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堵流媒体巨头 各国监管能否奏效?
2021-09-05田英
综艺报 2021年14期
田英
流媒体行业异军突起,不仅撼动了电视行业的基石,突破了院线放映窗口期,模糊了电影和电视之间的界限,还改写了独立制片和委托制片之间的商业关系,很多订阅型付费点播(SVOD)合同更是引入了美国式雇佣工作条件。
随着流媒体服务在全球的落地渗透,各国政府也陆续意识到,这种变革是根本性的,必须在法律法规上做出监管。
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媒体研究教授阿曼达·洛茨(Amanda Lotz)就提出过一个问题:流媒体服务更像广播电视公司,还是更像录像租赁店?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因为国际流媒体巨头公司现在已是庞然大物,集生产商、委托人、发行商、出口商、捆绑服务商、电影节主办方,以及电子商务购物窗口于一身。
各国政府对流媒体平台的监管方式不尽相同。有的政府从文化认同的角度来探讨在线视频;有的则从产业政策上对流媒体展开治理,包括创造就业、频谱分配、增加税收及颁发许可等。
随着流媒体巨头的规模不断扩大,人们惊恐地发现,这些流媒体平台拥有几乎无限的选择,它们直接面对消费者,可以引进海量的国外内容。毫无疑问,就像約束社交媒体和假新闻一样,流媒体也需要约束。
在澳大利亚,针对全球巨头公司的相关立法讨论停滞多年后,突然又紧迫起来。但对于流媒体,澳大利亚业界还没有形成统一立场。
在欧洲,以前用于规范广播电视领域的《电视无国界指令》(Television Without Frontiers)已经被新出台的《视听媒体服务指令》(Audiovisual Media Services Directive)所取代。这项指令里有些熟悉的条款,满足了一些国家的“文化例外”想法。
毫无疑问,各国政府针对流媒体巨头的战线已经拉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