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视角下风景园林发展动态分析
2021-08-27林志珊
林志珊
阳江市城市规划设计院(529500)
0 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我国的城市建设也逐步进入了现代化阶段。在这一背景之下,我国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已经逐步发展成为国家层面进行空间规划整合的有力工具,这使得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成为配合国家推进生态建设的重要保障。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开发是我国现阶段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基本特征,以此为核心进行多部门的联同合作构建起一套多层次、立体化、现代化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风景园林作为在城市建设中人与自然的重要联系纽带,能够将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人类的生存发展进行紧密的结合,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因此对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视角下的风景园林的发展进行动态化分析,探讨风景园林的角色定位,如何在最大限度上发挥风景园林的价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变革
1.1 从多规合一到空间治理的目标
自我国中共十八大召开以来,相关政府部门连续下达了多个关于进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的重要指导文件,文件明确了我国现阶段应该建设一套涵盖空间规划、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全方位综合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特别是在2019年国务院下达的有关文件中明确指出,我国需要逐步实现空间相融合,最终实现空间治理的总体目标。通俗而言,空间治理就是将城市内部的一切空间资源进行系统化的调配和整合,并对空间资源创造出的经济效益进行宏观上的分配,使其与现代化城市的发展相适应[1]。
在广义范围上,城市空间囊括了行政空间、市场空间和社会空间等一切可供利用的空间资源,因此在进行空间治理时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要素对城市空间进行合理的管控和引导,确保城市空间在整体上能够实现较高的利用度,从而拓宽国家国土空间的开发格局,促进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现有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视角下,积极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推动建设绿色、生态、环保型社会,是我国当前空间治理的主要价值取向。风景园林作为城市建设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纽带已经成为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
1.2 体系变革到事权对应刚性管控
我国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与其他国家相比存在着显著差异,这主要体现在我国的国土空间规划并非只是单纯地通过对空间设计布局的调整来影响相关的政策,而是由空间角度出发,实现对城镇总体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的调整等多重因素的全面约束和管控,从而能够让国家意志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得以凸显[2]。
1.3 建设国土绿色空间的使命
风景园林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组成之一,这也就意味着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必须服从国土空间的总体规划布局,即风景园林在设计布局时需按照相关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否则将不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不受到相关法律的承认和保护。总体而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变革在很大程度上为城市风景园林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一条更加科学合理的道路,同时也对规划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变革旨在将传统的自然资源空间进行优化,整合资源,整体全面地推行国土空间的建设,因此在这一背景下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应当主动响应现行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风景园林的自然资源价值,促进我国现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变革。风景园林应根据时代发展所需,紧跟国家政策,扭转设计思维,从而发挥绿色空间的重要价值,
2 面向全域统筹的风景治理路径
2.1 空间格局的开发保护
在前文的分析论述中已经得出我国现行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正加快对生态环保型国土空间的建设,因此从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角度来看,要想符合美丽、环保的国土空间规划理念,就必须涵盖风景优美、适宜居住、自然生态、安全可控等方面的内容。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必须满足在进行空间治理时设置的“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三条控制线”的具体划定和治理方向如表1所示。文章以进行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时的三个角度出发,对空间格局的开发与保护进行探讨。
表1 “三条控制线”的具体划定和治理方向分析
1)在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时,应该放弃传统的风景园林中过于追求美观效果而不惜肆意破坏自然资源的设计理念,而是应该积极响应国家生态建设的号召,对现有的自然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与开发,在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时应当以生态补偿作为核心设计理念,和谐地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对自然的保护,从而让风景园林与城市空间进行巧妙地融合,在现代化的城市化进程中保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3]。
2)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必须在安全可控的原则下进行,只有当风景园林空间的安全性得到保障后才能稳定地创造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3)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应当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到风景园林的宜居性,即风景园林在为游客创造具有观赏价值的公共服务的同时要保证能够为当地居民创造出舒适、惬意的居住环境,这不仅是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的基本理念,更是国土空间整体规划的基本设计思路。
总体而言,在风景园林设计与建设工作中,势必严守“底线”,不可突破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为城市内部空间的文化价值提供了一道特殊的保护屏障。
2.2 城乡区域统筹协调
在现有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视角下进行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时,应当注意城乡区域的统筹协调发展。风景园林作为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其中的生态系统应当与城市的整体规划相协调,即风景园林的整体设计思路应当以城市系统为基础,而不应该作为独立的生态系统进行规划设计。
不可否认的是,在我国现阶段的城市风景园林设计中,由于受到传统因素的影响,很多风景园林在设计时过于追求美观,不顾及城市的整体发展规划,不能将城乡区域进行统筹协调,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风景园林设计理念。因此这些园林在短时间内就出现诸如缺乏系统性和长效性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的阻碍。由于这些风景园林的设计缺乏对城乡区域的统筹协调,因此在建设过程中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因此在日后的城市风景园林设计中务必要使风景园林生态系统与城市整体规划思路相协调,要充分考虑所处城市的结构布局等客观因素,从而统筹协调城乡区域后再进行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使城市风景园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得到充分的保障[4]。
在对城乡区域进行统筹协调时,应当特别考虑到对非建设用地的生态空间保护,正确处理非建设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关系。非建设用地中的“绿地”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作用,其不仅作为居民休憩游玩的场所,还能作为城乡结合区域的重要生态基地,为城市空间提供重要的安全防护隔离带。基于功能导向的绿地分类见表2。
表2 基于功能导向的绿地分类
绿地区域不仅是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纽带,更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完善了城乡一体化布局,为建设国土绿色空间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但不可否认,在绿地风景空间的规划设计中仍面临许多难题,需要有关部门进行干预,妥善解决绿地空间规划设计中的问题,促进全新的人居环境发展模式[5]。
3 结语
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进行风景园林的设计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确保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满足国土空间规划中的管制要求,建设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风景园林规划体系,这对推动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