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改革中的乡镇林业
2021-07-20曾钦洪邓章生廖洪标
曾钦洪 邓章生 廖洪标
1.江西省宁都县林业局 江西 宁都 342800;2.江西省新干县金川镇政府 江西 新干 331300
2020年,江西实施的乡镇林业工作改革,己落地生根,正在有序推进后继工作。随着工作进程的推进,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也就逐渐显现,对林业工作,特别是对林农的服务工作,产生了一些影响,影响林业的长远发展!
林业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基础性工作,林业生产因其周期性长,与大农业相比,见效慢,有的要一年到数年,有的要十多年或数十年才能真正见成效!任何不尊重科学和现实的急功近利的思想行为,都有可能事与愿违或大打折扣!林业及其工作的性质就决定了其工作的特殊性。
一、乡镇林业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1.思想观念的转变有待提高。乡镇林业工作站原直属县林业局管理,乡镇政府原来只是象征性的协作关系。林业工作站肩负着服务与执法双重职责,即扮演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双重角色,加上繁重的事务,面面俱到,以及人员短缺,技术力量薄弱,技术人员结构严重老化,工作效率和执法力度及合法性面临实际考验,所以改革体制、机制也就成为必然的选择!这次改革,将林业工作站划规属地乡镇管理,与县林业局脱钩,通过近一年的运转,在管理体系上虽然清晰明了,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先前改革前的思维模式,从思想观念中没有走出来。一方面,如县林业局相关股室,沿用改革前对待原林业工作站的管理方式,对乡镇发号施令,从事其正常的业务工作。把自身正常的业务工作转嫁到乡镇,形成对乡镇的领导。另一方面,改制到乡镇的林业口人员,有的习惯了先前的工作,策应以前的方式,遇事一问三不知!一有难题躲闪避,或采取消极应对方式等靠看。有的干脆责不沾边,依然是先前的怕慢懒庸散,不做具体工作摊不上麻烦。
2.管理体系不清。县林业局为了搞好林业工作,在管理体系上借用县级林长办这一非常设机构,将一览子林业工作,传导到乡镇,为应对林长办的众多大小事务,乡镇自己林业事务难于施展手脚,加之各项中心工作以及方方面面的社会事务,难于放开手脚抓好实际工作!
同时乡镇自身对林业口工作不熟悉,也只能采取无奈应对,形成没有林业工作站的林站口,从而使得林业管理体系多出中间环节,难于有效服务林业事务,为林业工作增添活力。
3.职责不明。改革后,县林业局赋予乡镇林业的职能职责不明。比如在划定乡镇林业执法区域的同时,针对一些案件处理,采取与赋权不一致的办法,使事情趋于复杂化,不利于有效化解矛盾问题!
4.工作协调不力。随着职能转变,林业局依靠中介评估机构,开展林木采伐调查设计工作以及申办占用林地审批等手续,具体报批结果如何,乡镇不知,但源头管理是乡镇,形成乡镇事实上的聋子瞎子,如何有效管理森林林地,就成了一句空话,即便是林长制护林员也只能是睁眼瞎!
5.服务弱化。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更好地为林业大局服务,方便人民群众。改革将原林业工作站划规乡镇领导,一些服务性事务,如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工作,与林改初衷不一致,要求林农连片10亩以上的才能申报采伐手续,不符合林业发展要求,人为导致一些林农乱砍滥伐林木现象的产生,对保护生态环境不利,也无形中加剧了林农的抗法意识!
二、对策和建议
1.厘清管理体系,明确职能。县林长办作为非常设机构,要以抓大事、大方向为主,具体业务层面的事务,由林业局业务股室负责,发挥专业部门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让乡镇充分发挥其源头管理优势,更好地服务林农,推动林业规模生产,更好地杜绝乱砍滥伐、占用林地事件发生,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2.转变思想观念。改革的目的,是要顺应社会生产力发展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这就要求我们转变思想观念,革除头脑中不适应时代发展的思维方式和传统观念,为改革勇当排头兵!
3.协调一致,齐抓共管林业工作。县林业局作为林业主管部门,拥有技术、人才、信息优势,要与乡镇密切配合,指导 乡镇开展林业工作,在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审批手续方面、办理林地占用手续,以及公益林、天保林变更等方面,加强信息共享、互通资源卫星信息,有效管控森林资源,防止恶性破坏森林资源事件的发生,维护林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乡镇林业口工作人员,要加强相关业务工作的联系,积极支持配合县林业局的工作,不能人为割断与林业局的工作关系,发挥属地管理的优势,搞好林业工作。林长制护林员要加强一线森林保护工作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将重大森林隐患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4.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乡镇林业,直接面临林区林农及相关企业,如何引导林农或相关涉林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保护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做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保护者和协作者。需要加强理论学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有效指导林农、涉林企业遵纪守法,在人工造林、森林抚育、林木采伐、保护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和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等方面提供高水平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