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促乡村振兴的路径、问题与对策
2021-08-10张琨殷成国
张琨 殷成国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了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责任、任务和支持作用。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强调,在促进乡村振兴进程中要“加快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银保担风险共担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担保、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目前,各地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中,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索,也取得了大小各异的效果。为更好地推进这项工程系统、深入、有效地开展,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选取辖内孝感市、荆州市、咸宁市、宜昌市,就湖北省普惠金融促进乡村振兴的路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调查和分析。
当前湖北省普惠金融促进乡村振兴的主要路径
调查显示,湖北省各地推进普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路径,主要集中在乡村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政策知识宣传教育、涉农金融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对接、金融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基础性、长期性、社会性等特点。
通过金融基础设施布局促进乡村振兴。近年来,湖北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了各类ATM机、查询终端机、自动制卡机等设备的购买和配置,开始布设无人值守的离行式服务点,大力投放POS机、电话转账机等支付机具,大力投放银行卡,大力推广网络银行业务和手机银行业务,推广设置助农取款服务代办点等, 基本实现了行政村以及社区的金融设施全覆盖,实现了ATM网络和POS终端的互通性,较好地满足了农村地区人口的支付结算需求,广大乡村居民的基础金融服务获得率较高。调查显示,截至2020年末,孝感市已经建立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503个、村级惠农金融服务站2161个、村级惠农金融服务点4607个,实现了行政村全覆盖, 通过“两站”对全市贫困户建立信用档案并开展信用评价,评级面达100%,做到了应评尽评。宜昌辖内农村地区拥有助农取款服务点3695个,覆盖村级行政区1271 个,村级行政区覆盖率达到100%。荆州市县域银行业机构网点数达429个,有农村自助取款机1318台、POS机18125台,有806 个惠农服务点完成了助农取款模式升级, 助农取款服务点达4105个,所有行政村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农村居民能享受到查询、存取、结算、缴费等基础金融服务, 乡村居民的基础金融服务获得率较高。
通过金融支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促进乡村振兴。湖北省各地政府引导各金融机构主动对接乡村振兴战略,涉农银行金融机构与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综合运用联合授信、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农业开发、水利,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改善,供水、供电、通信等项目建设的信贷投入。据调查,孝感市通过对种养殖经营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逐户建立经济档案,创新运用担保贷、农担贷、保证保险贷、组合担保贷等信贷产品,支持、推动农村新型主体转型升级。孝感农商行与保险公司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领域合作机制,创新开发“农商行+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保险公司+企业”的“政银保” 模式,扶持地方小微企业发展生产;与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建立小微企业农业信贷领域合作机制,创新开发“农商行+担保公司+企业”的“银担”模式,扶助地方特色农业做大做强,累计发放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担保贷款2380万元。荆州市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农产品加工业倍增计划, 通过供应链融资、订单融资、电商融资等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农民创业贷款、大学生(青年)创业贷款等金融产品,加大对“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 等创业创新群体的信贷支持。咸宁市因地制宜推出“助农贷”“畜牧贷”“联保贷”“双基双赢”贷款等,促进农户及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实现“医保一票制”即时结算,同时市级统筹购买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水平。
通过实施金融扶贫等国家战略促进乡村振兴。在金融扶贫战略实施方面,湖北省各地始终把支持弱势群体、支持贫困地区作为普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对象和领域,牢牢抓住农村、农业、农民这三个重点,紧紧围绕扶小、扶弱、扶貧三个关键环节,打造“村口银行”“责任银行”“信用银行”“绿色银行”等, 服务促进乡村振兴。据调查,孝感市把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全力做好贫困户信用等级评定、政策宣传、结对帮扶和信贷产业支持,辖内安陆支行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开发了“农商行+政府风险补偿基金+贫困户” 模式,对有脱贫意愿和脱贫能力的贫困户,提供小额扶贫贷款,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荆州市鼓励金融机构打造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制定更规范、更明晰、更具有执行力的绿色金融标准,加大金融对“双水双绿”模式推广的支持,开发账户流量贷、大宗农副产品质押贷款、新农贷、家庭农场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公司+农户”贷款、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贷款等新产品30余个。2018年至2020年二季度,荆州市金融精准扶贫贷款累计发放64.66亿元,余额为78.32亿元;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2.32亿元,余额为2.17 亿元;普惠金融口径贷款余额为476.82亿元,同比增长25.15%,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近11个百分点。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湖北省推进积极开展“金融特别行”系列活动,如孝感市制定了“春耕备耕特别行活动方案”“复工复产特别行活动方案”“支持消费特别行活动方案”“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方案”等活动方案,以“保疫情防控、保企业复工、保春耕备耕、保服务畅通”为原则,主动采用优惠利率, 降低客户融资成本。优化办理流程,克服疫情防控期间“封城、封路”影响,客户线上申请,客户经理通过微信、视频、电话等途径进行非现场调查,开启绿色审查审批通道,采用远程作业,足不出户即可办理。
通过金融科技应用促进乡村振兴。调查表明,金融科技在普惠金融推进中的作用不断突出,特别是大数据的运用,简化了业务流程,明确了客户经理责任认定, 较好解决了惧贷、惜贷问题。各金融机构配套使用征信系统、工商信息系统、法院被执行人系统等,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通过开展借款人工商信息、人民银行征信、结算流水等通用非现场监测工作,运用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基于交易、资产、信用等多维度数据构建客户筛选、额度测算及风险监测模型推出的创新普惠金融产品“经营快贷”,就是运用了该行系统内数据,或来源于第三方可靠数据而推出的金融产品。
普惠金融促进乡村振兴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普惠金融资源适配性不高,制约着促进乡村振兴的进程。金融机构设置、ATM机布放到了乡镇,转账电话到了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线上、网上、微信金融业务覆盖农户家庭和个人,理论上看,普惠金融资源配置实现了全覆盖;但是应该看到,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主要为小微企业、农民、低收入人群、贫困人口和残疾人、老年人等低金融素养群体,乡村普遍面积较大、距离较远,有限的金融资源服务半径是城区的若干倍,是传统金融服务的薄弱领域。例如,2020年,湖北秭归、广水两县市在为少量特殊病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办理无障碍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受限于当前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手段,曾发生抬着80多岁的老人到银行现场办理确认业务的事例,引发巨大的社会舆情;而提供上门服务,合理有效获取特殊人群的签批或授权确认需要付出巨大的业务成本,市场导向是难以推进金融资源主动向乡村配置的。
新型金融业态风险防控匹配尚不到位,制约着促进乡村振兴的效果。当前,网上金融业务、线上金融交易、移动支付等新型金融业态在广大乡村快速发展,但金融政策知识宣传广度和力度难以覆盖所有人群,乡村居民线上或手机上操作风险、蒙受电信网络诈骗风险、金融资产损害风险相对多发、易发。如宜昌市2020年上半年助农取款服务点发生取款笔数为11.25万笔,金额为6802.72万元;现金汇款0.38万笔,金额为149.43万元;转账汇款16.87万笔,金额为27393.76万元;农村地区开立移动支付的户数达到195.73万户,同比增长21.08%,交易笔数和金额分别为158.76万笔和17018.16万元,同比略有回落,剔除疫情影响,移动支付总体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与乡村新型金融业态快速发展相伴的是,电信诈骗、账户异常开设、网上线上金融业务陷阱发生率在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呈高发态势,有的(如湖北孝昌县)成为全国或全省电信诈骗重点关注县,有的是金融消费投诉多发县等。
普惠金融比较收益依然偏低,制约着促进乡村振兴的长期动能。普惠金融服务普遍风险大、成本高、收益低,加上政策性因素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导向,普惠金融服务收益率进一步大幅降低,极大影响了相关盈利能力和监管指标达标计划,部分涉农金融机構只在重点发达乡镇设机构、办业务。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发挥不充分,调查显示,各地财政资金向金融机构提供风险补偿金因代偿比例较高,补充风险补偿金基本陷于停滞状态。同时,财政性奖励资金激励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存在不充分、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影响金融机构工作积极性。从普惠金融创新角度看,适合乡村的金融创新产品种类比较少,金融产品和服务缺乏针对性、差异化和灵活度,部分融资创新产品准入门槛较高,导致金融产品和服务受惠面不广,制约了消费者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当前农村金融仍以传统信贷和结算业务为主,虽然借助收款二维码完成转账和助农取款工作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客户的多元化需求,但离农村居民普惠金融的迫切需要还有一定差距,产品创新明显不足。
普惠金融推进的信用基础尚不完善,制约了对促进乡村振兴的稳定投入。近年来,各地开展的信用村、信用户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新农村建设发展,公民诚信观念和信用意识有所提高。但是,当前农村信用建设状况仍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农村整体信用环境较差、部分农民信用观念淡薄,对不讲诚信的贷款户和企业,缺乏有效的惩戒、制裁等措施,导致农村信用环境改善不明显。政府部门、企业、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之间没有建立起完善、统一的信息共享系统,金融机构不能有效、及时地了解客户真实情况,不能真正做到精准发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未充分了解信息的情况下,很难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支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影响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鉴于四类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农户因经营规模小,缺乏有效抵押物,法律催收作用发挥不充分,银行的债务得不到有效保护,从而导致银行开展业务时存在不同程度的慎贷心理,影响了普惠金融推进力度。如湖北某县9家金融机构中就有3家不良贷款率在9%以上,部分支行产生惧贷、怕贷等畏惧心理影响了小微业务拓展。此外,普惠金融的量化指标体系评价功能相对滞后于客观实际,部分农村经济体、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其发展时间较短或实力较弱,从未或很少在金融机构发生业务,日常业务多以现金或微信、支付宝等网上交易开展,这些客户的基础资料和信用记录很难获得,银行很难通过银行流水或单一的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因此无法有效判断其风险状况,业务开展面临很大困难。
相关建议
多维度加力,推进普惠性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倾斜。从国家层面讲,要从宏观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上作出明确的制度安排,对普惠金融促进乡村振兴予以明确,如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从人民银行层面讲,要从信贷政策和货币政策工具、金融基础设施上,对普惠金融促进乡村振兴统筹安排,如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实施最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加强以支付清算系统和农村金融中介服务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等。从金融监管层面上,应适当加大普惠金融考核力度和强度,提高容忍度,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推动多种金融资源向乡村倾斜,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
多方位发力,强化普惠金融知识宣传教育以降风险。乡村金融风险相对多发频发,更多地源于金融教育宣传的不匹配。要加大农村地区基础金融知识、经济金融法律法规、防范金融诈骗、银行卡、理财、信贷常识等方面的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农村居民对金融行为的了解和自我保护意识、风险防范能力。要高度重视农村地区征信知识教育和诚信观念宣传,营造“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的浓厚氛围,建设良好的农村金融消费环境和健康的金融生态,为金融资源更好地配置到农村薄弱环节提供保障。要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主动性,拓宽金融知识宣传渠道,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普惠金融工作经验,采用丰富多样的方式及时把金融知识送入农村市场。乡村发展千差万别,统一的惠农政策难以做到普惠金融服务全覆盖,需要更多的个性化服务来达到扶持惠农的目标,宣传的方式也需要突破,不同群体的宣传方式也要有所不同。
多举措联动,持续优化普惠金融环境。要落实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高度重视和积极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严厉打击恶意逃避债务行为,加大司法机关支持力度,简化贷款诉讼案件流程,加强司法执行力度,保护银行债权。完善银担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政策,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承担支农支小贷款任务的机构减免相关税费。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免除其后顾之忧,使其能更好地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而有效降低融资成本。针对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具有地域分散、规模不一、形式多样等特点,探索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给予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必要的倾斜,特别是在风险监管的指标方面,应适度提高监管容忍度。
多部门协力,强化对乡村振兴联动部门整合的普惠金融机制建设。强化机制配套建设,政府要将普惠金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协调农业主管部门做好新型主体数据摸底,尽快基本掌握动态变化数据,提高可支持的农村小微企业和农户名单的精准度,便于银行金融服务有效对接。扩充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降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征信成本。整合工商、公安、税收、农业土地等多元化信用信息,推动政务信息与金融信息互联互通,加快建立多层级的小微企业和农民信用档案平台。
多层面创新,强化普惠金融创新,为乡村振兴提供新动能。改进和优化普惠金融评价和考评体系,推动金融机构将业务主动向乡村倾斜。督导和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县域乡村网点布局,开发适合农村产业发展的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根据农村各产业生产周期、资金周转频次和贷款用途,提供针对性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扩大农村土地使用权质押试点适用范围,扩大农村经营主体的抵质押品范围,强化财政贴息、担保、信用贷款的作用,切实为农村经营主体和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金融服务。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孝感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