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党建引领基层协商民主机制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2021-08-25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一、背景动因
济南市作为山东省省会,经济社会的转型跨越发展推动城市规模逐步扩大,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各类新型组织与业态大量涌现,外来人口持续快速流入城市,由此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随着群众利益诉求的日趋多元和民主权利意识的逐步提升,过去单靠行政命令进行管理的模式难以适应社区治理新形势新任务,往往容易出现“政府买单、百姓不买账”的现象。二是一些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习惯“大包大揽”,亟须引领各类组织和党员群众参与,推动“众人的事情众人商”。三是协商结果难落实,缺乏成果转化的必要监督,协商与决策之间严重脱节,严重制约基层协商民主发展。对此,济南市充分发挥城市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全面加强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持续深化、完善、提升基层协商民主工作,构建起上下联动、共建共治新格局,走出了一条党建引领基层协商民主、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效能的新路子。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规范运行,健全完善基层协商民主工作制度体系。一是规范协商平台建设。依托“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楼院党小组”四级组织体系,分层建立协商议事机构。在街道,依托党建联席会、街道“大工委”,建立协商联席会议制度,对辖区内重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问题事项进行协商。在社区,由党组织牵头建立协商议事会,组织对辖区内公共事务、群众关切问题等进行协商。在网格、楼院,以网格党支部、楼院党小组为主导,根据群众诉求,随时召集进行协商,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全市各级建立民主议事会、居民议事厅、楼院长杂谈会等各类协商议事机构3100多个,实现了协商平台全覆盖。二是规范协商议事程序。坚持民事民议民决,市里出台基层协商民主工作操作规程,明确“谁来协商、协商什么、怎么协商、协商结果如何落实、如何监督评价落实结果”五步流程,各区(县)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规范。围绕“民事”,制定协商目录,对协商内容进行分类细化明确;围绕“民议”,制定具体议事规则,指导社区结合传统风俗和议事习惯,采取会议协商、上门协商、线上协商、微协商等灵活有效的形式开展协商;围绕“民决”,对协商确定的事项以居民公约和会议决议等方式固定下来、及时组织实施,有效提高了协商规范化水平。三是规范协商事项办理机制。依托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搭建“网格—社区—街道—区(县)—市”五级联动、多部门协同的协调联动平台,建立协商问题分流办理、监督评价机制,对超出本级职责范围、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事项,逐级上报解决,构建起上下贯通、一体联动的协商工作体系,有效解决了老旧小区供气供暖、物业管理纠纷、停车难等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4.2万多件。
(二)强化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党组织对基层协商民主工作的领导。一是协商议题提出由党组织审核把关。依托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畅通群众意见诉求收集渠道,社区党组织采取网格摸排、入户走访、楼院长杂谈、微信群等方式,及时收集汇总群众意见诉求,研究确定协商议题。对群众自发提出的议题,由党组织审核把关,确保协商工作始终与党的方针政策相一致、与群众利益需求相吻合。二是协商议事过程由党组织牵头组织。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制定具体协商议事规则,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协商议事机构负责人,引导居民群众和利益相关方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在相互碰撞、相互说服的过程中,找到意愿诉求的“最大公约数”。三是协商事项落实由党组织牵头督办。对协商确定的事项,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由党组织牵头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和利益相关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对办理情况及时公示,对办结的问题进行回访、反馈,接受党员群众评议。同时,把协商民主工作融入城市提升、文明城市创建等全市重点工作,通过协商的方式宣传政策、化解矛盾、凝聚共识,有力保障了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强化联系服务,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格局。一是发挥党员作用带动群众参与。明确社区党员在协商民主工作中的职责任务,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结对联户、服务承诺、服务代办等,加强对群众的联系服务,增强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提高参与基层事务的积极性。二是强化共驻共建推动驻地单位参与。深化“双报到”工作,建立报到单位与街道、社区联席会议制度,做实资源、需求、项目“三张清单”,广泛开展“微心愿”“微服务”,省、市、区(县)2640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19.6万多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与街道、社区建立共建项目6300多个,累计开展志愿服务95万余人次、联动解决基层关切问题2.6万多件。同时,认真总结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建立重大任务街道统筹、部门下沉、区域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共建共治常态化。三是强化培育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里出台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意见措施,各级累计投入9000多万元,为街道、社区引进专业化社会服务机构和社工项目850多个,选派社工人才1.3万余人次,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积极培育社区服务、公益慈善、文体活动、专业调处等专业社会组织,通过政策扶持、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组织居民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协商治理,提高了协商组织化程度。
(四)强化支持保障,全面提升基层协商民主工作实效。一是推动基层赋权增能。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出台推动街道赋权增能7项措施,赋予并落实街道对区(县)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权、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等“五项权力”,建立“街巷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统领作用。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将协商民主工作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市级每年举办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区(县)分级开展全员轮训,将加强基层协商民主纳入培训课程,通过理论教学、实地参观、交流座谈等,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把协商民主工作融入日常、用在经常,不断提升治理能力。三是完善投入保障体系。着眼有钱办事、有地议事,加大对社区工作的支持力度,全市社区年均办公服务经费超过30万元。实施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提升行动计划,市财政每年列支2000万元资金予以支持,近年来推动新增服务用房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形成了覆盖街道、社区、网格、楼宇的党群服务阵地体系。
三、经验启示
一是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过程中,济南市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保证了协商议事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有效推动了群众诉求和矛盾问题化解。实践证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基层治理工作,必须大力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在基层各类组织中的领导作用、基层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和对党员群众的教育引导作用,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
二是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必须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基层治理成效如何,群众满不满意是关键。济南市建立以实现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的协商治理模式,在精准掌握群众需求、健全服务群众机制上下功夫,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协商、理性表达诉求。实践证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基层治理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切,使协商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提高党组织治理能力的过程,不断夯实党在城市基层执政根基。
三是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必须健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系。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力量有限,很多事情单靠党委政府,既干不了、也干不好。济南市通过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引导党员、群众、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协调,实现了共建共治共享。实践证明,推进新形势下城市基层治理工作,必须改变过去党委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打破“自我封闭”和“内部循环”,通过提供有效的参与决策、治理的平台和载体,组织和动员各类组织和治理力量广泛参与,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