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五大源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
2021-08-11娄底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梁志君
娄底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梁志君
一、引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以2017年度为普查资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为普查对象,普查范围对五大源进行全面排查,目的是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分布状况,掌握国家、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为加强污染源监管、重点地区监督帮扶、排污许可证核发、环境风险排查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提供数据支持;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有力支撑;为完善环境统计制度提供重要借鉴;为“十四五”时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发挥重要作用。
二、数据来源
娄底市五大源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分析数据主要来源于娄底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统计数据。全市工业源2137个(涉及39个工业行业门类);农业源畜禽规模养殖场963个;生活源中非生活源锅炉43台,行政村1833个,建制镇57个,常住人口391.7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85.34万,农村常住人口185.8547万人);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21个;移动源中机动车689902辆,储油库2座、加油站254座、油品运输企业1个。
三、结果与分析
(一)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
1.废水排放量
娄底市废水排放量为17594.633万立方米,生活源废水排放量12564.875万立方米,占71.41%;工业源废水排放量5020.145万立方米,占28.53%;集中式废水排放量9.613万立方米,占0.06%。从排放量看,生活源废水排放是废水排放的主体,工业源废水排放量居第二位,但工业废水中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浓度高。区县市中废水排放量排名依次为娄星区6191.5413万立方米,占35.19%;新化县4728.8379万立方米,占26.88%;涟源市2474.2968万立方米,占14.06%;冷水江市2163.1316万立方米,占12.29%;双峰县2036.8253万立方米,占比11.58%(见表1)。
表1 废水排放量情况(万立方米)
2.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化学需氧量来源于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指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中垃圾、危废“包括医疗废物”处置的渗滤液,下同)。2017年全市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7.35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0.154万吨,占2.10%;农业源排放量4.518万吨,占61.47%;生活源排放量2.677万吨,占36.42%;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0.001万吨,占0.01%。从排放量看,农业源是化学需氧量排放的主体,生活源排放量排在第二位,工业源排放量排在第三位。根据全市各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的排序,排名前列的依次是:涟源市2.227139万吨,占30.3%;新化县2.221893万吨,占30.23%;双峰县1.586918万吨,占21.59%;娄星区0.481332万吨,占9.41%;冷水江市0.410817万吨,占8.46%,5个区县市排放量合计占全市的100%。娄底市化学需氧量总产生量62.847万吨,总排放量7.35万吨,去除效率88.30%(见表2)。
表2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万吨)
3.氨氮排放量
氨氮来源于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017年全市污染源氨氮排放总量0.362万吨,其中工业源0.054万吨,占14.92%;农业源0.1万吨,占27.62%;生活源0.208万吨,占57.47%;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0.00008万吨,占2.21%。从排放量看,生活源是氨氮排放的主体,农业源排放量排在第二位,工业源排放量排在第三位。根据全市各地区氨氮排放的排序,排名前列的依次是:新化县0.107776万吨,占29.77%;双峰县0.075285万吨,占20.80%;涟源市0.073092万吨,占20.20%;冷水江市0.069993万吨,占19.34%;娄星区0.036165万吨,占9.99%,5个区县市排放量合计占全市的100%。娄底市氨氮总产生量1.014万吨,总排放量0.362万吨,去除效率64.30%(见表3)。
表3 氨氮排放量(万吨)
4.废水污染物产生与排放与一污普对比
与娄底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比,娄底市第二次全功污染源普查废水排放量减少了7396.92立方米,降幅59.57%;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0.735万吨,削减率为-0.62%;氨氮排放量减少0.21187万吨,削减率6.15%(见图1)。
图1 一污普与二污普废水排放量比对
(二)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
1.二氧化硫排放量
二氧化硫来源于工业源、生活源。2017年全市污染源二氧化硫排放总量3.863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3.535万吨,占91.51%;生活源排放量0.328万吨,占8.49%。从排放量看,工业源是二氧化硫排放的主体。根据全市各地区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的排序,排名前列的依次是:冷水江市1.808628万吨,占51.16%;娄星区0.691716万吨,占19.57%;涟源市0.517472万吨,占14.64%;新化县0.3261万吨,占9.23%;双峰县0.191301万吨,占5.41%。5个区县市排放量合计占全市工业源的100%。娄底市二氧化硫总产生量13.5万吨,总排放量3.863万吨,去除效率71.39%(见表4)。
表4 二氧化硫排放情况(万吨)
2.氮氧化物排放量
氮氧化物来源于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2017年全市污染源氮氧化物排放总量6.862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3.78万吨,占55.09%;生活源排放量0.159万吨,占2.32%;移动源排放量2.923万吨,占42.59%。从排放量看,工业源是氮氧化物排放的主体,其次是移动源。根据全市各地区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的排序,排名前列的依次是:娄星区1.723073万吨,占45.59%;冷水江市1.072791万吨,占28.38%;涟源市0.388814万吨,占10.29%;新化县0.338342万吨,占8.95%;双峰县0.256678万吨,占6.79%。从娄底市氮氧化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分析,可知工业源氮氧化物产生量5.739万吨,排放量3.78万吨,去除效率34.13%;生活源和移动源氮氧化物均未削减(见表5)。
表5 氮氧化物排放情况(万吨)
3.颗粒物排放量
颗粒物来源于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2017年全市污染源颗粒物排放总量6.272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5.28万吨,占84.18%;生活源排放量0.877万吨,占13.98%;移动源排放量0.122万吨,占1.84%。从排放量看,工业源是颗粒物排放的主体、其次是生活源。根据全市各地区工业源颗粒物排放的排序,排名前列的依次是:娄星区1.35万吨,占25.59%;双峰县1.24万吨,占23.58%;涟源市1.07万吨,占20.35%;冷水江市1.06万吨,占20.00%;新化县0.55万吨,占10.49%。娄底市颗粒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分析,可知工业源颗粒物产生量298.168万吨,排放量5.28万吨,去除效率98.23%;生活源和移动源颗粒物均未削减(见表6)。
表6 颗粒物排放情况(万吨)
4.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挥发性有机物来源于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2017年全市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2.1997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0.5404万吨,占24.57%;农业源排放量0.0484万吨,占比2.2%;生活源排放量0.6007吨,占27.31%;移动源排放量1.0100万吨,占45.92%。从排放量看,移动源排第一,其次是生活源、工业源、农业源。全市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集中在机动车的排放,排放量为0.8785万吨,在移动源中占比76.95%。娄底市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分析,基本未削减(见表7)。
表7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万吨)
5.废气污染物产生与排放与一污普对比
与娄底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比,娄底市第二次全功污染源普查废气排放量增加了2834.73万立方米,涨幅124%;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了7.18万吨,削减率14.62%;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加了0.96万吨,削减率20.64%;颗粒物排放量减少了5.87万吨,削减率为3.34%(见图2)
图2 一污普与二污普废气排放量比对
四、结论与讨论
对于娄底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污普结果反映的新情况和一些突出问题,应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的原则做深入研究,探索构建科学有效的污染源防控体系。为减少五大源对环境污染,应加大工业行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将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的基本措施之一。对重污染行业要通过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制定新的产业政策,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措施,提高新建项目准入门槛。对现有工艺技术落后和难以稳定达标的企业,加大淘汰力度,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落后产能淘汰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