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住房安全
2021-08-09
中国房地产业·上旬 2021年7期
日前,河北省住建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民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河北省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长效机制,对动态新增危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造,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率100%,所有农户不住危房。不断提升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和品质,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方案明确,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收入群体,以及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在保障方式方面,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是通過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