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
2021-08-25
科教新报 2021年26期
近日,由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联合印发的《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发布。《指南》规定了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在基本要求、组织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安全、膳食营养保障、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运动保障、卫生环境建设等九个方面的内容,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作出要求。
《指南》第六章膳食营养保障中明确要求,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指南》还要求以班级为单位的健康教育课程开课率达到100%,每学期至少6学时。同时,学校需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健康教育教师,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学生餐每餐供应的食物要包括谷薯杂豆类、蔬菜水果类、水产畜禽蛋类、奶及大豆类等4类食物中的3类及以上。
《指南》还在学生运动方面提出要求:学生每天在校需要进行至少1个小时符合要求的阳光体育运动,包括但不限于拉伸練习、平衡灵敏协调练习、心肺耐力练习、力量练习、脊柱健康练习和骨质增强型运动。学生需要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优良率小学需达到80%以上、初中需达到75%以上、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70%以上。
据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