大的变化,是比我们二十几个同学都要苍老许多。
二十六
我一直搞不懂,她为何可以对其他人那么宽容,却唯独对自己那么严苛。她可以宽容一个恶人对她的清白的玷污,却不能宽容自己不小心碰碎的一个乞讨者手里的飯碗。她可以宽容一个有权者对土地的出卖和人权的践踏,却不能宽容自己在干旱时舀了他人水缸里的一瓢浊水。她可以宽容一个复仇者将她房屋上的檩子拆下来当柴烧,却不能宽容自己在饥馑年代里偷了他人地里的一根黄瓜。她可以宽容有人因嫉妒她的孩子的聪明而借故将其绑在木桩上毒打,却不能宽容自己意外损坏的邻家智障小男孩的一把玩具枪。她的这种宽容与不宽容,使她每天都活得无比艰难。她总是一次又一次地救了自己,又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害了自己。
二十七
生活中的许多事,真的说不清是吉还是凶,是福还是祸。一个心怀恐惧的人提着一只乌龟去池塘放生,转眼间,这只乌龟就被另一个心怀良善的人打捞上来下了酒。一个乐天安命的男人被入室盗窃的小偷当头敲了一棒,却意外治好了他的偏头痛和失忆症。一个疯子去救一个瘸子,结果却捡回了一个瞎子和聋子。一个喝农药自杀的人,却把自己变成了菩萨。一个常年给瘫痪在床的父亲擦汗的人,竟然在父亲的皮肤下发现了一张藏宝图。一个喜欢钓夜鱼的人,天亮时却把自己挂在了鱼钩上。一个走村串户替人牵红线的人,到最后却把自己嫁给了鬼魂。一个吃了一辈子素斋的人,临死之前却主动请求吃下半斤肥肉。一个梦想用银子给自己打一副手镯的人,打出来的却是一副镣铐。一个不辞辛劳跑去主席台上领奖状的人,领回来的却是一张讣告。生活中的许多事,真的说不清是福还是祸,是吉还是凶。
二十八
不下雨的黄昏,他都要爬上山坡,带着满身的荣耀和耻辱。几十年前,他是这个小山村里的劳模,获得过许多组织颁发的勋章——他的脸颊上、额头上、脊背上、胸膛上大小不一的疤痕,就是勋章烙出来的终身荣誉奖。那个时候,他挣的工分最多,但也没有自己,他是属于集体的——肉身属于集体,精神属于集体,爱恨属于集体,信仰属于集体。他原本以为,可以就这样融化在集体里,像一滴水溶入大海。但事实是,他的愿望落空了。集体解散后,他突然变成了这个村庄里的“战俘”。那烙在他身体上下的勋章印,全都成了批判他的有力罪证。现在他爬上山坡,不是要越狱逃跑,而是想借放风的机会将身上的勋章卖掉——将荣耀和耻辱卖掉。可悲的是,那座山坡都被他爬矮了,也没遇见一个前来买他勋章的人。
二十九
她是一个怪人。每天清晨都要送给朝阳一顶帽子,傍晚又要给落日焚烧纸钱,夜半还要爬起床用净水给月亮洗脸。她活在人间,却老在担心天上的事情。有人很讨厌她的这种杞人忧天,指责她不该将自己装扮成神,更不该去揣摩上帝的旨意。但她并不这么看,她说不久的将来,自己必将是第一个搬迁到天空上去生活的人。她关心天事,就是关心人事。而且,她说自己早就跟白云约好了,只要一下雨,她就顺着雨线往上爬——每一条雨线都是回家的路。有好几次,她都快要爬到云顶了,雨却突然停了,她不得不再次坠落凡尘。没有人明白,她在人间活得好好的,何苦非要向往天空?可有一次,她偷偷地将这个追问告诉过白云——她去天空,不是因为人间的苦难太多,而是因为实在是太孤独了——她应该给孤独一点孤独之外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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