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法治之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2021-07-21徐豪
徐豪
1953年12月27日晚,一趟专列驶出北京站,向杭州疾驰而去。车上坐的是由毛泽东主席亲自挂帅的宪法起草小组。1954年2月中旬,起草小组拟出了宪法草案的初稿,派专人送到北京。接到初稿后,刘少奇同志召集中央有关人员讨论,之后将意见发到杭州。杭州方面进行修改后,再将修改稿传回北京。
杭州西子湖畔北山街84号大院30号楼,坐落着一幢青砖叠砌的西式历史建筑。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14日,毛泽东率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在这里度过了77个日夜,起草了宪法草案初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的正式诞生奠定了重要基础。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由此诞生,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探索之路。
新中国法治建设在实践中改革,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追寻良法善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伟大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体现全体人民意志的宪法
“治国,须有一部大法。我们这次去杭州,就是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当年在去杭州的列车上,毛泽东主席对随行人员说的话,如今被镌刻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序厅的墙壁上。
群众出版社原副总编辑陶和谦2014年在接受《中国报道》记者采访时回忆说,1953年3月,中央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成立,下设编辑组、会议组、记录组、联络组、总务组和资料组。当时还在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的陶和谦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被借调到宪法起草委员会的资料组工作。“我们资料组很多是刚从大学毕业的年轻人,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的居多。当时我们就住在中南海。”
1954年3月29日,500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对宪法初稿分组展开讨论,共提出修改意见3900余条。接着是各大行政區、各省区市以及解放军,8000多人讨论后,又提出修改意见5900余条。
当时,宪法起草委员会聘请了法律专家周鲠生、钱端升为法律顾问,聘请教育家叶圣陶、语言学家吕叔湘为语文顾问,从各个角度对宪法草案进行推敲。宪法草案讨论稿要打印成册,新看法出现后,就会用纸条把原有条文贴上,写上新内容。
1954年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0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两天后,《人民日报》全文刊登宪法草案并发表社论,号召全国人民讨论宪法草案。一时间,一场热烈的大讨论在全国范围内掀起。
当时陶和谦工作的地点是在政务院资料室的平房里,离紫光阁不远。“各省区市把意见汇集后,空运到北京。那时候有的地方发生水灾,就用油纸、油布把文件包裹起来。还有很多人把自己对宪法草案的意见邮寄到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陶和谦说。根据资料记载,持续两个多月的讨论,征集到了118万条意见,参加人数达1.5亿人之多,占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一。这次宪法讨论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广泛的一次,在世界宪法制定过程中也是罕见的。
“那时候工作量很大,我们分成两组,一组负责整理全国人民的讨论宪法草案情况的意见和简报,每天写300字送毛主席阅读。另一组负责整理全国人民的讨论宪法草案逐字逐句的修改意见,甚至对宪法命名的意见,送中央领导参阅,最后形成了上百万字的多本铅印资料。”陶和谦说,这些海量的工作,全靠手抄来不及,“我们就用剪刀加浆糊的办法,把那些意见材料剪下来,贴到资料本上,这样省去了抄错的麻烦,提高了不少效率。”
实际上,五四宪法的全民征集意见的优良传统,1982年宪法修订时也继承了。1982年4月22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后公布了宪法修改草案。从5月至8月,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热烈讨论。这次全民讨论比较广泛深入,各单位、各地方普遍进行了宣讲和讨论,召开了各种形式的座谈会。
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党执政7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从无到有、从初创到繁荣,全面开花,硕果累累。
依法治国的思路更加清晰
“文革”期间,社会主义法制一度遭到严重破坏。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新的伟大社会革命,此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进入了一个革命性变革的历史新时期。
邓小平同志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进而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法治国在历史的行进中步履铿锵。党的十五大旗帜鲜明地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将其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推进到“依法执政”的更深层次,对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标志着依法治国进入了全面深入贯彻实施的新时代。
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十九大相继召开,我们攀登法治高峰的节奏不断加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央全会历史上首次以法治为主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进一步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
从“法制”到“法治”,从“依法治国”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再到“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的时代命题不断嬗变发展,表明我们党依法治国的思路更加清晰、越发精准。
“依法治国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条件,依法治国是现代文明的主要标志,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著名法学专家李步云对《中国报道》记者表示。
2020 年12 月3 日,国家宪法日将至,各地举办宣传宪法知识活动。图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人民法院法官在为长兴县第四小学的学生们讲解国徽的基本常识和意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作出专门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步伐不断加快、成效不断彰显,全面依法治国开启了充满生机活力的新篇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愈发完善
今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数据安全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新修订的军事设施保护法、印花税法、反外国制裁法等8部法律和有关决定。
这几部法律,也将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这个囊括了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法律文本的数据库,以最直观的方式向人们展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提供了重要保障。
近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加快,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逐渐形成,五大体系呈现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
去年,围绕野生动物保护、土壤污染防治、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等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法律执法检查,促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与此同时,围绕疫情防控、民法典实施等五个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发现需要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372件,以扎实有效的备案审查工作,为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尊严,促进国家法治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和期盼越来越多。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卓著,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网络初步建成。目前,全国64万多個村(居)配备了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