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踏上新的赶考之路
2021-08-05唐恩言
唐恩言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情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高度评价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庄严宣告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精辟概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全面总结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九个必须”,号召全体中国共产党员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既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又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指明了前进方向,更加让我坚信了中国共产党干的就是可为之事,中国共产党人做的就是有为之人。
行可为之事,做有为之人,就是要坚定政治立场,以信念之光照亮赶考之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纪检监察工作最根本的政治原则,高质量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对党忠诚”“永不叛党”是每名共产党员入党时的郑重宣誓。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自觉在大局下行动。把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找准政治方向作为安身立命之本,把“树形象、展风采、走前列”作为奋斗目标,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用好“政治能力提升月”专题活动成果,常态开展“三查三改”活动,不断夯实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根基。深入开展向周永开同志学习活动,对标先进,时时、处处、事事对表看齐,将政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做到知行合一,自觉在政治实践中磨炼,不断提升政治能力。
行可为之事,做有为之人,就是要践行初心使命,以实干之果照耀赶考之路。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紧紧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县委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建立以政治监督为统揽,以作风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为协同的“1+N”监督模式,不断汇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政治监督方面,紧扣加快“撤县设市”、建成宜宾南部区域中心城市等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保、换届风气等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跟进监督。围绕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銜接等重点开展全面监督。作风监督方面,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紧盯干部作风中的顽瘴痼疾“出重拳”,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加大公开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的警示和震慑。日常监督方面,聚焦省纪委明确的六个领域,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开展好“结案后三帮”,针对腐败和作风问题成因,查找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净化政治生态。专项监督方面,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线上“智慧监督”同线下“日常监督”相结合,实现监督质和效双提升,着力解决企业及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卷帘门、玻璃门、弹簧门”等突出问题,以高质量监督来打造招商引资的金字招牌。
行可为之事,做有为之人,就是要坚持群众路线,以忠贞之志护航赶考之路。“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让人民生活幸福安逸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纪检监察机关要着眼乡村振兴战略、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以小微权力监管、惠农惠民政策落实为着力点把开展系统治理作为经常性手段,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人,通过一项一项治理,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重点围绕“群众不满意的事”,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和涉黑涉恶“保护伞”等行为,推动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在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要以持续加强村级纪检监督工作为抓手,深化“3131”工作机制,强化监督工作在一线的职能作用,提高村级纪检委员履职能力,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解决一批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民生实事,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发展环境。
“红日升在东方,其大道满霞光。”今天的中国和中华民族,欣欣向荣繁荣昌盛;今天的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意气风发豪情满怀。我们何其有幸,生于今天之中国;我们何其有幸,可以参与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征途漫漫,惟有奋斗。以梦为马、不负韶华,自强不息、勇往直前,我们将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能作用,在加快建成宜宾南部区域中心城市的进程中贡献纪检监察力量。(作者系高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