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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秀华和艾米莉·狄金森的异同比较

2021-07-19郑晓萍

青年文学家 2021年15期
关键词:狄金森余秀华艾米莉

郑晓萍

一、引言

艾米莉·狄金森是美国有史以来伟大的诗人之一。1830年出生于美国马塞诸塞州的阿默斯特小镇,1886年死于出生的房子中。因其几乎闭门不出,且身着白衣,被人称为“阿默斯特的女尼”。艾米莉·狄金森出身于当地一个颇有名望的律师家庭,父亲和哥哥都是律师,祖父更是阿默斯特学院的创始人。在25岁以后,狄金森谢绝社交,在孤独中写诗30年,留下了1700多首诗稿,她在世时仅公开发表过7首。狄金森的诗主要写生活情趣,如自然、生命、信仰、友谊、爱情。诗风凝练婉约、意向清新,描绘真切、精微,思想深沉、凝聚力强,极富独创性,在国际上也享有极大的声誉,她本人也被视为20世纪现代主义诗歌的先驱之一。代表作有《狂野的夜》《这是鸟儿们回来的日子》《因为我不能停下来等待死神》等。

余秀华,中国女诗人,2015年因一首《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在网络上爆红,逐渐被大众所熟知和接受。余秀华出生于湖北省钟祥市横店村,因其出生时倒产、缺氧造成脑瘫,致使其行动不便、口齿不清。余秀华所受教育程度不高,高中毕业后就辍学在家,19岁时,在父母的安排下嫁给一个比她年长19岁的男人,开始了无爱的婚姻。至今,余秀华已经出版了《月光落在左手上》《摇摇晃晃的人间》《我们爱过又忘记》等多部诗集, 2015年,余秀华当选湖北省钟祥市作家协会副主席,2018年,《摇摇晃晃的人间》获第七届湖北文学奖。

旅美学者沈睿将余秀华称为“中国的艾米莉·狄金森”,“出奇的想象,语言的打击力量,与大部分中国诗人相比,余秀华的诗歌是纯粹的诗歌,是生命的诗歌,而不是充满华丽装饰的客厅”(沈,2020,48)。这个说法虽然仍存在争议,但也有一定的道理。她们二者有很多相似之处,同样都是女性诗人、都没有幸福的婚姻和感情生活,但都用诗歌表达出自己的情感,追寻内心的独立和自由,敏锐地感知大自然的变化。

二、余秀华和艾米莉·狄金森的相同点

(一)卓有成就的女诗人

狄金森和余秀华不仅是优秀诗人的代表,更是杰出女性的代表,她们在男性主导的文学领域占得了一席之地。古今中外,著名的诗人大部分都是男性,女性则寥寥无几。例如,中国的李白、杜甫、陆游,近现代的闻一多、海子、顾城。在美国,和狄金森同时期的著名诗人也都是男性,如朗费罗和惠特曼。但是在她的诗歌发表之后,她得到了越来越高的评价,她在美国诗坛的地位仅次于惠特曼。1984年,为庆祝美国文学之父华盛顿·欧文诞辰200周年,美国在纽约的圣约翰教堂开辟了诗人角,入选的只有惠特曼和艾米莉·狄金森。余秀华从2009年开始正式写诗以来,也获得了许多奖项,还登上了央视主流节目《朗读者》,朗读了自己的诗,越来越多的人被她的诗歌所吸引。并且,她仍在继续进行着自己的创作。

(二)生活封闭,内心丰盈

“生活封闭,内心丰盈”是艾米莉·狄金森和余秀华共有的特征。除了青年时期曾在艾默斯特学院和曼荷莲女子学院有短暂的求学时光,去过波士顿、华盛顿、费城,艾米莉·狄金森一生都在艾默斯特这个小镇上度过,25岁以后更是身着白衣,足不出户,甚至来家里拜访的人,她也拒绝相见。在戴维斯导演的狄金森的传记电影《宁静的热情》中,影片一开始就是曼荷莲女子学院的老师里昂小姐,向一群即将毕业的学生问道:“你们愿意走向上苍并被救赎吗?想成为基督徒的人请站在我的右边,那些坚持己见,希望被救赎的请站在的左边。”最后只有狄金森一个人站在了中间,独自反抗,这可能也预示着她下半生的孤独和对宗教的质疑。虽然她自我束缚在一个小房间里,但是她的内心富足,思想深邃。她的诗歌中充满着生活的热情,对生死的思考和对对信仰的追求。比如《我为美而死》(1862):

我为美而死,对坟墓

几乎,还不适应

一个殉真理的烈士

就成了我的近邻—

他轻声问我“为什么倒下?”

我回答他:“为了美”—

他說:“我为真理,真与美—

是一体,我们是兄弟”—

就这样,像亲人,黑夜相逢—

我们,隔着房间谈心—

直到苍苔长上我们的嘴唇—

覆盖掉,我们的姓名—

《我为美而死》是狄金森600多首死亡诗中杰出的诗歌之一,表达了她不惜牺牲自己坚持追求真和美,这也是她一生最好的写照。

《我是无名之辈》

我是无名之辈,你是谁?

你,也是,无名之辈吗?

那就有了我们一对,可别声张!

你知道,他们会大肆张扬!

做着,显要人物,多么无聊!

像个青蛙,向仰慕的泥沼—

在整个六月,把个人的姓名

聒噪—何等招摇!

在《我是无名之辈》中,她将“某人”比作“一只青蛙”,对那些追逐名利和金钱,追求真诚和诚实生活的强烈渴望的人表示出极大的憎恶。狄金森的诗集揭示了一种极其复杂而充满激情的情感,这不仅说明了她的人生经验虽然有限,但是她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是无限的。

狄金森终身未婚,曾有过两个爱慕的对象,最终都因为种种原因无疾而终。她的人生经历看似单薄,但她的内心世界却无比强烈,艾伦·泰特(20世纪一位杰出的评论家和诗人)说,对狄金森小姐的“贫瘠生活”的所有遗憾都是被误导的,她的生活是该大陆有史以来最丰富和最深刻的生活之一。

在这一点上,余秀华跟她非常相似。除了“农民诗人”“脑瘫诗人”是贴在余秀华身上的另一个标签。出生时的脑瘫导致她腿脚不便,口齿不清,她的生活范围被大大地缩小了。高中毕业后赋闲在家,19岁时,在父母的安排下,与一个外地男人结婚。在成名以前,余秀华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钟祥市横店村。在村民看来,她是一个异类,身在农村,却不像村民一样下地干活,而是无所事事、到处闲逛。在横店村,无人知晓她的内心,更没有人关心她的诗歌。虽然她不像狄金森一般一生未婚,但是她的婚礼也是加剧她痛苦的因素之一。丈夫比她年长19岁,两个毫无共同语言,有过家暴,常年在外务工且出轨,在成名后,余秀华用金钱结束了这段婚姻,捍卫了自己的自由和尊严。

《离婚证》

一叠新翠,生命里难得一次绿色环保

和我的残疾证放在一起

合成一扇等待开启的门

36岁,我平安落地

至少一段时间里,

我不再是走钢丝的人

比身份证显眼呢

在我近视的眼睛里,

身份证总是可疑

她背后的长城时常出现我前生的哭泣

而前面的名字和数字仿佛没有根据

只是,身份证我总是用到比如生病住院,邮局取东西

残疾证我偶尔用到比如申请低保

但是离婚证有什么用呢

—我不再结婚,从此独身

从这首诗中,我们可以看出,离婚对她来说,是人生新的开始,就像一扇通向人生新旅程的大门。她终于摆脱了摇摇晃晃的婚姻,在36岁那年平安落地。从物理意义上来看,余秀华的生活圈子贫瘠、狭小,但是她的内心却是万物生长,清风、池塘、院里的柿子树、江汉平原的麦子……都是她诗歌中诗意的大自然,比如《横店村的下午》:

恰巧阳光正好,照到坡上的屋脊,照到一排白杨

照到一方方小水塘,照到水塘边的水草

照到匍匐的蕨类植物。照到油菜,小麦

光阴不够平整,被那么多的植物分取

被一头牛分取,被水中央的鸭子分取

被一个个手势分取

同时,也被我分取

我用分取的光阴凑足了一辈子

母亲用这些零碎凑足了一头白发

只有万物欢腾

—它们又凑足了一个春天

我们在这样的春天里

不过还是把横店村重新捂热一遍

(三)身患疾病

两位女诗人另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她们都受到疾病的折磨,余秀华身体的疼痛是从她出生的那一刻就开始的。从电影艾米莉·狄金森的传记电影《宁静的热情》(特伦斯·戴维斯导演)中,我们可以看到狄金森青年时代起就患有棘手的肾病,且发起病来痛苦不堪,最后也是在痛苦中离世。但是疼痛并没有阻挡她们对生活的热爱,诗歌是余秀华在这摇摇晃晃的人间的拐杖,也是狄金森与外界沟通的信使。

(四)相似的诗歌主题

尽管这两位女诗人生活在不同的时代,但她们的诗歌主题却有一些共通之处。她们用独特的女性视角来描述对死亡、生命和爱情的理解。由于诗歌的主题是20世纪现代派诗人关注的焦点,因此艾米莉·狄金森被视为20世纪现代诗歌的开拓者之一。两位女诗人都有很多关于自然的诗。狄金森的自然诗取材广泛,从宇宙到昆虫都是她诗中的主角(吕,2020,94)。对于狄金森来说,我们在正常情况下看到的天空、太阳、雨、雪、鸟并不寻常,而是妙不可言的。例如,在《这是鸟儿归来的日子》中:

这是鸟儿归来的日子—

寥寥无几—一只或两只—

为了最后一面

这是上苍复苏的日子

那古老的—古老的六月诡辩—

一个湛蓝而金黄的谬误

呵  谎言欺骗不了蜜蜂—

你的花言巧语

差点儿让我深信不疑

直至成行的种子见证—

轻轻也 于异样的风中

有一片羞怯的叶仓皇而过

呵 夏日的圣礼

呵 雾霭中最后的晚餐—

请允许一个稚童加入吧

来一齐享受—

神圣的赐福与圣饼

还有你永生的美酒

除此之外,艾米莉·狄金森留存的1000多首诗中,有一半是有关植物的。但是她诗中的花,通常有着更深刻的意义,即生命、死亡、复活、爱情、哲学、宗教和永恒(Horticulture,2018, 50)。

自然在余秀华的诗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由于生活的封闭和周围人的不理解,她只得与自然为友,从自然中汲取灵感,将自然写于诗中。她笔下的自然,多是她生活了小半辈子的故乡。她以独特的视角描写云和与天空的破裂与聚拢,路边野草的摆头微动,江汉平原上的麦子、草塘,这些静默的意象在余秀华的诗里变得鲜活,动静结合的描写凸显着自然的生命力和诗人思考的力量(邓、刘,2020,49)。在狄金森的笔下,普通乡村的景色也变得温暖、深邃且充满生命力。

三、余秀华和艾米莉·狄金森的不同点

(一)成名的方式不同

25岁以后,艾米莉·狄金森几乎活成了一个白衣隐士,她将一生都奉献给诗歌,但是写下的诗歌多藏于自己的闺房之中,直至她去世后,家人们才知道她留下了这么多伟大的诗篇。《大西洋月刊》的编辑、文坛领袖托马斯·希金森先生和狄金森的侄儿一起整理她的遗作并出版,才使得隱士一般的狄金森一跃成为美国伟大的抒情诗人之一。其实,狄金森和托马斯·希金森的友谊早已开始,1862年,31岁的艾米莉·狄金森便以匿名的方式给希金森写信,并附上了自己的四首诗歌,并询问:“我的诗是否活着?”(王,2019,89),但由于种种原因,即使托马斯先生在回信中频频示意,狄金森人仍未能在生前发表诗歌。幸运的是,托马斯·希金森活到了狄金森成为诗人的那天。自此,狄金森的诗集一版再版,奠定了她在美国诗坛的地位。毫无疑问,我们可以说,艾米莉·狄金森是一位真正的诗人,她因诗歌而著名,无关其他。

在互联网上发展的大背景下,余秀华的身上背负着多重的标签。余秀华的成名不仅是因为她的诗歌,更是因为媒体对她的疼痛消费和大众的猎奇心理。余秀华这个名字的出现总是伴随着“脑瘫”二字,这是大众强行贴在她身上的标签。实际上,脑瘫给余秀华带来的只是言语和行动上的不便,并不影响她的智力,自然并不影响她写诗的能力。2015年,脑瘫诗人的标签随着余秀华的诗在网络上爆红。对于绝大部分公众来说,这个标签比她的诗本身还要吸引人。将一位合格而称职的诗人,以“脑瘫”之类的定语加冕,是以疾患之名,遮蔽诗人的真实身份,遮蔽诗歌本真的光芒,遮蔽一位优秀诗人的创作天赋(马,2015,92)。很难说,网络爆红对余秀华来说是好是坏,在封闭的横店村,网络连接了余秀华和外面的世界,让她找到了支撑自己的力量, 她的作品得以在网络上走红,她才完成了从一名农妇到诗人的蜕变。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网络也将她的疼痛暴露在大众的眼前,使之成为娱乐市场的一个消费品。余秀华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已经不是一个纯粹的诗人。

(二)不同的地位

艾米莉·狄金森被公认为美国诗坛重要的诗人之一,她的自然诗也多次入选美国的官方教材,在国际上,也占得一席之地。而余秀华,毫无疑问,她是一名成功的诗人,获得过很多奖项和荣誉。她有写诗的天赋,但她的风格还未定型,诗歌也未达到被赞誉的高度。就诗歌而言,她与狄金森仍有很大的差距。但是她仍在持续地进行写作,以后能取得更大的成就也未可知。

四、总结

艾米莉·狄金森和余秀华都是杰出的诗人和优秀的女性。她们在人生经历和诗歌主题上有很大的相似性。但是在笔者看来,狄金森比余秀华更加幸运,她优越的家庭背景使她能够成为一名真正的诗人。虽然她患有肾病,但无人将此作为她诗歌的卖点,她也非自己的疾病而青史留名。余秀华在诗歌上的成就值得肯定,但也不能掺杂太多其他的因素,正如她曾经在自己的博客里所写的那样:“我希望写诗的是余秀华,而不是‘脑瘫诗人余秀华,也不是‘农民诗人余秀华。”

如果大众想要得到的是一名纯粹的诗人,那就应该让诗歌归于诗歌,让文学归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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