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要警惕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2021-07-14罗成友
罗成友
乡村建设行动今年正式启动。这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作出的重大部署。通过实施这一行动,将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农村民生基础设施完善。
鄉村建设行动要围绕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改善农村面貌、为农民创造幸福美好生活环境、满足农民需求来实施,绝不能搞劳民伤财、农民有怨言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前不久有媒体披露,辽宁省沈阳市花了上亿元资金,为农民修了8 万个卫生厕所,只注重好看的形象,不考虑北方冬天寒冷的实际,结果导致5万个卫生厕所被农民弃用,成了好看不中用的形象工程。
只注重表面好看,不考虑农民所需,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这样的形象工程并非个例。
前两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启动后,笔者见到某地集中投入两三百万元,对一个仅有二三十户村民的农村院落进行整治,将每家每户的外墙刷成统一的颜色,在院坝中间用木板为每户建一间只有两三平方米的统一鸡舍。
我们且不说这样整治的实际效果如何,仅是整治方法就很难实现普遍推行。
除了形象工程,还有政绩工程。某地有一个镇,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过程中,为了凸显政绩,集中投入数百万元,将一条约两公里长的乡村公路路面油化,而后又对公路边的农户,按照每户政府投入10万余元的标准,进行外墙风貌改造。但就在距离这条公路几十米远的地方,还有不少旧农房。
这样集中资金和人力干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除了换来中看不中用的形象,在上级领导下来调研时展示“政绩”之外,并没有什么可推广仿效的经验,也很难得到群众的认可。
显而易见,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只能让极少数村民受益,其他村民不仅少有获得感,甚至还可能养成一种依赖思想,错误地认为乡村振兴就是由政府拿钱来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不是靠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
乡村建设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不刮风搞运动,这是中央一号文件所明确要求的。乡村建设需要改变的是农村基础设施、农民生活环境落后的面貌,而不是只改变外在的形象。因此,以村民需求为中心,按村民意愿、因地制宜确定产业发展项目,才能做到为民而建,才能避免劳民伤财。
乡村建设行动将是一项投入巨大的建设行动,因此就更应该把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用在刀刃上,用在实实在在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上,用在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上,用在能让绝大多数村民都有获得感、幸福感的项目上。
乡村建设行动是一项巨大的民生工程,受益的是广大村民,所以村民应是乡村建设行动的主体。要调动起广大村民的积极性,让他们主动参与进来,而不是政府干、村民看。具体建什么项目、如何建,都要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让广大村民有参与权、决策权,从而真正把乡村建设好,建成一个个能给老百姓带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