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探八路军造榴弹发射器(一)
2021-08-31张琇杰
张琇杰
八路军造榴弹发射器实物
第一部分 八路军榴弹发射器新发现
关于八路军榴弹发射器的新发现
八路军造榴弹发射器,也称榴弹枪。
经过协调,2019年4月,笔者走进烟台博物馆,再次对馆中珍藏的八路军造榴弹发射器仔细观察,发现其发射管口内锈蚀非常严重,是火药高温烧灼下形成的锈蚀,看不出有无膛线;发射管口顶部的准星焊接痕迹明显,看上去显得与整体并不协调;木肩托与机匣尾部连接处有明显裂痕,靠近肩托底板处也有轻微裂缝(而同样保存条件的早期枪支的枪托上,则没有这样的裂痕,说明这应当是受力的结果),这些裂缝表明该武器发射时后坐力大于普通步枪;其他各处也有很多磨损的地方,说明它是一件经常使用的装备。由此可知,胶东八路军部队装备了一批榴弹发射器。
榴弹发射器机匣处“119”的编号
榴弹发射器肩托与机匣尾部连接处的裂缝
最重要的是,在强光的照射下,能清晰地看出机匣处第二排铭文是三位数字,即编号为“119”,这是它的生产编号,而且它肯定不是最后一件,这说明胶东八路军部队装备的榴弹发射器不会是区区几十具,而可能是几百具以上(见后文分析)。以胶东八路军1940年代初的物质条件,如此口径的面杀伤武器能有这样规模的生产量,确实令人感到震撼。
显而易见,八路军胶东军区的部队列装了一批数目不详的榴弹发射器,并持续了数年时间。由于它的总装备数量较少,所以影响力很小。胶东军区不到十个团的部队几年里配备几百件的数量,与多年来全军成千上万件装备的掷弹筒相比,实在太少了。
八路军装备的掷弹筒数量较多
为何判断榴弹发射器曾装备八路军部队
关于榴弹发射器曾装备八路军部队的断定,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证。
武器上的铭文
未投入量产的武器一般不标注生产厂家标识。厂家标识通常和生产编号一起出现在量产武器装备上的铭文里。这件兵器上的铭文“崑嵛厂造”和“119”,厂家和编号一同出现,表明这是一件量产武器。
“119”的编号
小批量试验型产品也会编号,但数字不大,一般都是两位数,仅有十几件、几十件,而这支榴弹发射器编号“119”,说明这是批量生产产品的编号。
武器上的痕迹
该榴弹发射器上的痕迹显示,这是一件使用过的武器,发射管口部锈蚀很严重,是火药烧灼后产生的那种锈蚀;其肩托部分有明显的裂缝,而同样保管条件下的步枪枪托就完好,说明这是受力的结果;三是肩托、护手上手握的部位磨损比较明显;四是发射管口部上方的准星看上去较为粗糙,与原厂工艺不一样,看来是后期焊接的,可能是武器使用过程中受到损伤,进行了修理,但不是原厂修复的。这些痕迹说明,这件武器是经常使用的。
資料显示,兵工三厂的产品有枪榴弹和掷(榴)弹
可以上溯追查到工厂和部队的来历
这些史料可以间接证明该武器生产装备的数量和范围。
(1)兵工三厂于1941年成立,厂址位于昆嵛山区,所以称其“崑嵛厂”(以厂址称呼厂名是当年惯例),主要生产捷克式轻机枪、掷弹筒、手榴弹、枪弹、枪榴弹、掷榴弹等。1943年该厂生产的捷克式轻机枪、掷榴弹等产品曾经送到延安参加展览,以精良的质量受到周恩来的表扬。1944年底、1945年初,胶东兵工厂进行专业化生产大调整,兵工三厂改为生产枪弹的专业厂。
(2)当年向博物馆转交榴弹发射器的部队是烟台军分区,说明这支部队在历史上曾经装备过榴弹发射器。该部队的历史沿革清晰,就是从1942年下半年胶东军区成立的第二军分区部队,到后来的北海军分区及以后又延续下来的部队。
那时的部队心气很高,绝不可能去别的单位“收废品”,将其他单位撤装的旧武器放在本单位军械库里占用宝贵的空间。榴弹发射器的构造和性能独具一格,战场上发挥的作用比较独特,只有亲自使用过,才能体会到这种武器的独特优点,所以撤装后有一批被使用它的部队珍藏起来。经过部队领导的同意,这些淘汰的武器才得以占用军械仓库的资源保存下来。它们的技术档案和相关资料则在严酷战争环境下及部队的调整中销毁,导致出现历史空白。
榴弹发射器装备胶东八路军情况
1943年整编后的胶东军区下辖东海、北海、西海、南海四个军分区,直属三个主力团、一个教导团;每个军分区下辖一个独立团。按每团至少3营,每营3连,每连3排,每排3班,每班配备1具榴弹发射器计算,装备一个团大约需要90具。排在第二的北海军分区独立团配备的榴弹发射器编号应在90~200号之间,而“119”号正在其中。到1944年下半年兵工三厂停产为止,7个主力团大约装备榴弹发射器700件左右,加上教导团装备和后来补充的,其生产总数估计1000件左右。
八路军兵工厂产品的特点是批次多,批量小,批差大。原因是物质条件极为匮乏,原料来源没有保障,只能有什么材料就用什么,导致产品差异较大。榴弹发射器的生产同样如此,导致其质量较差。经过几年的作战和训练,损失、损坏消耗得相当多,除了少数体会到这种武器独特优点的单位,大家对榴弹发射器的评价应该不是很高。
一些当年曾经使用过该型武器的指战员,有的后来成长为部队首长,对这批淘汰装备情有独钟念念不忘。1964年,首长命令烟台军分区挑选出保存最好的这件榴弹发射器,将其作为珍贵的革命文物移交给博物馆,明确标明这是八路军胶东兵工厂制造的榴弹枪,也叫双腿步枪式小炮。从“小炮”的称谓就可以看出,它当时的功用就是一门班组使用的发射榴弹的“小炮”,具有一定的射程和威力。
八路军榴弹发射器采用前膛装弹,类似俄罗斯GP25榴弹发射器
俄罗斯GP25配用的VOP榴弹,八路军榴弹与之类似
日本八九式掷榴弹的火药燃气喷孔是8 个孔
有关部队历史沿革演变
从有关部队的历史沿革,以佐证八路军造榴弹发射器。
1942年7月八路军山东纵队五旅、五支队奉命合编成立胶东军区,许世友任司令员,林浩任政委,贾若瑜任参谋长,直属五旅、十六团、十七团;设有抗大胶东分校;下辖第一(东海)军分区、第二(北海)军分区、第三(西海)军分区、第四(南海)军分区。后来,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军分区分别改称东海、北海、西海、南海军分区。
1943年胶东军区党委领导进行党政军精简整编,整编后的胶东军区直属十三团、十四团、十六团、教导二团;下辖东海、北海、西海、南海四个军分区,每个军分区直属一个独立团。
1947年1月下旬,奉中央军委命令,成立华东军区,下辖渤海、胶东、鲁中、鲁南、苏北、苏中六个军区。胶东军区司令员许世友,政委林浩,直属两个师、一个警备旅、一个教导团;下辖东海、北海、西海、南海、滨北五个军分区。
1949年3月,中央军委发出命令,组建山东军区,辖胶东、渤海、鲁中南3个三级军区。胶东军区司令员贾若瑜,政委赖可可,直属教导二团;下辖东海、北海、西海、南海、滨北军分区。所属部队调整频繁,此处不予叙述。
1950年7月撤销东海、北海、南海军分区,设文登、莱阳军分区。以北海军分区机关为基础组建莱阳军分区,司令员林月樵、张耀汉、张明三、阎超、冯仁恩,政委王建明、张竹生、李文。
1958年10月,莱阳军分区机关移驻烟台,改称烟台军分区,司令员冯仁恩(1958~1964年在任),第一政委李文(1958~1965年在任)、政委胡玉海。
1964年,烟台军分区将胶東八路军兵工厂制造的榴弹发射器等革命文物移交博物馆。
从上述沿革来看,胶东地方部队防守的区域基本不变,军械仓库也一直沿用下来。部队军械仓库基本没有发生变动,加之有领导的关照,是这批淘汰的榴弹发射器能够保存下来的重要原因。
资料显示八路军使用的掷(榴)弹后面的喷孔是6个
八路军榴弹发射器使用高低压榴弹的疑问解答
周吉隆厂长确定了高低压发射技术方案
八路军榴弹发射器配用的榴弹采用高低压发射原理,完全符合技术逻辑。因为榴弹的质量较大,在400~500g左右,而武器抵肩发射的后坐力不能太大,显然不能采用常规发射原理。厂长周吉隆根据前期技术研究的结果,采纳于鸿春建议,做出了采用类似日本八九式掷榴弹高低压技术方案的决定。在技术上借鉴八九式掷榴弹,采用成熟先进的高低压发射方式解决问题,这在战争环境下是极为正确的方案。
榴弹发射器构造决定必须采用高低压发射原理榴弹
从八路军榴弹发射器的构造上看,它没有供弹和退壳的机件,说明榴弹是从发射管口部装填,这是无药筒、自带发射药、前膛装填的八九式掷榴弹的特点;而抵肩发射榴弹能达到600m以上的射程,在当时只有采用高低压发射方式才能实现。
史料证明八路军生产过高低压发射原理榴弹
有关史料也证明八路军兵工厂历史上确实生产了高低压发射原理的榴弹,只不过当时叫掷弹或者掷弹筒弹。
据中共烟台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1993年出版的《胶东兵工》记载,技术工人刘凤山、吕云五回忆,他们在第一兵工厂生产掷榴弹时,掷榴弹后面发射药的喷孔是6个,过去是一次只钻1个孔,共需要钻6次;后来改进了钻孔的工具,由一次钻1个孔改为一次钻6个孔,工效提高6倍。他们还改进了车引信管的专用工具,由每班车30个,提高到每班车800个。另外,还解决了掷弹筒淬火的难关……
当时八路军所用后面带喷孔的弹药只有掷弹筒使用的高低压发射原理的掷榴弹这一种。迫击炮炮弹是在侧面开孔,而不是在后面。
有关八路军榴弹发射器之问
为什么被淘汰?
存在诸多不足。在大庵庙诞生的这种榴弹发射器是简化设计版,还不是完整的最终版本,所以有诸多不足。如发射管的材料较差,导致武器不耐用;前膛装填射速太慢,其打一发榴弹用时掷弹筒能打好几发;与炮弹相比,35mm榴弹的射程和威力不足。
功能的限制。八路军榴弹发射器本来是一个应急产品,用来替代平射炮的部分功能,但在性能上比不过平射炮。抗战胜利后部队缴获的步兵炮、野炮、山炮等平射炮的数量多,质量好,被充分利用起来。
战术思想原因。虽然八路军榴弹发射器设计思想前卫,又拥有独特的性能,但当时强调近战、夜战的战术思想让这种武器处境尴尬,所以很快便被撤装了。因此,并不是因为它的技术性能落后,而是因为它不合时宜。
为什么没有所配用的35mm榴弹保存下来?
关于这个问题,考察其原因:一是因为35mm榴弹本身就没有多少存货,大部分在部队的训练和作战中被使用消耗了;二是报废的榴弹有发生意外爆炸的危险,故剩余榴弹要求上缴工厂处理;三是部队留存的少量35mm榴弹在军械仓库的管理中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库房管理者逐步清理掉。由此,没有将35mm榴弹实弹保存下来。(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