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科背景下应用型财会课程创新路径研究
2021-07-19郑适张逸
郑适 张逸
【摘 要】在新商科教育背景下,高校试图以自身办学特色与当地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寻找到财会类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方式,进而以课程改革推行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实施。《税法》课程作为财会专业核心课,也是注册会计师必考课程,推动课程教学改革是适应人才需求变化,落实立德树人的需要。但由于《税法》课程理论性较强、教学内容较多,使得本门课程在教学方法和实践教学等方面都处于被动状态。税法课程组通过优化课程内容、丰富教学方法、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引入混合式模块化考核的综合教学模式,发挥以学生为主体,多维化互动的优势,加强师生间的互动交流,推动了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相长的实现。
【关键词】新商科背景下;应用型财会课程;创新路徑
1.课程创新教学背景与必要性
新商科建设让财会专业人才需求数量和结构都发生深刻变化, 传统人才培养模式难以适应新时代人才需求变化, 专业课教学发展面临外部人才市场挑战和内部教学改革的双重压力。深化内部课程体系改革、促进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融合的新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逐步成为课程综合改革的主流态势。为构建全课程育人格局,完成全程育人、立德树人的目标,培养学生遵法守法、知法懂法的综合素质,加强商科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已成必要改革趋势。《税法》课程作为财会类专业必修课程,推动本科高校《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是落实新商科建设中立德树人、融合式教学的基本需要。
2.传统《税法》课程教学问题
2.1课程教学方法单一
由于《税法》课程具有知识点繁杂、综合性较强的特点,对于授课教师的综合能力相对于会计专业其他课程要求较高。传统的单向性授课模式仍然是部分高校《税法》课程的主要教学方法。
在课堂上,学生课堂参与感不强,难以消化理论知识,教学效果达不到课程培养目标。此外,以传统教学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学生革新思维的构建以及独立思考能力的发展。课程教学方法单一导致授课时学生比较容易产生怠倦感,无法长时间保持精力集中,构建完整的知识结构体系。
2.2“重实践”导致理论教学受阻
国家推行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使得各地高校纷纷缩减理论课学时,增加实践学时,在缩减学时的背景下,部分专业理论核心课程课时被大幅度削减,给教师授课工作带来了难度。《税法》课程不仅具有较强理论性,基于其法学与财经类结合的融合型课程性质,在税收法规理论知识学习过程中学生需要具有较强的理解能力,同时根据税收相关法规计算企业相关税负。在实践学习部分,课程要求学生能完成税收申报与税务风险评估。然而因课时限制,想要系统完整地给学生讲授完《税法》全部税种的知识已非常困难,教师无法充分地衡量理论知识的取舍,而对于一些教学经验比较丰富的老师,他们也只能判断出学生对知识点掌握程度的快慢,无法具体量化其难易程度;对于一些年轻授课经验不足的教师,无法从学生学习的角度以及知识结构体系的整体性来完成课时压缩任务,最后导致课程无法保质保量地完成,课程教学目标无法顺利达成。
2.3课程考核评价方式的局限性
《税法》课程主要的考核评价方式是两项评价指标,根据平时成绩与期末闭卷考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平时成绩主要分布在考勤、作业、课堂提问等简单互动保留的印象等方面。考勤虽可以一定程度上反映学生的学习态度,但却无法反映学习效果。而作业基本上与教材上的例题相似,缺乏探讨性、拓展性的作业,学生在课后完成,也存在相互抄袭的可能,无法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师打平时成绩往往存在很大程度的主观性。学生期末考前机械背诵记忆, 考试成绩显然也不能真正反映学生的综合能力,更不能根据考试成绩来衡量教师的教学效果。
3.课程创新教学路径
新形势下高校财务专业在实现应用型转型升级时,对《税法》课程改革,应当根据经济社会的实际发展情况,构建适应新商科专业发展中财经与法学融合的高校人才培养体系。
3.1丰富课程教学方法
(1)案例教学。基于《税法》课程自身“内容多、难度大、理解难”等问题,课程教授过程中通过多种教学方法丰富课程教学有利于缓解学生上课时的疲惫感,案例教学过程中开放式提问也有利于学生培养创新思维与财务综合素质。
融入案例教学,加深学生对税收理论知识的掌握与理解,使学生将课程理论知识内化为实践工作能力,与此同时结合企业运作的思维方式,锻炼学生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提高理论知识转化实践运用能力。
(2)启发式教学法。启发式教学不仅是当前逐渐热门一种的教学方式,更是现代财会专业教学改革的方向。进一步根据学生特点推动探究式教学改革,实施以“启发式讲授、互动式交流、探究式讨论”为重要特征的高水平教学模式,从多个角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能力,以确保一流教学质量。例如,讲述进口消费税核算公式时,要求学生根据回顾进口增值税核算公式,比较增值税与消费税价内价外税制的不同特点,自行推导消费税核算公式。通过学生自主学习,进一步启发学生的思维方式,这种学习方法会让学生对所学内容有更为深入的理解,同时也回顾了类似税种核算的知识点。
通过《税法》课程的多方法教学把抽象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的知识运用,充分发挥案例教学和启发式教学的优势,从多方面提高学生在企业税收管理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2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
新形势下,传统的课堂教学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需求,因此实施“双线”互动式教学形式,整合线上、线下的教学资源,实现学生获取知识的主动性已经成为教学改革的必经之路。税法课程组已于学习通构建了课程教学平台,构建多元化授课模式。因今年疫情影响,课程已推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以后的教学中将进一步深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建设慕课资源、虚拟仿真实验平台和进一步修订教学内容。“双线”教学的开展不仅可以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充分吸收课程理论知识,同时在教学课时缩减的大环境下,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分散教学知识点,让学生更好地吸收接受理论知识,让教师不再受困于教学内容分配困境。
3.3混合式多元化的课程考核
基于混合式教学的开展,针对课程考核,《税法》课程也实行混合式多元化考核,加强过程考核,强调自主学习。课程考核分为三大模块,包括线上平台成绩(包括任务点与课后作业,20%)、课堂平时成绩(课堂表现、考勤、随堂测验,20%)与考试成绩(期中测试10%,期末测试50%)。
3.4优化教学内容
税法课程组结合国家人才需求与学院学生素质能力水平,通过学情分析,不断调节完善课程内容设置,进行课程内容的重塑。课程讲授内容包括我国税收基本发展与税法概述、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等核心知识,小税种与企业申报、税收风险分析的教学内容移至税收实务课程进行教授,并结合财会专业实验室,模拟企业线上开票、申报等实践案例,做到“教”与“学”的融合,“学”与“做”的演化。
3.5引入课程思政
在税法课程教学中, 结合我国税收相关法规发展前沿和相关政策法规释义,引导学生在学习和管理实践中重细节、致良知、不提供虚假财务信息, 养成遵规守纪、秉公办事、公正廉明的职业习惯和敬业精神,完成全程育人、立德树人的目标,推动本科高校《税法》课程教学改革。
基金项目:基金资助: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19年“一师一优课”项目;2020年四川民办教育协会科研课题,项目号:MBXH20YB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