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异质性环境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影响实证分析

2021-08-19张东敏杨佳刘座铭

商业研究 2021年4期

张东敏 杨佳 刘座铭

关键词: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自主研发;技术引进;双向固定效应模型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148X(2021)04-0068-07

收稿日期:2020-11-24

作者简介:张东敏(1981-),女,山东枣庄人,吉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环境政策与经济增长;杨佳(1995-),女,陕西咸阳人,吉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环境政策与企业发展、大数据分析;刘座铭(1982-),男,吉林榆树人,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资源与环境协调发展。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环境税政策有效性统计测度研究”,项目编号:19BTJ058。

一、引言

从传统的观点来看,环境政策会使得企业生产成本增加,从而导致企业竞争力下降,然而这只是环境政策可能会带来的短期影响。Porter等人[1-2]从环境政策带来的长期影响进行研究,发现适当的环境政策可以促使企业进行更多的技术创新活动,这些创新会提高企业的生产力,从而抵消由环境保护带来的成本并且提升企业在市场上的盈利能力,这就是“波特假说”。随后,Jaffe[3-4]等将波特假说区分为强“波特假说”、弱“波特假说”和狭义“波特假说”, 强“波特假说”认为环境监管可以提高企业竞争力;弱“波特假说”认为环境规制可以促进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但未表明企业的技术创新是否对企业有利;狭义“波特假说”认为弱的环境规制手段比起强硬的环境规制手段可以使企业更愿意进行技术创新。

很多国内外学者都对“波特假说”的各种版本进行了验证,结果均证明了“波特假说”的存在性。有文献将我国的环境政策分为显性环境规制和隐性环境规制,其中显性环境规制又分为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以市场为基础的激励性环境规制和自愿性环境规制。本文研究上述显性环境规制的异质性环境政策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其中,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取性和自愿型环境政策难以进行测度的原因,将我国的环境政策分为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和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参考OECD国家的EPS环境政策强度指标体系建立适合我国的衡量环境政策强度的综合指标体系,度量30个省份的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强度和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强度;然后实证检验异质性环境政策是否会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行为带来不同的影响。

二、研究设计

(一)指标选取和变量说明

1.环境政策强度的度量。验证异质性环境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重点在于对环境政策强度进行度量。国内外学者都尝试对环境政策强度度量进行探索,总的来说可以分为四大类:以减少污染的措施作为代理变量;以排放为基础作为代理变量;对环境规制直接评估作为代理变量;以综合指标作为代理变量。其中综合指标越来越被学者们广泛使用。Botta等人[5]2014年提出了EPS综合指标的计算框架。EPS数据库载有经合发组织国家执行的15种不同的非市场基础(NMB)和市场基础(MB)环境政策文书的资料。NMB政策包括限制污染物(硫氧化合物、氮氧化物、微粒物质和柴油硫含量)和政府能源相关研发支出占GDP的百分比。MB政策包括太阳能和风能的关税(FIT)、对二氧化碳、SOx、NOx和柴油的税收、证书(白色、绿色和二氧化碳)以及存款和退款计划(DRS)的存在。除了DRS之外,数据库中的所有变量都是连续的,DRS是表示存在此类方案的0/1变量。相关的EPS环境政策强度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由于EPS指标体系是针对OECD国家进行研究所提出的,本文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EPS指标体系进行取舍,例如碳排放交易制度在我国实行的时间不长和覆盖范围不广(只在全国7个城市进行试点),我国也没有正式构建押金退款制度,本文参考EPS综合指标体系,并基于我国环境政策的实际情况,提出适合用于度量我国环境政策的指标体系。

在我國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主要包括各种环境法律法规、新五项制度和老三项制度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污染物排放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等等;市场激励型环政策是从20世纪80年代以后开始的,主要包含污染治理补贴、排污费制度、环境税、排污许可证交易等。排污费制度从1979年开始,直到2018年环境税开始征收结束。环境税从2018年1月1日正式开始征收,为了数据时间上的连贯性,排污费可以作为环境税的前身,而环境税可以视为排污费的后续。政府补贴参考OECD提出的EPS指数为依据,选取FIT电价补贴作为代表,参考熊航等人(2020)[6]的做法,通过风力发电平均电价/燃煤发电平均电价作为政府补贴的原始指标。参考表1的EPS指标体系,由于我国制度的特殊性,环境政策是以命令控制型为主要手段,因此对于命令控制型政策选取我国推行范围广,推行时间长的“三同时”制度、环境行政处罚、环境行政监督作为代表政策,又因为我国没有构建押金退款制度,碳排放交易制度也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并且柴油税的各省份数据较难以获得的原因,因此对于市场命令型政策选取排污费制度(环境税)、政府补贴制度作为代表。具体指标选择如表2所示。

基于以上指标选择,本文按照以下方式构建了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强度综合指标(ER1)和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强度综合指标(ER2)。

SEsij=SEij-MinSEjMaxSEj-MinSEj(1)

其中,SEij为第i个省份的第j个原始指标,MaxSEj和MinSEj分别代表了j指标在所有省份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SEsij为j原始指标的标准化结果。对于ER1和ER2的调整系数,由于各省份工業规模存在差异,因此使用代表地区工业规模和企业数量的指标来调整。

Sij=Wi/∑30i=1WiSi/∑30i=1Si(2)

其中,Sij是i省份第j个指标的调整系数,Wi为i地区的工业总产值,Si为i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个数。

ERmi=∑nj=1Sij*SEsij(3)

如式(3)所示,计算ER1和ER2,其中n为基础指标个数,ERmi为i地区不同类型环境政策的强度,m表示环境规制的不同类型。

2.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度量。大多数文献都是选择环境专利在所有专利中的份额来衡量总体技术创新能力,或者用专利数量指标来衡量技术创新能力。本文借鉴Jaffe等人[3-4]的方法,采用各省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内部支出和各省份规模以上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外部支出作为衡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指标。其中,R&D内部支出衡量了企业的自主研发型创新能力,本文称为自主研发(RD1);R&D外部支出衡量了企业的技术引进型创新能力,本文称为技术引进(RD2)。具体指标选择如表2所示。

3.控制变量。除了环境政策强度会对企业创新行为会产生影响,还有其他因素也会影响企业创新行为,参考以往文献,控制变量选择如下:各省人均GDP,用来代表各个省份的宏观经济水平(PERGDP);各省工业GDP(IND)占各省GDP的比值,作为各省工业结构的衡量指标;各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个数(QNUM),用来衡量各省的商业化程度。GDP数据都以2013年为基期进行GDP平减指数的计算。

(二)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2013年到2017年我国30个省的面板数据,基于数据的可获取性,西藏、香港、澳门和台湾不包括在其中。数据来源有《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环境年鉴》《中国统计年鉴》和《年度全国电力价格情况监管通报》。

(三)模型及变量定义

双向固定效应模型是既存在“个体效应”又存在“时间效应”的模型,本文数据属于平衡的短面板数据,对于平衡短面板数据,通常使用的是固定效应模型。针对本文研究的问题,由于每个省的情况不同,可能存在不随时间而变的遗漏变量,即存在“个体效应”,也可能存在不随个体异质性变化的“时间效应”,因此尝试建立双向固定效应模型。模型结构如公式(4)所示。

RDit=αER1it+βER2it+γXit+σt+μt+εit(4)

其中,RDit表示企业创新能力,ER1it表示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强度,ER2it表示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强度,Xit代表控制变量,σt代表不随个体异质性变化的时间效应,μi代表不随时间变化的个体效应,εit是随机误差项。下标i表示不同地区(省份),t表示不同时间。

三、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3表示了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RD1的均值为3.620,RD2的均值为0.181,这说明了企业对于自主研发型创新的投资均值是远大于技术引进型创新的投资;并且RD1的标准差为4.397,最小值为0.065,最大值为18.7,而RD2的标准差为0.241,最小值为0.003,最大值为1.595,这代表了各省份间对于自主研发型创新的投资差异较大,而对于市场激励型创新的投资差异较小。ER1的均值为0.004,ER2的均值是-0.033,因此从整体来看我国的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强度大于市场型环境政策强度;但是ER1和ER2的标准差分别为0.923和0.892,说明不论是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还是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各省份间的差异都不太大。所有变量中标准差最大的是IND,这是因为各省份间的工业总产值和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东南沿海地区的工业产值远大于其他各地区。所有变量的取值范围都在正常的范围中,从侧面说明了数据的准确性。

(二)模型描述

本文采用Stata16.0建立了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对模型采用稳健标准误进行估计,实证结果如表4和表5所示。豪斯曼检验的结果验证了应该使用固定效应模型,本文还加入了时间效应,最终构建了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因为R&D支出分为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因此分别建立了针对RD1(R&D内部支出)和RD2(R&D外部支出)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其中,RD1模型揭示了异质性环境政策对于企业自主研发型创新能力的影响,RD2模型揭示了异质性环境政策对于企业技术引进型创新能力的影响。

通过表4的RD1模型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强度(ER1)对于企业自主研发类创新的影响是显著的;市场激励性环境政策强度(ER2)对于企业自主研发类创新的影响并不显著;而控制变量均显著,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个数(QNUM)和各省份经济发展水平(PERGDP)最为显著。说明商业化的程度、宏观经济水平、产业结构都显著影响企业的自主创新行为。此外,代表时间效应的虚拟变量也全部是显著的,说明时间效应是存在的,构建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是合理的。

通过表5的RD2模型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在0.1的顯著性水平下,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对于企业技术引进的影响是比较显著的;但是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对于企业技术引进的影响并不显著;控制变量均显著,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个数(QNUM)和各省份人均GDP(PERGDP)最为显著。可以看到,其模型回归结果和RD1模型是类似的,但是通过对比RD1回归模型和RD2回归模型可以发现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对于企业自主研发的影响显著小于对企业技术引进的影响,说明命令型环境政策更容易导致企业进行技术引进,而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不论是对企业自主研发创新行为还是技术引进创新行为均没有显著影响。

分析以上结果的主要原因。我国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还没有相对成熟的环境市场制度,虽然从90年代开始就征收排污费,但是排污费制度还不能完全等同于西方的环境税制度,我国是2015年开始立法征收环境税,然而环境税的正式征收是从2018年开始的,在本文研究的时期内,并没有真正的包含进环境税的影响,只是利用排污费来作为环境税的代理变量,而环境税制度才能真正体现出市场激励型政策的影响。此外,电价补贴制度也是近几年才提出的,而通常一项政策的提出对于个体的影响总是存在滞后性。因此,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并不能完全体现出来。之所以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对技术引进的影响大于对自主创新的影响,主要是因为,在我国,自主创新成本非常高,周期较长,我国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也不足,导致企业更倾向于直接购买现成的技术。

(三)稳健性检验

对于双向固定效应模型稳健性检验,本文首先采取多种平衡短面板数据模型对比的方式对模型的最优性进行检验。根据建立的指标数据,分别建立了混合回归模型、固定效应模型、双向固定效应模型、随机效应模型和组间估计量,分别记为OLS、FE_robust、FE_TW、RE和BE,在模型估计中均使用聚类稳健标准误,因为聚类稳健标准误比普通标准误更大,对模型检验结果更准确,因此本文采用聚类稳健标准误而不是普通标准误。混合面板数据回归模型的前提假设是,所有个体在所有时点的行为方式是同质的;固定效应模型是指视“个体效应”为不随时间改变的固定性因素的模型,随机效应模型是指视“个体效应”为随机性因素的模型,组间估计量是对每位个体取时间平均值,然后利用平均值来回归。模型对比结果如表6所示,从表中可知,不同模型方法的系数估计值差别较大。其中固定效应(FE_robust、FE_TW)的系数估计值与其他估计法的差别最大,并且在固定效应模型中加入时间效应对于模型估计系数的影响不大,这说明本文建立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的确优于其他面板数据模型。

(四)分地区回归

由于我国各省经济发展水平、政策环境差异较大,可以预见不同区域环境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影响不一样。为了使本文的实证分析更具有针对性,因此,本部分将进行分地区回归,将选取的30个省份分为7大地区: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华中地区、西南地区、西北地区,进行分组回归。但是由于分组回归后该组的模型系数显著性和标准误差无法获得,因此删除该地区的回归结果。其他地区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表7中也可以看出,对于大部分地区来说,时间虚拟变量的系数是显著的,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在传统的固定效应模型中引入“时间效应”的正确性,验证了本文建立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的稳健性。

由表7可见,在华北地区,两类环境政策对自主研发类企业创新能力都有显著影响,而对技术引进类创新没有显著影响。之所以产生以上结果是因为华北地区是我国的政治文化中心,聚集了我国大量的技术创新型企业,因此,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企业进一步研发。值得一提的是,在华北地区,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促进自主研发类企业创新,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不利于创新。主要原因是华北地区主要包括北京、河北等污染严重的城市,排污费等市场激励型政策使得企业承担的排污成本较高,影响了企业自主创新支出,进而导致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不利于企业创新。

东北地区与华北地区相反,两类环境政策对技术引进类企业创新能力都有显著影响,而对自主研发类企业创新能力没有影响。需要注意的是,在东北地区,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有利于企业创新,而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不利于企业创新。产生以上结果与东北的产业结构是有很大关系的,东北重工业比重大,自主创新成本非常高,因此更倾向于采用技术引进类创新;另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比重较高,导致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对研发投入影响较小,而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作用大一些,这符合“波特假说”的狭义版本。

华东地区又是另一番景象。该地区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对企业创新能力有显著影响,且对技术引进型创新的影响远大于对自主研发型创新的影响,而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对企业创新能力没有显著影响。产生以上结果的主要原因是华东地区主要包括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等发达城市,华东地区聚集了高精尖等高科技企业,服务业比重较大,污染较低,因此,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作用不大;另外,华东地区外资企业较多,比较依赖对国外的技术引进,因此,环境政策对技术引进型创新影响更大。

华南地区、西南地区和西北地区环境政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与前面几个地区差异较大。在华南地区和西南地区,两类环境政策对自主研发型创新和技术引进型创新均无显著影响。从华南地区和西南地区包括的城市看,除了广东经济发展水平较快外,其他地区多是中西部城市,企业数量较少,污染较低,回归系数不显著。而西北地区虽然包括的都是西部城市,但西北地区的大部分省份都处于从农业化向工业化发展的过程中,所以经济的增长速度相对较快,不可避免地带来一定的污染,因此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对企业自主研发投资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四、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展望

本文将环境政策分为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和技术引进型环境政策,将企业技术创新行为分为自主研发型创新和技术引进型创新两种情况,通过建立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实证检验了异质性环境政策对于两种类型的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得到以下结论。

在我国,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比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更能引起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尤其是技术引进型创新起到的作用更大。通过对我国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华中地区、西南地区、西北地区进行分组回归,发现:在华北地区,两类环境政策对自主研发类企业创新能力都有显著影响,而对技术引进类创新没有显著影响,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促进自主研发类企业创新,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不利于创新;东北地区与华北地区相反,两类环境政策对技术引进类企业创新能力都有显著影响,而对自主研发类企业创新能力没有影响,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有利于企业创新,而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不利于企业创新;在华东地区,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对企业创新能力有显著影响,且对技术引进型创新的影响远大于对自主研发型创新的影响,而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对企业创新能力没有显著影响;在华南地区和西南地区,两类环境政策对自主研发型创新和技术引进型创新均无显著影响;在西北地区,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对企业自主研发投资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针对研究所得出的结论以及研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了使我国的环境政策取得更好的成效,促进“波特假说”在我国的实现,本文提出以下的政策建议:

1.对于经济发展方式不同和工业产值有差异的地区实行符合当地情况的环境政策,做到因地制宜。华北和华东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企业数量众多,更适合实施命令控制型的环境政策,众多聚集的工业企业更适合命令型环境政策的统一实行和管理。而对于西北地区这样地广人稀的地区,企业也呈现分布分散广、小聚集的特征,命令控制型的环境政策就无法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果,因此更适合实行市场激励型的环境政策。对于东北地区,采取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和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的效果差不多,因此可以根据政策实施所需要的成本和预估取得政策效果需要的时间实行更方便的环境政策。对于华南地区和西南地区,由于不论是哪种类型的环境政策都没有显著的影响,因此可以根据该地区工业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环境规制工具。

2.对于创新方式存在倾向性的企业实施更容易促进该倾向发生的环境政策。由分地区回归的结果可得,华北地区和西北地区的工业企业在受到相关环境政策的约束时,更倾向于进行技术的自主研发来进行技术创新,从而达到相关的环境政策的约束标准;而华东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工业企业在受到相关环境政策的约束时,更倾向于进行国外技术引进来进行技术創新,从而达到相关规定。因此,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到这种倾向性的存在,要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就要从企业的角度考虑,这几个地区的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过程中存在这种差异和企业的类型(私人企业、国企或外资企业)、企业的经营内容、企业的经营方式、企业所处地域等都有关系,所以,在制定政策和实施政策时,应该充分考虑企业技术创新的倾向性,从而促进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3.完善我国的环境政策体系,尤其是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体系。通过对我国的环境政策体系和OECD国家的环境政策体系进行对比,可以发现我国的环境政策体系还是以命令控制型的环境政策为主,尤其是从80年代就开始实施的排污费制度,命令控制型的环境制度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方式,可以看到除了华北和华东地区,对于其他大多数地区,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均没有发挥应有的政策效果,尤其在西北地区,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更是不如新出炉的市场激励型的环境政策。因此,对于我国环境体系所存在的这个漏洞,应该进行完善。

参考文献:

[1] Porter M E. Americas Green Strategy[J].Reader in Business and the Environment, 1991, 33.

[2] Porter M E, Van der Linde C. Toward a New Conception of the Environment-Competitiveness Relationship[J].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1995, 9(4): 97-118.

[3] Jaffe A B, Peterson S R, Portney P R, et al.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nd the Competitiveness of US Manufacturing: What does the Evidence tell us?[J].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1995, 33(1): 132-163.

[4] Jaffe A B, Stavins R N. Dynamic Incentives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The Effects of Alternative Policy Instruments on Technology Diffusion[J].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1995, 29(3): S43-S63.

[5] Botta E, Koùzluk T. Measuring Environmental Policy Stringency in OECD Countries[R].OECD Economics Department Working Paper N,2014.

[6] 熊航,静峥,展进涛.不同环境规制政策对中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J].资源科学,2020,42(7):1348-1360.

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Impact of Heterogeneous Environmental Policies on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Capability of Enterprises: Based on the Two-Way Fixed

Effect Model

ZHANG Dong-min1,YANG Jia1,LIU Zuo-ming2

(1.School of Statistics, Jili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Changchun 130117,

China;2. School of Management, 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12,China)

Abstract:Based on the panel data of 30 provinces in China from 2013 to 2017, this paper divides heterogeneous environmental policies into two categories: command control environmental policies and market incentive environmental policies. Referring to the environmental policy intensity index system of OECD countries, this paper establishes a comprehensive index system suitable for China to measure the intensity of command control environmental policy and market incentive environmental policy in 30 provinces, divides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into independent R&D 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introduction innovation, and uses Two-Way Fixed Effect Model to empirically test the impact of heterogeneous environmental policies on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capability of two types of enterprises.The results show that in China, compared with the market incentive environmental policy, the command control environmental policy is easier to stimulate enterprises to innovate; compared with independent R&D innovation, Chinese enterprises prefer technology introduction innovation.In addition, the impact of environmental policies on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in different regions is explored, and it is found that the impact of two types of environmental policies in North China and Northeast China is significant, the impact of command control environmental policy in East China is more significant, the impact of market incentive environmental policy in Northwest China is more significant, and there is no significant impact in South China and Southwest China;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impact path of environmental policy on enterprise innovation, technology introduction innovation is more obvious in East China, mainly through independent R&D innovation in North China and Northwest China, and technology introduction innovation in Northeast China.

Key words:command control environmental policy; market incentive environmental policy; independent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technology introduction; Two-Way Fixed Effect Model

(責任编辑: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