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债务与居民消费质量
2021-07-29沈兆林
沈兆林
摘 要:基于中国追踪调查(CFPS)数据,文章实证检验了收入不平等对家庭债务影响居民消费的调节效应和对消费结构与消费质量的影响,以及在不同收入水平、不同财富水平和城乡居民家庭差异下,家庭负债对居民消费质量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家庭负债对居民消费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且家庭纯收入和家庭总资产对居民总支出均有显著正向影响,即强化了财富效应。由于居民消费质量会随时间改变,消费者只有满足基本物质生活需求后才会关注发展与享乐型消费,因此文章将生存型消费作为较低质量消费的衡量,将发展与享乐型消费作为较高质量消费的衡量,并进一步将居民消费质量与收入不平等联系起来。我们观察到家庭债务对发展与享乐型消费的促进作用显著大于对生存型消费的促进作用,并且收入不平等在家庭债务影响居民消费质量的过程中具有调节作用。在不同收入水平、不同财富水平和城乡居民家庭中,家庭债务对居民消费质量的影响也存在显著差异。研究结论有利于提高我国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进一步实现金融促进消费质量的提高。
关键词:家庭债务比率;消费;收入不平等;消费质量;消费结构
一、引言
2020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联组会上强调,应该把满足国内需求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加快构建完整的内需体系,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互相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動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中国经济增长越来越依靠国内消费和投资,外贸依存度持续下降。近年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07年同比增长达到最高的25%后逐年下降,到2018年12月份同比增长只有8.2% 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同时,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也由2013年的72%下降至2017年的70.5%,因此消费存在供需失衡的矛盾,消费质量下降。此外,由于受到新冠疫情冲击,消费需求在短期内受到极大程度的遏制,如何促进消费反弹,如何通过消费金融来刺激消费、改善我国消费质量,拉动内需增长,实现消费升级备受关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经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互联网、大数据、金融科技、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绿色低碳经济等领域形成新动能。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质量升级是在客观因素的支配下寻求消费改善的过程,从具体形式上看,消费升级包含消费总量的增加、消费品质的提高、新的消费内容和消费形式(王蕴和黄卫挺,2013)。十三五规划中也提出应顺应消费加速升级,实现供给和消费环境的改善,释放消费潜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内需,更好地满足当代消费需求,实现新经济下的消费结构升级,通过提升消费质量驱动经济增长。其中,扩大内需的核心是激发和调动国内消费和投资潜力,以便更有效地支持供需互动形成的经济循环,明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国现代经济体系的主线。在供给端,宽松的货币政策和各项政府激励措施促使金融类机构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在需求端,受到房价快速上涨和消费信贷(如信用卡、花呗、借呗等)超前消费理念不断深入的影响,增加了信贷需求,负债性消费促使我国家庭部门杠杆率不断攀升。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等权威机构报告,2016年我国居民杠杆率(居民部门债务占GDP比重)已达52.6%。报告显示,2000年中国居民杠杆率只有14.11%,2008年也仅为19.9%,随后居民杠杆率呈现持续增长态势,8年间激增30多个百分点,已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38.7%的平均水平(见图1 家庭数据来自《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2018》,李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Gini系数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负债是把“双刃剑”,适度的居民家庭负债不仅能促进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还有助于增强工作动力,释放消费需求,促进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而过度负债不仅削弱居民当期消费能力,造成信用违约,还会强化信贷约束,诱发金融风险,进而损害经济增长。在中国,已然出现居民家庭债务迅速攀升而消费增速下降的局面,同时考虑到消费升级和消费质量提升是新时代经济结构调整和持续扩大内需的关键因素,家庭杠杆率过高是否会对消费形成挤出效应?高杠杆是否透支了居民的消费能力进而影响到消费结构和消费质量的提高?这是本文关注的重点问题。
此外,本文旨在通过一个不同于以往大多数研究的视角来证明家庭债务与居民消费质量之间的关系,我们考察了收入不平等在家庭债务对居民消费质量影响中的调节效应。我们观察到,同期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基尼系数从2000年的0.42上升到2009年的0.49,尽管随后持续降低到2016年的0.47,但仍然属于世界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国家之一(见图1)。Bahadir等(2020)通过研究跨国家庭债务和消费数据建立一般均衡模型得出结论表明,不平等程度越高的国家,消费对冲击的反应越敏感。家庭信贷冲击对消费有正向影响,但随着时间流逝,这些影响逐渐消失,并且对某些国家最终产生负面影响,其中基尼系数更高的国家会在家庭信贷冲击中表现出更大的短期收益,而长期消费收益将受到更大的负面影响。尹志超等(2021)基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研究发现,收入不平等会显著提高中国家庭杠杆率水平,当收入差距提高10%,家庭杠杆率显著提升4.64%,随着收入不平等程度加剧,低财富家庭杠杆将显著提高。因此笔者认为,收入不平等和家庭需求渠道之间存在强烈的因果关系。那么,中国收入不均现象已处高位,收入不平等是否会对家庭消费产生影响?是否会在家庭债务影响消费的过程中起到一种调节作用,影响机制是什么?在不同收入水平家庭和城乡居民家庭之间,这种调节作用是否存在一定差异?是否会进一步影响到消费结构和消费质量?厘清这些问题既可以作为相关研究的证据,也能为扩大内需、提升消费、推动我国消费结构升级和促进消费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思路。
本文剩余部分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说;第三部分是研究设计,说明数据来源和模型设定;第四部分是实证结果与分析;第五部分是结论和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说
关于居民家庭债务对家庭消费的影响研究大多建立在微观数据分析基础上,居民家庭加杠杆究竟能否促进消费仍然未有定论。一方面,我国居民家庭收入水平提高、年轻一代居民家庭传统观念改变、互联网的普及和消费环境的改善等,以及房价上涨的预期增强,刚需的房屋消费者和投机的消费者共同推动了住房贷款快速增长,从而伴随着居民家庭债务的快速增长,这种适度规模的家庭负债能够产生“财富效应”,同时拉动相关行业消费(Dynan和Maki,2001; 易行健和周利,2018; Mian等,2019)。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家庭债务与净金融财富的效应正好相反,家庭债务的上升并不会对居民消费产生促进作用,它还会抑制消费支出。当居民债务不断积累的时候,会产生“挤出效应”,过高的债务规模使得居民家庭的资产负债表恶化,刚性偿付压力令居民家庭不得不压缩当期消费(Mian和Sufi,2011;潘敏和荆阳,2018)。基于此,本文提出两种研究假说以待验证:
假说H1:在其他因素相同情况下,家庭债务对居民消费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即“财富效应”占主导支配作用;
假说H2:在其他因素相同情况下,家庭债务对居民消费具有消极的抑制作用,即“挤出效应”占主导支配作用。
现有文献将收入不平等与家庭债务和消费联系起来的不多,主要针对的是收入差距扩大对消费和经济增长的影响具有异质性。一方面,主流消费理论如Modigliani(1954)的生命周期假说和Friedman(1957)的持久收入假说以及Hall(1978)的理性预期生命周期假说均认为收入再分配不会影响总量消费。收入差距扩大可以认为是暂时性的收入波动,家庭会通过增加预防性储蓄来平滑消费,因此收入差距增大对消费起抑制性作用。另一方面,部分学者认为收入不平等是影响家庭消费及消费结构变动的重要因素。Duesenberry(1949)最早提出相对收入假说,该理论认为家庭总储蓄并不取决于家庭收入的绝对值,而是与周围人群的消费行为有关,相对收入较低家庭为了攀比会提高自己的消费率来追赶高收入家庭消费水平,从而提高消费率。在此基础上,只有少数文章专门将收入差距和家庭部门债务作为影响消费的重要因素。Alter等(2018)研究表明,较低收入家庭的抵押贷款份额(作为衡量金融市场准入不平等的指标)影响了家庭债务与消费增长之间的关系,但未考虑其他衡量不平等的指标,也没有将研究结果与具体理论联系起来。Kumhof 等(2015)研究表明,高收入家庭的比例不断增加,导致杠杆率和危机增加,但并未解释家庭债务与企业债务之间的重要差异。Iacoviello(2008)指出,美国家庭债务的长期增长是由于收入不平等程度持续提高,然而并未有其他文章证明收入不平等程度高的经济体家庭债务增长也更快。Bahadir等(2020)从理论上证明了收入不平等会对家庭借贷增加消费产生影响,家庭借贷可以在短期内增加家庭消费,其代价是大幅降低中长期增长率,但这篇文章没有提供数据和理论模型之间的紧密联系。
因此本文拟从收入不平等视角入手,以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库(CFPS)2010-2016年的家庭数据为样本,采用稳健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并引入家庭债务与收入不平等的交互项来分析我国收入不平等在家庭债务对居民消费影响中的调节作用。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说以待证实:
假说H3:收入不平等在家庭债务影响家庭消费的过程中具有调节作用,收入不平等可能会强化家庭债务对居民消费的正向影响;
假说H4:收入不平等在家庭债务影响家庭消费的过程中具有调节作用,收入不平等可能会强化家庭债务对居民消费的抑制效应。
此外,收入不平等是否会进一步影响家庭负债对居民消费结构和消费质量的影响?在不同收入水平家庭和城乡居民家庭之间,收入不平等的调节效应是否存在一定差异?也是值得深入探究的问题。已有研究对消费的考察中,很少涉及有关消费结构和消费质量的研究。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内的消费质量研究兴起,尹世杰、厉以宁等学者编著的《消费经济学》结合了中国实际国情,研究中国消费质量问题,为国内的消费质量研究奠定了基础。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质量升级是在客观因素的支配下寻求消费改善的过程,从具体形式上看,消费升级包含消费总量的增加、消费品质的提高、新的消费内容和消费形式(王蕴和黄卫挺,2013),本文认为消费升级包括消费总量的增加、消费结构的优化和消费质量的提高。张雅淋等(2019)认为在债务类型方面,住房类负债对消费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而一般性负债会促进消费,并且消费结构所受影响也不同。戴林送(2008)构建了我国城镇居民消费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他认为我国城镇居民消费质量会随时间改变导致消费关注点改变,消费者只有满足基本物质生活需求后才会关注发展与享乐型消费,物质生活消费差异缩小,发展和享乐型消费差异变大。为了进一步探究收入不平等对家庭负债影响居民消费结构和消费质量的调节效应,本文提出如下假说以待证实:
假说H5:收入不平等在家庭债务影响居民消费结构的过程中不具有明显的调节作用,家庭债务对生存型消费和发展与享乐型消费均有促进作用,且对发展与享乐型消费的影响大于对生存型消费的影响;
假说H6:收入不平等对家庭债务影响居民高质量消费中的部分消费内容具有调节作用,即适当提高家庭债务比率能够有效推动文教娱乐和医疗保健的支出,对于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子女教育水平等都具有一定促进作用。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及筛选说明
本文选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库(CFPS)2010-2016年的家庭数据为样本,采用稳健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和工具变量法分析我国收入差距在家庭债务影响家庭消费过程中的调节机制。CPFS数据库是由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负责实施的,经过2010年基线调查后每两年做一次跟踪调查,旨在通过追踪个体、家庭和社区三个层次的数据来反映中国社会、经济、人口、教育和健康的變迁的数据库。CFPS的样本覆盖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 CFPS的样本覆盖中国除香港、澳门、台湾、新疆、西藏和宁夏之外的28个省/市/自治区。的人口,这28个地区人口约占总人口(不含港澳台)的95%,是一个全国代表性样本。但事实上,因为青海、内蒙古和海南的数据仅包含一户家庭,因此最终我们选取25个省/市/自治区的数据。CFPS的调查信息分为5个部分,分别是村居问卷、家庭成员问卷、家庭问卷、少儿问卷和成人问卷。本文使用的家庭总消费、家庭纯收入、家庭净资产、家庭人口结构等信息来自家庭问卷,而户主的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来自成人问卷。综上,本文使用了2010年至2016年连续4年的家庭数据,在数据整理中保留了4572户连续4年均接受追访的家庭,最终得到有效样本规模为18288个的平衡面板数据。
CFPS数据中有详细的家庭收入信息,且2010-2016年间的四轮调查具有良好的可比性,可较准确地衡量一个地区的收入不平等程度及变化趋势,因此我们参考周广肃等(2018)的方法用CFPS数据库中家庭人均纯收入计算得到收入的基尼系数,作为本文关键调节变量。这里我们选择用全样本中与2010年可比的家庭人均纯收入计算基尼系数。首先,之所以使用全样本人均收入数据而不是用确定户主以后的家庭的人均收入,是因为基尼系数作为衡量一个地区收入不平等的指标,减少样本数量以后可能导致结果偏差;其次,从2012年起,CPFS数据库对家庭经济问卷做了重大调整,导致2010年和2012年以后的问卷在工资收入、非农经营收入和转移收入上的统计有出入,而本文内容需要用到2010-2016年不同轮次之间同一批家庭收入的变化数据,因此使用可比收入,避免了由于问卷提问内容不同导致的收入变化。计算结果显示,2010年全国平均基尼系数为0.484,2012年增加到0.487,到了2014年则降低为0.466,2016年为0.453。这一变化趋势甚至是数值都与《中国统计年鉴》中的基尼系数基本一致。此外,在进行稳健性检验时,我们也引入省级的Theil指数和对数偏差均值MLD(Mean Logarithmic Deviation)指数作为衡量收入不平等的替代变量。
考虑到家庭总支出、家庭债务比率(家庭总负债/家庭总资产)、家庭纯收入和家庭总资产可能受到异方差与极端值影响,模型中对家庭总支出、家庭纯收入和家庭总资产取对数,并对家庭债务比率在1%的水平上进行缩尾处理。同时,因为这些价格型变量会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因此对这些价格型变量包括房价通过各省份人均GDP进行平减。此外,为了考察家庭债务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是否受收入不平等的调节作用,我们对家庭债务比率与收入基尼系数的交互项进行去中心化处理,以保证交互项回归的系数有意义。
回归中使用的控制变量分为省级和家庭控制变量。省级控制变量主要是人均GDP对数、少儿抚养比(16岁以下含16岁儿童在家庭常住人口中的比例)和老年人抚养比(65岁以上含65岁老人在家庭常住人口中的抚养比),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省级变量在家庭债务影响消费模型中为相对外生变量。家庭控制变量分为户主信息和家庭层面的控制变量。户主信息控制变量包括:户主、性别、年龄及年龄的平方、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健康状况等。由于CFPS数据库中没有明确定义户主,所以本文将2010年的“家庭主事人”、2012年的“最熟悉家庭财务的成员”、2014和2016年的“财务回答人”指代为各年份的户主。户主性别(gender)为虚拟变量,男性赋值为1,女性为0。户主年龄(age)是家庭户主的周岁,我们将户主年龄控制在16岁至65岁之间,同时考虑到户主年龄可能对支出存在非线性影响,我们引入了户主年龄的平方项(agesq)。户主的受教育程度(edu)是由受教育年限来衡量 我们参考李小嘉和蒋承(2014),将受教育年限划分如下:小学以下的受教育年限为0年,小学为6年,初中为9年,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为12年,大专、高职为15年,大学本科为16年,硕士研究生为19年,博士研究生为22年。。户主的婚姻状况(married)分为未婚、已婚、离异和丧偶,简化起见我们将已婚记为1,其他记为0。户主健康状况(health)分为5个等级:非常健康记为1、很健康记为2、比较健康记为3、一般健康记为4和不健康记为5。家庭层面控制变量包括:家庭纯收入(与2010年可比)、家庭总资产、家庭人口数量、家庭劳动力等。其中:家庭纯收入(ln(incijt))使用与2010年可比的家庭纯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与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家庭总资产(ln(assetijt))主要由土地、房产、金融资产、生产性固定资产和耐用消费品构成; 家庭人口数量(pop),即CFPS数据库原始数据的家庭规模(familysize),表示家庭成员的数量,包含住在家里的和有经济联系的外出成员。对于家庭劳动力(labor)情况,我们将家庭中有成年未婚男性赋值为1,其他为0。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1。
(二)模型设定
为考察我国收入差距对家庭债务影响家庭消费支出的调节作用,我们先考察家庭债务对家庭总支出的直接影响,再加入家庭债务比率与基尼系数的交互项,进一步分析收入不平等的调节效应。
1.家庭债务对家庭支出的直接影响
参考周广肃和樊纲等(2018)以及Jin 等(2011) 的模型,我们将基本的计量模型设定如下:
lnexpijt=α+β1levijt+γ1Fijt+γ2Iijt+γ3provjt+γ4δt+εijt(1)
其中,i、j和t分别表示家庭个体、家庭所在省份和所处的调查年份。被解释变量lnexpijt表示2010年至2016年间家庭总支出(exp)的对数。根据CFPS数据库的统计分类,家庭总支出包括居民消费性支出(pce)、转移性支出(eptran)、福利性支出(epwelf)和建房购房贷款支出(mortage)。levijt为家庭债务比率(家庭总负债/家庭总资产)CFPS数据库中家庭总负债包括房贷和非房贷负债。,是主要解释变量。家庭债务比率可能存在内生性问题,与居民消费之间出现联立性误差,即居民消费与家庭总负债(或家庭总资产)互为因果关系。因此我们采用经过平减后各省在2010年至2016年的平均商品房销售价格作为家庭債务的工具变量(潘敏和刘知琪,2018),该工具变量符合相关性和外生性两个假设条件。就相关性而言,商品房销售价格可能对家庭债务比率的分子分母同时产生影响,而通过工具变量回归的第一阶段回归结果我们发现,商品房销售价格是通过影响家庭资产进而影响到家庭债务比率的。同时,通过控制时间的稳健弱工具变量检验结果显示,Kleibergen-Paap rk Wald F 统计量为63.889,大于10的经验规则,拒绝工具变量是弱工具变量的原假设。其次Kleibergen-Paap rk LM统计量结果为61.877,在1%显著性水平上拒绝“工具变量识别不足”的原假设,即工具变量符合外生性条件,与模型残差项无关。所有统计结果都表明,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作为工具变量是合理的。
同时,我们控制了可能影响居民家庭消费的其他因素,Fijt为家庭层面特征向量,包括家庭纯收入、家庭总资产、家庭人口数量和家庭劳动力;Iijt为户主层面特征向量,包括户主的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健康状况等;provjt表示省份虚拟变量;δt表示年份虚拟变量;εijt为随机扰动项。省份虚拟变量可以控制居民消费环境和消费习惯以及其他重要经济变量的地区差异,年份虚拟变量则可以控制居民消费及家庭债务的时间趋势。
2. 收入差距对家庭债务影响家庭支出的间接影响
为考察收入差距在家庭债务影响家庭总消费过程中是否具有调节作用,我们在模型(1)的基础上引入收入不平等变量Ginijt以及收入不平等和家庭债务的交互项Ginijt*levijt,建立模型(2):
lnexpijt=α+β1levijt+β2Ginijt+β3Ginijt*levijt+γ1Fijt+γ2Iijt+γ3provjt+γ4δt+εijt(2)
其中解释变量Ginijt为衡量该家庭所在省份的收入不平等情况的变量,收入不平等和家庭债务的交互项Ginijt*levijt是本文关注的重要指标。若收入不平等程度增加(减少)会放大(缩小)家庭债务对家庭总消费的影响,则β3系数显著。
3. 收入差距对家庭债务影响家庭消费质量的调节效应
对于消费质量的概念,国内学者较多认可尹世杰和蔡德荣(1992)所给出的消费质量的定义,他们认为消费质量即消费的主体、客体与环境相互作用之间形成的关于消费的本质特性,是根据人们的生活需求、消费欲望的满足程度而体现的内在表现,由主体质量、客体质量和环境质量三部分组成。而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该理论认为人的需求从低到高分为五层: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爱与归属的需求、尊重需要、自我实现的需求。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需求从低层次的满足生理需求到更高层次的满足自我实现需求,表现为需求的结构优化、消费质量提升。在生活水平达到一定高度后,居民消费质量的衡量应该更多地从生存型消费转移到发展与享乐型的高层次消费指标,如通讯、文化娱乐、教育、医疗保健等服务性支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追求消费质量的提升。
本文设定一个指标Qualityijt表示家庭i在时间t的消费质量,因无法衡量消费的环境质量,我们仅从个体家庭差异分析,将生存型消费作为较低质量消费,将发展与享乐型消费作为较高质量消费,代为衡量消费质量的高低,即:
Qualityijt=α+β1levijt+β2Ginijt+β3Ginijt*levijt+γ1Fijt+γ2Iijt+γ3provjt+γ4δt+εijt(3)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收入不平等对家庭债务影响家庭总支出的实证结果
利用Stata14统计软件,我们对模型(1)和(2)进行了估计,表2中第2至4列是模型(1)的回归结果,第5至7列是模型(2)的回归结果。考虑到时间和地区差异都可能对结果产生影响,所以在OLS回归中控制了时间和省份虚拟变量。虽然控制了时间和省份虚拟变量,但仍可能受到省级以下遗漏變量的影响,导致估计结果的偏差,例如家庭风险偏好和家庭储蓄意愿的不同也会直接影响家庭债务比率,同时也可能与地区的收入不平等程度相关,构成潜在的遗漏变量。因此为解决遗漏变量产生的内生性问题,我们采用控制时间和地区的稳健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FE_TW)。此外,参考潘敏和刘知琪(2018)采用经过GDP平减的各省在2010-2016年的平均商品房销售价格作为家庭债务的工具变量,该工具变量符合相关性和外生性两个假设条件,进一步解决内生性问题,表2汇报了详细回归结果。
表2报告了家庭债务对居民总支出影响的回归结果。基于模型(1)和模型(2)的结果显示,家庭债务显著促进了居民总支出,且均在统计意义上具有1%的显著性水平,说明目前我国负债消费的倾向确实存在。同时家庭纯收入和家庭总资产对居民总支出均有显著正向影响,也进一步验证了财富效应的存在,并且证明我国消费金融的发展还处于较低水平,居民借贷能力还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因此借助金融杠杆和金融创新手段比如普惠金融、高质量商业借款平台的发展等,能够促进居民消费。因此假说H1得到验证,即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况下,适度家庭债务对居民消费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表2的第5至6列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了收入不平等和收入不平等与家庭债务比率的交互项,考察收入不平等在家庭债务影响消费的过程中是否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回归结果显示,家庭债务比率的系数显著为正,收入不平等的系数显著为负,收入不平等与家庭债务比率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说明收入不平等对家庭债务影响居民总支出的确有调节作用,即在一定条件下适当的收入不平等程度的增加会放大家庭债务对消费的正面影响。一个可能的原因是,收入差距扩大,高收入家庭和中低收入家庭对未来消费预期不同,高收入家庭对未来收入的预期增加,因此家庭消费也增大;而中低收入家庭通过借贷消费突破流动性约束,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平滑消费,从而增加了家庭总支出。
在表2的第4和第7列,我们将家庭债务比率视为内生变量,引入平减后的商品房销售价格作为工具变量得到IV的回归结果。我们采用2SLS进行估计,来验证工具变量的有效性。首先根据Kleibergen-Paap rk LM统计量检验工具变量与内生变量是否相关,结果在1%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了“工具变量识别不足”的原假设;然后在一阶段回归中Kleibergen-Paap F统计量的值为81.784和63.889,显著大于10的经验规则,拒绝工具变量是弱识别的原假设;最后,DWH(DURBIN-WU-HAUSMAN) F检验结果在1%显著性水平上证明工具变量是外生的,与残差项无关。所有统计检验都显示,工具变量的选择具有合理性,模型设定可靠。从IV回归结果来看,家庭债务比率和家庭债务比率与收入不平等交互项系数的显著性与前面OLS和双向固定效应回归结论一致。因此综合上述结果,假说H3得到验证,收入不平等对家庭债务影响居民总支出的确有调节作用,即在一定条件下适当的收入不平等程度的增加会放大家庭债务对消费的正面影响。
(二)收入差距、家庭负债与居民消费质量和消费结构升级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结构转型的阶段,伴随着经济结构的转型,居民消费也在逐渐升级,同时,家庭消费的转型升级对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也具有一定促进作用。因此分析收入差距对家庭负债影响居民消费的调节作用时,有必要进一步分析这种调节作用对于消费结构升级和居民消费质量的影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分类,一般家庭消费性支出包含8个类别,分别是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CFPS数据库中也根据样本将消费性支出分为对应的8个类别,我们参考潘敏和刘知琪(2018)的分类方法,将家庭消费性支出分为生存型消费和发展与享乐型消费两大类。其中,生存型消费包括食品、衣着和居住;而发展与享乐型消费包括;生活用品、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文化娱乐和其他消费,是人们为了追求更好的发展和更舒适的生活产生的消费。由于居民消费质量会随时间改变,消费者只有满足基本物质生活需求才会关注发展与享乐型消费,因此若居民家庭消费主要集中于生存型消费时我们将其视为家庭消费质量较低,若居民家庭消费主要集中于发展和享乐型消费时我们将其视为家庭消费质量较高。
表3显示了以较低质量消费(生存型消费)和较高质量消费(发展与享乐型消费)作为被解释变量的模型(3)的回归结果,第(2)列到第(5)列为生存型消费支出,第(6)列到第(9)列为发展与享乐型消费支出。从结果来看,家庭债务比率对两种类型的居民消费都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其中,对发展与享乐型消费的影响显著大于其对生存型消费的影响,表明适当增加家庭债务对样本期内居民家庭的消费升级均有一定促进作用。收入的基尼系数对生存型消费具有显著负向作用,而对发展与享乐型消费的影响为正但并不显著。家庭债务比率和收入不平等的交互项对生存型消费具有负向影响,而对发展与享乐型消费影响为正,但这两种消费类别均不显著。说明收入不平等对家庭负债影响居民消费结构并不具有明显的调节效应,假说H5得到了验证。
因此我们对消费质量做进一步分析。随着消费市场的持续完善和消费环境的不断优化,公共设施覆盖率提高、社会服务也更加全面,从消费质量的角度来看,不同于维持和满足基本生活需求(食品、衣着和住房等方面)的生存型消费,在现代社会中更能体现居民家庭消费层次的是发展与享乐型消费支出,它是为了追求更高层次的生活质量和更好的发展机会而进行的消费。林晓珊(2020)通过分析文教娱乐、交通通讯和医疗保健三项支出的基尼系数测算发现,交通通讯的基尼系数为0.5427,文教娱乐的基尼系数为0.7486,医疗保健的基尼系数为0.7482,因此她认为对于消费质量而言,文教娱乐支出和医疗保健支出对家庭消费不平等的贡献更大,因此将这两个消费项目纳入消费质量考察体系。参考林晓珊的设定,我们也针对文教娱乐和医疗保健支出考察家庭负债对居民消费质量的影响。
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家庭债务比率对文教娱乐支出和医疗保健支出都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并且提高居民家庭债务比率对医疗保健支出的促进效果比对文化娱乐支出的促进效果更明显。同生存型消费与发展及享乐型消费類似,收入基尼系数对文教娱乐支出具有显著抑制作用,收入不平等每提升1%,文教娱乐支出减少约0.36%,但对于医疗保健支出的影响不显著。而收入不平等的调节效应主要体现在医疗保健支出上,收入不平等程度的增加会显著促进家庭债务比率对医疗保健支出的正向影响,但对文教娱乐支出没有明显影响,假说H6得到了验证。
上述实证结果表明,适当提高家庭债务比率会显著促进生存型和发展及享乐型消费的增加,且对发展及享乐型消费的促进作用明显大于对生存型消费的促进作用,但收入不平等程度增加则抑制了生存型消费的增加,这可能与两类消费的特征和结构相关。相比于家庭相对刚性的生存型消费支出,发展与享乐型消费是具有更高弹性的高层次支出需求,更容易受到家庭债务变化的影响;并且发展与享乐型消费主要有汽车购置、娱乐教育支出、医疗保健支出、其他交通通讯工具购买维修、家电家具购置及其他耐用品需求支出等,这类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需要依靠消费信贷来实现,从而对消费信贷的变化更为敏感。适当提高家庭债务比率对于促进家庭消费质量升级同样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能够有效推动文教娱乐和医疗保健的支出,对于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子女教育水平等都具有一定促进作用。
(三)拓展分析
1.不同收入水平和财富水平下家庭负债对居民消费质量的影响
通过之前的分析我们发现,适当提高家庭债务比率对于促进家庭消费质量升级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而家庭收入是影响家庭支出的重要决定因素,那么这一结论在不同收入水平下是否不同呢?在本部分,我们参考甘犁等(2018)将样本按收入分组划分为收入前20%、后20%和处于中间60%的家庭,通过双重固定效应检验不同收入组别下,家庭债务是否会对居民的消费质量产生不同作用。表5结果显示,家庭债务比率对中等收入人群的生存型消费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但对收入前20%人群和收入靠后的20%人群没有明显影响;而家庭债务比率对低收入家庭的发展与享乐型消费有显著促进作用,可见低收入家庭发展与享乐型消费的消费需求很高。因此要提升家庭的消费质量,应合理调整家庭的消费结构,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居民提供更多适合的金融工具,借助金融杠杆增加内需刺激消费质量的提升。
表6列出了不同财富水平下家庭债务对居民消费质量影响的双向固定效应回归结果。从第3和第4列可以看出,在中等资产和总资产靠后的30%家庭,家庭债务比率对家庭生存型消费支出始终是正向且显著的影响,说明适度提高家庭负债比率能有效促进这部分家庭的生存型消费,但对资产靠前的30%家庭作用并不明显;同时对于第5至7列的发展及享乐型消费而言,提高家庭负债比率对全部家庭的发展及享乐型消费均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特别是针对中等财富家庭和资产靠后30%家庭,促进作用更明显。因此适度的家庭债务比率的提升会显著促进家庭消费质量的提升,特别是针对中等财富家庭,其消费由较低质量的生存型消费向较高质量的发展及享乐型消费的转换更明显。
2.城乡差异下家庭负债对居民消费质量的影响
在现代化经济体建设过程中,结构性问题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关注点,而我国长期的二元结构使得城市和农村居民发展不平衡程度进一步扩大,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在家庭借贷观念、借款行为和家庭消费方面也产生了较大差异,因此有必要进一步从城乡结构的角度出发,分析城乡间差异化下家庭负债对居民消费质量的影响。通过对比表7中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组样本数据,基于模型(1)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是城镇居民家庭还是农村居民家庭,家庭债务的增加均有助于促进家庭消费支出,且家庭负债对发展与享乐型消费的促进作用远大于对生存型消费的促进作用。因此从整体上来看,当期我国居民在物质生活上的消费大体得到满足,人们的关注点已经从吃饱饭穿暖衣向更高质量的教育、娱乐、医疗等发展与享乐型资源消费转换。从消费发展的过程来看,人们只有在满足了基本的物质生活需求的条件下,才会注重享乐和发展资料的消费。对比城镇地区和农村地区,家庭负债对城镇地区的生存型消费和发展与享乐型消费的促进作用均比农村地区低,说明农村地区的消费升级空间更大,适度的家庭负债对农村地区消费的促进作用也更强,农村面临的流动性约束更强,而合理提升农村居民借贷能力可以更有效刺激农村地区的居民消费(韩立岩,2018)。因此政府要提高居民消费,促进城乡地区均衡发展,应考虑合理利用农村地区消费金融,推出更多惠农政策,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财富水平,进而刺激农村地区居民消费质量提升。
(四)稳健性检验
由于基尼系数只是衡量收入差距的指标之一,其本身的计算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并且由于本文基尼系数是依据CFPS数据库的家庭人均纯收入计算得到的收入的基尼系数,而家庭纯收入中的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会因受经济周期等因素的影响发生波动,转移性收入的不确定性也较大,因此对家庭纯收入的稳定性也会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基尼系数对于处于收入不平等中间的那部分家庭的收入更敏感,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基尼系数的可信度。因此为了验证本文的研究结论,我们参考周广肃等(2018)使用了其他度量方法,如省级的Theil指数和对数偏差均值MLD(Mean Logarithmic Deviation)指数作为衡量收入不平等的替代变量来检验实证结果的稳健性。表8的结果显示主要结论与上文所述基本一致,因此证明本文主要结论具有稳健性。
五、结论与政策含义
本文在对现有文献梳理的基础上使用CFPS(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库)通过平衡面板数据模型研究我国收入不平等对家庭债务影响居民消费质量的调节效应,以及不同收入水平、财富水平及城乡居民家庭差异下,家庭负债对居民消费质量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第一,家庭债务对家庭消费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且家庭纯收入和家庭总资产对居民总支出均有显著正向影响,说明财富效应显著,挤出效应较弱。第二,加入收入不平等(Gini)和家庭债务比率与收入不平等的交互项(levjt*Ginijt)后,收入不平等对家庭债务影响居民总支出的确有调节作用,即在一定条件下适当的收入不平等程度的增加会放大家庭债务对消费的正面影响。第三,由于居民消费质量会随时间改变,消费者只有满足基本物质生活需求才会关注发展与享乐型消费,进而提高居民消费质量,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分析这种调节作用对于消费结构升级和居民消费质量的影响。从结果来看,家庭债务比率对发展与享乐型消费的影响显著大于其对生存型消费的影响,表明家庭债务增加对样本期内居民家庭的消费质量升级具有一定促进作用,但收入不平等对家庭负债影响居民消费结构并不具有明显的调节效应。通过对消费质量做进一步分析我们发现,收入不平等对家庭债务影响居民高质量消费中的部分消费内容具有调节作用,即适当提高家庭债务比率能够有效推动文教娱乐和医疗保健的支出,对于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子女教育水平等都具有一定促进作用。
同时,我们拓展分析了在不同收入水平、不同财富水平和城乡地区居民家庭差异下,家庭负债对居民消费质量的影响。在不同收入水平下,家庭债务比率对中等收入人群的生存型消费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而对收入前20%人群和收入靠后的20%人群没有明显影响,但家庭债务比率对低收入家庭的发展与享乐型消费有显著促进作用,可见低收入家庭发展与享乐型消费的消费需求很高。因此要提升家庭的消费质量,應合理调整家庭的消费结构,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不同居民家庭提供适合的金融工具,借助金融杠杆增加内需刺激消费质量的提升。在不同财富水平下,中等资产和总资产靠后的30%家庭,家庭债务比率对家庭生存型消费支出始终具有正向且显著的影响,说明适度提高家庭借贷比率能有效促进这部分家庭的生存型消费,但对资产靠前的30%家庭作用并不明显;同时家庭债务比率的提升会显著促进家庭的消费质量的提升,特别是针对中等财富家庭,其消费由较低质量的生存型消费向较高质量的发展及享乐型消费的转换更明显。在城乡差异下,家庭负债对城镇地区的生存型消费和发展与享乐型消费的促进作用均比农村地区低,说明农村地区的消费升级空间更大,一定程度合理的家庭负债对农村地区消费的促进作用也更强。因此政府要提高居民消费水平,促进城乡地区均衡发展,应考虑合理利用农村地区消费金融,推出更多惠农政策,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财富水平,进而刺激农村地区居民消费质量提升。
本文研究结果表明,我国消费金融的发展还处于较低水平,居民借贷能力还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因此政府在考量群体差异、地区差异的基础上借助金融杠杆和金融创新手段在合理范围内进一步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内需,提高居民消费质量和消费水平,真正实现金融促进消费质量的提高。同时针对低收入群体和农村欠发达地区,政府应推出更多惠民政策,适度放宽农村地区消费金融准入条件,吸引优质金融公司开展消费金融业务,本着消费金融提升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进而提升农村居民消费质量的目标,缩小城乡地区消费差距,实现共同富裕。虽然样本期内实证结果显示收入不平等程度的增加会显著放大家庭债务对消费的正面影响,但当收入差距进一步加大时,高收入人群的消费边际增长会下降,且收入差距长期扩大会引发社会动荡,进而影响经济增长,会抑制居民家庭消费水平的提高,不是一个良性循环,因此政策制定者需要进一步关注收入不平等扩大可能带来的潜在影响,将其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并且提高居民收入,才能最终扩大消费,不断提高消费质量,有效刺激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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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sehold Debts and the Quality of Consumption:Evidence from the Regulatory Effect of Income Inequality
Shen Zhaoli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Wuhan University)
Abstract:Using 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 (CFPS) dataset,this paper examines the regulatory effect of income inequality on the impact of household debts on the structure and quality of consumption. Also investigated in the study is the impact of household debts on the quality of consumption at different income levels, different wealth levels as well as household differences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The empirical results show that household debts have a significant positive impact on household consumption, and both household net income and household total assets have a significant positive impact on household total expenditure, which strengthens the wealth effect. Because the quality of resident consumption patterns changes over time, consumers will only pay attention to their development and hedonic consumption when their basic material needs are already met. Therefore, this paper takes survival consumption as the measurement for lower quality consumption, while development and hedonic consumptions are viewed as that for higher quality consumption. And the quality of the resident consumption is then further linked with income inequality. It has been observed that the promotional effect of household debts on the development and hedonic consumption is significantly greater than that on the survival consumption, and income inequality plays a moderating role in the process of household debts affecting the quality of consumption. Evidence shows that the increase of household debts can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expenditure in areas of culture, education, entertainment and health care. Therefore, household debt promotes the upgrading of consumption structure and can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improvement of household consumption quality. In the meantime, there are also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found in the impact of household debts on consumption quality at different income levels and different wealth levels as well as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households. The research of this paper should be beneficial to the improvement of the consumption level and consumer quality, and further assist the improvement of consumption quality promoted by finance.
Key Words:Household Debt Ratio; Consumption; Income Inequality; Consumer Quality; Consumption Structur
責任编辑 邓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