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担当是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
2021-08-03谢勇
谢勇
在一个十四亿人口规模的大国,全体人民免于饥寒的恐惧,住有所居、幼有所教、病有所医,彻底摆脱绝对贫困,实现中华民族千年梦想,这是人类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人间奇迹。自2016年起,按照民进中央对口湖南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的统筹安排,笔者参加了民进中央和民进湖南省委会的相关活动。如果说在此之前,作为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之一,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分工,参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的脱贫攻坚工作,使笔者对湖南省的脱贫攻坚工作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对湖南摆脱绝对贫困之路一步一前行有真切的体会;那么此后参与民进中央在湘开展的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则让笔者有机会在国家宏观层面对脱贫攻坚战的深远意义有了更深刻的领悟,对摆脱贫困中国方案背后的国家治理逻辑有了更具象的理解,这其中就包括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践如何支持和促进脱贫攻坚目标实现,有了更真切的体会。参与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实践使笔者认识到,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关键在于民主党派的政治担当。
民主党派中央对相关省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民主监督,是政治监督,而不是平常意义的工作监督。将政治监督作为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职能的功能界定,通常是从监督主体的特定性来着眼的。因为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对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即政党对政党的监督,故曰“政治监督”。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各级各类特约监督员所开展的工作虽然也是民主监督,但却不属于政治监督,因为这类监督行为的主体是民主党派成员,不是民主党派。受中共中央委托,各民主党派中央对相关省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民主监督,监督的主体是各民主党派,被监督的对象是执政党,这是一种政治监督。在参与民进中央对口湖南开展的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实践中,笔者发现,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时所具有的这种“政治性”,其实并不止于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皆属政治组织这种主体身份上的政治性,这种“政治性”实际上还根植于这类监督活动特有的使命担当中。
民进中央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指出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得到了中共湖南省委的高度重视,其中有些意见向中共中央汇报后,受到重视。中共中央、中共湖南省委针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要求,强调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要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要紧扣脱贫攻坚既定目标,加大对非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政策资源投入等,使脱贫攻坚工作始终按照中共中央决策,在稳健的轨道上顺畅推进;干部群众对脱贫攻坚目标的认识更加清晰统一,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措施的把握更加精细到位,工作的自觉性和積极性进一步提升,为湖南如期达成脱贫攻坚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
民进中央在湖南的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成效,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坚持了政治监督的工作定位,没有把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视同于平常工作中的工作监督。要精准识贫,需要摸清楚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具体情况,但归集数据填充表格只是脱贫攻坚的工作手段,不是脱贫攻坚的目的,不是越多越好、越细越好;要精准扶贫,需要将各类资源向贫困人口倾斜,但是扶智扶志不是这些帮扶资源的简单叠加就可以实现;要精准脱贫,需要改善贫困人口的生存状况,但是脱贫攻坚的既定目标是稳定地、可持续地消除绝对贫困,不是政府帮扶标准越高越好。民进中央在湖南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过程中,守住政治监督的职责,把监督调研聚焦在中共中央脱贫攻坚决策的初衷上。同时,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政治能力也经受了检验。按照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政治能力的分析,政治能力包含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及时敏锐地把握中共中央脱贫攻坚决策的精神实质和政治内涵,证明了民进中央的政治判断力;准确完整地将中共中央脱贫攻坚决策精神贯穿于民主监督全过程,显示了民进中央的政治领悟力;直面矛盾、直陈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则更是凸显了民进中央在民主监督工作中的政治执行力。
参与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所收获的启示,让笔者真切认识到,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之所以说是政治性的监督,不仅仅在于这种监督是发生在参政党与执政党的政党之间,更重要的是,在这种监督中,摆在首位的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共识的坚守和维护,对执政党政治决策的领悟和贯彻,以及为贯彻执政党的政治意志、落实多党合作政治共识、保障人民利益促进国家发展,而直面现实矛盾和挑战的政治担当。
(作者系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民进中央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