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中三教融合的价值观
2021-08-17刘诗兰广西民族大学南宁530000
⊙刘诗兰 [广西民族大学,南宁 530000]
一、因果观中的三教融合
在《聊斋志异》中,蒲松龄最重要的一个观念就是宣扬因果循环报应。善与恶皆有报,且不受时空约束。《聊斋志异》中的很多故事皆能体现出他的因果观念。如《王六郎》一文中,溺鬼王六郎不忍让一名婴儿的母亲代替他做鬼,上天被他的善良与恩义感动,授予他做一方土地的土地神。反之,《果报》中安丘某生因行为放荡,邪恶不羁,突发暴病,紧接着双目失明、双臂折断。某甲贪财背义,突然暴病发狂,自己剖腹自尽,不久儿子也死了。这些果报应观念在《聊斋志异》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蒲松龄将佛教中六道轮回和业感缘起的观念融入这些因果报应的故事之中。佛教教义里说:“一切诸果,皆从因起;一切诸报,皆从业起。”“三世因果,循环不失,善恶之报,如影随形”等,佛教认为事物存在于相对关系之中,彼此互为因果关系事物才能生起并存在,宇宙间的万事万物皆由有情识的众生的业因感召而生成。此外还有“有情轮回,生于六道,如车轮之无始终”的观念。投生“六道”的不同源于善恶的因果报应,善业能感召善果,轮回也会生在三善道,恶业只能感召恶果,也就是只能堕入畜生、饿鬼和地狱道。《三生》一文中,刘孝廉本是一名缙绅,因为生前的恶念恶行,转世经历了马、犬、蛇三世,受尽了磨难,直至把自己该受的报应都受尽,才能重新转世为人。《江城》中高蕃前世是一名书生,在寺庙里踩死了一只长生鼠,长生鼠转世托生成人,百般折磨他。以上这些故事都融合了佛教业感缘起、六道轮回的观念,表明了作恶之人将会轮回到畜生道受罚,又或者畜生轮回为人来报复对自己有所亏欠的人。《聊斋志异》中的因果报应不仅通过现世报和来世报来体现,更让人回味无穷的是融合佛教的六道轮回来体现。
佛教六道轮回的观念使蒲松龄突破了现世时间和空间的约束,道家中有灵魂不死的说法,也有天庭与阴曹地府的存在,佛教与道教的教义皆将时间与空间打通,从而使自家的教义更有说服力。《聊斋志异》中的鬼怪妖魔可以自由地穿梭于人间、天堂和地狱三界,也可以突破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时间束缚。蒲松龄吸收释、道两教时空观来书写因果报应的故事,其最终的归指就是通过警示与恫吓的方式,使得儒家传统伦理说教更具说服力与约束力,从而使整个社会都向善的方向发展。
二、婚恋观中的三教融合
中国封建社会一直奉行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蒲松龄身处以男权为中心的封建社会末期的清朝,自然也不能脱俗,他对于妻妾成群美好生活的向往在《聊斋志异》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如《莲香》一文中,桑生同时与鬼女李氏和狐女莲香相恋,最终,鬼女借尸还魂,狐女转世为人,两人成为好姐妹共同侍奉丈夫桑生。此外还有人们熟知的连城和宾娘、小谢和秋容等,这些故事皆是两女共事一夫且家庭和睦,这也就折射出蒲松龄自己对于婚姻生活的设想,他没能摆脱儒家封建婚姻中一夫多妻传统观念的束缚,且将这种婚姻视为理想。
传统儒家思想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点在《聊斋志异》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林氏》一文中,林氏苦心为丈夫立后的行为,就得到了贤德的歌颂,这也暴露了子嗣在蒲松龄的婚恋观中的重要性。鬼妖不能生育是《聊斋志异》中人鬼、人妖之恋在传承香火问题上的阻碍,鹦鹉精阿英、狐妖、女鬼锦瑟皆不能生儿育女。对于这个问题,书中里最普遍的解决方式就是纳妾。儒家传统的子嗣观对蒲松龄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这与之前提到的《聊斋志异》中一夫多妻婚姻模式相联系,可见蒲松龄理想的婚姻是既多妻又有子嗣,他的婚恋观始终还是没有跳出儒家封建思想的藩篱。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女性一直被视为男性的附属品存在,但在《聊斋志异》中蒲松龄对女性的态度是尊重的,有意抬高女性的地位。蒲松龄不仅在人物形象上塑造了很多才貌双全,具有高尚情操的女性形象,在婚恋中也是可以看出他对女性的尊重,他倡导在婚姻中男女平等。首先,《聊斋志异》中的情爱故事不再以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观念为基础,“门当户对”也不再是唯一的择偶标准,人妖恋、人鬼恋成为《聊斋志异》中大部分情爱故事的主题。其次,在男女关系上,《聊斋志异》也突破了封建观念里女性处于被动地位的传统,女子面对心上人也会主动追求,不再受性别的限制。男女平等还体现在双方相处时的平等,比如《端平公子》中女鬼主动追求端平公子,知其错字连篇后主动离开。女性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对象,也能决定自己的去留。
《聊斋志异》中体现的尊重女性、男女关系平等等进步观念反映了蒲松龄受释、道两教婚恋观及男女地位观念影响。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教奉行阴阳原则,在男女关系上男为阳女为阴,阴阳调和、男女结合才能体现天道。早期道教认为男女在婚姻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太平经合校》一书中记载:“女之就夫家,乃当相与并力同心治生,乃共传天地统,到死尚复骨肉同处,当相与并力,而因得衣食之。”“夫人各衣食其力,则令妇人无两心,则其意专作事,不复狐疑也。”道教的婚姻观肯定了男女在婚姻中各自的价值,认为婚姻不仅是传宗接代,男女共乐才是婚姻目的。此外,佛教也一直倡导众生平等的理念,众生平等中就包含着男女作为信徒的平等。道教强调的在共同劳动基础上的夫妻平等观念和佛教倡导众生平等观念,在一定程度上都与《聊斋志异》中男女平等、和谐相处思想有相通之处。
综上,蒲松龄的婚恋观既表现了他从小受儒家思想浸润,理想一夫多妻、传宗接代的婚恋生活,同时受到释、道两教思想的影响,其婚恋观中也有尊重女性,倡导男女平等的进步成分。
三、自然观中的三教融合
老子在《道德经》里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怠,可以为天地母。”“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也在《庄子》中进一步提出:“吾在天地之间,犹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道家观念中,世界万物包括人在内,都是道的一部分,万物之中的每一个个体都是道的体现。道家所追求的是“天人合一”,即人与天地万物融洽浑合的一种状态。老庄都是将天地看作一个有机整体,而人与其他物类一样,归属于天地,因而在天地之间的人与其他物类的地位也是平等的。
《聊斋志异》中的物种千奇百怪,有诸如狐、蟒、虎、狮、兔、野狗、鼠等动物,也有菊花、牡丹等植物,更有各种妖魔鬼怪数不胜数,他们都被赋予了生命。这些异于人类的物种,不仅有生命,甚至可以和人互相变化,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隔阂与贵贱之分被消除。形态是外在的,《聊斋志异》打破了人与物外在固有形态的界限,通过外在形态的相互转化,表现了人与物本质的相通,由此也体现了人与物地位的平等。书中这些花妖鬼魅最后能在人世间结婚生子过上与人无异的生活,也进一步肯定了万物平等的地位。蒲松龄意图以一种物种平等的态度来完成人与自然万物间的对话,在《聊斋志异》中贯彻庄子的齐物思想,尊重万物,构架出一个物种平等的世界。
在《聊斋志异》中异于人类的物种,他们不仅能幻化成人的外形,蒲松龄更是在书中赋予了他们人所特有的感情,使他们不再是只有生命没有情感的生物,也不再是邪恶狠毒、不通人性的妖精,他们富有灵性、饱含情感,是具有独立人格的生灵。如《聊斋志异》中的“婴宁”生为狐女,鬼母养大,作者却将自然的人性和纯真的人情赋予在她身上,也可见作者已抹去了人与物之间的界限,众生皆能有人之形,更有人之情、人之性。
道家“天人合一”的观念和庄子的齐物观是蒲松龄赋予鬼魅妖魔人之形、人之情的思想基础,人与物本质相通,才使得万物皆可有人的形态与人的情感。《聊斋志异》中各类鬼魅妖魔都体现着人的情感魅力,如花精香玉、鼠精阿纤、狐狸精小翠等,她们在书中扮演的角色摆脱了以往文学作品中万物从属于人类的地位。《聊斋志异》中的这一变化也体现了蒲松龄自然观中万物平等,万物有灵的自然观念。
四、结语
《聊斋志异》以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报应观念为基础,将因果报应作为偿善惩恶的手段,融入了佛教业感缘起和六道轮回的思想,从而达到宣扬仁、义、礼、智、信的目的,巩固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体系。此外,在婚恋观上蒲松龄受传统儒家思想熏陶,视一夫多妻多子嗣为理想生活,同时他又吸收了释、道两教中尊重女性的进步思想,在书中提高女性的地位。在自然观上,蒲松龄以庄子齐物论为基础,表现出万物平等、众生有情的观念。由此可见,《聊斋志异》中的因果观、婚恋观和自然观,皆可体现蒲松龄价值观中对儒、释、道三家的吸收。
① 高振农译注:《华严经》,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42页。
② 〔北梁〕 昙元谶译:《涅槃经》,宗教文化出版社2006年版,第211页。
③ 圆香语译:《大乘心地观经(卷三)》,宗教文化出版社2006年版,第163页。
④ 方勇译注:《孟子》,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147页。
⑤⑦ 〔魏晋〕王弼注:《老子》,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108页,第66页。
⑥ 王明编:《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382—383页。
⑧⑨⑩ 〔清〕郭庆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500页,第512页,第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