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跨境贸易中介入手促进我国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策略分析
2021-08-25卢敏
卢 敏
(广州华商学院,广东 广州 511300)
一、引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创新跨境电商新业态模式,培育外贸新动能,推进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的出现使国际贸易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以B2B、B2C、C2C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为代表的跨境贸易中介正是新国际贸易方式的载体。[1]跨境贸易中介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通过数字化信息及专业化的网络营销功能协助制造商拓展品牌推广,开拓国际市场,提升企业全球价值链地位,促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因此,从跨境贸易中介入手了解其成为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重要因素,分析跨境贸易中介在促进我国对外贸易转型升级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通过跨境贸易中介促进我国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策略,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随着全球国际贸易发展规模增大,贸易中介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技术的发展会降低信息搜寻成本和处理成本,但是网络虚拟市场的不确定性增加了信用风险,网络市场不可避免的虚假信息无形中增加了交易双方甄别有用信息的成本,这个增加的成本使得贸易中介具有存在的意义(Malone et al,1987)。Chircu and Kauffman(1999)基于中介自身特征及信息网络的特点分析了新型贸易中介存在的可能性,在电子商务模式下,原来的贸易中介可以将线下资源与互联网市场融合,转变经营发展策略,提高投资收益,转变成为新型的贸易中介。Bernard et al(2013)分析认为,较高的商品同质性、较低的产品替代率和较高的出口沉没成本造就了各国出口企业对贸易中介的依赖。以上研究肯定了贸易中介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但少有文献关注贸易中介对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作用。
跨境电商作为国际贸易的新业态,在我国对外贸易转型升级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谢莹等(2020)的研究表明跨境电商平台给服务贸易的发展带来了契机,有助于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升,促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速度。王爱红、张群(2017)分析了跨境电子商务促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机理是通过新型商业模式降低的交易费用可转变为产品的创新和品牌建设等增值服务,从而实现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申茜(2020)提出推动服务贸易发展,加大产品创新力度,着眼我国对外贸易产品由传统型向创新型转变,促进我国对外贸易转型升级。这些研究表明跨境电商新模式的发展对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重要性,而以B2B、B2C、C2C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为代表的跨境贸易中介正是这种新贸易模式的载体。基于此,从跨境贸易中介入手分析其对促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研究跨境贸易中介在促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具体的改进策略。
三、国际贸易中的贸易中介
(一)贸易中介的内涵及功能
Spulber在1996年提出,贸易中介是指“一个专门的贸易商,从供货商那里购买商品再转卖给商品的需求者即买家,或是帮助交易的买方和卖方提供交易的条件或促成交易的达成”,这是传统意义上对贸易中介内涵的定义。[1]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及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新国际贸易方式催生了新型的国际贸易中介。Pena-Lo pez(2010)的研究表明在电子商务模式下,从实现市场资源整合的角度进行分类,新型贸易中介主要是营销渠道和信息存储的提供者、买卖交易促成者、交易平台供给者、拍卖经纪商、供给需求搜索系统、广告发布网络、搜索引擎、买卖关系网络等。
传统贸易中介的主要功能是为商品的买卖提供交易市场、为交易双方提供有效的信息匹配渠道、交换市场劳务信息,减少交易风险或降低交易的不确定性。但随着电子商务新业态的到来,一部分传统贸易中介在逐渐消失,但还有一部分逐渐转变为具有新型经济功能的贸易中介。其主要功能包括买卖双方信息的远程搜集、集成和处理,提供买卖远程交流虚拟平台,提供网络化的基础设施和信用保障,促进远程交易进程。[1]其功能展现的服务方式主要是搭建B2B、B2C、C2C等形式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如国际贸易中的跨境贸易中介主要有阿里国际站、速卖通、亚马逊等。
(二)跨境贸易中介的特征
在国际贸易市场上,电子商务的发展催生的跨境贸易中介让过去一些境内外无法实现的交易变成可能,为不同层次的企业出口提供更多的选择方式,同时也降低了买卖双方交易的费用。这种新型贸易中介在参与市场交易过程中更加注重产业链模式的完善及运营方式的品牌化,更能体现市场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降低商品交易的不确定性及弱化交易风险等功能特征。在这一特征下,跨境贸易的效率更高,更能灵活地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而交易平台的数字化信息更加便利买卖双方实时信息的交换和互动;同时也能克服地理、时间及社会文化差异带来的贸易障碍。所以电子商务时代下跨境贸易中介已经突破了传统贸易中介的基本功能,在国际商务活动中呈现出新的演化特征,并且这种演化特征会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数字经济的到来不断更新和完善。
四、跨境贸易中介成为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重要因素
(一)跨境贸易中介成为企业对外贸易模式转变的重要载体
在全球各国的对外贸易中,除了商品的生产商这一贸易主体外,还有大量服务于商品信息展示、交易磋商、商品流通等环节的跨境贸易中介。在电子商务发展模式下,作为企业参与对外贸易活动的重要载体,跨境贸易中介已经成为影响各国对外贸易数量和质量的主要因素。据eMarketer统计,在2014-2018年间,日本B2B市场规模由279.99万亿日元扩大至344.23万亿日元,增长了23%;B2C市场规模由12.80万亿日元扩大至17.98万亿日元,增长了40%。美国商务部数据显示,2019年美国网络零售交易额为6020亿美元,约占零售总额的11%;美国的亚马逊平台在全球网络零售中占近40%的份额。截至2020年11月,中国境内拥有超过5000个外贸进出口平台类跨境贸易中介,服务近20万家外贸进出口企业;通过B2B、零售B2C及C2C等交易模式的总额占进出口总额比重由2013年的10.50%上升到2019年的33.29%。2019年全球网络零售交易额为3.535万亿美元,同比增长20.7%。同时,网络零售额占全球零售总额的比重不断上升,从2017年的10.4%上升到2019年的14.1%,预计到2023年,这一比重将达到22%。[2]由此可见,随着全球电子商务的持续发展,电商平台类跨境贸易中介大量存在于国际贸易中,成为助力企业对外贸易模式转变的重要载体。
(二)跨境贸易中介引领外贸新业态
在逆全球化和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趋势下,传统的外贸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环境,以跨境贸易中介为载体的商品交易成为国际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其借助新技术变革及普惠共享模式全面优化传统贸易流程、调整贸易结构、优化全球产业布局,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交易规模和产业集群。同时,跨境贸易中介不断创新的获客方式、数字化运营方式及平台延伸的本土化策略改善了市场的资源配置能力,优化了外贸生态环境,重塑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的地位,推动我国从贸易大国逐步迈向贸易强国。如2019年,阿里巴巴速卖通向欧洲多国中小企业开放平台注册;京东国际依托跨境物流优势打通国际运输线路,新引入进口品牌超过3000个,其全球供应链体系已成为海外品牌和优质商品进入中国市场的“快车道”。可见,跨境贸易中介正加速国际化步伐,实施转型升级战略,引领外贸新业态转型升级新模式。
(三)跨境贸易中介成为提升企业全球价值链的主导者之一
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下,跨境贸易中介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凭借其在全球供应链和销售网络中的关键作用,成为与生产商齐头并进的全球价值链主导者。目前跨境贸易中介主要是通过贸易便利化和制造服务化两大机制(提升机制如图1所示)实现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提升。[1]从贸易便利化的角度理解,跨境贸易中介利用搭建的电商平台将商品的展示及推广、交易双方的磋商与合同的订立、货款的接收与物流的配送等贸易流程简化;同时,将传统的供应链模式进行整合,削弱了进口商、批发商、零售商等国外营销渠道的垄断程度,降低贸易成本,从整体上精简贸易链条的中间环节。从制造服务化的角度理解,跨境贸易中介利用网络技术缩短了国际贸易起点制造商与终点制造商、起点制造业与终端客户之间的距离,精准匹配市场需求,快速响应全球供需市场的变化,以柔性化生产、定制化服务、个性化品牌开发为导向满足新时代消费者的需求。在这样的作用机制下,跨境贸易中介推进了供应链的发展和完善,优化全球供应链体系,实现了“制造+服务”的新全球价值链的提升,有效促进了对外贸易转型升级。
图1 跨境贸易中介提升企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作用机制
五、我国跨境贸易中介在促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跨境贸易中介尚未掌握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
尽管近年来在中低端制造业方面,跨境贸易中介通过搭建的电商平台让传统外贸工厂直面全球海量消费者,实现了从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生产全面转型到 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设计,再进军 OBM(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r)打造品牌的“三级跳”,但是全球低端制造业转移浪潮已经开启,国内低端制造业有向东南亚转移的发展趋势。而国际贸易市场上跨境贸易中介在实现价值创造的制造环节方面应用尚不够深入,特别是高端技术研发、财务数据分析等核心业务还尚未与高端制造业深度融合,不能赚取“微笑曲线”两端的高附加值部分。同时,大部分跨境贸易中介目前仅仅是依靠零散化、碎片化的供应链状态实现资源整合,还没有完全通过数字化手段整合海内外资源,形成以自身为核心,将供应商、卖家、消费者、服务商串联在一起的全球供应链网络,也无法获得从跨境贸易的价值链延伸带来的收益。因此,跨境贸易中介未能掌握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影响对外贸易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
(二)跨境贸易中介提供的服务差异性不强
跨境贸易中介通过搭建第三方电商平台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的虚拟空间,促进了贸易便利化及制造服务化。2018年商务部对进口商品清单范围进行了扩围,放开对符合质量规定的医疗器械的准入。同时,跨境贸易中介平台在为卖家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对目标市场分析不足影响卖家店铺定位,对用户反馈跟踪不及时削弱商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对退货订单没能及时与消费者明确退货费用等方面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用户的消费体验。
(三)跨境贸易中介信用体系有待完善
近年来,跨境贸易中介不断创新的营销模式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及电商市场产生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诚信体系建设问题。一些直播、短视频平台存在刷单炒信,削弱消费者平台购物体验效果,不利于平台企业的品牌推广及跨境贸易中介自身品牌能力的打造,从而影响品牌的持续推广及长期培育,不利于对外贸易转型升级过程中品牌化营销的创新和发展。
(四)跨境电商行业高素质人才缺口问题突出
从2013年开始,我国跨境电商行业每年以50%以上的增长速度发展,而行业内电商人才以每年30%的增速扩大。但是电商行业在与高端制造业融合的过程中,存在人才供需矛盾,贸易中介精通互联网及信息技术,但是大多数又不懂工业制造知识、流程及业务;而制造业企业又缺少精通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人才,所以电商市场上复合型、专业型高素质人才严重短缺。造成这一人才缺口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跨境电商相关课程实训方面的模拟中介平台性能品质参差不齐,特别是一些平台规则并不适用于大规模教学。由于跨境业务涉及的程序比较复杂,需求能够贯穿各个领域搭建跨境贸易中介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而不是单一人才,跨境电商人才短缺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发展速度。
六、从跨境贸易中介入手促进我国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策略
(一)鼓励跨境贸易中介增强综合实力
政府应采取多渠道措施鼓励跨境贸易中介做强做大,增强综合实力。从人才层次改进方面,政府可通过政策的颁布协助电商行业加大人才培养及引进力度,网罗国际化、专业化、复合化的技术专业人才、团队;加大跨境贸易中介企业内部人才的教育培训投入,构建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价值理念和晋升体系。改善营商环境,通过出台相关的利好政策培育有创新精神的跨境贸易中介,鼓励各类跨境贸易中介良性联合发展,打造高效运作的跨境电商产业集群综合服务商,实现跨境贸易中介从外延数量扩张到内涵质量提升的发展路径。助力跨境贸易中介搭建内外贸综合业务对接平台,实现内外市场联动、全球产业链纵向一体化,提高我国跨境贸易中介的国际竞争力,从而推动我国对外贸易转型升级。
(二)优化和完善电商平台代理制
代理制是贸易中介作为生产商的代理人,通过自身的销售渠道经营商品,从中收取一定的佣金或手续费。通过代理制,可实现生产与销售更加高效率的分工协作,是推动贸易中介实现专业化,打造海外品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方式。生产商开拓国际市场需耗费财力物力,并且只能集中于少数产品或市场,受益面比较有限;而跨境贸易中介通过代理制可专注于拓展海外市场、开发营销渠道。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跨境贸易中介出口平台可通过获得品牌授权或境外公司注册等措施,规范平台卖家运营和发展;进口平台可作为海外品牌商品的中国区总代理,争取品牌的分销商授权权利,解决中小卖家与品牌方规模不对等,难以获得品牌授权的问题。甚至可以发挥专业优势,适时打造自主品牌,降低物流成本,实现与生产企业合作共赢,促进平台代理制在国内外贸易中的推广和实施。
(三)建立电商平台信用体系
建立电商平台信用体系必须以法律为保障,在法律的条文框架下进行。因此,政府应加快推动立法改革,建立电商市场信用准入机制和可靠的检测系统;采用区块链技术管理国际化大企业与国内跨境贸易中介双方的交易信息,确保交易双方信息真实可靠,为网络商务活动提供安全保证;同时,可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进行合作,通过多方信用数据建立信用检测系统,共同开发信用产品和服务,创造良好的平台信用环境。
(四)构建以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基础的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
为构建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首先,应树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发展理念。对跨境贸易中介来说,可将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统一起来,同时在两个市场的流通领域发挥作用。从供给和需求两端构建双循环的抓手,发展“互联网+流通”,从全球视角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促进内外贸相互融合。其次,发挥跨境贸易中介的“搭桥”协调作用,利用其数字平台技术促进供需对接,推进国际市场进出口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缩小出口和进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差距,逐步解除国内供给体系生产能力不足和需求体系收入分化制约因素。[1]应发挥跨境贸易中介的集群优势,借助其综合服务平台,掌握产业链、供应链的循环发展路径,掌握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增强内外市场一体化程度,实现内外贸融合发展,促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