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鼓吹乐在宋代礼乐中的重要性
2021-08-06魏晓雨
【摘要】在宋代诸多礼节中,鼓吹乐一般分为以下三种用途:首先,做卤簿仪式方阵之用,也是宋代时期鼓吹乐最常见之处,具体表现为道路行进途中的鼓吹乐演奏以及“警严”时所用鼓吹乐两种分类;其次是鼓吹,属于宫廷音乐一类的乐种,常常作为宫廷宴飨时,与教坊乐、杂戏等一并合奏;再次是在军队阅武或凯旋献捷时的军乐演奏。
【关键词】宋代:礼乐:鼓吹乐
【中图分类号】J6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1)08-131-03
【本文著录格式】魏晓雨.浅析鼓吹乐在宋代礼乐中的重要性[J].中国民族博览,2021,04(08):131-133.
引言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宫廷中,重要的祭祀仪式礼制一般都有“礼”与“乐”结合而成;《周礼》之后,吉、凶、嘉、宾、军这“五礼”更是上升到“国之礼乐”主要事宜的地位;直至魏晋南北朝时期,五礼制度正式确立,也是五礼制度真正成为官方礼典规范的重要里程碑;到了唐代,礼典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其完备程度甚至可以成为一代范本;在封建社会中具有承前启后意义的宋代,礼乐制度多选择沿袭唐旧制,这也同样表现在五礼制度上,与此同时,宋还信崇“经世之学以致用”。因此,除了传承上古及前代旧制,在五礼仪制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与以往有着细微差别。
宋代五礼各有千秋,直接表现为:在每种礼乐仪式场合中,鼓吹乐所承担职责也变化不一,恰恰是这些异同的存在使得鼓吹类别出现了多种分支。实际上,鼓吹乐类别之分在学界上的相关争议一直存在,鼓吹乐名目众多不说,在用途、功能、乐器配置等方面也是相当杂乱,尤其在南北朝及隋唐时期此性更是明显。
史料可查,宋代对鼓吹乐的认知主要有以下几种:鼓吹乐源于军乐,历代前朝鼓吹之别,宴飨鼓吹、骑吹皆为鼓吹;唐代对鼓吹设立了严谨的卤簿仪仗定制,沿袭到了宋代,逐渐发展为以卤簿仪仗车的“前”“后”部位作为区别鼓吹种类的依据;相较于唐卤簿鼓吹,宋卤簿鼓吹仅供品级达到三品以上的官员品赏。宋代乐制对唐代遗制的承袭是毋庸置疑的,唐代《开元礼》有记载,鼓吹在当时划分为包括鼓吹部、羽葆部、铙鼓部、大横吹部、小横吹部五类。历史上,汉魏以来,鼓吹乐的发展方向渐渐缩小到卤簿鼓吹和殿庭鼓吹,但鼓吹军乐向来联系颇紧,后有宋太祖“杯酒释军权”,自太宗、真宗以来各朝各代扩充军队,从而促使军权高度集中等。所以,笔者从鼓吹用乐场合和仪式功能性出发,将宋代鼓吹大致分为卤簿鼓吹、殿庭鼓吹和军乐鼓吹三类并展开分析。
一、鼓吹乐的早期发展
鼓吹乐在汉代逐渐发展成型,主要有管乐和打击乐,兼具以歌唱的形式表演出来。谈到鼓吹业的源头,就要提到北方游牧民族的马上之乐,演奏乐器以鼓、钲、箫、笳、角等为主,声音品质具有穿透力,更显得气势磅礴。先秦有雅乐和丝竹器乐,与它们相比,鼓吹乐要更具有恢弘壮阔、回肠荡气的气势。在引入中原以后,宫廷借其威严雄壮来凸显皇室,并且专为皇室欣赏,此后,又不断出现于军队、仪仗或是宴乐,于是它也成为朝廷对守边将臣的特殊恩赐。
汉代是鼓吹乐的成熟时期。根据乐队的编制和應用场合变化,致使黄门鼓吹、横吹、骑吹、短箫铙歌、箫鼓等不同称谓或种类的存在,慢慢就形成了一种独立的音乐形式。《宋词大辞典》中的“词乐”,以用途为划分依据,汉代鼓吹乐被分为不同的种类:黄门鼓吹,天子近侍掌控,多限于殿廷,做宴享礼仪等之用,或是天子独家“卤簿”;骑吹,为卤簿所用,一般都是王孙贵族的随行借箫、笳、鼓等乐器在马上进行演奏,并因此而成名;短箫铙歌,它被蔡邕称作军乐,多出现在社庙、恺乐、元会、郊祀、校猎等浩大的场景下;横吹,也就是军营中的马上之乐,一般随军活动,多作为朝廷对边疆将领们的特殊恩赐。
鼓吹在宋被归属到俗乐,多由俗乐部提供乐器,但纵观鼓吹所参与到活动,皆是郊庙祭祀活动乃至国家大典这些比较神圣庄重的大型活动。《宋史》中大量鼓吹歌词都曾出现在这类肃穆的正式场合中,换句话来说,即使鼓吹乐并不被正统雅乐接纳,仅其自身的“高贵”气质,就让它成为宫廷活动的标配,成为俗乐雅奏的代表作。
三、宋代鼓吹乐的作用
卤簿鼓吹,何为“卤簿”?即中国古代帝王外出的随行仪仗队。汉代蔡邕《独断》:“天子出车驾次第,谓之卤簿。”汉之后,后妃、太子、王公大臣都配有卤簿,独家定制,打破了天子专用的局面,汉代应劭在《汉官仪》有解:“天子出车驾次第谓之卤,兵卫以甲盾居外为前导,皆谓之簿,故曰卤簿。”封演《封氏闻见记》(唐)卷五也有:“舆驾行幸,羽仪导从谓之卤簿,自秦汉以来始有其名”的表述。其实,在古时,卤簿中的“卤”可做“橹”的通假字,意为“大盾”,叶梦得(宋代)在其《石林燕语》卷四中曾提到:“唐人谓卤,橹也,甲楯之别名。凡兵卫以甲楯居外为前导,捍蔽其先后,皆著之簿籍,故曰‘卤簿。因举南朝御史中丞、建康令皆有‘卤簿,为君臣通称,二字别无义,此说为差近。”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卤簿仪仗能够成为宋代鼓吹的职责之重,并可以在众多场合中崭露头角,此外,该鼓吹职能早在宋代就已显现。
宋卤簿仪制,以卤簿鼓吹为运用主体,常在祭祀礼仪和道路出行过程中找到它的身影。卤簿仪仗存在等级上规模差异,一定程度上也是宋代礼乐制度严格要求的揭示,凸显了宋代对“复礼正雅”思想的高度贯彻。与前代相比,宋代在操作不同礼仪活动时,更关注其实用价值,以五礼仪式中的“常祀”和“非常祀”区分为例,南宋以后,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仪式的规模体制追求逐渐趋向“去繁就简”。
卤簿鼓吹用乐是宋代贵族的标志,阶层高低有序,体现到卤簿鼓吹上,就表现在规模和人数上的不同。受等级制度影响,宋代严格规定了不同阶层的卤簿鼓吹使用要求,既是宋代“礼乐”封建政治体制制度的具体表现,也说明了宋代对“复礼正雅”的思想追求和鼓吹乐在仪式用乐中的不可替代的地位。
(一)殿庭鼓吹
宋代殿庭鼓吹又指鼓吹十二案(即熊罴十二案),梁代初次设立,长期服务于殿庭宴飨,经后世沿袭,仍与随驾从置的卤簿鼓吹有所区别。鼓吹十二案设在殿庭、用在宴飨,但不与宫架乐悬一同编制,其存在初衷便是供宴飨享乐,与宫悬仪式搭配演奏,渲染场景氛围之用。对其描述有:《文献通考》的以“架”为单位阐释,《陈旸乐书》中有“案”表达,究其原因大概是其形制以十二座“以木为栏、状如床,中间以登”的小型演出舞台。在笔者看来,无论是“案”或“架”均可用,宴飨等演奏画面方佛就在眼前,还能显露鼓吹十二案的俗乐属性。
宋代时期,鼓吹十二案的相关记载并不多,史料也寥寥无几,但它开始出现在殿庭里的礼乐仪式上,与以宫架乐队和登歌乐舞为主的雅乐配合而成,这样的编排工作更是从制鼓吹十二案初创时期早有存在。
理论上,鼓吹十二案并不属于雅乐器乐;但实际上,雅乐的演奏离不开鼓吹十二案的配合,即使从创设之初便不在宮架乐悬之内,却总能在宫悬乐演奏时发现它。北周时曾直接将其搬至宫架之上,将鼓吹十二案纳入宫悬雅乐器乐。隋炀帝甚至借先秦的“百兽率舞”间接“雅化”鼓吹十二案。宋代不改前制,在原有基础之上新制具备雅音属性的“拱宸管”,综上所述,鼓吹十二案的“雅化”倾向并不是宋代“突发奇想”,而是“源远流长”。但宋代儒臣们也有对此提出异议的,认为其宴飨俗乐性质,与雅乐并不相适。
(二)军用鼓吹乐队
自历代史书对鼓吹的载述便免不了论及它军乐的性质。《宋史·乐志》对“鼓吹”有以下记载:“鼓吹,军乐也”。上文中,在展开鼓吹类别描述时,就对军乐鼓吹乐队性质及类别有所提及,“钧容直”一度成为皇家军乐队代表,被称作是“第二支鼓吹乐队”,它是军队的附属,包括其乐工也以军中的善乐者为主,相比于从属“乐籍”的宫廷乐手来说,在本质上就具有天壤之别。此外,在宋史文献中,我们经常可以发现“鼓吹”和“钧容直”几乎都是同时出现的,《东京梦华录》“郊毕驾回”条认为这正是“鼓吹”和“钧容直”不同属但仍然同性质,也是“鼓吹乐”作为军乐统一的具体显示,这也奠定了“钧容直”成为皇帝亲卫军乐队驾前导引的基础。
除此之外,鼓吹乐对宋代五礼仪式的重要意义不能漏掉它对民间音乐的渗透影响。结合历史,我们了解到宋代音乐的整体发展趋势呈一切“从简、从俗”,鼓吹乐兼顾仪式性和宴飨娱乐性,导致其在宫廷音乐中不可或缺的地位,也为它向着民间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宋代是民间鼓吹乐发展的巅峰时期,随着宋代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百姓阶层不断出新,都是形成民间音乐高速发展的影响因素,鼓吹乐凭借其仪式性和娱乐性音乐特点,不再局限于宫廷,逐渐走向民间和百姓,活跃于各民间事宜活动场合,其庞大需求一定程度上也反作用于民间鼓吹乐的发展,促进其成熟,顺畅自然的为百姓群众所接纳使用。如今,我们仍能看见“红白喜事”时采用的鼓吹乐,这就可以看成一种对宋代民间鼓吹乐的变相沿袭与发展。
四、宋鼓吹曲辞
唐朝末年局势动荡不安,鼓吹原有曲目全部丢失,于是就有了宋代鼓吹曲进教坊换新声重制而成。宋代鼓吹乐著有《导引》《十二时》《六州》《奉禋歌》《降仙台》等乐曲,就借此为框架,依调填词,展开新歌词创作,虽曲调不变,确实形成了宋词的另外一种形式。《宋元戏曲史》(王国维)针对宋代鼓吹曲展开论述:“宋大驾鼓吹,恒用《导引》《六州》《十二时》三曲。梓官发引,则加《袝陵歌》,虞主回京,则加《虞主歌》,各为四曲。南渡后郊祀,则于《导引》《六州》《十二时》三曲外,又加《奉禋歌》《降仙台》二曲,共为五曲。”
纵观《宋史》与《全宋词》中现存鼓吹完整曲目,恰如王国维所述:三大基本曲目包括《导引》《六州》《十二时》。《导引》一曲的演奏场合以取车返途为主。天子每每出行时,随从人数规模相对庞大,以防人员疲乏懈怠,警戒一定是天子出行过程中的要事,一到夜晚斋宿之时,演奏鼓吹就起到了警戒众人的作用,同时,也是为众人助兴必不可少的活动。《六州》《十二时》两首曲子一般用作警场,这在《宋史》以及《全宋词》中存有的鼓吹曲中多有体现。《文献通考》中也提及“车驾出入,奏《导引》及《降仙台》;警严,奏《六州》《十二时》”,“乾德四年,判太常寺和岘言:‘郊祀有夜警晨严,《六州》《十二时》及鼓吹回仗时,驾前《导引》三曲”。在多数宫廷活动中,此三种鼓吹乐曲目都属于“常驻佳作”。除了这三曲,《合宫歌》《降仙台》《虞神歌》《昭陵歌》等也常与之穿插配合演奏,其气氛烘托效果在不同的演奏场合也可以呈现出不同的效果。
五、结语
根据上文从鼓吹用乐场合和仪式功能性特点的角度出发详细阐释,宋代鼓吹乐在五礼中可以有以下分类:卤簿鼓吹、殿庭鼓吹(即鼓吹十二案)和军乐鼓吹三类。卤簿鼓吹的用乐规定场合还包括用乐等级和对象:用乐等级有大驾、法驾、鸾驾和黄麾仗等四种车驾礼制;用乐对象严格限制在宋三品以上官员,可以享受卤簿仪仗,女性中,唯皇太后和皇后可享卤簿鼓吹。殿庭鼓吹(即鼓吹十二案)属于宫殿礼乐,多配以宫悬乐队和登歌乐舞一同在大朝会仪式上展示,但不在宫县之内,也就不被认可为雅乐,矛盾的是,又一直有着“雅化”的倾向。军乐鼓吹一般以钧容直、随军蕃部大乐和东西乐班这些军用乐队为主,他们都随军队,乐工大都来自于军中善乐者。宋代五礼中的鼓吹乐,其类别或形态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以五礼仪式内容的变化为风向标,随之调整,可以说,在宋代五礼仪式中,鼓吹乐的重要程度不亚于仪式本身。
参考文献:
[1]李冬梅.浅谈宋代鼓吹乐[J].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2):109-111.
[2]曹文文.宋代鼓吹乐发展及其在礼乐中的作用[J].中外交流,2018(010):128-129.
[3]胡倩.论唐代鼓吹乐的兴盛[D].温州大学.
[4]蔡菲.试论鼓吹乐在宋代礼乐中的作用和意义[J].北方音乐,2015(24):7-7.
[5]刘怀荣.汉魏以来北方鼓吹乐横吹乐及其南传考论[J].黄钟-(中国.武汉音乐学院学报),2009(1):72-78.
[6]刘怀荣.汉魏以来北方鼓吹乐横吹乐及其南传考论[J].黄钟(中国.武汉音乐学院学报),2009(1):72-78.
[7]黎国韬,陈佳宁.隋唐至宋金鼓吹制度沿革考[J].文化遗产,2020(1):40-46.
作者简介:魏晓雨(1997-),女,河南郑州,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音乐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