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普惠落实处 幼有优育脱贫帽
2021-07-14陈宇红
陈宇红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设立“学前教育”专章,提出“普及学前教育”。近年来,在《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十条”)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两个“国字头”文件对学前教育的要求下,以及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强力推动下,我市学前教育在普及普惠发展方面有了实质性跨越。
2020年是《教育规划纲要》收官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更是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收官之年。根据教育统计报表测算,目前,全市学前教育普及率为95%,同上年相比上幅3个百分点;普惠率88%,同上年相比上幅17个百分点;公办在园幼儿占比60%,同上年相比上幅14个百分点。
一、基本情况
忻州市现有幼儿园472所,在园幼儿71025人,按办园性质划分:公办园241所,在园幼儿42724人;民办园231所,在园幼儿28301人,其中包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42所,在园幼儿19962人。按区域划分:城市69所,其中公办园18所、民办园51所(包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9所);镇区251所,其中公办园91所、民办园160所(包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00所);乡村152所,其中公办园132所、民办园20所(包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4所)。
全市共有教职工6961人,在编教师1400人。按公办、民办教师划分:公办园2266人、民办园4695人。按人员类型划分:园长442人、专任教师4224人、卫生保健人员253人、保育员1266人、其他776人。
二、发展举措
各县(市、区)积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园、资源向农村倾斜,积极挖潜扩增量、规范小区配套园,调整办园结构、治理无证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等有效措施,为增加适龄幼儿入园机会、缓解“入园难”“入园贵”提供了基本保障。
1.坚持普及普惠的发展目标
“普及”是学前教育发展要实现的目标,学前教育普及率是评估学前教育的可获得性或“入园难”问题缓解程度的实效性指标。普惠性幼儿园是指以政府指导价收取保教费的幼儿园,包括教育部门办园、其他部门举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共同特点是普及大众、惠及大众、就近便利、质量较好。
我市学前教育存在的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好入园、入好园、就近入园”的需求与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2011年以前,全市公办园占比普遍不高,要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首要问题是大力扩充公办园。公办园建设中农村学前教育是短板,为增强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全市大力新建、改扩建公办园,资源向农村倾斜,在乡村新改扩建公办标准化幼儿园,2011—2015年全市共新建、改扩建公办标准化幼儿园606所,其中新建79所、改扩建214所、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313所,建筑总面积291214平方米,投资金额约42867.12万元,提供学位32811个。2016年至今,全市新增公办学位9826个,新增联校附属幼儿学位315个,共计10141个。目前,全市共有公办园241所,其中村、镇幼儿园223所,占全市公办园总数的92.5%,形成了以公办园为主导,公办、民办并举,“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的发展格局,全市学前教育普及率由2011年的55.6%增长到现在的95%,上幅39.4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积极认证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引导并鼓励更多社会力量举办或提供普惠性服务,成为我市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重要途径。2017年以来,全市共认定14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19962人,普惠率达88%。2019年起全省实施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扶持政策,我市所有普惠性民办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同级财政拨付专款,各普惠园均享受每生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政府财政补助,保教费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此项举措真正让老百姓实现了“入普惠园不贵、入普惠园安全”的愿景,我市圆满完成并超过了省厅提出普惠率80%的目标。
2.积极挖潜扩增量,治理小区配套园
从“国十条”开始就明确要求城镇小区要根据居住区规划和人口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2018年印发的《若干意见》再次提出规范小区配套园建设使用,并明确要求对小区配套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治理。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印发,依据省厅文件。结合我市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适龄儿童入园压力增大的现状,为持续扩大城市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治理小区配套园成为了增加城市学前教育资源的主要渠道。2019年6月到2020年,全市启用普惠性幼儿园21所(其中15所为公办园),新增学位6579人。小区配套园让适龄幼儿享受到了“就近、不贵、优质、安全”的学前教育资源。
3.调整办园结构,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实施分类定级评估制度
“国十条”明确了公办园、民办园共同发展的格局。为实现“普及”目标,近年来,政府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民办园发展,从2016年的206所增长到现在的231所,民办园的发展充分体现了我市对民办学前教育的重视。为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我市2016—2019年先后出台普惠性民办园认定管理办法、扶持办法。为提升各类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倡导“高质量”办园的理念,采取了全市优质幼儿园结队帮扶与分类定级评估全面推行的办法,2017年忻州市教育局出台《关于深化优质幼儿园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忻教函〔2017〕124号),2018年出台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忻州市幼儿园分类定级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忻教发【2018】42号),全市幼儿园城乡发展差距逐渐缩小、公办园及民办园的优质率逐年提升,表现为:连续两届的省保教能手评选,县级推荐选手入选率100%;分类定级评估一類园中民办园、乡镇中心园占比达50%。分类定级评估工作呈灯塔之势,指引着各级各类幼儿园向更高质量迈进,优质园结队帮扶工作起着引领、辐射的作用,通过分批分类培训教师、教研指导、城乡联盟、片区教研等发展模式,各县(市、区)高质量的公办园始终发挥着龙头园的作用,辐射带动普惠性民办园、其余薄弱园共同提升。
三、发展方向
1.以评促建,将普及普惠工作落到实处
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现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美好期盼的重要保障。《若干意见》中对学前教育普及发展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具体政策,指出“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要求“以县为单位对普及学前教育情况进行评估,省级为主推动实施,国家审核认定”。“以评促建,将普及普惠工作落到实处”将是学前教育发展的着力点,也是重点目标任务。未来,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应在创造条件优化规模、合理配备资源的同时重点抓保育教育优质发展,这是学前教育朝着可持续方向发展的重要抓手。
2.发展公平而有质量、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
当前,全市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面临新挑战和新要求,应在“保配置、抓帮扶、重规范、强监管”上补短板、强弱项。一是继续多措并举增加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供给,新增学位要用好用足,扩容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在学前教育学位缺口较大的区域。二是要把发展重点贫困县和薄弱园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和供给力度,不断缩小区域间发展差距。三是建立动态监管体系,通过多部门联动监管,将督导评估工作落实落细,进一步在办园条件、保教质量、师资水平、内涵建设等方面稳步提升,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四是公办园的生均公用经费、普惠性民办园的财政补助制度要与办园质量严格挂钩,结合购买服务、培养培训教师等多种扶持政策,引导民办园面向区域内适龄幼儿提供安全、有质量、收费合理的普惠性服务,完善普惠园可持续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
质量是教育的根本追求,也是学前教育的重点。只有“有质量”的教育,才能真正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我市将进一步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完善教职工配备、培养培训机制,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强“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幼儿园去“小学化”、小学“零起点”教学的广泛共识,与社会、家长形成合力,共建利于学前教育科学健康发展的优质土壤与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张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