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路管理部门内部审计
2021-07-14薛玉香
■薛玉香
内部审计是依法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经济活动的完整、合法和真实性进行独立的监督与评价,也是强化其内部风险管控的一种管理行为,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于是审计工作已经成为纪检监察部门反腐败的“侦查兵”和“利剑”。尤其在2021年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35年,除了部分边远地区以外,全国县级行政中心基本实现15分钟上国道、30分钟上高速、60分钟上铁路。在这加快交通强国建设的背景下,公路行业将迎来快速腾飞的新机遇,为了保障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被时代赋予新的使命和责任。因此,分析研究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是公路管理部门的当务之急。
一、当前公路管理部门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审计独立性和权威性较差
在实际工作中,有部分公路部门缺乏适合本单位可操作性强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我国现已颁发了国家审计的《审计法》和关于民间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法》,而内部审计只有审计署颁发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由于内部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开展具体业务时,缺少详细具体的法律条款得以遵循。大部分单位没有依据国家或上级单位的法律、规章制度及时制定符合自己单位业务的条款制度,在处理具体业务时只凭个人经验,或者按照领导指示,或者直接照抄上级部门不太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政策法规,内审的独立性不能有效发挥。内部审计机构是单位内部设置的职能部门,与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在组织结构和地位上存在重大差异,这种内审机构设置性质的特殊性,决定了内审人员往往不能客观、公正、真实、深入地开展工作,不能及时发现并向上级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因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往往不被重视,内审工作的权威大打折扣。
(二)审计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随着内审工作的发展和不断深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充当公路建设单位免疫系统的内部审计逐渐被得到了重视,但还有个别单位的领导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模糊不清、不重视、存在偏见,认为审计工作就是专门审人的,就是对被审计人员的不信任,因此国家和上级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得不到被审单位重视,导致被审人员不能很好地配合内审工作,甚至产生抵触。还有些领导认为内部审计不会给单位带来经济效益,对内审提出的审计建议置之不理。有些单位虽然设置了内审机构,但专职内审人员配备不充分,无法组建审计小组,接到审计任务开展工作时,只能从其他部门临时抽调人员,这部分抽调人员经常随意变动,既不掌握审计相关专业知识,也不了解单位内部的具体情况,而且本身也有自己份内工作,很难应付复杂又繁重的审计任务。加之个别单位的领导和施工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认为内审会干扰、影响他们对利益的获取,便想方设法干扰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内部审计职能不能有效发挥,最终影响内审工作效果。
(三)审计内容和范围相对单一
目前公路部门内部审计主要是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内容仅仅局限于统计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简单罗列几条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问题,没有深入分析研究项目的合理性有效性,更谈不上监督国家方针政策和单位目标计划的执行情况,没有对经济业务活动实施必要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及全方位的审计监督,审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鉴证职能就不能有效发挥。比如对工程用钢材水泥等物资采购的审计,只看采购的程序是否有招投标手续、是否订立合同、付款金额与发票金额是否一致等,而单价、数量合理与否,资金流(银行的收付款凭证)、票流(发票的开票人和收票人)、物流(销售方与购买方)是否一致,采购人是否吃回扣之类的实质问题往往被忽略。对养护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计只是从表面看看账面支出多少,是否有结余,很少对计划的明细项目进行审核,导致个别单位在执行投资计划时,违背了专款专用原则,存在改变资金用途现象,个别单位把下达在计划中的遗属人员烤火费,挪作他用,没有发到个人手里。
(四)审计人员综合素质较低
内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内审人员不仅要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敏锐的分析判断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公路部门内审人员大部分是从财务部门抽调,不是审计专业科班出身,缺乏审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现代审计技能技巧,更不懂公路工程施工、概预算、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业务专业素质难以满足日新月异的审计工作。另外,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受利益诱惑的驱使,部分内审人员忘了初心和使命,不能客观、公正、严肃的对待审计工作,工作中当老好人、和稀泥。因此,内审人员较差的综合素质不仅难以保证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而且还会增加审计风险。
(五)内部审计理念陈旧、管理落后
偏重对经济财务的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要求贯穿于单位的生产经营、内控管理、财务核算等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但现实中大部分公路养护单位对内审工作的理解局限于监督,仅对财务报告提供的数据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计,忽视了审计另一重要的管理服务职能。审计报告仅仅呈现财务工作的表面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帮助单位去分析问题出现的具体实质原因,更难以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偏重对审计事项和经济活动的事后监督。大多数单位只重视事后审计,无论是财务收支审计还是经济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总体上偏重于对审计事项和经济活动的事后监督,内部审计几乎参与不到经济管理运行和工程建设运作的过程。事后审计很难发现实质性问题,即使发现问题,也无法挽回损失,难以真正发挥监督作用。而且事后审计还会增加成本和难度,导致内审工作无法真正有效展开,大大削弱监督力度,影响服务水平。事后审计导致经济责任审计时效性差,尤其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马后炮”现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未进行,责任人就已调离原岗位,提拔或调整到新的岗位,形成离任与离任审计两张皮的局面,无法真正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纳入审计监督中,难以形成有效的震慑力,结果是审归审,用归用,未审先用,审与不审无差别,从而极大地影响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完善与发展公路部门内部审计的对策
(一)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实行内审人员委派制
按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公路部门需要从上至下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不仅省级、地级公路部门设立内审机构,县级公路段也应同时设立。而且,在机构独立的基础上,尝试实行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的内审人员进行委派,确保审计人员的经济利益等不受本单位领导制约,以便更好地全方位进行监督与服务公路建养事业。
(二)提高思想认识,优化审计执法队伍
首先和加大宣传力度,并充分运用财政、纪检监督和行政发文等手段,来提高公路部门全员职工对内审工作的认识,特别是要让单位“一把手”转变思想观念,彻底把“要我审、被动接受审”的旧观念,转变为“我要审、主动要求审”的新理念,建立审计责任一把手负责制,要关注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对重大问题的定性和处理要亲自过问,认真整改落实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采纳执行审计报告提出的建议。其次,不仅要按规定设置内审机构,还要引进各类专业人才,优化内审人员知识结构,强化职业道德培训,满足日益艰巨繁重的审计任务。
(三)拓宽内部审计的工作面
树立全新的审计观念,创新和丰富内审的工作思路及内涵。一是把事后审计为主向事前事中审计为主转变,把传统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主向经济效益、内控制度、风险管控审计为主转变,进而实现管理和监督有效融合。二是拓展内审职能,把重点放在贪污舞弊审计、合同执行审计、工程施工管理审计、工程质量控制审计等方面,让内审工作渗透到经济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是要参与大型设备购置和大宗物资采购,监督是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积极参与经济合同的订立,使内审在公路建养事业上真正发挥其监管作用。
(四)提高内审人员的执业综合素质
一是丰富充实内审人员诸方面知识。单位在招聘人员时,增加工程(管理、建设、概预算、造价)和计算机、法律专业等方面的人才。同时也鼓励现有审计人员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班来“充电”,及时掌握不断更新的专业知识,弥补学术空白。二是设置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作为加入公路部门审计队伍的门坎,并参照注册会计师、建造师等考试制度,建立公路部门内审人员资格准入机制,这样既能吸引到优秀人才,也能提高现有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后续职业再教育。把考试、考核和培训有机结合,参照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组织的模拟考试练习小程序学习系统、省财政厅组织的政府采购专家线上培训考核办法,定时地对内审人员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培训,要求每年参加一定学时的培训学习,使其适应工作的需要。四是强化内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要求内审人员坚持红线底线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依法审计,勤勉尽责,完成好审计任务。
(五)更新内审观念、强化管理
增强现代内审理念,提高内审质量,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是定时召开审计突出问题案例警示教育会议,提高单位全员对内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关注并支持内审工作,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和谐的审计工作氛围,持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做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审计工作的老实人,做政治上的清白人。二是不断创新内审方法技术,提高审计效率与质量。逐步实现手工操作向电算化处理转变;充分发挥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监督职能,事前审计重点针对投资决策、可行性论证以及资金来源进行,事中审计主要针对项目的管理特别是责任成本管理进行,事后审计针对整个项目进行考核与评价。三是加强专项审计调查。针对普遍性、苗头性、潜在性的问题,深入调查,根据群众反映线索,合理配置骨干审计力量,重点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问题可疑细节。四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条主线,重点关注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重点项目进展、重大经济决策、国有资产管理及使用等情况,重点揭示工作推进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守纪尽责。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要坚持先审后离,先审后任的原则,组织人事部门把内审机构报送的审计报告,作为考察、管理、推选、提拔重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内审工作的反腐败“利剑”作用,建立健全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内部长效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