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门诊审方药师加强对不合理处方干预的成效分析
2021-08-18蔡沁雯钱豪英杨钰凤孙惠萍葛婷捷后晓群向澜周剑斌舒薇
蔡沁雯,钱豪英,杨钰凤,孙惠萍,葛婷捷,后晓群,向澜,周剑斌,舒薇
(上海市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上海 200070)
0 引言
处方审核是药师日常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也是保障患者安全合理用药的有效手段。随着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使得药师成为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1]。同时该《规范》对药师的审方能力及对门诊处方的审核、干预也进一步提出了要求。为了更好地执行、实施该《规范》内容,本研究以我院门诊药房2019年6月至8月和2020年6月至8月期间药师干预的不合理处方为对象进行回顾性分析,将我院门诊审方药师在加强处方审核及不合理处方干预力度前后的数据作对比,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本次研究对象以2019年6月至8月期间我院门诊处方干预记录中录入的不合理处方为对照组,2020年6月至8月我院门诊处方干预记录中录入的不合理处方为观察组,对门诊不合理处方干预的结果进行回顾性分析。
1.2 方法
药师以《处方管理办法》[2]、《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3]、《新编药物学(第17版)》[4]及相关药品说明书等资料为依据,对处方的规范性与适宜性进行评价,对问题处方及时与临床医师沟通,进行干预。并将干预前后不合理处方数、干预成功率按不合理处方类型分布[5]应用Excel进行分类统计。
1.2.1 未成功干预的处方帕累托图分析
对对照组的数据进行整理,以不合理处方类型为横坐标,以未修改处方数为纵坐标绘制直方图,再以累计构成比作为纵坐标绘制折线图[6],两者共同构成帕累托图。依照帕累托法则[7],(亦称为8/2法则,即百分之八十的问题是百分之二十的原因所造成的。)针对干预成功率较低的不合理处方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
1.2.2 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根据未成功修改的处方类型,分析其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1)大多数适应证不适宜处方因高峰时期窗口患者较多一时来不及修改处方,容易造成患者等待时间变长而产生不满情绪,事后经常找不到开方医生。现规定每天由专人负责实时与医师联系对不合理处方进行登记与修改。对于当下未能联系上开方医师的,由审方药师判定可否先将药品予以发放再由专人跟进医师进行处方修改[8];(2)对于重复开药问题,有些为跨科室重复用药系统无法拦截,有些为患者要求。对于跨科室重复开药问题,整理门诊一品两规药品目录后交由工程师对我院HIS系统进行升级进行源头上的拦截,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对于患者要求的,向其阐明医院规章制度后作退药处理;(3)对于同一科室存在同一类型普遍用药问题的情况,就该问题与临床主任进行沟通,对药品的合理应用达成共识;(4)对于多次沟通无效的医师,通过处方质量考评对其不合理处方采用行政干预手段。
1.2.3 实施改进措施
统计实施改进措施后的观察组数据,既2020年6月至8月我院门诊处方干预记录中录入的不合理处方,对比对照组与观察组不合理处方发生与干预情况。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0.0进行统计学分析,两组数据经c2检验。P<0.05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与分析
2.1 帕累托图分析不合理处方干预成功率低下的原因
图1 未成功干预的处方帕累托图
依据帕累托法则,累计构成比区间在0%~80%的主要有三类不合理处方类型:适应证不适宜、给药途径不适宜以及重复给药。提示这三类处方未能成功修改的占比较大。
2.2 门诊药师不合理处方干预结果对比
根据表1可知,对照组不合理处方数为1800张,干预后不合理处方数为294张,处方干预成功率为83.67%。观察组不合理处方数为1442张,较对照组减少了358张处方。观察组干预后不合理处方数为175张,处方干预成功率为87.86%,较对照组同比提升了4.19%。
表1 加强不合理处方干预前后结果对比
3 讨论
经审方药师干预后我院门诊不合理处方数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处方质量也相对有所提升,由此可见审方药师在确保临床合理用药与患者用药安全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今后工作过程中,拟通过强化以下方面来确保审方药师对门诊处方做到有效干预、减少药品的不合理应用:
3.1 提升药师的审方能力
随着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变和医疗机构对药学要求的提高,为临床提供专业、合理的用药指导逐渐成为药师今后工作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对于调剂部门的药师来说,在调剂过程中除了遵守最基本的“四查十对”制度,如何从处方审核基本知识、常见病处方审核、特殊人群药物处方审核及特殊情况药物处方审核等方面,尽快提升自身的审方能力和技巧,使药师专业技术价值得到更深层和更宽广的体现,值得深思。建议在我院现有审方药师的基础上,加快所有药师通过审方药师规范化考核的步伐,可将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以便更快地全面铺开到日常的审方工作中去。与此同时,鼓励药剂人员定期参加提升处方审核相关能力的培训班,并在科内定期展开培训,就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内容进一步加深学习,全面强化药师的审方能力[9],严把处方关,为患者的安全用药保驾护航。
3.2 确保与临床医师的良性沟通
针对处方干预中遇到的典型问题以及存在争议的处方,应由医务科、药剂科与临床科室主任共同协商、审议后,制定统一的处方审核标准,提高之后门诊的审方效率。在日常工作中,药师应与临床医师保持友好联系[10],在修改处方过程中尽量向医师阐明修改原因,最大限度争取医师对药师以服务临床为出发点,提升医疗机构处方质量与合理用药水平为目标的工作予以理解,以此双方才能更好地通过协作切实解决处方与用药问题,降低不合理用药可能带来的风险。
3.3 推进完善信息系统
通过临床工作的实践,对处方审核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统计,就收集到的问题对合理用药系统规则库展开定期维护与优化。对一些不合理处方呈假阳性的提示进行删减,减少不必要的弹窗,减轻审方药师的工作负担并减少患者的等待时间,提升发药效率。
此外,我院正在快推进前置审方软件的上线,目前已开放部分科室的前置审方功能。前置审方软件能够弥补因不同审方药师专业素养差异,知识与技能水平不同[1]而带来的人工审方的不足,真正做到事先拦截大多数不合理处方,减轻前台发药药师的工作压力,提高处方合格率的同时简化处方修改流程,尽量避免了因处方修改问题给患者带来的不便以及因此可能产生的医患矛盾激化问题[8]。
3.4 开展对医师的药学知识培训
部分医师可能对非自身专业领域的药学知识涉猎不深或未能及时更新相关药学知识信息。造成开具处方时因对药物不熟悉而形成的种种不合理用药。建议院内定期开展针对医师的药学知识培训,由专业药学人员为医师加强对抗菌、麻精、肠外营养等药品的规范化应用;及时向医师介绍最新药品信息,包括其适应证、用法用量、药代动力学特征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从源头提高处方合格率[11]。
另一方面,医师拥有较为完整的西方医药学知识架构,但对中药的适应证、药理药性方面的认识仍有欠缺[12]。目前,各科室开具中成药多以药品说明书所列适应证与用法用量来开具,缺乏辩证的过程以及相应的中医证型的诊断。例如:强力枇杷露实际适用于痰热伤肺所致的痰少久咳或无痰干咳者[13]。然而临床未经辩证便普遍用于各类咳嗽患者。从提升患者合理用药的角度出发,建议我院为医师定期开展中医理论知识的相关培训,避免中成药的不合理应用及滥用。
综上所述,审方药师对于不合理处方的及时干预对患者的安全、合理用药,对医疗机构的处方质量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在新医改背景下,药学服务转型的过程是挑战也是机遇。药师们想要药学服务落地开展仍需要持续的努力和长期的坚持,通过增强自身专业素养,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人性化的药学技术服务。当然,处方干预是一项长期进行中的管理工作,只有多部门通力协作,建立高效的长效监管机制,才能确保我院在用药安全、合理、经济、有效的道路上走得更平稳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