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禁缠足”为何不能收效
2021-09-03李光彩
北方人 2021年8期
李光彩
清朝在建立之初,除了出台针对男性的“剃发令”外,还曾下令禁止汉族女性缠足。然而“剃发令”在全国各地得到了迅速推行,“禁缠足”却屡禁不止。为何执行结果截然不同?
这与汉族士大夫的病态审美分不开。自宋以来,汉族文人士大夫便偏爱女性纤弱美。清初,汉族士大夫群体因为备受奴役和“文字狱”的压抑,在审美上更趋于病态美,裹了小脚后的女性行动不便,其弱柳扶风之态则正对文人士大夫病态审美的胃口。在上层士大夫群体的推动下,女性没有小脚就难嫁到好人家,使得缠足习俗难以禁止。
另外,女性缠足在清初部分汉族人观念中是气节的象征。清朝愈是禁缠足,汉族士大夫和女性就愈想通过缠足这种形式来表达自己被压抑的民族情緒。如乾隆年间,朝鲜使臣朴趾源问一位王姓举人,女性缠足后劳动、行走都不便,并且朝廷禁止,为何还是裹脚?王举人偷偷在手上写了“耻混鞑女,抵死不变也”9字作答。
另外,与“剃发令”相比,严查缠足操作难度大。针对男性的“剃发令”虽然在执行之初激起了各地多起反抗事件,但实际上在这些抵抗被镇压后,“剃发令”执行的难度并不大。并且与深居家中的女性缠足相比,不管是上层士大夫还是普通男性都要出门在外,其剃发与否很容易就可以被观察到。
康熙三年(1664),清廷曾制定了一份较为严厉且严密的方案:“若有违法裹足者,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兵民则交付刑部责四十板,流徙,家长不行稽察,枷一个月,责四十板,该管督抚以下文职官员有疏忽失于觉察者,听吏兵二部议处在案。”但这份方案执行没多久,便因执行难度过大、株连过多,且考虑到女性与男性相比反抗能力有限而被迫废止。自此以后清廷便“弛禁”缠足,没有再以执行“剃发令”的力度去严禁女性缠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