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双元制师资培养经验对我国应用型大学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启示
2021-07-25董亚力北部湾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钦州引航站
董亚力 北部湾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钦州引航站
张自然 董海亮 北部湾大学
所谓双师型教师是指同时具备某个专业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教师,是应用型大学稳定发展的基石。然而,目前我国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发展缓慢,不利于教学质量的提升。以双元制为核心的职业教育体系为德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其一体化的师资培养体系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借鉴。下面就我国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现状及德国双元制师资培养情况进行分析,为我国双师型师资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1.我国应用大学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现状及原因分析
1.1 双师型教师数量少
目前,由于我国双师型教师培养起步较晚,且缺乏后续的保障制度导致双师型教师数量较少,阻碍了应用型大学的发展。我国应用型大学教师的引进存在重学历、轻实践的现象,造成双师型教师起点低。一方面,固化的师资准入条件使得大量应届毕业生进入教师队伍。这类教师多缺乏实际工作经验,理论与实践脱节,本身教学技能及教学知识理论缺乏,加上部分高校对职后培养不够重视,导致后续培养双师型教师的难度加大。另一方面,从企业一线引进的教师普遍存在学历低、理论知识储备不足、教育理论及教学方法严重匮乏等问题,无法达到双师型教师的标准。此外,当今高校大多缺乏完善的职后培养体系,且对双师型教师的激励制度不够完善,造成大量教师缺乏职后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
1.2 双师型师资队伍不稳定
我国应用型大学大多由专科院校转身而来,具有教师科研平台较低,工资水平不高、而科研压力大、教学任务重等特点。部分双师型教师不堪重负,特别是学历较低的教师由于自身科研能力弱,职称评定困难,升职加薪前途渺茫,大多存在教师职业挫败感,同时受到企业高利益的诱惑,离开教师队伍,从而导致应用型高校双师型师资队伍不稳定。
2.德国双元制师资培养情况
2.1 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
自1969年起,德国就双元制教育颁布了与之相配套的的一系列法律保障体系,对师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对教师的任职资格、考核标准和进修培训制度设置了相应的职业教育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育评价标准。健全的法律体系为德国双元制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从而保证了师资培养得以健康有序的进行。
2.2 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方式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对于教师培养有完备的体系,主要包括职前培养和职后进修。其中,不同的职前培养方式决定了日后教师从事的教学岗位和任务不同;德国立法明确规定,教师需终身学习,在职后每两年要进行一次义务性的进修。下面就德国双元制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进修做简单的简述。
2.2.1 职前培养
德国双元制教师由院校教师(Lehrer)和院校外的实训教师(Ausibilder)组成。前者包括专业理论课教师和实践课教师;后者主要来自于企业。由于三种教师负责的岗位和任务不同,因此其任职资格要求和培养途径也不尽相同如图1所示。
图1 德国双元制师资职前培养路径图
(1)专业理论课教师。在德国,若想成为专业理论课教师,必须完成以下两个阶段的学习。第一阶段——大学学习:该阶段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理论学习和实习。前者主要包括基础科学知识、专业知识、教育学知识等职业教育领域课程,后者为见习和教学实习,每次4周。学习时长为“3+2”共计5年,其中,学士期间主要为观摩实习;硕士期间重点培养授课能力与技巧,最终获得学士和硕士学位。然后,学生参加第一次国家考试。第二阶段——教学实习:在完成第一个阶段的学习后,学生要进入职业院校学习2年,包括见习和实习。在此期间,学生要在相关老师的指导下,学习教学方法和教学技巧等基本教育学知识,并完成90个学时的教学任务。实习结束后,学生即可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主要针对教学经验和技能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教育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学方法等,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教学示范实践两种。两次国家考试通过后,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专业理论课教师资格证书。
(2)实践课教师。相较于专业理论课教师,实践课教师的实践经验更为重要。其准入条件包括应接受过普通中小学教育与职业教育、师傅或技术员培训以及职业教育学培训。其中职业教育学培训为1~2年有关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等方面课程的学习。
(3)实训课教师。在德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中,实训课教师占了70%,主要是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再通过继续教育成为教师。实训课教师的继续教育主要是针对教师职业能力的培养,如业务资格、劳动教育学和职业教育学等内容。业务资格培训指在国家认可的各种培养机构接受相同职业及就业方向的职业教育。劳动教育学和职业教育学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职业教育的基本问题、职业教育的计划和实施、法律基础知识等,这些内容是由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根据《实训教师资格条例》而制订。
2.2.2 职后进修
德国的职后进修制度十分严格,根据联邦各州的法律规定,职业教育教师参加职后进修培训是必须履行的义务,一般为2年一次。职后进修为带薪工作,费用由国家教育部承担,且进修与升职加薪密切相关。职后进修分为州文化部组织、地区政府组织及学校组织三种形式。其中,州文化部主要针对新学科、新内容、新方法和新形式进行培训;地区政府主要组织兄弟院校的联合培养与经验交流。学校组织的培训主要是院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框架和内容,并组织考试。
3.德国双元制师资培养经验对我国应用型大学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启示
3.1 改变思路,明确师资准入标准
借鉴国外师资培养经验,重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第一步是制定师资准入标准,如根据教师授课内容不同选择不同的老师,专业理论课老师和实践实训课老师的准入条件不应一概而论。前者应该注重学历与科研能力等理论知识,后者更应该考察人才的实际工作经验与实践能力证书。紧抓招聘门槛,多元化师资引进渠道,提高双师型师资队伍起点。
3.2 加强职后培养
国外高校充分利用国家、地区及兄弟院校等各种资源加强教师职后理论知识更新与实践能力提升的培养。一方面,我国高校应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教师带薪挂职锻炼,将理论在实践中检验,并从中提升个人实践能力。另一方面,应该丰富职后培养的形式,如企业挂职、兄弟院校互培、学校内培。学校内部理论课老师与实践课老师互相学习,理论与实践互助,达到合作共赢,共同提升的目的。
3.3 完善实践能力考核与激励机制
借鉴德国双元制师资职后培养与教师的薪酬、职称评定挂钩的经验,我国高校应充分认识到教师实践能力提升对学生培养、高校发展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双师型教师的薪酬待遇与社会地位,从而提高教师的学习积极性与职业认同感。
总之,应用型大学的发展离不开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我国高校应借鉴德国双元制师资培养经验,再结合高校实际,通过引进一批,培养一批,留住一批,从制度做起,切实有效的落实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这对我国高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