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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叠变:生成机理及治理创新

2021-08-03杨宇辰

理论导刊 2021年7期
关键词:网络意识形态

杨宇辰

摘 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叠变表现为各种思想风险、价值风险与文化风险的交叠共振,它们往往由内生因素与外生因素共同推动。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叠变的技术性生成源于网络空间的一系列架构特征,社会性生成则与网络社会的内部组织特征与外部环境生态紧密关联。网络意识形态风险治理,既要进行技术创新,筑牢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化解的物质基础,完善机制,提供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化解的制度保障;也要进行人才队伍建设,为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化解提供力量支持,形成治理合力。

关键词: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叠变;生成机理;治理创新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1)07-0088-06

一、研究的缘起

风险“叠变”,指社会生活中不同类型的风险发生的交互影响[1]。现代社会存在着多种风险,这些风险往往不是孤立的,而是多元共存、互相叠加的。像其他事件一样,各种风险之间具有复杂的同源关系、时序关系、互生关系、因果关系及混合关系[2],这导致各种风险可能共发,也可能串发[3]。这种互相影响关系可能有确定的规律,也可能具有偶发性、随机性。高风险社会以“社会不同子系统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不断强化导致无法预知的后果”为重要表征[4],网络社会是高风险社会,具有空前复杂的子系统,不但传统的流动性风险、结构性风险、冲突性风险在网络上叠变影响,还增加了新的技术风险。网络叠加的风险性因素越多,风险转化为现实危害事件的可能性就越大,风险发展的不确定性和治理难度也就越大。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是其中的重要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针对人的工作,哪里受众多,哪里就应该是工作的重心。当前我国已经是世界上网民最多的国家,截至2020年3月,中国网民数量为9.04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64.5%①,互联网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5]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叠变表现为由内生因素与外生因素共同推动的各种思想风险、价值风险与文化风险的交叠共振、交融共生,并呈现常态化、泛在化、隐蔽化、线上线下交融化倾向,增加了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复杂性。当前,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高度加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不仅具有现实迫切性,也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是落实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重要举措。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叠变具有复杂的生成机理,既有技术性生成的过程,也有社会性生成的要素。这就决定了,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既要发扬工具理性,依靠技术创新寻找突破;又要发扬价值理性,立足治理理念、体制与力量创新,发挥价值理性对工具理性的激发和引领作用,将物质性力量与精神性力量有机整合,形成治理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叠变的合力。

二、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叠变的技术性生成

1.网络空间开放性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叠变的推动。

开放性是互联网的最根本特性。整个互联网以分布式方式构建,各个网络节点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形成了扁平化、无中心的构架方式和自由开放的空间特征。这不仅在技术层面赋予信息自由流动的保障,更深刻地构成了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挑战。在网络上,信息不再是政府主导和预设的,每个人都可以不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检查、修改而对外发布信息,交流的时间和方式也更加灵活。政府在获取和控制信息上的优势被削弱,各种意识形态都可以在网络上自由散播。如菲德勒所说, “互联网已使由无政府、反社会或搞阴谋倾向的人,通过与其他有同样信仰的人的网上联盟,得以加强他们常常偏执和狭隘的世界观”[6]。非主流意识形态数量庞大,光怪陆离,产生大量的信息泡沫,形成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挤压态势,主流意识形态面临被边缘化、模糊化的风险。在传统社会,受到信息传输途径的限制,人们接收到的信息有限、周期较长;舆论是单向传播的,信息制造的专业性较高,主导性和可控性较强,人们往往接受的主流信息多,其他信息少。网络在信息提供的总量上具有传统社会不可比拟的优势,但信息缺乏有效的组织、专业的编辑,质量良莠不齐。信息的方向也更加多元,还有大量的信息模糊不清、真假难辨。人们虽然掌握了信息选择的自由,却容易出现“信息超载”而导致自我的迷失,信息的鉴别能力降低。一些不良思想、文化、价值就可能乘虚而入对人们产生影响,主流意识形态也被淹没在信息海洋中,难以发挥主导和引领作用。

2.网络空间流动性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叠变的推动。

网络空间与传统社会空间有着结构上的根本不同。卡斯特将网络空间称为“流动空间”(space of flows),将传统社会空间称为“地方空间”(space of places),认为人们虽然“确实依然生活在地方里,但是由于我们社会的功能与权力是在流动空间里组织,其逻辑的结构性支配根本地改变了地方的意义与动态” [7]524,意即網络空间的流动性架构打破了地方空间构建起来的社会规则和框架。一方面,在网络上信息是流动的,大量信息形成庞杂的信息流,可以呈现几何级数增长的网状流动态势,传播速度快、辐射范围广;另一方面,在网络上人员是流动的,他们可以以不同的身份自由出入网络空间,每个网民都成为传播的节点。高流动性使网络成为一个众多变量交互影响的复杂系统,这些变量不但来源复杂、形式多样,而且流动迅速、流向多变。某些微小信息、普通网民、偶然性因素的介入,都可能成为“蝴蝶的翅膀”而引发“蝴蝶效应”②,成为某种巨大风险的源头,或者引发风险的突变和转向;任何环节都可能发生信息的扭曲、夸大、渲染、谣言,引发难以预知的连锁反应。这使得网络空间的风险产生和演变呈现某种混沌状态,增加了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变异性、不确定性。

3.网络空间技术性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叠变的推动。

网络风险同现实风险的重要区别,就在于网络空间存在着巨大的技术风险。现实的社会实践活动是在相对稳定的物理空间中进行的物质的活动,而网络上活动的人虽然是现实的物质的主体,活动空间却不是现实的空间,而是由0、1代码组成的虚拟空间。虚拟空间是技术架构的,网络技术是网络空间存在的基础。而科学技术本身是风险负荷的[8],风险性是科学技术的内在属性之一。快速发展的技术应用与人们对技术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之间产生的冲突,是多种风险的风险源。另外,虚拟空间是对现实世界的虚拟反映,这种反映可以是完全真实的,也可以是经过编辑的、歪曲的甚至虚构的。这就使得网络空间的活动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对意识形态安全造成了巨大挑战。一方面,计算机操作系统存在安全风险。操作系统是计算机正常运行的基础,但操作系统构成极其复杂。由于人类理性的有限性,人们在编写这些模块和程序时不可避免存在漏洞。不但系统漏洞有被攻击的风险,操作系统中的远程调用功能、后门程序等还可能造成计算机被监控和破坏。就意识形态而言,操作系统风险威胁国家信息安全,容易成为意识形态攻击的入口。另一方面,网络技术存在安全风险。互联网协议和应用软件同样存在着技术漏洞。当前,网络安全技术提升速度远远跟不上网络技术应用发展速度,这导致网络技术基础十分脆弱。尤其是移动端设备,因为空间和技术受限,安全功能无法与移动互联网应用同步提升,信息泄露风险更大。人们对互联网依赖程度越高、互联网活动越丰富、互联网上的信息越多,安全隐患也就越大。移动互联网成为意识形态渗透、影响、信息窃取的主要渠道,是多种意识形态风险叠变的新场域。

三、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叠变的社会性生成

1.网络社会多元性:风险叠变的内生性因素。

网络社会多元性是网络空间开放性的必然产物。网络社会是以虚拟空间为生存场域的社会形态,它形成了与现实社会不同的话语、组织、流动特征,曼纽尔·卡斯特认为:“信息时代的支配性功能与过程日益以网络组织起来,网络建构了我们社会的新社会形态,而网络化逻辑的扩散实质性地改变了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7]434复杂多元性是网络社会的重要标志性特征,也因此成为滋生意识形态风险叠变的温床。

网络社会具有主体多元性的特征。网络主体的多元性,即网络活动主体在自然属性及社会属性方面的多样性、多层次性。“网络技术打破了以往社会亲近性和物理邻近性的嵌套关系,空间不再是人们交往广度与深度的决定性因素。”[9]传统社会的交往活动局限在一定的圈层、种族、地域等,主体往往在社会属性上有着较大的一致性。网络社会,这种交往结构被超时空的网络联接所打破,人们可以跨越社会属性和地域局限而聚合到一起。

在交流过程中,通过网络的协同过滤作用,形成一个个虚拟社区。虚拟社区不同于现实群体,不是通过某种组织原则联系起来,而是依据成员的共同兴趣爱好、思想观念进行划分。“正如实际空间的分割或基本巴尔干化,可以分开地理群体一样,虚拟空间的分割或者网络巴尔干化,可以分开利益群体。”[10]本来因为地域分割而分散的网民跨越了物理空间障碍,实现了“合并同类项”似的社会分化,“‘创造出一个相似性自恋(narcissism of similarity) 的世界,即社會交往降为在意识形态、种族、性别或其他旨趣相似的人之间的互动,分隔为各种圈子和派系”[11]。而他们一旦这样做了,就会“强化彼此的信念并因此变得自我关注 (inwardlooking) 和极端化”[12]。社区内往往形成“群体极化”现象,初始的观点会被放大和强化,即使这种观点是错误或者偏激的;社区之间的分裂却在加剧,甚至在观点相左的社区之间形成冲突和对立。这样,网络多元化的聚众效应放大了现实生活中一些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声音,形成了众生喧哗的网络意见气候,主流话语面临被矮化、弱化、边缘化的境地,成为“不敢说、不便说、不能说”的少数派。

网络主体多元性必然引发网络价值的多指向性。在现实社会中,虽然基于生产关系的多层次性,社会价值也有不同的存在形式,但在特定社会和特定历史阶段,主流的社会价值处于支配地位,有着大多数人共同遵守的社会规范。而网络主体的多元性使不同种族、宗教、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的网民将多种价值在共同的空间传播,各种价值观都获得了平等的表达权,社会价值呈现多样化特征。一些在现实社会中不居于主导的价值观念也在网络上获得了自由表达和传播的机会,甚至因为其“新颖”“怪异”“非主流”等特点而更具吸引力,具有某种传播上的独特优势,导致主流价值的影响力被稀释。同时,网络多元化、跨越国界的生存方式也无形中削弱了人们的民族意识和国家认同。

2.文化冲突和数字鸿沟:风险叠变的环境性要素。

文化冲突是多种文化交流过程中必然存在的现象。在传统社会,文化封闭性较强,异质文化交流的频率和深度都受到时空局限。网络消除了文化之间的地理距离,各种文化同在网络空间传播,持续碰撞、深度交流,文化之间的冲突也更加凸显。网络交流看似是自由平等的,但因为各国经济实力、文化传播力、国际话语权的不同,一些文化更具有传播力和影响力,成为强势文化。近代工业文明和网络技术都始于西方,英语是计算机程序的基本语言,这使得网络处处打上了西方话语色彩和西方文化特点,奠定了西方在网络上的话语霸权。

网络核心技术上的优势使美国实际上处于世界互联网中枢的地位,技术资源上的不对等使美国掌握了网络世界的数字权力,加剧了不同文化之间的“数字鸿沟”。美国一直掌握着网络技术规则和信息规则的制定权,不但可以利用技术优势向其他国家输出意识形态内容、捆绑意识形态条件,进行政治控制和舆论控制;还可以建立信息窥探通道、植入信息窃取软件、破解网络密码保护,威胁其他国家安全。据中国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发布的2018我国网络安全态势综述分析,我国关键信息资源、云平台等安全风险突出,APT攻击、数据泄露、DDOS攻击问题严重,云平台成为网络攻击的重灾区。同时,网络攻击的针对性越来越强,有特殊目的的攻击行为有增多趋势,有人长期对我国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实施篡改、DDOS攻击。随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承载的信息价值越来越大,针对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攻击将会愈演愈烈[13]。在大数据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一系列新技术提高了网络去中心化程度和数据安全性,但也保护了不良信息的传播,一些加密的不良信息很难被限制、删除和溯源,给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识别和阻断增加了难度。

“意识形态是一种具有操作性的价值输送系统,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塑造和改变民众的思维方式,以获得他们对输送者合法性的自愿认同。”[14]西方尤其是美国打着“网络自由主义”的旗号,利用语言优势、技术优势源源不断地向其他国家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大力推行文化霸权主义。他们一方面在网络上大力美化西方意识形态、传播西方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另一方面歧视、丑化、压制其他文化。推行“大众崇拜”、直接民主的民粹主义思潮,宣扬“去意识形态化”“意识形态多元化”的新自由主义思潮;推崇历史评价“去权威化”、历史价值“去意识形态化”、历史逻辑“割裂化”的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等等。这些错误思潮在网络上沉渣泛起,改头换面重新出现,催生出网络上反体制、反精英、反主流意识形态、反舆论引导的倾向。

他们还依靠西方话语优势大量输出蕴含西方价值观的文化产品,以麻醉和迷惑发展中国家接受世界秩序的不平等状态。美国政府高级顾问布热津斯基曾提出一个“奶头乐”理论,称国际关系中全球20%的人集中了全球大部分财富、剩余80%的人被边缘化,为了防止那80%的人“哭闹”,要给他们嘴里塞上一个“奶头”,即用大量的娱乐活动填满他们的注意力,让他们逐渐忘却不满情绪、丧失思考和判断能力。“奶头乐”策略不仅是西方国家对国内人民实施的“愚民”策略,更成为西方输出意识形态、进行和平演变和颜色革命的重要文化武器[15]。这种文化输出不仅造就了一批网络上的亲西方者,也激化了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引发当地社会动荡、价值混乱和精神危机。我国消费主义、享乐主义、“泛娱乐”主义等网络思潮受到西方“奶头乐”战略的深刻影响,这些社会思潮看似属于个人生活领域,其价值本质却是西方的极端个人主义。这种以奢靡浮躁代替艰苦奋斗的价值导向,消磨人们的意志、挫伤人们的斗志,夸大收入分配差距,造成萎靡、低俗、颓废的网络文化氛围,助长功利主义社会风气,不加以正确引导,将会消解价值共识、瓦解理想信念,有引发思想混乱、文化失序和价值危机的风险。

四、治理创新: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叠变的化解路向

1.技术创新: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化解的物质基础。

十九届五中全会在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中,提出要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现重大突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习近平多次强调:“互联网核心技术是我们最大的‘命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 [16]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叠变的技术性决定了,技术创新尤其是核心技术的创新,是化解风险的工具性条件和物质性基础。这就要求我们:一是形成创新合力。要充分激活国家力量、企业力量、科研机构力量、社会力量:国家要进行战略部署和政策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大资源投入,承担起市场监管、服务、协调的职责;科研机构要发挥人才优势和科研条件优势,在促进产学研结合上下功夫,要在网络技术高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上加大投入,为科研人员创造科研条件、营造科研氛围;互联网企业要发挥对市场发展的敏感性优势,找准企业经济利益、国家安全利益、互联网行业利益的结合点,深化与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形成技术创新与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社会创新的力量也不容忽视,我国有着基数庞大的网民群体,一些网络技术研发的爱好者形成了民间的研究力量,要激发他们的创新活力和动力,将他们技术创新的闪光点转化为核心技术突破的创新点。二是在新技术应用上持续发力。2018年以来,我国在基础资源、5G、量子信息、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领域取得了一定技术优勢,要充分利用这些优势,发挥技术赋能作用。尤其是大数据技术,具有原始数据丰富、统计结果准确、数据分析可靠的特点,借助大数据实现网络监测、研判、应急处置,信度和效度都大幅提高。大数据的数据价值挖掘对于分析风险形式、来源、走向优势显著,在2020年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大数据彰显了巨大的发展潜力。要加强落实《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尽快构建一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数据模型、制订数据处理的规范和标准。三是在网络安全技术开发上同步跟进。网络安全屏障技术是保障网络安全的关键技术,但近年我国研发的网络安全屏障在美国的“八大金刚”③面前防御力不足,并且技术监测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应用仍有较大局限。当前,技术监测到的意识形态破坏数量远低于实际遭受到的破坏数量,原因之一就是技术监测在内容监管上缺陷明显。意识形态内容抽象、形式多变,直播、视频等内容很难实现技术监测,导致识别困难,漏洞较多。应加强人工智能在意识形态安全监测中的应用,提高监测识别度,同时做好技术监测与人工监测的互补,堵塞监管漏洞。再者,要探索建立可行的互联网内容分级制度,对信息的安全级别进行评定。目前,我国各种互联网内容分级技术标准不一致、结果不共享,无法兼容互通,要加快构建全网通用的互联网内容分级技术和分级标准,推出一批有技术优势、有市场前景、有推广价值的产品,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2.机制完善: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化解的制度保障。

网络空间的连接性特点和网络社会的跨域性特点都要求,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不能固守“各司其职”的分域管理模式,需要突破行政划分、地域划分、界别划分等组织分界,形成与“网络化组织”相匹配的“网络化治理”机制。一是要吸纳网信、宣传、文化、外交、科技、经济等多个管理部门,形成整体性治理机制,防止一些跨边界、跨领域工作成为“真空地带”。在应对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和重大风险时,要做到快速反应、协同处置,构建一个动态联动的防护网络。互联网企业、网络运营商、服务商等也应纳入综合防控体系,明确其在日常防控、应急处理中应承担的监管和配合责任,对于履责不好的互联网企业要约谈和惩罚,对尽职尽责、积极传播正能量的互联网企业要奖励和支持。二是要完善管网治网的法律约束机制。依法治网是网络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一方面,网络立法要紧跟形势,推陈出新,着力解决现有法律条文对网络空间解释力不足、针对性不强、执法依据不足的问题,针对新技术、新问题、新现象、新风险增加新条款、新法规;另一方面,要强化网络执法,着力解决当前网络执法管辖权不清晰、法律依据缺乏、执法对象认定和追踪难、违法行为取证难等诸多困难,建立一支信息技术高超、业务能力过硬的网络执法队伍,创新和优化电子证据的认定,合理配置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执法权限。三是要秉承“弹性治理”理念。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应突破“管理”思维,坚持刚柔并济,既不能失于“宽松软”导致话语权衰微,也不能失于“僵死硬”导致网络空间丧失活力。要体现对网络社会多元主体不同利益诉求的包容性,尊重其异质性,寻求其耦合性,体现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在价值上的整合力。管理措施一定要界限清晰、对象明确,不能随意扩大、歪曲变形,不能搞简单粗暴的“一刀切”,避免矫枉过正。应充分尊重网络社会的特点和网民诉求,做好向群众的解释、沟通工作,将管理与奖惩相结合,鼓励生产和传播更多体现主流价值的文化产品,让正能量作品在经济利益上也能实现“正收益”,防止不良文化产品“劣币驱逐良币”。

3.队伍更新: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化解的力量支持。

网络只能作为工具理性而存在,只是意识形态风险的载体。“网络空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竞争。”[17]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各种技术力量与方法手段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取决于掌握这些武器与手段的人的主体理性。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要避免陷入“救火式”应对的被动局面,就必须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网络意识形态治理队伍。一要组建一支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正规军”,既包括网络技术人员、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又要包括宣传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文化工作者。支持他们在网络上主动发声,激活网络上“沉默的大多数”,使其转化为“正能量的大多数”。一方面要做好那些有影响力的意见领袖、新媒体代表人士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他们澄清认识、找准立场;另一方面要培养一批“主流意见领袖”,他们或者是相关领域的技术权威,或者具有较高的社会威望,或者有着庞大的粉丝基础,以他们的网络影响力助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另外,要建设网络安全的“智库”队伍,成立专门的网络安全研究机构,既要有技术人才进行技术攻关,又要有社会科学工作者提出决策建议。二要支持网络资本的“国家队”发挥作用。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和主体,互联网作为当前社会重要的基础设施,国有资本理应在网络经济中占据优势。要支持国有资本进驻一些重要领域、大型门户网站、网络安全企业、重要文化企业等。国有资本要承担起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紧跟技术前沿、主动参与竞争,对于一些新的信息行业和新技术要抢先一步进行投资,争取更大资本空间和更多网络用户,提升资本优势和话语优势。三要吸纳和发展网络新生力量加入防控队伍。要紧跟“微时代”,开展“微传播”,开辟微博、短视频、直播、微信公众号等主流舆论传播新渠道,充分发掘短视频、游戏、直播、动漫、VR、AR等新业态的意识形态教育功能,使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紧跟网络新时尚,吸引新生代网民成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生力军。意识形态工作者要积极开拓新的网络话语空间,在网络空间上既不能牢骚满腹、也不能沉默不语,对于网络传播阵地要主动占领、主动发声。还要发展一支素质过硬的国际宣传队伍,化解国际网络话语的文化霸权主义,当好中华文明与世界其它文明交流互鉴的使者。

注释:

① 2020年4月28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报告》电话调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故数据截止时间调整为2020年3月。

② “蝴蝶效应”(The Butterfly Effect)指初始状态下细微的偏差或影响会引发系统巨大的偏差或变化。这种变化往往表现出随机性、不可预知性和不可重复性。

③ 美国“八大金刚”,特指美国的思科、IBM、谷歌、高通、英特尔、苹果、甲骨文、微软八家互联网企业。

参考文献:

[1] 安东尼·吉登斯,菲利普·萨顿.社会学的基本概念[M].王修晓,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137.

[2]裘江南,师花艳,王延章.基于事件链的知识导航模型研究[J].中国科学管理, 2009 (1)∶138-143.

[3]郭增建,周可兴, 郭安宁.从灾害链的角度讨论1966年邢台大震的预测[C]//高建国.苏门答腊地震海啸影响中国华南天气的初步研究.北京:气象出版社, 2007∶153-162.

[4]童星.中国社会治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26.

[5]习近平.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 努力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好: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8-21(01).

[6]罗杰·菲德勒.媒介形态变化[M].明安香,译.北京:华夏出版社, 2000∶158.

[7]曼紐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M].夏铸九,王志弘,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1.

[8]黄少华.网络空间的后现代知识状况[J].宁夏党校学报,2005(5)∶65-68.

[9]哈特穆特·罗萨.新异化的诞生:社会加速批判理论大纲[M].郑作彧,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128.

[10]HEIM M.The erotic ontology of cyberspace[M]// Benedict.Cyberspace: first steps.Cambrige: MIT Press,1992∶76.

[11]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M].黄维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41-42.

[12]FARREL H.The consequences of the internet for politics[J].Annual Review of Political Science,2012(15)∶35-52.

[13]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2018年我国互联网网络安全态势综述[EB/OL]. (2019-04-17) [2020-06-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http://www.cac.gov.cn/2019-04/17/ c_1124-379080.htm.

[14]王海洲.合法性的争夺[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91.

[15]张翼.培育健康社会心态,防止被“奶头乐”[N].环球时报,2018-07-11(14).

[16]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4-26(02).

【责任编辑:雨 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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