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特殊廉价救命药吃上政策“低保”
2021-08-10
近期,氨苯砜片等几种廉价药出现断货,廉价救命药“药荒”现象再次受到社会关注。新华社记者在上海、云南、浙江、四川等地调研发现,尽管相关部门成立了国家小品种药(短缺药)供应保障联合体,一些廉价药、“孤儿药”被列入国家短缺药品清单,但由于一些措施未能真正落地,企业生产仍动力不足。
与普通药品相比,廉价救命药有其特殊性。“廉价”意味着利润低,企业生产积极性不高,也意味着药企对原料药价格等成本十分敏感,成本波动较大时,廉价药容易出現断供。“救命”则意味着该药不可或缺、难以取代,一旦出现断供,就会导致全城寻药等现象,引发患者及家属的焦虑和社会广泛关注。这两个因素结合在一起,说明廉价救命药的生产与供应不能完全交由市场,要推出针对性举措与优惠政策。
毋庸讳言,药企也需要生存和发展,一些药企停止生产廉价救命药,以避免自身的经济损失。毕竟,不能要求每一个企业都只追求社会效益,而不考虑经济效益。当前,在促进廉价救命药生产供应方面,已充分考虑到了其特殊性。已建立短缺药品目录并及时调整,某类药品的生产供应信息尤其是断供信息,就能够被及时发现,然后迅速展开行动。政府职能部门组织企业进行定点生产,在企业用地、税收、电价等方面给予优惠,可扩大企业利润,调动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在药品集中招采和带量采购中,建立跨区域的短缺药品联盟,则可形成规模效应,克服廉价救命药“用量少”等短板。
好举措这么多,为何还屡现廉价药断货现象?这主要是因为,在廉价救命药中,也有普通和特殊之分,部分药品堪称“特殊之特殊”。比如氨苯砜片这种药,使用量甚微,重开生产线很不划算,再加上原料药价格上涨,企业不愿意赔本赚吆喝,将成本加到药价里,又担心市场不接受。对于很多廉价救命药,市场是失灵的,需要用其他保障机制来弥补,但对于氨苯砜片这类廉价“孤儿药”,不仅市场失灵,而且现有的短缺药品保障机制也有失灵之处。
总之,多数廉价救命药可通过定点生产、政策帮扶、建立短缺药供应平台、统一采购和配送等措施来保障供应。当这些措施仍不能保障部分短缺药供应时,应考虑给予兜底保障,让廉价救命药吃上政策“低保”。比如,可考虑从原料药采购、生产线恢复、生产量确定、成品药采购与供应等环节都由政府着手,企业起代工作用并获取相应利润。如此方能关注到“特殊中的特殊”,补齐“短板中的短板”,让每一种廉价救命药都能得到及时供应。
(摘自《北京青年报》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