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火将小区杂物“一烧了之”
2021-08-13施韵
施韵
选题来源: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类型:放火罪
在一些小区中,有些居民会把日常不用的杂物或是废弃物等堆放在公共区域,大多数人会通过物业、居委会等途径反馈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一小区居民金某因看不惯邻居堆放在单元门附近的杂物,便点了一把火给烧了。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放火罪对被告人金某提起公诉。
2020年8月的一天,金某刚出单元门就发现门口右边靠墙位置再次堆起了足足1米的泡沫盒,内心十分不满。当天夜里,横竖睡不着觉的金某决定下楼喂猫打发时间,回想起白天看到一堆泡沫盒的不愉快情形,便暗下决心,下楼再看见就一把火烧了这些“碍眼”的泡沫盒。金某戴上帽子、墨镜伪装好后,拿起打火机就冲到了楼下。
不出所料,泡沫盒依旧没有被处理,金某拿出打火机点燃泡沫盒。因为泡沫盒极易燃烧,短短几秒,火势就起来了。嗣后,金某便放任火势,扬长而去。
所幸,夜间巡逻保安及时发现火情并扑灭,火势未大面积蔓延,且地处单元门外,未有人员伤亡,但附近的墙面被烧得黢黑,保安立刻报警。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刻展开侦查,很快就将金某捉拿归案。
据金某到案后交代,她个人爱好整洁,无法忍受公共区域堆放杂物,虽曾多次告知过堆放杂物的邻居将杂物清理,也曾多次向物业、居委会反映该问题,但都未得到解决。于是她决定自己动手,将杂物一烧了之。
可令金某没有想到的是,这堆杂物周围不仅有停放的自行车、电瓶车,在两米外的居民楼外墙上更有正在使用中的天然气管道。如果火没被及时控制并扑灭,后果将不堪设想。最终法院以放火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主讲检察官朱天晓点评
检察官朱天晓
本案中,小區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仅对小区环境造成影响,也会影响到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但采用放火等危害性的方式解决是万万不可取的。无论解决什么问题都需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切莫因为一时冲动而采取偏激的手段,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朱天晓,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