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官“障眼法”玩脱手
2021-07-28王伟伟
王伟伟
落马厅官李华松
1962年出生的李华松是云南省临翔区人。1990年,时年28岁的李华松便成了临沧县马台乡的副乡长。2006年,李华松任凤庆县委书记,成为主政一方的一把手。2009年,李华松升任临沧市(“县”转“市”)副市长,两年后晋升常务副市长。2017年,李华松任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官至正厅。2019年4月,随着云南省纪委监委对外公布李华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的消息后,李华松在仕途上所有的辉煌便瞬间失色……
欲盖弥彰
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的银海某小区建造于2008年,该小区3幢的一套房产开盘后不久便以105万余元售出。当时到售楼处买房的人叫宗文明,是云南省凤庆龙翔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龙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8年7月,宗文明一次性支付购房款105.11万余元及相关税费3.15万元,并于当年10月,支付9.3萬元及税费2870元购买了该小区的一间地下车库。
事实上,宗文明此次购房是为了报恩,得到这份大礼的官员正是时任凤庆县委书记的李华松。宗文明与李华松之间的交集始于1999年,李华松时任临沧县副县长。由于凤庆县与临沧县离得很近,龙翔公司在临沧县也有些项目。为了能得到李华松的关照,宗文明打那时起就与李华松套起了近乎。
2003年3月,李华松升任凤庆县县长,三年后又升任县委书记,成了凤庆县地盘上的实权人物。常年混迹生意场的宗文明很明白,李华松主政凤庆县,这对龙翔公司的发展而言可谓天赐良机,自然要死死抱住这棵“大树”不放。由于有了之前的“感情基础”,李华松来到凤庆县履新后也格外关照宗文明的企业。2004年宗文明为承建凤庆县滇红路工程项目,请托时任凤庆县县长李华松帮忙。在李华松的帮助下,宗文明顺利承建了该项工程。然而工程完工后宗文明又犯愁了。原来,政府因财政困难无法支付其工程款,无奈之下他只得再一次请托李华松帮忙。这一次,在李华松的帮助下,宗文明获得了一片30亩的土地用于折抵800万余元的工程款。尽管还是没有拿到钱,但有了土地就能开发生财。从这件事上不难看出李华松对宗文明的特殊关照。事实上,自1999年开始,宗文明在承建工程、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没少找过李华松,李华松基本上是有求必应。
尽管宗文明每年都会在春节期间给李华松拜年,送上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的礼金,但相比李华松对宗文明的关照显然是微不足道的。长年累月下来,宗文明打心底感激李华松,感觉自己对其有所亏欠,就想着找个机会好好报答一下李华松。宗文明是个雷厉风行的人,想到的事就要立马去做。2006年,宗文明将报答李华松的事提上了议事日程。由于两人之间已经很熟了,宗文明说话便没有拐弯抹角,多次在不同场合直截了当地对李华松说要买一套房子给他。毕竟双方交往这么多年,彼此都很信任了。加之宗文明多次讲了这件事,充分表达了他的诚意,李华松最终就答应了。虽然答应由宗文明出钱帮自己买房,但李华松还是十分谨慎,在房产登记及过户等一些具体的细节上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2008年的一天,宗文明带李华松到昆明银海某小区看了案涉房屋,李华松表示满意。案涉房屋明明是宗文明贿送给李华松的,李华松才是真正的房主,但毕竟是宗文明支付了购房款,如果登记在李的名下就等于不打自招。于是,李华松获悉宗文明办理好案涉房屋及车库的买卖手续后,就让宗文明先把案涉房屋落户在他自己的名下。
房子买好了,装修的事自然就要提上议事日程了。巧的是,2012年的时候,临沧市某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月冬因在康家坝水库工程等工程项目建设中得到过李华松的帮助,也向李华松提出要为其在昆明购买一套房子。周月冬是李华松的姨表弟,李华松对他自然放心。李华松当时心想既然昆明的房子已由宗文明帮忙买了,也不用另外再买一套了。既然周月冬有这个心意,就干脆让其出钱装修案涉房屋。李华松向周月冬表达了这一想法后,周月冬自然是一口应允。为了掩盖周月冬为自己装修的事实,李华松提议先将房产过户到周月冬名下,这样周月冬装修“自己”的房屋就显得名正言顺了。
2012年3月,李华松打电话给周月冬,让其找宗文明办理案涉房屋的过户手续。周月冬联系上宗文明,并说明自己的意图后,宗文明自然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就是既要留下与周月冬进行房产交易的痕迹,又要不让周月冬实际支付购房款。
为了安全起见,宗文明提议周月冬先把购房款打到自己的银行卡上,再由其提现后返还周月冬。办好过户手续后,周月冬便启动对案涉房屋的装修工程。周月冬在征求李华松的意见后对案涉房屋进行了装修,并为此支付装修款、家具款、电器及安装费等合计63.99万余元。
2012年12月30日,李华松举家搬迁,正式入住案涉房屋。然而,李华松刚刚入住就出现了状况。当天下午,李华松听说自己因帮助周月冬承揽工程被人举报了。虽然房产实际上是自己的,但毕竟登记在周月冬的名下,且由周月冬支付了装修款项,继续住下去很容易暴露自己,于是李华松一家赶紧搬出案涉房屋。为了防止收受案涉房屋及装修款的事暴露,李华松还多次催促周月冬和宗文明处理好该房屋的事情,周月冬和宗文明自然是心领神会。
为了帮李华松洗脱罪责,周月冬曾与自己的姐姐周月丽商量好,由周月丽出资100万元从其手中购买案涉房屋,从而谋划了案涉房屋的第三次易主。但后因周月冬出事,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一直没有操作。
李华松三番五次地在购房及过户手续上大做文章,不过是想掩饰其收受案涉房屋及装修款的事实,但最终这一系列操作都成了他犯罪行为的有力罪证。
滥用职权
2010年,云南省委和临沧市委相继出台加大水利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采用民建公助的形式加大水利建设。2011年4月,李华松作为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在全市山区“五小水利”建设推进会上提出,要求各县区上报一批“五小水利”民建公助试点项目。
过了一段时间,李华松的亲家杨剑提出想在其承包经营的兰花坝农庄建鱼塘,希望李华松拨点补助资金。李华松当场点拨杨剑,建议杨剑修建小(二)型水库(库容在10万立方米到100万立方米之间的水库),向临翔区水务局申报,称这样可以并入临沧市政府正在大力推进的“五小水利”建设项目,获取政府补助。
后在李华松的授意下,临沧市水利水电设计院院长李一凡安排对兰花坝水库进行了勘测设计,形成了《臨沧市临翔区兰花坝水库初步设计报告》,库容为10.54万立方米。2011年10月下旬,李华松召集水务部门、水投公司相关人员召开“五小水利”工程市级给予补助政策的会议,会上确定了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其中明确库容为10万立方米以上的小(二)型水库,补助标准为每立方米15元。按照当时相关文件规定,兰花坝水库小(二)型水库既不属于“五小水利”工程补助范围,也不符合开工建设条件。
2011年10月,在李华松的指示下,临沧市水务局下发《关于上报拟建山区水利项目基本情况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尽快上报新建水利项目名单,11月份形成请示上报市政府审批,并开工建设。最后上报的水利项目自然包括兰花坝水库,兰花坝水库也因此得到“尚方宝剑”,冠冕堂皇地违规上马了。其间,李华松还私下要求临翔区水务局局长赵爽督促兰花坝水库加快开工建设进度。正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李华松心急火燎地要让兰花坝水库开工,醉翁之意自然不是开工本身,而是开工后能得到的补助。
李华松果然心想事成了。该市水务局随后上报《关于全市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给临沧市政府,请示给予兰花坝水库补助165万元,资金来源为小(二)型病除(“病除”是指解除存在危险因素水库的风险)奖励资金及市水利资金,先由市水利投资公司借款垫资。就这样,在李华松的一手策划下,其亲家杨剑最终顺利获得了本不该拨付的165万元政府补助。
法网恢恢
2021年1月27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李华松受贿、滥用职权案判决结果:被告人李华松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482.58万余元及案涉房屋依法予以追缴。
(本文除李华松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