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中的爱人”,离真正的伴侣有多远?
2021-08-23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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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O男友65页长文控诉:女友筹备结婚期间出轨富二代
2021年4月13日晚,网上出现一篇65页的长文,直言女友瞒着自己与富二代订婚,在订婚宴上被现场抓包后还将男友送进了警局……
在该男子的自述中,他叫张科峰,是一家公司的CEO,虽然白手起家,但目前开豪车,名下有3套房,在杭州网红服装圈里小有名气,其女友是1996年出生的百万粉丝网红女主播项思醒。
张科峰称,2021年3月20日,和他同居长达两年半且多次见过父母的女友项思醒,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台州某饭店与另外一个男人徐某某订婚了。他的朋友在台州饭店发现了项思醒和徐某某的订婚照片,两人的合影就放在酒店的大门口。
当晚,张科峰赶到台州该饭店,几人闹进了公安局。项思醒不肯露面,项爸爸代表全家到公安局和张科峰交涉,说:“反正这件事就已经这样了,没办法改变了,你看着办吧。”
张科峰的长文透露,项思醒是他一手捧红的,他为了项思醒砸了不少钱和资源,可谓是“倾尽所有”,因为他一直将项思醒当作共度一生的妻子看待,所以从不计较得失。然而,他没想到自己一心一意对待的“未来妻子”,却在一边和他交往同居,一边又和别人相亲同居。
2021年2月,也就是发现项思醒劈腿的前一个月,张科峰从银行总共转了100万元给她,用作结婚储备金。
项思醒随后发文称张科峰患有精神分裂症,PUA并精神控制她的思维,脾气暴躁,总想独占她,自己为公司付出很多是公司的“顶梁柱”,却始终没有公司股份。
该事件在网上发酵后,众说纷纭。其实,这不过是两人对婚姻的规划不同而已,对待爱情和婚姻的想法不同,双方想要各取所需,最终闹崩了。那么,你认为在爱情中的两个人,“婚姻规划同步”重要吗?
对婚姻应有足够的规划
计划中的“未来妻子”,离真正的妻子有多远?
从恋爱时间长短来看:一般来说,恋爱时间有一定的度,恋爱时间过短,双方没有足够的了解,对彼此的个性和爱好也很难足够适应,也就是大家说的磨合不够,就会在遇到挫折时,经不起实际生活中的风风雨雨。研究表明,恋爱时间在6个月以内就结婚的,往往由于了解不够,结婚后容易离婚。可是,恋爱时间过长,双方对彼此的新鲜感也会丧失,并且彼此很熟悉了,却又没有足够的地位证明,因为毕竟没有结婚,所以非常容易导致角色不清,甚至造成分手的结局。合适的恋爱到结婚的时间,大约是2年以内。这样既可以对对方有足够的了解,又能保持一定的感情新鲜度。其实,双方完全因为生物因素(外貌身材等)的吸引,最多也就维持2年左右。很多的恋爱到2年以后,若是没有结婚,也就到了出现问题的时候。
从角色定位来看:男方在心中早已把女方当作“未来的妻子”,在女方身上投入了大量的钱财物,可女方却觉得自己只是“女朋友”。事发前1个月,男方还打给女方100万元,作为“结婚筹备金”,可那时,女方已经和另一个男人确定了订婚礼。种种跡象表明,男女双方对于结婚的意义和期待不一致,最终出现了男方心目中的“未来妻子”和别人订婚的现象。
从双方投入程度来看:男方和女方相处,好像更多的是为对方花了多少钱,却没有看到为对方付出了多少情感。男方说自己不计代价包装女方,可见女方也曾经和男方是雇佣关系。女方付出青春,男方付出钱财,似乎出现了私事和公事的矛盾与冲突,最终导致出现问题。所以,在亲密关系相处中,最好不要和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雇佣关系相联系,这样的多重关系容易出现双方地位不平衡,也不利于感情向更进一步的阶段发展。
从人际相处的距离来看:人际相处的距离分成公众距离、熟人距离、朋友距离和亲密距离。显然男方和女方之间的距离混乱,关系捉摸不定。职业的距离是熟人的距离,可是“未来的妻子”又是亲密距离,两者之间的要求和对彼此的期待均有不同,那么就难以避免在工作中带入私人情感,又在本该属于私人情感的生活中带入职业中的上下级从属问题,很容易引起混乱,就出现了“不是家族企业”像是“家族企业”的怪事,对企业发展和私人情感发展均不利。
从家庭教育的角度来看:明知女儿有错,可是妈妈报警,爸爸到警局搪塞,很显然在家庭教育中,女方一家人的价值观是一致的,这才导致女方做出一边和男方相处并同居两年半,一边在父母都知情的情况下又和另外一名男士订婚的事情。显然,父母了解并支持了女儿的所作所为。我们只能说,这样的家庭教育可能在恋爱和婚姻的价值观、道德观上出现了问题。
在恋爱相处中,如果我们在心中已经把对方当作“未来的妻子”或“未来的丈夫”,我们需要对婚姻有足够的规划,对双方的家长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确定各自在大家庭中的地位和身份。同时,我们还要了解对方的家庭环境和受教育背景,也要对双方的成长有更多的了解和沟通,便于“未来的妻子”顺利成长为“真正的妻子”。
网媒互动:
微信调查
很重要,对婚姻期待不同就不可能白头偕老——67%
不重要,决定爱情走向的因素既繁多又复杂——13%
很难说,每段感情都有其特殊性需具体分析——20%
王世民,安徽省唯一中国家庭教育专家组专家,安徽省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