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大瑶山走出的革命家
2021-08-23许然发自湖南江华
│文本刊全媒体记者 许然 发自湖南江华
江华故居静静地矗立在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鹧鸪塘村。(许然/摄)
6月下旬,烈日炎炎。在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一拨接一拨的人群驱车来到群山环绕的大石桥乡鹧鸪塘村,只为一见江华故居的模样。廉政瞭望·官察室记者跟随人群前来探访,穿过几十棵上百年松樟掩映下的石板路,只见江华故居安静地矗立在小巷里。
江华故居是江华幼年生活、求学、成长之所。江华原名虞上聪,是我党党务工作和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新中国成立后,他全面主持浙江工作12年之久,在68岁高龄时出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曾主持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的审判工作。
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党史研究室主任蒋祖智在现场向记者介绍,该房屋是传统的砖木结构,有3间天井屋,占地面积200平方米。这座约有200年历史的老屋,也是鹧鸪塘村虞姓祖屋之一,在2019年被评为湖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故居中,主要陈列了江华在不同时期的事迹资料,分为:走出瑶山、戎马生涯、主政浙杭、掌舵高院、故乡情深、晚霞生辉、四盏马灯7个部分,详尽地介绍了江华的生平,以及与家乡的故事。
记者探访当日,虞姓族人刚修缮完宗祠,在祠堂一旁的过道上吃席。现场欢声笑语,热闹非凡。在过道的尽头,就是江华年幼时居住的屋子。一张老式木床、一床旧棉被、一副破蚊帐,朴素的摆设仿佛把时间拉回到了20世纪初。
以家乡为名
1907年,江华出生在一个瑶族农民家庭。从青年时期起,他就满怀救国救民之志,走出大瑶山,投身于群众革命运动。1926年冬,经党组织批准,江华成为一名中共党员,步入职业革命生涯。那一年,他刚好19岁。
次年春天,江华任湖南汽车路工会湘南办事处主任,这是他的第一个社会职务。不久后,他受党组织的派遣,担任安源市委技术书记。这一期间,他接连组织了多次罢工和暴动。
1928年5月,江华从安源调到井冈山地区向毛主席报到,那是江华第一次见到毛泽东。毛泽东谦虚、平易近人的态度和注重调查研究的作风,给江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到半年后,毛泽东调江华至前委任秘书。自此以后,江华多年在毛泽东身边,跟随其工作。
在毛泽东的直接领导下,江华为红军初创时期军队的政治建设做了许多工作,并参加了井冈山三次反“围剿”斗争、大柏地战斗、长岭寨战斗、三下龙岩城等著名战斗。
1938年,在延安的江华产生了上前线的强烈愿望,提出去敌后的要求。离开延安前,他去请示毛泽东。毛泽东问“:留在延安不行吗?”江华回答:“在延安做机关工作,一要会写,二要会说,这些我都不会,还是去部队工作好。”
临行前,江华向毛泽东借望远镜,想带到山东去。毛泽东笑着说:“望远镜不能给,我还要准备在陕北打游击用。”这句话给江华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为毛泽东考虑问题,经常从好坏两个方面考虑,随时准备对付最坏、最困难的局面。
江华这个名字也是这时候开始启用的,此前江华所用的名字是黄春圃。蒋祖智告诉记者,黄春圃这个名字在内战时期,早已上了敌人的黑名单,当时江华不方便再用,于是他去请示毛泽东,想改名为江华。
征得毛泽东同意后,江华这个名字便一直延用下来。对江华而言,这次改名有着特殊的意义。江华曾说:“改名江华,其中寄托着我对故乡深深的怀念。这个名字表示,我不管死在哪里都是江华人。”
1999年12月24日,江华在杭州逝世。按照他生前遗嘱,他的骨灰被分成两部分,分别安葬在井冈山和家乡江华。蒋祖智表示,可能是为了弥补生前的缺憾,江华在临终前要求与母亲的墓合葬在一起。在距离江华故居约700米处,记者看到,前往墓前纪念江华的人络绎不绝。
转战政法战线,坚持依法办案
新中国成立以后,江华长期在浙江工作,先后担任杭州市和浙江省的主要领导职务。1974年,中央决定,江华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至此,他的工作转移到政法战线上。
对于这一组织安排,江华心里犯起了嘀咕。他对前来找他谈话的李先念说:“我没有学过法律,也从来没有做过政法工作。”李先念转达毛泽东的指示“:掌握好政策。”
按照毛泽东的指示,江华走马上任。在国家法律不健全的情况下,只有用党的政策来处理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江华一方面落实党的干部政策,解放了一批受到打击迫害的法院干部,另一方面,按照党的审判政策,审判各类案件。
1981年1月25日上午9点,北京正义路一号特别法庭爆满。对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的公开宣告判决在这里进行。开庭后,庭长江华宣读了判决书。
该判决书长达一万六千多字,江华读完“集团罪”部分,副庭长伍修权宣读10名主犯的“个人罪”部分,再由江华接下去,直至全部读毕。曾担任过江华秘书的张维提到,在宣判时,江华有意地放慢速度,想让这严正判决更加凝重。
对此,中共中央评价道“:这次审判,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划清了刑事犯罪与政治错误的界限,是维护法制、加强法制建设的一次实践,是依法办案的一个范例。”
同一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七部重要法律被通过。之后,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执行的指示》(中发[1979]64号文件)。
审判“四人帮”时的江华(第一排右一)。
江华在多次讲话中提到64号文件精神,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是一致的,不能把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对立起来,“司法干部怕右不怕左的思想是实施‘两法’的一个思想障碍。法律上没有左和右,只有是否依法办事的问题。法院干部,不管什么地方吹来什么风,都要坚持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依法办事”。
1980年,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开始实施。江华领导各级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办事,依法从重从快惩办刑事犯罪,依法从严惩处严重经济犯罪,并大力加强民事审判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曾评价江华,“刚正不阿,不惟上,只惟实,不惟权,只惟法,表现了共和国首席大法官的高尚品格,树立了厉行法治的崇高形象”。
朴素廉洁,向阳而生
在工作和生活中,江华从不搞特殊。1985年11月,时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的江华被邀请回故乡,参加江华瑶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庆典。当时江华非常高兴,想着回大石桥乡鹧鸪塘故居多住上两晚。
11月18日这天,他叫秘书想办法在北京城买4盏马灯。可秘书和司机转了半个北京城也没有看到马灯的影子,只好回来告诉江华。江华想了想说:“你明天继续帮我找,要到边远的小商店或小胡同去找,大商场是买不到马灯的。”
最后,工作人员终于在北京郊区一家商店买到了4盏马灯。这时江华才告诉秘书“:我这次回家乡参加自治县成立30周年庆典,准备回故居住两晚,家里还没有通电,马灯拿回家里用,晚上拿着上厕所方便。”
等江华和夫人朱浔等人到了县城,却听到侄女婿李先运说,县里用柴油机发电,专门为江华故居安装了6盏电灯。
“鹧鸪塘村100多户、500多人,为什么专为我家安装电灯?这样搞特殊化不好,群众会有看法的。我从北京带回了4盏马灯,你买2斤煤油,晚上点上马灯就可以了。”江华狠批了这种搞特殊化的做法,要求区委不要专为他家里安装电灯、已安装的要拆除。在江华故居,记者看到有一盏马灯仍摆在江华卧室的床头上。
如今已70多岁的鹧鸪塘村原支书李振清回忆,江华回来时,政府安排了专人保护。江华看到后生气地说:“搞这么多兵干什么?我是回来探亲的,有什么不安全。”那晚,哨兵们离开后,乡亲们围着江华聊到深夜才肯散去。
江华反对一切浪费和铺张。其夫人朱浔曾回忆,江华对穿着很不在乎,老是几套涤卡衣服换着穿。有一次接见外宾,江华竟穿了平时穿的一双破皮鞋去。朱浔让江华扔掉那双底部有洞的,穿双好点的去,江华不肯。
江华有一件灰色大衣,是20世纪50年代做的,袖子短了一大截。朱浔只好将大衣袖子的里边放下来,可以稍长一点儿,勉强对付。家中的电视机是1975年与朱浔结婚时买的,电子管的,开机一两分钟才显图像,一直用到去世。
“我们现在已经不工作了,国家还给工资,有吃有住就行了,千万不要与人家比。”江华在世时常对朱浔说。1999年江华去世时,他仅留下了3万元人民币的存款。
在江华故居的尽头,记者看到了江华曾亲笔提书的“向阳”二字。蒋祖智说,江华就是这样一位绝对忠诚、初心向阳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他一生忠于党和人民,廉洁从政,对革命的初心不忘,向阳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