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走出“假药洼地”
2021-07-28张宏羽
张宏羽
2019年初以来,杨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通过网络购入“波立维”硫酸氢氯吡格雷片、“立普妥”阿托伐他汀钙片等药品,并通过网络渠道加价对外出售至上海、湖北、山东等全国多地,销售金额共计9.2万余元。其间,快递员金某某在明知上述药品可能系假药的情况下,仍利用从业优势,长期帮助杨某某从事药品打包、收发、寄送等工作,还因此领取额外的报酬。去年1月8日,杨某某、金某某被民警抓获。
近日,记者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杨某某、金某某犯销售假药罪均获刑。同时,邮政管理部门对涉案收寄假药快递的物流分公司做出了停业整顿30天的行政处罚。据悉,本案系《药品管理法》修订后上海市首例涉处方药类实质假药案件。
售假渠道转至新领域
假药对个人和社会具有十分严重的危害。此前,世界卫生组织(WHO)负责药物、疫苗和制药的助理总干事Mariangela Simao表示,低质量的药物不仅不能治疗或预防疾病,而且还可能导致微生物耐药性。
假药之所以有市场,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在一些人的意识里,他们所购买的低廉假药和真药的药效是相同的。事实并非如此。在前述的杨某某、金某某销售假药刑事公诉案中,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涉案的假药均不含有效成分。两种假药适用于冠心病患者,尤其是心脏放过支架的术后需长期服用的患者。“波立维”如果不含有硫酸氢氯吡格雷成分,对于装过心脏支架的病人,不能抑制血小板的凝聚,会导致冠状动脉急性闭塞,必然危害患者生命。服用不含有阿托伐他汀钙成分的“立普妥”会造成冠状动脉内斑块增生,造成慢性的血管损伤。涉案假药的销售不仅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据数据显示,在世界范围内,假药是一个非常有利可图的市场,它的暴利甚至是毒品的10倍以上,高额的利润造成了世界上假药泛滥的局面。国内,在相关部门的有力监管之下,药品购进索证索票、资质准入、购销台账、假劣药品追踪查源等制度逐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日趋规范。传统销售假药渠道生存空间缩窄,制假售假逐渐演变为通过网络、物流交易的现代模式。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介绍,根据2017年—2020年法院刑事判决与相关调研,少数物流企业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一是未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寄件显示假的寄件人姓名、不完整的寄件人地址;二是未依法对寄件物品进行验视,如将药品写成食品、文具等错误的物品名称等。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还表示,这类案件有一个共同特点,只注重打击生产者和销售者,对于物流服务的提供者均未予以相应的处罚。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品保委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物流行业由于种种原因,一直以来成为假药销售的“洼地”。根据公开判决资料,在一些案件中,快递员甚至会参与到假药销售中。对于物流公司及快递员,虽然其参与了假药流通环节,但从判决结果看,较少被科以刑罚,这一现象一直是行业面临的一大痛点。
如何对此类制假售假进行有效打击,从源头上遏制运输假药行为,是目前亟待思考的问题。
坚决遏制运输假药行为
“很高兴能够见证治理假药流通环节的一大突破。”3月18日,上述案件中相关药企知识产权权利人向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赠送锦旗表达感谢。此前,为了遏制运输假药行为,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物流快递企业的监管,严格要求寄递企业落实实名收寄管理制度和措施、履行验视寄递物品义务,对于发现的寄递物品系禁止寄递物品的要坚持“即查即停”原则,使物流快递企业逐步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走访发现,案件中涉及的物流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其业务范围包含物流与快递。因物流与快递监管主体不同,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委、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等均对其负有监管职责。因此上海铁检院以案件为契机,于2020年10月29日,与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委、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等相关行政机关就物流企业存在的寄递、运输假药的监管问题召开圆桌会议并签署会议纪要。之后,上海市邮政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分别约谈物流公司总部,要求企业依法规范物流快递行为。对于该分公司存在的违法寄递假冒药品行为,根据邮政管理局实施寄件地管辖原则,为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上海铁检院与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协作,对于寄件地寄递假药的行为,督促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将案件中涉及物流公司违规运输的证据材料移送案发地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对涉案收寄假药快递的物流分公司做出停业整顿30天的行政处罚。
物流是新兴的药品流通渠道,利用这一渠道非法寄递假药涉及面广,直接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对假药的邮寄、运输渠道等各个环节都要进行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打击利用物流渠道非法寄递假劣药品,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互通情况极为重要。邮政管理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管,形成相应的管理规范,如发现快递企业违法收寄假药,应依法进行处理;执法部门应依法对物流企业违法提供假药的运输行为的线索开展调查取证,依法对相关运输经营者进行处罚;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也应加大行业宣传力度,督促物流企业加强内部运输业务管理。
同时,物流公司应对药品寄递高度重视,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于长期大量邮寄运输药品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提供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资质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等,并报相关部门备案,接受检查。
新技术打击假药供应链
记者注意到,在国外,已经有区块链技术企业与港口物流企业合作打击假药供应链。近年来,海運量增长迅速,巨大的增长量为包括假药在内的假冒伪劣产品创造了机会。犯罪集团经常会模糊、虚构非法货物的原产地。此前,澳大利亚企业TBSx3与港口物流企业达成合作协议,将区块链技术集成到港口安全架构中,以阻止假冒药品流动到市场中。
据悉,该合作协议,将通过区块链技术与港口的多个平台结合在一起,实现港口运营和后勤供应链信息透明化和可追溯,从而打击不法分子,并且减少货物在检查和转运过程中所消耗的时间。尤其是对于托运人、第三方物流企业和承运人来说,区块链技术发挥跟踪货物运输过程和打击欺诈作用是不可缺少的。以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运输系统首先运用于东南亚、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客户中。业内人士表示,海运行业需要区块链技术打破传统格局。当区块链技术与高度安全的端口社区系统相结合时,一个新的可信赖的透明生态社区就诞生了。港口生态系统内实现信息透明化后,假冒伪劣产品出现的可能就会大幅度减少。
普华永道和唯链(VeChain)联合发布的一份《中国区块链非金融应用市场调查报告》显示,区块链技术最有应用前景的领域前三名分别为物流、政府项目和医疗。业内人士指出,对于中国而言,区块链技术在技术层面可以解决大型制药企业的全球供应链问题。区块链技术是一种利用共识机制在区块链系统内部建立具有分布式存储、点与点之间相连并依靠数据加密算法获取权益的一种系统。区块链技术在系统内部的数据交流所采用的密码学技术可以保证其信息数据不可篡改和伪造,具有显著的信息安全优势,所有的区块链节点参与者采用点对点的数据传输方式且以共享式的账本分布而存在。利用区块链数据的可追溯特性和时间戳技术,不仅可以建立仓储和运输全程监控系统,还可以通过智能合约技术,建立货物来源查询系统。
记者发现,国内已有企业率先探索这一技术实施的可能性。此前,广州一家区块链企业把区块链技术应用在互联网购药过程中,建立全流程的安全用药保障体系。通过引入区块链+防伪标签技术,将每个药品外包装上印制或粘贴一个条码、二维码或RFID等,实现“一物一码”,确定药品在供应链系统中的唯一身份。平台上的每个参与者,会共同参与药品在“生产流通销售”环节中信息记录上链的过程,确保药品信息是可追踪溯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