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打好新时期社保基金守护战
2021-08-11汤晓莉
■文/汤晓莉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为人社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思想动力,提供了行动指南,是新时期做好社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全面加强对社保基金收支、管理、运营的监管,一手抓基金安全,一手抓基金增值,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坚决打赢打好新时期社保基金守护战。
坚持法治引领和底线思维
观数据 看发展
坚持法治引领。建立健全社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依法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我们要按照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基金监管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借机借势,加大力度,破解关键症结,研究解决基金监管立法层级偏低、规定内容陈旧、配套规章缺失等突出问题。以修订《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为重点,深入研究社保制度改革、政府机构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基金监督工作的影响,厘清基金监督的职能职责职权,明确部门内部的衔接配合机制,同步制定监督约谈办法、举报奖励办法等配套制度,适时启动行政法规起草工作。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结合实际推进制度建设,重点加强监督机制、监督方法、监督手段、问题惩处等方面的探索,提升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社保基金管理重大风险。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社保制度改革的深入,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不断增多,基金安全面临的挑战仍然艰巨。我们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认真做好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不留后患。一是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加强部门配合,推动建立人社部门负责同志定期听取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情况的工作机制。各级基金监督部门要在综合分析监督检查、要情报告、举报信访、外部审计、刑事判决等信息的基础上,及时提示基金管理风险,督促整改完善。二是加强上级对下级风险防控履职情况的督查检查,逐步实现一定周期内对下检查“全覆盖”,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约谈、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及时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防止小风险酿成大问题。三是加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部级直查直管力度,依托全国统筹信息平台加强事前事中核查,拓展跨部门、跨领域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盯紧一次性补缴、提前退休、待遇重复领取等易发多发问题。
坚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守护基金安全就是捍卫人民福祉,6 万亿元的社保基金积累不容任何组织、任何个人以任何名义侵占、骗取。各级基金监督机构要聚焦聚力,把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一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针对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运行过程中欺诈骗保多发环节,综合运用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督等方式查找问题。要加强对举报信访问题的分析、核查,不放过疑点、不漏掉线索。上级基金监督部门要加强对下辖地区欺诈骗保重大案件的督办,有条件的可以直接查办。二是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探索在各级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开设举报端口等做法,方便公众举报社保欺诈骗保行为。经查证属实并结案的,要对举报人依规给予奖励。三是规范社保欺诈骗保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机制和流程,研究解决涉及欺诈但尚未造成基金损失以及多领多发基金追回等问题的相应措施,推进实施社保信用“黑名单”制度,加快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对涉嫌违法的案件坚决移送司法查处。四是加强社保基金安全教育宣传,依法公开社保行政处罚信息,集中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开展媒体宣传,营造懂法守法、违法必究的社会氛围。
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推进养老基金投资运营、保值增值
坚持统一规范,继续推进养老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大举措之一。“十三五”时期,全国所有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启动实施了这项工作,合同规模1.24 万亿元,到账资金1.05万亿元,累计收益额近2000 亿元,年均收益率6.89%,较好实现了基金保值增值目标,助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十四五”时期,各级人社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研判未来我国人口老龄化、人均预期寿命提升等发展趋势,提高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讲话精神,提高认识,主动作为,一以贯之抓好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工作,为社保制度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一是继续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确保将2017 年以后每年新增结余资金的80%用于投资运营。同步研究投资运营收益分配办法,通过提升参保人员待遇增强制度吸引力,引导参保人员提高缴费档次,进而促进制度可持续发展,实现良性循环。二是适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新形势,研究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机制,提升投资的强制性,保障委托投资工作更加顺利、更加有效。三是完善投资政策,适时调整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政策支持,为基金投资运营提供更多可选渠道。同时加强投资监管,推进信息披露和信息公开,促进受托、投资、托管机构认真履职,确保不发生重大系统性风险,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坚持人民至上,加快推动二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我们要按照总书记要求,顺应人民对美好晚年生活、高品质晚年生活的期待,推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加快发展。一是以企业年金为重点,推动第二支柱扩围。截至“十三五”期末,共6417 万人参加了年金制度,其中职业年金参加人数占2/3。“十四五”时期,我们将争取更大幅度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研究与其他制度改革统筹推进的可行性,提升制度吸引力,增强参保便捷性。同时,推动建立长期投资、以价值投资为导向的投资管理和业绩考评体系,发挥长期资金优势,优化资产配置结构,以良好的投资业绩赢得参保人的认可。二是加快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按照政府支持、个人自愿、市场运营等原则,明确缴费标准、管理方式、投资模式、监管机制、政策支持等内容,健全一、二、三支柱衔接联动机制,为民众养老提供更多渠道、更大选择。三是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加强部省两级监管协同。规范各类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行为,引导年金制度健康有序发展,确保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