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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诗歌的自由精神到“女我”的主体性确立

2021-08-31林馥娜

星星·诗歌理论 2021年8期
关键词:平权生活

“命”对于女性来说,是传统所赋予的“小女人”标签也是波伏娃所说的“第二性”的角色分配。这种女性角色的桎梏在不同阶段制约着女性——出生、成长、婚姻与职业生涯。2020年的“拉姆案”“杭州杀妻案”来自于他人的施加;而一度广为传播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逆来顺受,绝不离婚”的所谓女德班主讲者却有女性自身,这些观念何以在现代化社会沉渣泛起,可见价值观并没有与时俱进,停滞的观念亟需跨性别、具有社会性的更新。因而,面对这些扭曲的价值观角色超越须从观念的更新上开始,没有足够强大的内心力量来对抗世俗的偏见,便只能顺大流浮沉,成为固化模子里沉默的大多数。

一般来说观念的更新既有自我学养的提升,也来自社会事件的激发。比如2017年发起的ME TOO运动,借助网络带来的广泛社会讨论,以及部分受鼓舞而站出来的女性的示范作用,还有由此所引发的更多女性的心灵演变,形成敢于说出、勇于抗争、争取平权的观念成长。这种社会事件也是男性更新固化观念的契机,使人们在观念和行为上有了新的认识和规范。但这个影响显然还不足以普及并抵达社会基层。只有达成男女共识和社会共性,平权才不会因为死循环而形成某些矫枉过正式的“激进女权”。性别平权是一条上坡路,稍为松懈便如西西弗斯的石头,又滚落到起点。必须反复重申性别平等的观念,才能防止意识、观念的倒行。

当然,单靠社会突发事件来引起反思与推进男女平权显然不够,必须从每个人的内心出发,才能由内而外地解决问题。文学因其心灵追求的自由性和精神共振的共情性,天然具有启蒙的性质。生活在不同代际、不同阶层与地域的女性,都有其成长所处时段的社会影响与原生局限,余秀华的诗作《我养的狗,叫小巫》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底层女性的生存境况,而当女性开始反思这些问题时,她的觉醒便开始了。随着社会的开放度上升和网络的传播加快,80后的女性,比60后、70后及以前的女性有了更具释放度的表达,而90后的女性所关注的现实,也有了更自由丰富的维度。

60后的女诗人对艰辛和苦难的反应是直觉式的、忘我的反抗与承担,如宝兰在《这些年》中说“这些年,时常/忘记自己是个女人,洪流裹挟,肩挑背扛,连滚带爬地从/一个风口到另一个风口……一次次用哽咽的喉咙告诉亲友//我很好,我还行,你们有什么事?”又如安琪在《往事,或中性问题》中写道:“再有一些未来的焦虑就能置它于死地/我之所以用它是想表明/我如此中性,已完全回到物的身份”。她们从生活的拼博上去强化、完成人格的树立与生命的成长。

70后的成长期处在逐步开放的社会氛围中,她们在反叛与顺应之间辨识着自身的精神走向,萌生了共同体式的代言。“她们从她的心里走出来,不断/生出更多的女孩……她们无赖地对着她喘气,/胡言乱语。//她们弄砸了这一切。/她们让她变成了口吃的傻瓜。/听,她艰难地想吐出几个/尚能保持完整的字。她说,“我——”(杜绿绿《女孩们与她》)。那些希望打破已有秩序的女孩们,那些个体的诉求、纷乱的言说,都集结于诗人笔尖的出口,而无法代言的无力感令人流泪,但自我在其中得以确认,最终,“我没有回去,/我留在她身边,擦她的眼泪”。相对于以往父亲题材的温情或爱恨交加的呈现方式,李倩倩的诗以克制显现出一种内敛的沉郁。只有户籍注销手续在为死亡证明:/父亲已死/身份消除/姓氏世袭”(李倩倩《父亲的葬礼》)。悼诗往往是在“逝者为大”的前提下的感怀与追思,或是以“长者为尊”的致敬。而李倩倩将父亲的逝去与父权思考双轨并置,交叉而行,具有一种叛逆的意味,呈现出超越个体而延伸至普遍性的思考。诗中所触及到的冠姓权在更年轻的代际中已有了松动,家族世袭性也有了非单一定式的变化。

80后的女性是第一代独生女,因为在家庭里的唯一性使她们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和教育资源,自我意识相对得到加强。她们的成长期是现代化迅速发展的时期,大批的打工者进入城市。作为早期打工者一员的郑小琼,有意識地接触并创作了大量底层女性生存的纪实性文本,具有超脱“小我”之上的女性观察视角。她的《跪着的讨薪者》写到了应获得劳动报酬的女工,却以跪着的方式去讨要,还不被处于同等身份的人群所支持和同情,这里既融入了社会事件,也同时拷问着人们的良心。这种以跪的方式去维权,正是一种旧伦常中的糟粕,对解决问题毫无作用,但许多人(包括男工)都处于集体无意识中。

在90后的一些诗人作品中,有了对自我超越的期许,也有对男权话语中心的解构。“在漠视中去扮演母亲的角色/拒绝不了的模式,被肆意复制/嫁给未曾谋面,仅有相同信仰的陌生男人/便是家族的荣耀”(马文秀《完成婚姻的使命,便去流浪》)。对于被森严的家庭和宗族定制的婚姻模式,诗人用“完成婚姻的使命,便去流浪”的宣言式书写来反抗僵硬教条,并在思想上打破自限的惯性。而这种女性角色在传统设定的迷宫入口处的徘徊,在旧的伦常与尚待建立的新秩序之间,女性所面临的委屈与艰难挣扎,橞子在《晚餐剪影》中一语中的:“顺着历史的河流生到这步/迷宫的入口/一些事物正在坍塌/一些事物有待建立/她的眼泪/是为一种自己也不知要什么的生活。”这是一种无从摆脱与建设的迷惘。这些真实的生活体验也是女性普遍的生存真相。

用颠覆来形容00后的反抗意识,我想是合适的。张雪萌在《平易》中甚至直接呐吼道:“生活劁掉了一些人的嗓门。……他们说话时,双手交叉,肘在膝头,雄竞者的佼佼姿态。看起来不像/王小波笔下被锤过的牛。……唤醒生命的总是平坦间陡然升起的。/我也许应该用他们扔给我的词反复歌唱。/但我的诗在礼堂的齐声朗诵里/悄悄背过了脸”。用词之生猛和意志之决绝,读之有痛快淋漓之感。

以上是相对于代际所处社会环境上的普遍性而言,这些生长环境所赋予的观念上的进步,在个体写作上有或深或浅、或隐或显的不同程度反映。她们在精神上各自超越了自身的原生局限,对所处的生活境遇和置身其间的时代有了清醒的认识。只有对女性共同的命运有深切的理解,才能面对并超越个人之局限,由女性命运共同体而进入人类命运共同体。这种对自身性别视角的超越,不论男女都需要,并获得更宽阔的视野与丰厚的维度。

阶段性的女性主义思考似乎是写作的女性“不得不”自动进入的征途,因为对于女性命运的经历和对自我的知性角色期许,形成了对于性别解放的使命感。在我们所生活的世界里,男权已潜移默化为社会伦理与现实。女性的生物属性是一个女人,无需为了争取平权而刻意回避这个身份,但是需要确立作为“女我”的独立性,即生活上能够最低限度养活自己,精神上能够具备独立判断力。“女我”作为一个独立的自然人,有权利选择并决定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过何种生活,而不是扮演社会或别人派发给你的角色或模版。“女我”的主体性确立,正是反抗“打倒的媳妇揉倒的面”“躺赢职场”这种贬低女性地位、歧视女性的俗成化偏见的内在力量。对于女性写作,社会同样以更苛刻的目光去审视,甚至女性在业余时间读书写作也被视为不务正业。本文特别命名、强调“女我”这个词,就是特指生活上成为具有自主能力的女性主体,而不是要成为像男性的女性,或者刻意抹去女性特征;在“女我”写作上抒写作为女性的我的主体性,而不是刻意抹去女性痕迹与意识。“鞋子一定要买贵的/人一辈子不在床上,就在鞋上/它必须高跟,且有本事典雅地磨出血泡/正因为你付出了这许多/才能收获我如此多的痛苦”(戴潍娜《贵的》)在“反省一类事”中超越一类事,女性将获得继续前行的自由。主体性得以确立之后,当“我”在前行中被外在铁律不断施压时,有一个可以随时举出的“油纸灯笼”来巩固、来持续唤醒“我”的主体性。不畏言对生活的俯就与和解,这种俯就已带有自主性,是一种同情的理解。

自主追求更好的生活必须具有内在生命力,就是自我塑造更优秀的人格,拓展女性生存与生活更多的可能性与维度,使女性享有作为一个自然人的自由。比如大部分女性陷于旧桎梏中而不自知,还在用同样的枷锁去套她们所接触到的女性,“她们的交谈常常是从——/关注你的身高开始……不可能提的问题:/你的阅读,你的创作,你的努力/你骨头里的雄鹰,灵魂中的海洋和恒星/将这些统统忽略,就可以让谈话/始于外貌,终于家庭/……亲爱的,你不愿承认,但这就在眼前:/无数的XX染色体,笑若春风/昂首挺胸,站在现代大舞台上/套着反人类的高跟鞋/投下裹小脚的倒影”(杨碧薇《女性的政治》)。觉醒的诗人试图从文学上建立精神的联通,从而辐射到更广泛的范围,与周围的人形成共情、共振。“普通的女人不该有光芒,但她们有。……普通的妇人不该有虚无或神圣,但她们有。//所有被她们的呻吟碾过的黑暗都知道/粗大的关节和松弛的肚子/世界曾在其中诞生——为什么//要让她一人承受诅咒?/让男人颤抖的双腿,让钢鐵弯曲的脖子//普通的女人不该有智慧,但她们有。/她们还有悲痛,绝望/——和男人一样!”(蓝蓝《给女人的诗》) 。这是相对于普通女人而言的觉醒的女人的关怀,和觉醒者对后来者的启迪之意。诗学精神的光照相当于疫苗的接种,使愿意接种的女性生成对抗不公的免疫力。

女性的自我成长正是从经历中不断反思,经过“女我”主体性确立之后而成为具有独立精神的自我。写作亦然,具有独立审美理性、思想维度的参与,才是写作的核心要义。“我不会再被谁带走/也不会再被谁丢弃/我无法停下来/我发现幸福就是一只球/我要独个儿把它玩转”(荣荣《看见》)。这是精神上的站立;是完成超越性别局限而作为独立的人,兼具男女思维的全视角。我是“自由条件下”的一切,具有任何可能。这才是真正的现代女性。女性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决定人生走向,既可选择作为传统角色下的女性,也可选择成为独立女性;既有能力自由选择,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也可介于这两者之间,享受自己的选择,不自负也不自卑。

自由是相对的,在现代社会中只要是守法公民,便同时获得自己的自由。“只要有一个女人向自身的解放迈进一步,/定有一个男人发现自己也更接近自由之路”(南希·史密斯《只要有一个女人》,黄长琦/译)。旧伦常的角色设定同样使男性成为“受害者”,男性被要求必须具有男性气概,表现为更阳刚更血性,性别平权并不是让男女在对抗中成为僵化的关系,而是互相善待并找出合适的共处方式。每个人都善待他人,才能逐步趋向完善(事与人皆在其中圆融)。群体中的你能被作为唯一对待;个人的行与思,能够自觉放在外在环境中去观照,既有量身合体的唯一性,也是休戚与共的整体。在群体中能被作为唯一对待,已与一个标准公民的定义重合了,所以,女性争取平权也是为每一个人争取“公民权”。

随着网络的普及使线上生活与线下生活相互交融,精神生活与日常生活互相影响、牵引。女性的主体性确立面临新的变化:比如城市群体与农村群体的差距,知识女性与普通女性的差别,这些差距需要个体有自我成长的意愿,再加上外部影响,从而达成开放的趋同。

文学关乎精神生活,而精神生活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不可或缺部分,精神生活与日常行为互为影响。苏珊·桑塔格说“做一个诗人,即是一种存在状态,一种高昂的存在状态。”这是生活与创作的互相成就,从中形成一种可传递的,自我挽救的力量,从这一点上来说,诗歌的自由精神是可供传承的。

林馥娜,中国作协会员,广东文学院签约作家。出版有《我带着辽阔的悲喜》《旷野淘馥》等作品集7部,作品发表于《世界文学》《人民文学》《诗刊》《中国社会科学报》《星星》等刊物,部分作品被译成多种文字。曾获国际潮人文学奖等诗歌、理论、散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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