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觉”感知训练对大学生音乐思维发展的优化策略研究
2021-08-24詹燕君
“运动觉”训练是一种有效联结身体运动与大脑神经的感知练习方式,被达尔克罗兹运用于体态律动教学中,其作用原理从心理和生理两个层面共同联结反映于学习者的音乐认知与体验过程。对症当前高师院校音乐专业大学生音乐思维相关现状,凝练“运动觉”训练参与音乐学习的类型,分析常见教学问题与原则。从大学生音乐学科核心素养构建的角度,探索适合我国大学生音乐思维发展的教学策略,为高师音乐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提供新思路、新途径。
“运动觉”是指“主体辨别自身姿势和身体某一部位的运动状态的内部感觉”,通常在体育训练及医学治疗领域被广泛运用。首次将“运动觉”感知训练运用于音乐教学的是瑞士著名音乐教育家达尔克罗兹(Emile Jaques—Dalcroze,1865—1950),他在相关教学理论与实践中认为,运动觉训练能有效引导学生通过肢体运动将音乐要素外显,从而进一步感受和体验音乐。在达尔克罗兹教育理念的传播下,该方法被诸多研究者应用于舞蹈、戏剧、运动、绘画人员的训练,其合理性在音乐治疗学、康复治疗特殊教育领域都得到了有效论证和实践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达尔克罗兹体态律动教学法在我国音乐教育界的逐步引介和推广,越来越多的音乐教育者认识到“运动觉”感知训练对音乐学习者的意义和作用。尤其是,在针对大学生阶段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培养中,部分学者发现,“运动觉”感知训练不仅能从心理、生理、认知等角度有效发展学生音乐能力,而且能够直接促进音乐学科素养的综合养成。结合高师院校音乐专业人才培养需求,如何将“运动觉”感知训练融入大学音乐课堂?如何通过运动觉的参与转变大学生音乐学习思维,在借鉴国外优秀教育理念和方法过程中,避免盲目学习与简单复制,形成本土化的音乐教学模式?这些思考有助于我们及时洞察当前高校音乐教学存在的问题与困境,为探索“如何教”“怎样培养音乐专业人才”等大学生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实施提供相应视角和解决策略。
一、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生音乐思维状况
“音乐思维”是音乐学习过程中的一种高级认知方式,是一种倾向、期待、规律的把握。这种认知方式包括对音乐各种要素及要素整合的感知、记忆、理解,最終也体现于对音乐作品的审美感知和审美判断上。美国著名音乐教育家埃德温·戈登认为,音乐思维(Audiation \ Musical think)就是人在学习音乐中的一种音乐潜能和音乐成就的根本所在。我国台湾学者将这一语汇译为“音乐听想”、中国音乐学院谢嘉幸博士译为“音乐思维”、刘沛教授译为“音乐表象”,其实质就是指“没有物理作用的情况下在大脑中聆听和领悟音乐的过程”。它包括八种类型(音乐聆听、音乐读谱、乐谱听写、音乐回忆、音乐的回响和默写、音乐创造和即兴、音乐的读谱、创造和即兴、音乐的写作或创造),作为学习的顺序之别,伴随着人的所有音乐感知与体验过程。作为大学阶段学生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之一,音乐思维是音乐认知的基础,是衡量大学生基本专业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多年来,随着高校音乐生源的扩招,各省市入学考试的标准不一,导致同一个年级的学生在音乐思维和能力方面相差甚远。就笔者所担任院校的生源为例,通过新生开课前的学习状况摸底数据分析,每年约有20%的学生考前没有学过《基本乐理》这门课程;约有35%的学生只接触过简谱首调唱名法;约有25%的学生只能演唱无升降号的视唱谱例。另外,从每年的新生视唱练耳摸底测试来看,无论是音高听辨还是和声音程、和弦性质判断、节奏听记等题型,学生考核反映出的能力、水平都是参差不齐。面对这样的教学群体对象,学生音乐思维的培养将会存在诸多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学生对音乐思维训练的认识狭隘。长期以来,受艺考音乐专业培训和考核项目的影响,大部分学生对音乐思维的认识较为偏颇。不少学生片面地将音乐思维训练简单等同于音乐听辨、读谱写谱、音乐演奏等方面的学习,对“回想”“即兴”“创作”等音乐思维培养缺乏足够的重视,认为所对应的课程也就是《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专业训练课。所以,进入大学学习阶段并不能全方位地对自身的音乐思维进行自我评估,对音乐思维训练的意义和作用缺乏正确认识,对相关课程内涵和实质要求缺乏足够的理解。其次,教学模式的固化影响学生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在高校,由于缺乏足够的教学监督和管理,导致部分音乐课堂教学方法单一、教学效果欠佳。例如《视唱练耳》和《基本乐理》课程一直以来是高等师范院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的必修课程,这些课程强调学科知识的系统性和技能训练的扎实有效性。因此,课程的安排是以知识点为逻辑架构,以相对固定的技术训练内容为基本授课方式,这种立足“以知识为本”的教学模式一旦固化,反而学生会陷入枯燥乏味,缺乏学习动力和兴趣的尴尬境地,直接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最后,音乐课程缺乏内在关联,导致学生音乐思维发展呈现间歇、割裂态势。长期以来,由于大家关注音乐专业性、强调音乐技能训练,导致高等师范院校音乐课堂较为重视每门课程教学的深度,容易忽略各门课之间的广度联系。从课程设置的角度看,我们大学音乐课程的开设似乎能够兼顾教学需求,力求通过通识类、基础专业、实践类、专业理论等课程模块来构架整个人才培养的学习过程。但是,从具体课程实施的角度看,不少教师缺乏一定的“综合课程观”,难以关照课程内与课程外知识的有机联系,尤其是难以立足学生个体能力发展,这就造成了教学过程中知识断链、脱节现象,加剧了课程教学的壁垒,阻碍了学生音乐思维的持续发展。
立足学生本位教学理念,遵循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如何将聆听、读谱、写谱、回想和演奏、作曲和即兴创作等音乐思维类型有机地融入课堂教学、如何采用合理的教学方式融通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是当前音乐教学质量提高的必然要求。
二、“运动觉”感知训练对大学生音乐思维的作用机理
最早对“运动觉”训练的相关研究是从生理与心理两个层面进行内在机理的分析。
(一)生理学角度下的训练原理分析
“运动觉”也叫动觉(kinesthesis),是位于肌肉、腱和关节内的终末器官所调制的一种感觉,它接受身体运动和张力的刺激,也是运动者对自己身体的运动和位置状态的感觉。从生理发展角度看,当关节伸屈或肌肉弛缩时,就会刺激这些运动觉感受器,产生神经冲动,沿脊髓上行传导,到大脑皮层的中央前回而产生动觉。通过这些动觉,能使人感知到自己身体的空间位置、姿势和身体各部分的运动情况。在随意运动中,由于肌肉运动的速度和强度等信号不断传入大脑,形成反馈信息,才能实现大脑对肌肉运动的神经调节。这些精确的动觉反馈信息,形成了运动的协调,也是人对客观世界的正确反映,是各种感觉相互协调、相互验证的结果。经研究发现,在人的知觉能力发展中,动觉在各种感觉的相互协调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瑞士著名音乐教育家达尔克洛兹较早地将这一原理迁移运用于他所创立的“体态律动教学法”当中,并将“运动觉”称之为一种“遗失的联系”。他认为不管身体如何运动,都会将这种运动感化为情感,通过神经系统传达给大脑,再将此种感觉信息按顺序转化为理解。大脑再把情感转化为感觉信息——有关方向、重力、力量、重音性质、速度、时值等变化。大脑在接受变化信息的过程中,通过神经系统来判断、处理信息,进而发出指令,从而指挥身体选择有效方式进行运动。其具体动觉过程可以用以下图示来总结:
(二)心理认知角度下的关联分析
将“运动觉”训练参与音乐学习,其主要途径是利用心理关联或神经关联来实现的。
音乐是人类特有的表达方式,音乐艺术的特殊性及其学科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学习者的音乐习得过程,其实质也是人们接受情绪体验的一个重要途径。传统意义的常规式音乐学习,主要是一种听觉刺激与反应,通过听觉系统经由其他神经共同参与再诉诸心理机制,从而产生不同程度的情感体验。而“运动觉”融入音乐感知训练,是将人们体验到的音乐通过心理机制与神经系统的转化,外显于身体动作,用动作解释音乐以强化音乐感知与认知体验。达尔克罗兹从心理学的角度,运用动觉意识打破了传统的音乐内省体验方式,将“听觉刺激”“心理反应”和“动觉参与”三者有机关联,共同作用于音乐学习。
此外,从音乐心理与认知的角度来看,人类音乐经验的获得离不开音乐情感与审美反应这一具体体验过程。“审美一词最初的意义是动词的‘感知。回顾这个意义,我们有理由认为,审美反应的最基本的意思,就是对刺激源的直接感知,是一种感知经验”(McMullen 1982a,12)。西方音乐心理学研究者认为,这种不断被激活、唤醒的审美反应过程,其实质就是音乐体验感知的发展过程。尤其是,在研究审美与生理的关系中,他们认为音乐引发情绪的生理机制“刺激——反应”模式,是可以通过后天训练强化培养的,而这种能激发人们美感,表现生命最基本特征的,就是运动。其路径就是,通过“音乐—动作—情感”这一音乐反应过程的心理发展直接作用于学習者的音乐审美感知体验。基于以上两种研究观点,殊途同归,一种有效的“运动觉”训练借助一系列条件反射动作,可以帮助学习者构建音乐的感性认知与艺术理解。不断变化的音乐声响刺激,通过听觉判断经由大脑指令,形成动作激发和抑制运动觉,再联结听觉和身体知觉强化肢体与大脑的相互沟通,促使神经系统和谐发展。其过程所经历的聆听、判断、分析、想象、记忆、即兴等学习环节,也正是音乐思维训练与获得的必经过程。而作为一种倾向和潜能,音乐思维学习路径下,学习者在读谱能力、视听辨别、表演技能、作曲技能、音乐知觉、批判思维等音乐素养方面可以同时得以综合培养,最终整体促进学生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养成。见下图所示:
可见,运动觉在人的感知、言语、思维过程中,在各种动作技能(包括生产操作、体操、舞蹈等)的形成和运用中,都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运动觉”感知训练对大学生音乐思维培养策略与教学建议
达尔克罗兹认为,音乐中的节奏因素和力度因素不仅依赖于听觉,而且依赖于肌体感觉,用肌体表现音乐可以加强耳朵对音乐的敏感度。将“运动觉”训练融入音乐教学中,可以使人体成为一个能够理解音乐、解释音乐的部分或整体的一种乐器。运动觉参与音乐学习,其感知环节是:聆听到运动,运动到感受,感受到意识,意识到分析,分析到阅读,阅读到写作,写作到即兴,即兴到表达。在实践教学中,“运动觉”训练可以从融入课程、丰富方法、完善内容等多种方式,参与大学生音乐思维的培养,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关注。
(一)“运动觉”训练参与音乐学习的类型
1.动觉与聆听训练
聆听是形成音乐思维的基础,也是贯穿音乐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教学中,运动觉参与聆听学习,主要是借助身体律动来表现音乐。一般来说,身体律动是指通过肢体运动、身体各部分打击的方式来表现音响或体现音乐要素的一种活动形式,达尔克罗兹将身体律动归纳为三个基本元素:时间、空间和力量。为了更好地将身体动作融入聆听学习,其一,要明确身体律动基本元素与音乐要素表达的对应关系。根据心理机制效应,运动觉通过神经元的反射可以与听觉产生联觉,进行对应感知训练。大致可以参照下图对应其关系[6]:
以上元素的对照只是一个大概、粗浅的参考模式,可以用来比对具体教学中的音乐素材,在真实教学中,还需要结合不同作品的音乐特点及发展规律进行动作的设计。其二,选定融入课程及内容。这个环节要紧密结合课程目标,有选择性地进行教学内容的调整和方法的选用。其三,紧密关联音乐思维训练目的。在身体动作设计对应体现音乐元素的基础上,教学中需要不断回归具体的音乐聆听思维练习目标,兼顾音乐教学目标、方法、内容有机统一的教学要求。
2.动觉与内心听觉训练
内心听觉是体验和表现音乐重要能力之一,是一种不依赖乐器和人声等物理振动作用,靠内隐想象、回想音乐音响的能力。在音乐思维训练中,内心听觉就是要培养学生具有内化动作和声响感觉的能力,是音乐听觉训练的高层次目标,是通过对所有音乐要素的综合训练的结果。实际训练中,运动觉为内心听觉提供了肌肉感觉记忆依据,有助于对音乐默会知识的记忆以及音乐回想思维的培养。
3.动觉与即兴创作训练
即兴创作是培养学生音乐思维发展的重要学习内容之一,在运用动作材料(节奏)与声音材料(音高、音阶与和声)上创造出更多灵巧、熟练的音乐表现方式。训练方法可以通过身体运动及动作辅助记忆,基本遵从的是:聆听、动作、感受(情感体验)、感觉、分析、读谱、写谱、即兴创造、表演,呈现螺旋上升的学习过程。在不断循环、刺激、运动、动作的反复训练中,学生的音乐创作思维逐步提升,并得以加强和完善。
(二)“运动觉”训练融入课堂常见问题及原则
达尔克罗兹的体态律动教学理念起源于古希腊时期的“体乐教学”,充分结合了西方社会文化环境下人们习惯运用肢体进行表达的传统,注重以开放、自然、合作、即兴的方式进行音乐实践。该教学法体系根植于西方传统文化的土壤,一定程度上从心理层面遵循西方人学习认知规律,其教学理念与实践既有人文性又符合科学教育特征。
1.教学中常见问题分析
尽管从上20世纪80年代达尔克罗兹教学法就不断被引介并运用于我们的课堂教学中,但由于学生学习认知水平不同,导致实践效果不尽如人意,容易出现“水土不服”的状况。主要表现为:其一,学生不善于借助肢体动作进行音乐表达。身体动作的展示是一种自信力的表达,是一种展现内心需求、开放式的主动探求的过程,其理念就在于解放自我。而长期以来,学生习惯于内含、被动式学习,主动性欠缺,導致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难以打开自我,心理层面的惯性形成了整体的不自信。其二,学生动作语汇贫乏,肢体动作僵硬。动作语言是一种直观的、可视的、运动的表达,需要身体动作协调、流畅发展,才能深入音乐真正展现要素。其三,缺乏对深层次、多声部音乐感知的敏锐性。运动觉训练参与学生音乐学习,不仅仅体现于结合音乐要素的简单再现,更重要的是帮助学生通过身体运动与合作互动方式,构筑对音乐立体、综合的感知方式,这利于多声部音乐思维的培养。而现实教学中,大部分学生的聆听习惯还停留于对节奏、节拍、力度、速度等元素的关注,在肢体表达上难以呈现音乐作品的深层次内涵。如何引领学生进行学习思维的转换,如何借助体态律动解放自我,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及艺术创新意识,这些都是教学中需要面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2.“运动觉”训练动作设计原则
结合上述教学常见问题,为了让运动觉训练更好地融入课程教学,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激发学生的创造力,进而有针对性培养、发展学生的音乐思维,建议遵循以下动作设计规则。
(1)协调发展大肌肉与小肌肉律动
根据运动觉发展规律以及动作技能习得的角度来看,应从大肌肉律动训练开始,再逐步协调小肌肉运动。大肌肉律动是大线条呈现,在技能方面易于掌握,当学生聆听音乐时,选择从大肌肉动作反应开始,容易放松,在音乐行进中逐步反应、判断、校正自己的身体动作。当躯体适应运动之后,再逐步增加元素,慢慢融入小肌肉精细动作的发展,才能整体协调动作,在音乐中流畅表达。这种由易到难的动作积累过程,能够不断丰富学生的动作语汇,在音乐聆听训练中同时兼顾身体律动和音乐思维的培养。
(2)动作由简入繁兼顾音乐元素递进
一首作品在音乐要素构成上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借助身体动作表达音乐要素时,需要循序渐进、由简入繁,从单项元素表达逐步过渡到综合元素表达。尤其是在基础练习阶段,为了引导学生聆听,并能集中注意力关注音乐某一要素的发展变化,就可以从单项元素进行动作设计,例如只针对音乐强弱或高低等要素来进行律动练习。熟练掌握单一律动技能表达之后,再逐步叠加综合律动,例如律动中既有音乐节奏,又有旋律走向,同时还需体现曲式结构元素等等。这一循序渐进的过程,强调音乐聆听思维的构建,通过单项与综合律动体验,促进学生对深层次、多声部音乐内涵的理解。
(3)动作设计紧密契合音乐要素
借助身体动作表现音乐要素,是运动觉训练融入音乐课堂教学的目的和宗旨,不能忽视动作设计,需要与音乐要素紧密契合。在实践活动中,音乐动作设计往往很容易与音乐舞蹈相混淆,认为音乐背景下进行动作练习就是舞蹈。这两者相同之处在于,同属于身体语言表达范畴,都需要关注肢体的协调、动作韵律以及整体呼吸等,需要强调运动的美感协调。不同的是,运动觉参与下的身体律动,其动作的形成来源于音乐本体,指向音乐元素,虽然是从动作意识出发,但最后落脚点在于音乐表达和理解。
结语
综上所述,“运动觉”感知训练采用一种既符合美学原则又符合运动原则的方式将音乐与身体训练相融合,从而培养学生敏锐的音乐综合感知力。这一方法的运用可以唤起人的音乐本能,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力和敏捷的反应能力,进而获得体验和表现音乐的能力,通过生理运动器官和思维之间构成一种自由转换和密切联系的媒介,以达到身心和谐、全面发展。我国高等师范院校音乐学专业学生的人才培养目标具有双重性,既体现音乐专业素养、音乐能力的掌握,同时也体现教师教育技能的培养。实践证明,“运动觉”训练不仅能促进学生音乐思维,而且还能够有效提高学生音乐学科素养,综合协调学生教师职业能力的发展。当前,这一教学实践还仅仅处于探索阶段,如何进一步将“运动觉”训练模式凝练并系统纳入音乐课程体系,使之连贯呈现于教学?如何通过新方法的引入,逐步解放学生个性、激发其创新性音乐素养?对这些问题的解决还需经历一个长期研究和实践的过程。只有将这一优秀教育理念真正落地,实施本土化教学,才能牵一发而动全身,为高师音乐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提供新思路、新方法、新策略和新途径。
本文系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18YJA760076);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YSZY201925)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马克·埃利、埃米·拉希金:《音乐教育术语手册》,刘沛译,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6年版。
[2]周佳树、张侃:《运动觉、布局无关运动与路径整合》,《心理科学》,2005年第11期。
[3]蔡觉民、杨立梅:《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4]McMullen,P.T.1982a. Connotative responses to musical stimuli:A theoretical explanation. Bulletin of the Council for Research in Music Education 71:45-57.
[5]马克·埃利、埃米·拉希金《音乐教育术语手册》,刘沛译,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6年版。
[6]陈蓉:《音乐教学法教程》,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3年版。
[7]多纳德·霍杰斯(Donald.A.Hodges):《音乐心理学手册(第二版)》,刘沛、任恺译,湖南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
詹燕君 赣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