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我革命中守正创新
2021-07-21何虎生
何虎生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下称“《决议》”),是我们党站在反思“文化大革命”教训,开启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历史方位上做出的,旨在纠正错误思想和社会思潮、实现指导思想的拨乱反正、引导党和人民团结一致向前看。《决议》为改革开放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发挥了极其重要作用,至今仍然是我们科学总结党和国家历史经验、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依据、理论支撑和实践基础。
中国共产党一路走来,经历过许多艰难险阻,甚至犯过错误、有过失败,但一直勇于自我革命和善于自我改造,坚持用矛盾分析法进行内在的自我否定与扬弃,不断开辟社会主义实践新道路,带领中国人民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
初心不改: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看党对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守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坚持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在我国结束了极少数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结束了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奴役中国各族人民的历史,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党团结带领人民经过长期奋斗,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逐步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国防科技领域取得以“两弹一星”为标志的惊人成就。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对革命和建设中的独创性经验作出理论概括,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东方大国里进行革命,必然遇到许多特殊的复杂问题。主观主义和教条主义曾使中国革命进入绝境,因而必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涵盖了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革命军队的建设和军事战略、政策和策略、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工作、党的建设理论等具体内容,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是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它以独创性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表现及积极成果。
《决议》重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守社会主义道路,这是中国人民不断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基本的历史经验。在旧式的农民战争走到尽头,不触动封建根基的自强运动和改良主义屡屡碰壁,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革命和西方资本主义的其他种种方案纷纷破产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坚定选择了社会主义制度。30多年间,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理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终实现共产主义为宗旨使命,以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勇于自我批评为显著标志,在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制度下,带领中国人民取得了旧中国几百年、几千年所没有取得过的进步,初步但又有力地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实践证明,四项基本原则是全党团结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的共同政治基礎,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
自我革命:从坚持真理纠正错误看党对社会主义探索的立场
1957年以后,党对形势的分析和国情的认识发生一些偏差,党的工作在指导方针上有过失误,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在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经济建设上犯了急躁冒进的错误。“文化大革命”十年,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在粉碎“四人帮”后的两年,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在勇于承认错误的同时,必须辩证认识成就与错误的关系。这是马克思主义者对待错误应有的正确态度和政治高度,是中国共产党必须采取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根本立场。
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强调要对党史国史上的重大事件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对一些负责同志的功过是非作出公正的评价。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起步阶段,党习惯沿用过去阶级斗争的旧方法和旧经验来应对新矛盾新问题。在充分认识错误原因的基础上,为澄清混乱思想,《决议》重点指明两点:一是“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二是毛泽东同志的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如果没有毛泽东同志多次从危机中挽救中国革命,我们党和人民可能还要在黑暗中摸索更长时间;要把经过长期历史考验成为科学理论的毛泽东思想同毛泽东同志晚年所犯的错误区别开来。
《决议》强调坚持真理修正错误,采取实事求是立场,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坚持用矛盾分析法进行内在的自我否定与扬弃,这是自我革命的基本逻辑。“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对自己的错误所抱的态度,是衡量这个党是否真正履行对人民群众所负责任的一个最重要最可靠的尺度。”我们党对自己包括领袖人物的失误和错误历来采取慎重的态度,敢于承认、正确分析、坚决纠正,从而使失误和错误连同党的成功经验一起成为宝贵的历史教材。
这其间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矛盾分析法的理论光辉和实践逻辑,比如认识成就和错误,要从当时的历史环境、制度和局限中去观察问题,分清主流和支流,不能顾此失彼、过多追究个人责任;要树立大历史观,从中国历史的长时段和世界历史的宽视野出发,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形成立足党和国家最高利益、长远利益的政治大局观。
开辟新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看党对社会主义实践的创新
在坚守初心中通过自我革命开拓创新,是《决议》遵循的基本原则,这为中国共产党开辟社会主义实践新道路创设了重要条件。邓小平强调,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应当是《决议》最核心的一条。“毛泽东思想这个旗帜丢不得。丢掉了这个旗帜,实际上就否定了我们党的光辉历史。”如果对毛泽东同志的功过评价不恰当,“老工人通不过,土改时候的贫下中农通不过,同他们相联系的一大批干部也通不过”,这是符合实际的,也是对党的初心使命的叩问。在剥削制度被推翻以前,党领导人民必须通过激烈的阶级对抗和冲突来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转入和平发展时期以后,“革命”的内容和方法发生转变,党领导人民必须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革命和创新,意涵更深刻、使命更艰巨。
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实践探索,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和物质基础,关键在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一脉相承。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奠基,不仅表现在经济基础方面,而且体现为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上层建筑方面。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提出了许多正确主张,虽然当时没有全面落实,但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基于此,《决议》从十个方面概括了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结合具体实际逐步确立的一条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确道路,实质上初步提出了在中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
1981年6月27日至29日,黨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不断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境界,从中可以得出以下经验:
其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在中国奠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功开创的核心力量和根本保证。党的领导不会没有一点错误,但党和人民的亲密团结必定能够纠正这种错误;削弱、摆脱和破坏党的领导,只会招致更大的错误和严重的灾难;必须认真坚持和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从自身建设的历史中保持赶考清醒,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
其二,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方位和社会主要矛盾,科学制定国家发展战略。社会主义制度由比较不完善到比较完善,必然要经历一个长久的过程;判断社会主义是否处于初级阶段,应同经济发展和社会总体发展水平联系在一起;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努力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因素,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越来越充分地显示出来。
其三,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实质是关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要把社会基本矛盾作为一个整体来观察,进而全面把握整个社会的基本面貌和发展方向;要辩证理解物质生产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充分认识社会结构各要素之间的作用与反作用;要深刻理解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那些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人的活动,根源在于其目的偏离了群众的根本利益方向。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