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历史建筑保护为启发浅谈建筑再生
2021-09-01张广平赵清宇吉林建筑大学吉林长春130000
张广平,赵清宇 (吉林建筑大学,吉林 长春 130000)
0 前言
在充分地保证了原有历史建筑的基本框架不变化前提下,通过对建筑局部进行结构与整体性的装饰设计与装修,从而给建筑带来一种新的生命活力,改变了原有历史建筑的使用功能,这就是建筑再生,历史建筑便是建筑再生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罗斯金在《建筑的七盏明灯》中说到,诗歌和建筑可以击败遗忘。而历史建筑,犹如历经沧桑的老年人,沉淀了更深的意义和价值,目睹了城市变化的日新月异。城市快速发展的同时势必会造成现有建筑文化的丢失,有人美其名曰破旧立新,拆毁历史建筑是为了给新城开发让路。但是历史建筑的损坏对于文脉的延续是具有毁灭性、不可逆性的。如何权衡保护与发展是自始至终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选择题。
1 再生建筑学概述及其发展现状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提出再生建筑学这一概念。其主要目的是希望在战争中受到破坏的城市能够快速恢复,使城市重新获得活力,主要通过对历史建筑相关资料的收集,深入分析历史影像资料,对其进行最大限度地还原,重现城市氛围,深入人们心中的城市印象。经济的快速崛起,随之而来的就是城市具有的独特肌理在逐渐消失,千城一面、万村一貌便由此而来,这便是对于经济发展过分追求的必然结果,而之后或许我们便只能在城市规划馆中去了解某一个城市的历史风貌了,这种窘境的出现也就表明我们的建筑再生的进程正面临着城市发展带来的建设性和保护性的双重破坏。而再生建筑学主要研究对于既有建筑的再生,对于提高城市活力,还原地区特色,人们的生活方式以及独特的时代风格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历史建筑作为一个城市的表现形式,体现了不同历史时期的民族风格、价值观和审美取向,通过历史建筑的变迁,讲述了整个城市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从建筑再生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城市发展的脉络和每个时代的标志。
建筑再生理论上是一种对陈旧建筑或者历史建筑的修复或重建的技术手段,它的本质意义是还原原有的城市肌理与文脉传承。通过再生建筑的方式,重塑城市烙印,改善人与城市,自然以及历史之间的交流。
2 历史建筑概述及其再生的必要性
2.1 历史建筑概述
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具有一定建筑价值的建筑便称为历史建筑。历史建筑历程了城市演变,目睹了历史大事件的发生,同时反映了人类改造自然界的价值。历史建筑留下历史的印记,不仅是回顾历史的媒介,也是文化的传承,他们是城市珍贵的财富。无论历史建筑作为商业建筑、旅游业还是公共服务类被重新利用,他们的价值都在持续上升,其再生正逐步走进我们的视角,逐渐受到重视。
2.2 历史建筑再生的必要性
历史建筑是不可复制和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区分一个城市与另一个城市、一个时代与另一个时代的最有效的物质标签。高层建筑可以被复制,广场公园可以被模仿,但是我们应如何恢复和复兴历史建筑的特色以及文化街区的形式,是一个不具备诸多参考选项的难题。
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策略,初始便是简单的拆建改建,破坏了原有结构风貌,之后发现了其固有价值,便开始圈起来完全保护,其实两种方法都没有对历史建筑起到本质上有效的保护。况且,目前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大都是针对性极强的孤零零单一建筑保护,但是对其周边的现代化建筑而言,丝毫感觉不到历史文脉的存在,更不要说传承了。我国发生了无数建设性破坏的事例,丢弃了孕育数千年的文化果实,这一切都是保护不足的结果,盲目模仿现代国际大都市的建筑风格,忽视了当地历史文化城市的一般面貌。历史建筑的保护发展至今,已不单单是涉及建筑设计的问题,还包括城市肌理的规划与焕发。例如苏州的新老城区的规划,以护城河为轴向外延申到东南西北环线,贯穿沧浪、平江、金阊的老城区主要倾向于保护和发展旅游业,其中平江路作为古城缩影,保留的黑瓦青墙尽显其岁月流逝的斑驳,而以工业园区为主的新城区则大力发展高新产业,以斜塘街道为代表,发展尤为迅速。整体规划不仅保存了原有历史建筑街区的特色风貌,同时新城区也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与老城区相辅相成,延续了固有文化的发展。
图1 苏州平江路
图2 苏州高新产业区
3 历史建筑的再生
3.1 历史建筑的重建原则
即使历史建筑不如文保古建稀世,但是历经岁月,风雨吹袭,一旦损伤或者摧毁严重,都会造成严重的文化价值的损失。历史建筑的修复重建都是有着严格的规定,其修复过程有高度的专业性,旨在更好保护建筑的历史价值。并且所有修复过程必须有严格的资料文献来支撑,一旦凭空臆造,必须马上停止。而被毁建筑重建必须要在完全必要前提下,获批实施才行。
第一,充分论证必要性。要坚决杜绝拆真建假和以恢复重建之名变相实施新建改建,对于资料保存较全面的,重建还原的“真实性”比较高;而其历史资料保存不完整、重建依据不足,还原性必然会降低,这时候复建必要性适宜采取较为保守的考虑。并且很难去找到当时建造的材料,其复原性只能尽可能相似。即使修复重建,也只是外形相似,而实际的历史建筑已经在其受到破坏的那一刻起,不能复原了,这是最为遗憾的。
第二,功能限定。“保护条例”限定了历史建筑的修复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功能,除此之外的其他设施均不得在受损历史建筑原址恢复,更不得以公共服务或基础设施之名变相建设住宅或商业项目。
图3 东京站(1914年)
第三,考证研究。历史建筑的修复重建可参照“宪章”,通过保存的资料进行重建,不得臆测。对于保存不完整的资料,应通过各方努力搜寻各种影像图文资料进行考究,以此建立全面的空间模型,避免凭空猜测。对于上述无法采集到缺失信息,应综合判定研究,以建筑专业知识以及历史考究进行分析。
第四,控制按原规模原体量修复。建筑的原有建筑体量是建筑的最基本的内容,需要根据数据影像资料进行考究,避免偏差较大。
第五,原有型制风格。原有建筑型制特别强调历史建筑被认定历史价值时的风格特征。修复过程应遵循历史文化价值认定时风格特征的恢复,而不是其最初建造时的风格特征。
第六,原有结构形式。建筑结构是建筑的固有形式,历史建筑的形制特征、风格形象、地方特色、符号美感、文化印记等价值部分,都依附于建筑结构之上。历史建筑历经多年风雨吹打,仍然能留存至今,说明其结构安全性高,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不能随意改动。
图4 东京站(2021年)
第七,“原有的”建筑材料。同时建筑的材料也影响着建筑的风格特征,不同的建筑材料带来的视觉感受是完全不同的。但是修复重建历史建筑,想要使用同以前完全一样的材料是不可能的,只能尽力去还原历史建筑的原有风貌。但若使用现代的新材料,则会完全背离历史建筑风貌,丢失其历史价值。
3.2 东京站历史建筑的保护和修复
3.2.1 案例分析
东京站是东京见证历史的建筑,也是日本国家铁路的主要枢纽。经过多年的发展,周边地区已成为商业聚集地,也是东京最繁华的地区。它目睹了日本的许多历史时刻,是日本历史上的重要文化资产。2000年之后,由于市民的集体呼吁,最终由日本两家国有公司决定进行保护和修复工作。2012年被成功修复至原始样貌。东京站以“真实性”为出发点进行保护修复,注重建筑的原有设计形式、材料和结构,虽然对其进行了扩建,但实际是考虑解决交通与功能的问题,既还原了原有建筑样貌,又解决了原有建筑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历史建筑作为城市的一部分,其建筑功能的滞后与现代社会发展必然产生摩擦,而东京站在其建筑中注入展览、商业、娱乐等功能,增加了建筑的活力,并扩建地下功能,与周边地铁等交通紧密联系,成为巨大交通枢纽。
3.2.2 对我国建筑再生研究的意义及贡献
通过对日本东京站的保护方案的研究学习,可以了解到日本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原则首先遵从的便是其“真实性”,这也是一切原则的起点。不论是日本东京站的材料、结构、外形都是遵从原有建筑,最高程度还原建筑本身。历史建筑的保护从立项到确定方案,直到实施方案,均以对建筑本身最大的尊重为基础,尤其强调建筑“真实性”的保护。但我国在这方面的保护制度还处于较低水平,虽然一直在不断进步发展完善,但是国内起步较晚,公众对于这方面的知识了解也相对较少,缺乏保护意识。就建筑再生理论而言,日本历史建筑相关的保护制度比较成熟,其相关知识和研究保护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的。
3.3 建筑再生策略研究
在当前形势下,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将建筑再生的保护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首先,我们需要从主体的意识层面出发,提高市民对建筑再生价值的认识。从相关政府机构和建筑师,城市规划师抓起,提高建筑遗产保护意识,保护民族文化新的水平和城市特色,加强建筑保护的执法力度,确保建筑再生工作的稳步发展。其次,建筑再生的保护需要我们的城市尽一切可能保护建筑遗产的真实性,遵循“保护重于维修,维修重于修复,修复重于重建”的原则,以减少对建筑遗产的破坏,确保真正的城市特色和历史文化的延续,避免千城一面的现象屡屡出现,确保了城市和民族文化特征的可持续发展。
4 结语
现有的建筑也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成历史建筑,也会相应地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建筑再生是城市物质和精神文明最真实的载体,是社会持续发展的文化标志。历史建筑的消失将导致城市认同与民族文化的破裂。中国的建筑再生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我们要探其根源,寻其主次,通过不断健全我们的建筑再生的相关法律,努力改善历史建筑的保护现状,才能建设一个更好的城市,促进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使得历史文化能够恒久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