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时代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挑战与重塑
2021-07-14解学芳雷文宣
解学芳,雷文宣
(同济大学人文学院,上海 200092)
随着智能化技术的广泛应用,“智能+”技术颠覆重构着众多传统领域,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人工智能发展在我国政策层面高频出现,特别是其从“加快”到“加强”再到“深化”的提法变化彰显出智能化技术已进入以产业融合为主要特点的快速发展期,并成为现代经济体系建设的关键核心技术。“智能+”时代的开启依托于智能化技术的快速革新,其内核是模拟人行为的程序算法,依托AI、5G、云上服务与不断优化积累的大数据,通过算法、算力等创新性技术在融合中逐渐渗入传统领域,并在深度合成数字内容、多模态虚拟等层面探索未来新模式,从而进入全面数字化、智能化的“泛在智能”阶段[1]。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复杂算法的出现和不断加强,使得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落地应用及跨域融合的程度不断提升[2]。人工智能技术中对于数据神经网络和深度学习的创新成为当今AI扩展的核心,其对图像、文本、声音等蕴含信息进行分类的能力成为文化产业转型的关键[3],并在知识图谱的赋能下优化智能决策[4]。一方面,随着“互联网+”与数字化进程的推进,以大数据为基点,强大的算法、数据运算处理能力和深度学习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注入智能化创新的发展动力。另一方面,作为未来创新范式的“技术基底”[5],智能化技术加速了文化生产方式的变革,并为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和获取新的竞争制高点创造了契机[6]。此外,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与智能技术相结合的新兴文化产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成为产业发展的头部领域[7](P55-62)。
但在智能化技术与文化产业跨域融合中,也出现了融合模式单一、融合领域狭窄、融合深度不够等问题[8]。一是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高产业集中度及寡头垄断的色彩制约了现代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提高[9]。虽然一些较早的文化产业研究倾向于在文化产业中广泛推广技术,但近年来的研究却强调,文化产业研究必须关注不同的文化行业如何“产生独特的变化动力”,缺乏这种“独特的变化动力”和持续的产品差异性,可能是导致本地化文化产业集群停滞的根本原因[10]。文化创意产品的特点是“持续创新”,除了专注于个人用户,文化产业中的消费通常是高度社交活动,不同用户对文化创意产品的诠释可能具有高度差异化的偏好,即强调“酷,美丽或令人兴奋”的事物[11]。二是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和利基市场空间相互作用,其创新流程对整个行业的产品差异化产生了积极的增强作用[12]。三是智能化技术与文化产业在融合的过程中除突破技术难关之外,还需要在跨产业融合中突破业务边界,即当用户不断寻找新的差异化体验时,无法继续吸引用户的创意产品易被行业内甚至行业外的产品所代替[13]。总的来看,技术研发与创新是我国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发展的痛点,而且现行文化产业体系面临未来发展路径的缺失[14]。
“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官方提法出现于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这表明新时期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已从“整体性建构”向“不断健全”的战略定位跃迁。而进入AI、大数据、移动互联网、5G、物联网等新技术集聚创新赋能的“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是一种强调科技性、创意性、引领性、市场化、可持续的现代产业体系,具有高度科技化、高度市场化、高度品牌化、高度人本化、高度治理化特征;与此同时,“智能+”时代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强调立足技术与制度协同创新的前瞻效应与启发效应,实现文化产业在上端的文化创意与内容生产、中端的现代化流通与运营、终端的精准营销与消费环节,以及文化产业价值链打造、文化版权与文化安全等方面获得更为规范性、系统性的制度设计和更为稳妥的技术保障,更加强调培育公平、开放、智能、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打造更加包容而优质的现代文化产业创新生态[15]。鉴于此,现行文化产业体系在“智能+”时代遭遇了怎样的挑战?这些新挑战给现行文化产业体系的重塑与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不断健全提供了怎样的发展机遇与方向?这是“十四五”时期极其重要的理论研究命题。
二、“智能+”时代现行文化产业体系:遭遇五大“不匹配”
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相对于传统文化产业业态而言,最大的区别在于其“现代性”。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其“现代”意味着先进和创新,是一个动态的、与时俱进的概念[16]。这种“健全”需诉诸于文化产业内外结构的优化与革新,特别是实现与以人工智能和数字化为代表的智能化新技术的融合发展;而“体系”重在相互融合、彼此联系的系统性。因此,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是在动态的国内外环境与技术更新视域下,在实现文化产业各环节和产业链在智能化技术的联结中,形成相互融合、彼此联系、具有延伸性的系统化集合——从创意研发到文化生产、文化流通、文化消费等全产业链,从前端文化装备制造业到后端文化消费设备业[17]。智能化技术使文化产业各产业链和组成部分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整体化特征,而这种系统化、整体性的特征仍处于不断深化之中,并推动着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成为既具有领先的竞争优势又面向未来发展趋势的新型产业体系。与此同时,现行文化产业体系在供给维度、流通维度、消费维度、技术维度、价值链维度面临着新挑战与新危机(见图1)——在生产层面,文化商品供应和民众个体需求不匹配,文化产品过剩与大量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窘状并存;在流通和消费层面,智能流通的发展被市场准入和条块分割所阻隔;在技术层面,存在智能研发投入较低、文化创新能力不足的瓶颈;在价值链层面,处于中低端生态位难以在全球价值链中实现跃迁。
图1 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在“智能+”时代遭遇的挑战
(一)供给维度:低端产能与智能化大规模定制生产模式不匹配
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合创新使得个性化定制生产成为可能,但新技术与文化生产的结合和应用还处于初级阶段,存在低端产能与大规模个性化文化智造模式不匹配的状况。区别于传统商业模式下消费者作为商品的被动接受者,数字技术的应用实现了消费者对文化生产过程的双向深度参与——一方面,消费者与产业中的各个部门建立直接联系,提出新的价值诉求,进而获得个性化供给;另一方面,文化供给方构建了全渠道营销模式,加强对消费者价值趋势的把握,化解过剩产能,进一步深化着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8]。
然而,面对这一大规模定制基础上的个性化生产诉求,现行文化产业体系在生产模式上无法与之匹配——既存在文化供需错位问题,也存在供给层面“量”大、“质”差以及个性化定制成本高、创意不足的问题,与“智能+”时代人们对个性化文化诉求日渐攀升的现状不匹配。此外,随着智能软硬件的发展与普及,大众向往更丰富的文化消费方式、更沉浸的文化体验内容、更具内涵的精神文化食粮,而与之相对应的现有文化市场精准供给能力不足,存在大规模同质化经营问题,使得文化供给侧易陷入价格战和低附加值的怪圈——低端化、同质化产品和服务过剩,中高端优质文化内容相对不足,无法适应现代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实际上,拥有大量较小的亚文化产品以及针对大众市场的差异化文化产品对于维持文化产业体系的长期竞争力尤为重要[19],加快解决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文化需求成为新时期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不断健全的重要特点[20]。但现实问题是,一方面,用户行为数据成为最核心的竞争要素,文化供给主体利用智能化技术对用户行为模式进行预测和判断成为现实,但基于文化供给的多样性而造成用户隐私数据的滥用与非法使用,则成为发展的新瓶颈;另一方面,供给主体对目标市场的预测与确定、供给产品或服务的定位在“智能+”技术的推动下变得更加精准且智能,从而主导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投放,并形成用户深度交互基础上的智能化个性化生产模式,但由此形成的大平台垄断与小微文化企业的式微问题也凸显出来。
(二)流通维度:条块分割与智能驱动的开源性高互联互通不匹配
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中的流通对象是同时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和商品属性的文化产品,文化产品流通则是从文化生产领域向文化消费领域的转移过程[21],智能流通是将流通中的主体、客体、工具、对象、空间等通过现代化智能技术相互链接,形成在流通全过程中全类型智能化并协同运营的系统[22]。而现代文化产业智能流通是在智能化技术全方位介入文化生产、文化资源配置、文化产品交换与文化消费过程中实现的,是一种打破数据壁垒构建出的开源性的设备互联、数据互通、场景融通的流通新场景。
但现行文化产业体系存在的条块分割问题与智能驱动的开源性高互联互通不匹配。一是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诉求开放性、公平性、互通性,在信息资源方面期待数据信息共享;但传统文化市场存在条块分割明显、区域相对封闭的障碍。比如在出版、印刷行业,传统上实行的是垂直式的多级分销,而地方政府对其又有着较强的人为干预,使得地域界限成为文化产品流通统一市场的障碍,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不高,文化产品流通环节受阻。二是经济数据、社会数据等掌握在不同地区的政府与大企业手中形成数据壁垒,信息整合困难,数据资源效用难以达到最大化;已开放共享的数据存在重复、静态以及含金量不高等问题[23]。三是在旧的文化产品流通体系被打破的情况下,无法及时、快速地建立起新的现代化智能化文化产品流通系统。相对于传统文化产品流通而言,人工智能等现代化技术手段的介入能够克服流通效率低下、流通渠道单一、流通成本较高等问题。一方面,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中,智能化技术的赋能使得文化产业链中的资金、人才、产权、版权、信息、物流等生产要素进入市场流动,通过智能算法进行内容分发,根据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提供精准分销和实时服务;另一方面,文化消费与文化生产一体化的新特点打通了生产领域与消费者之间的流通渠道,拓展了文化产品的流通渠道,减少了流通环节,并降低了流通的交易成本。可以说,在智能技术和基于大数据、云储存信息技术的互联网分销渠道的广泛运用下,现代文化产品流通体系拥有多元化、多层级以及智能供应链的技术优势,对于形成文化产业链的闭环、缩短文化产品流通时间、增强对文化产品消费的引导效益等方面将会产生质的飞越。鉴于此,进一步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实现文化要素的智能流通,建立文化产品和内容的价值绑定及追溯成为当务之急。
(三)消费维度:数据价值与智能时代文化消费主客体一体化身份不匹配
智能化技术为消费者赋权,“智能+”时代的文化消费者是贯穿整个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最特殊主体——既是文化产品的生产主体,又是文化消费的主体,其文化消费的过程实际上是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再生产过程与参与治理的过程。大数据在经过量的积累后便具备了洞察性,在协同筛查等智能化算法下实现了文化消费维度的个性化推荐以及针对长尾文化需求的精准营销服务。
但现行文化产业体系的数据价值与“智能+”时代消费者主客体一体化身份存在不匹配。一方面,数据价值与数据孤岛并存。文化产品具备各种“衍生消费”产业链的特点,因而更需要利用多媒体跨平台的大数据接入,通过广泛收集用户喜好数据、综合描摹目标受众的行为图景来进一步预测细化的用户需求。但这种前期的数据获取是繁复的,需要与数据提供商及电信运营商进行充分且代价高昂的合作;与此同时,各大政府和商业平台的数据系统所积累的数据库彼此之间阻隔,其商业价值未被充分挖掘,具有价值的数据大部分集中在政府内部、垄断国企以及互联网巨头之中;同时也存在数据分散的“数据孤岛”问题,无法挖掘出大数据的真正价值,也不利于文化产业双重价值的释放。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基于技术对文化市场的垄断也会形成数据壁垒。平台利用技术不断采集用户的个人爱好、人口属性等全方位数据信息;同时,在没有形成官方的数据分享行为准则之前,数据成为平台在文化市场开展激烈竞争的核心资产,造成行业数据孤岛现象——当文化产业中细分领域不断被数据寡头垄断时,不仅会形成阻止新竞争者的市场进入壁垒,而且会形成平台封闭式的数据壁垒,导致文化大数据无法分享、市场效率低下以及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等问题。此外,各个平台企业数据采集和数据挖掘的数量和质量各不相同,对于数据逻辑的结构要求不同,在不同平台上的呈现结果亦不能相互验证,也会使细分行业中的文化生产者和文化消费者感到无所适从[24]。
(四)技术维度:创新能力与算法主导的文化产业新技术体系不匹配
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发展来自现代新兴技术的驱动,即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构建过程中智能化技术的广泛应用与跨界融合。实际上,智能化技术的核心是数据、算法和算力,其与文化产业融合的关键在于数据分析和算法算力与文化内容、生产、创意、营销的深度融合以及文化消费者体验感的深化。例如,在文化产品消费环节,智能算法推荐的不断优化能最大程度地提供满足个性化需求的文化产品和服务——2020年2月日本东芝通过AI技术打造了能够延续已去世日本漫画家手冢治虫画风和思想的新作品《Paidon》,满足了手冢治虫读者对特定风格漫画的消费需求;而故宫端门数字馆的建成,使游客在“数字养心殿”中对文物进行近距离细节上的观赏甚至“触摸”,为文化产品消费者带来全新的交互式沉浸式体验。
但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整体创新能力与算法主导的文化产业新技术体系尚不匹配。我国在人工智能技术层面已跻身世界前列,但在文化产业领域却并未真正实现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还存在“两张皮”的局面,基于人工智能核心算法的文化渠道革新相较于文化内容生产来说更为成功[25]。一方面,文化创意与科技融合之间存在明显隔断,缺乏有效和高效合作,跨界竞争现象明显;同时鲜有世界知名度的原创性文化科技产品与文化原创品牌。另一方面,文化产业整体创新能力不强。文化产业创新能力构建的核心主体是文化企业,文化企业是与消费群体联系最密切的主体,处于科技创新能力的最前沿。但我国文化企业仍然存在散、弱、小等发展问题,不仅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其跨界协同和系统集成创新的意愿也不强,难以切实支撑起现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7](P55-62);与此同时,文化企业内部科研机构匮乏,无法及时把握科技创新动态与文化市场多样化需求,不能及时反馈到创新源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整体创新能力不强。例如,区块链技术成果在文化产业领域的转化应用,可以对文化产品的创造、运营、交易、消费全程追踪,能够介入版权保护,规范版权交易,为文化产业流通全过程以及各流通要素提供安全保障,但区块链技术在我国文化产业应用的政策壁垒还需要进一步打破。此外,文化科技型人才缺口较大,文化创意与智能化技术良好融合的能力不足,导致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内生动力不足,从而进一步阻隔了文化产品供给端、消费端、流通端的创新发展。从加快底层技术的AI芯片、深度学习框架的研发,到以图像识别、语音识别等为代表的通用技术的升级发展,智能人才储备和培养成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构建和发展的关键。由此,只有重视智能化技术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解决不适配的局面,才能真正带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进阶。
(五)价值链维度:中低端生态位与国家文化大国定位不匹配
生态位起源于生态学,生物群落的进化与产业发展机理具有高度相似性,借用生态位理论,可以对文化产业资源分布的空间形态进行把脉。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处于中低生态位,就内因而言,一方面由于文化产业布局不合理和无序发展等问题,部分地区间存在空间同构、过度竞争的现象,导致综合竞争力较弱[26];另一方面是关键核心领域技术和文化内容创新能力不强、版权保护意识不高。从外因来看,主要是全球价值链各环节利润分配不平衡和不公平,导致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因为知识和资本的壁垒被锁定在低价值的生产环节。我国现代文化产业发展如何借助智能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作为战略窗口期,从中低端生态位跃升至高端生态位是新时期的重要战略选择。
在智能化技术与文化产业的跨域融合中,发达国家运用技术创新构建战略性隔绝机制依然占据主导地位,而中国仍处于文化产业全球价值链的低生态位——我国文化产业出口仍以文化制造品为主,“走出去”的文化品牌创意程度不高,核心文化内容产品难以进入国际主流文化市场[27],在现有的文化产业全球价值链的价值分配中,依然面临“被俘获”与“低端锁定”的挑战和被纵向压榨的困境[28]。人工智能的勃兴给予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发展中国家以重构文化产业全球价值链的机遇,但以美欧日韩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企图钳制新兴发展中国家,使原本就处于中低端生态位的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着更大的困难和挑战。此外,我国在文化产业新兴技术研发层面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关键与核心文化产业技术体系存在短板[7](P55-62)。与此同时,我国文化体制改革进程不断加速,国家的文化定位也逐渐由文化大国转向文化强国的打造——文化强国是文化大国的更高层次,文化强国的实现依赖于文化大国的基石;文化大国强调文化时间悠久、文化内容丰富、文化影响广泛;文化强国则更侧重于文化观念深入人心、文化内容产业化、文化软实力雄厚、文化品牌国际化,即一国文化实践在全球视野内运用的范围广、层次深、质量高。然而,我国现行文化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所处中低端的生态位与我国文化大国的定位不匹配,更与打造文化强国的目标极不匹配。鉴于此,在人工智能战略与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的双重赋能下,加快我国文化产业价值链从中低生态位向高生态位的跃迁刻不容缓。
三、“智能+”时代现行文化产业体系重塑:五大健全路径
“智能+”时代呈现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和体验化深度交融的特点,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在现代科技所提供及产生的新兴文化语境中,在与多元资本联动与交互中将进一步利用“智能+”时代优势释放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文化价值和产业价值。从产业链角度而言,文化产业链中供给侧长期存在的结构性矛盾、文化消费端日益细化的个性化需求、文化流通维度条块分割带来的要素流通问题、技术维度文化产业对技术融合的深层次需求等方面的问题依旧存在,而“智能+”时代新技术集群所带来的文化产业新模式和新业态的迅猛发展与现行文化产业体系存在明显的割裂;从价值链维度来说,以AI、大数据、移动互联网、5G、物联网等新技术推动现行文化产业体系的重塑,是实现我国文化产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生态位跃迁的关键。鉴于此,本文将从供给、流通、消费、技术、价值链等5个维度提出“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健全路径(见图2)。
(一)供给维度:深化文化供给侧结构改革,推动文化产品供需拟合
文化产业供给侧的结构性矛盾长期存在于文化产品生产成本高、文化产品生产技能标准高、文化产品质与量匹配不均衡以及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个性化、高质量文化需求等问题。针对这些痛点,智能化技术在作用于文化供给环节生产中能够通过大数据赋能文化来精准生产优化创意性内容、提升文化消费者交互式和沉浸式全新体验、全面触达文化消费长尾需求、丰富文化产品内涵并创新文化产品形式,通过智能排产等来提高现代文化生产效率,从而推动现代文化产业高质量均衡发展。比如,2020年5月正式亮相的全球首位3D版AI合成主播“新小微”在两会期间智能播报新闻,是AI介入媒体领域实现完全智能化的内容写作和多媒体内容编辑的典范;而5G的大连接、高速率、低延时的特点结合云平台的智能打标和剪辑则进一步深化了远距离高清直播的应用场景,有助于传统媒体向智能媒体转型,也为传统影视文化生产实现降成本、提效率和高质量生产的目标提供了保障。
但智能化技术在与文化生产融合创新的同时,也要注意把握文艺创作的人文特性,以免文化产品因“机器创意”而缺乏了艺术的“灵韵”;同时,还需注意智能化生产时代文化作品版权保护问题。一方面,智能化技术为文化供给侧的跨域合作提供技术性支持,从而有效满足个性化和柔性化定制的文化智造需求。比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土家织锦技艺通过文化资源数字化保护,在智能织造的同时通过互动式虚拟展示实现了传统高难度技艺的传承、推广与创新,并与当地文旅相结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基于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发展的优势实现智能化技术与文化生产技术和智能制造的有机融合,在提高文化内容创作水平的同时,实现硬件文化产品和文化设备的个性化智造。不管是文化内容的生产还是文化产品智能智造,在提升文化装备的智能互联和智能人机协作能力的同时,要关注“人”作为主体的价值的释放,充分满足智能经济时代每个个体对文化生产个性化、实时化、多元化的需求。
在文化供给端智能转型中要重视商业模式的变革,将数字化优势从文化消费端迁移至文化供给端,通过跨系统的全数据信息整合和分布式分析、算法决策系统来不断调整优化文化产品供需拟合。在文化产品长尾市场中,智能技术推动了“逆标签化”的进程,每个人作为独立个体对于文化产品的个性化需求均会受到重视,并通过文化生产端的数据分析被接收,在智能决策和智能生产中被满足,进而获得个性化的文化价值供给。比如,GPT-2算法可根据每位读者的个性化文本阅读需求而自动生成故事情节;虚拟偶像“翎”的各种“人设”也是基于对粉丝群体偏好的数据分析而设定,未来满足单个粉丝需求的虚拟偶像的创设将日趋常态化。
(二)流通维度:实现文化要素智能互通互联,打造现代文化产业智能流通
现代文化产业智能流通具有跨界融合性,其与智能化数字技术的高度融合是现代文化产业区别于传统的分水岭。现代文化产业流通强调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跨产业、一体化的文化产品流通模式,强调流通过程中高度利用智慧推理和机器学习不断降低文化产品资源错配率,并在全流程中通过跟踪和积累顾客的消费数据而掌握其消费偏好。在线下,实现智能流通需要倒逼供给端针对消费者的个性化选择进行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在线上,则通过内容智能精准分发等方式满足消费者对不同文化产品内容的偏好,使消费者充分参与到文化生产及服务的流通全过程中,并通过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保证文化产品和内容交易过程的可追溯性,从而实现个性化流通增值服务盈利的目标。
现代文化产业智能流通是现代智能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战略布局来说,一是制度层面要树立高度重视文化产品流通的观念,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打造现代文化产业智能流通体系,打破市场准入、行政层面条块分割的地方保护和行政封锁的格局,从而真正实现线上线下的互通互联,使文化市场要素能够跨地区、跨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二是行业维度要大力提倡现代文化产业连锁经营。连锁经营能够在实质上打破市场准入和产品区域流动的制度藩篱,实现规模效益,真正实现现代文化产业智能流通的数字化、开放性与系统化。与此同时,对于现代文化企业巨头而言,应立足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目标,依托智能技术建设现代文化产业智能流通共享平台,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业务的协同共享。三是数据维度应开放政府的数据和技术,打破数据壁垒,制定统一的流通技术标准。智能流通的发展基石是数据,高质量的大数据是人工智能迅速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政府应对于各部门所自有的海量数据进行可控范围内的开放和共享,避免政府内部不断创建重复且具有高封闭自有性的数据系统,并能够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予以开放;同时要统筹经济、社会数据资源,丰富现代文化产业流通的大数据系统,为智能流通系统提供原生数据支撑。
从文化市场内部而言,首先,要建立起覆盖全流通过程的文化产品交易信息采集渠道,保证数据来源的稳定和可信,使文化产品交易全链条具备可追溯性,高效协同线上线下文化产品流通渠道。比如,针对艺术品流通市场,星矿科技推出了Hashii Art系统,将艺术品的数字身份上链,从所有权的变化到收藏价格的变动、从交易ID到每个节点的身份签名认证,都以不可篡改的形式被区块链记录,从而解决艺术品流通中买方最关注的真伪和价值评估等问题。其次,要搭建文化产品智能流通平台,弥合文化产品市场中的信息鸿沟[29]。一方面,我们可基于AI技术进行智慧化决策,将文化产品资源供需双方进行精准适配和对接,满足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悦己型、定制型、沉浸型等全新消费理念,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另一方面,充分传递数据信息,减少流通环节,优化流通渠道,并在文化产品智能流通平台搭建的基础上进行横向、纵向、大平台化等多元化拓展,推动文化产品流通企业上下游之间信息与资源的共享互补,从而打造良好的文化流通生态圈。例如,区块链去中心化的特点将粉丝经济中的网络红人价值上链,解决了网络红人价值被错估、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合约交易混乱等问题;又如集内容发布和打赏交易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红人链”,通过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对优质网红的价值进行合理化评估,并通过智能精准分发成功将网红的价值和流量在智能流通中进行转化。
(三)消费维度:实现“千人千面”精准推送,满足文化消费个性化需求新方向
文化消费是人们通过文化产品或服务来满足精神需求而形成的消费行为过程及其后续影响的总称[30]。随着智能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文化消费内涵与结构不断升级,跨代际的消费者的需求日益趋向个性化,现代文化消费衍生出高覆盖性和跨领域融合性等新特点,并呈现个性化、虚拟化、社交化、体验化和延伸化等新趋向。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集群带来营销的智能化转型,通过供需对接、产销交互来刺激和引导消费需求[31]。首先,智能化技术在推动传统文化消费转型升级中提升了消费体验,满足了消费者个性化多元化的消费需求。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有着典型的平台化的特征,而智能化技术最大的优势在于追踪、定制及满足人们日新月异的个性化需求,特别是头部平台在不断进行算法更新和大数据的深度挖掘基础上,实现消费者移动智能终端的小众化、个性化的长尾需求,并反过来通过智能化个性化的生产刺激新的消费需求的产生。同时,智能化技术还基于大数据的用户精准画像对其行为轨迹进行实时分析和调整,在协调过滤算法的助力下进行精准推送或群体智能分类营销。其次,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技术、全息投影数字技术与文化产业的跨域融合造就了现代文化消费的虚拟化、社交化、延伸化的特点,文化消费的内涵与外延得以扩展。特别是优质文化IP本身的延伸性特质在与智能化技术结合下显现得尤为突出,比如在虚拟偶像市场,AI的智能感知合成技术使得“洛天依”“翎”等“二次元”虚拟偶像真正走入“三次元”的真实世界中,其商业价值逐渐延伸至游戏、演艺娱乐、文化衍生品、广告代言等文化领域,消费者既可以在网络平台上根据智能算法寻找同好,还可以购买其用AI算法所提供的演出服务,或对其文化衍生品及文化延伸内容进行购买。例如,2020年5月1日洛天依在淘宝的首次带货直播得到近200万人的打赏,而未来这种为虚拟商品或数字人服务付费的消费模式将会越来越普遍。
智能化技术赋能下的现代文化消费更要注重对优质文化内容的开发与创造,实现对文化内容的智能化筛选和精准运营,同时不断衍生出新型文化消费评价体系,使文化产业链在消费端不断延伸,从而更好地满足人们不同层次的个性化消费需求。比如,2020年5月腾讯AI Lab在《王者荣耀》手游中推出的觉悟AI可以复刻2019年KPL冠军队的战斗力水平,满足了部分游戏玩家渴望与冠军队交手的个性化愿望,并从中获得了新奇的游戏体验。此外,现代文化消费应依托模型算法的OCPM(算法推荐),不断投放、分析用户行为喜好和对算法模型反复优化,针对所有消费者实现“千人千面”的精准推送,在信息爆炸时代既为消费者降低筛选成本和时间成本,也在文化消费个性化需求的满足中发掘与培育文化消费的新热点和新动能。
(四)技术维度:依托智能技术创新扩散,提升现代文化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以5G、人工智能、物联网及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智能化技术创新是驱动现代文化产业发展创新的核心生产力。狭义的技术创新的影响是有局限性的,在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技术创新的概念后,罗杰斯对技术创新扩散进行了系统阐释——新产品或新技术不断利用各类渠道向社会系统内成员传播,进而实现社会系统内成员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选择或采纳[32];与此同时,创新扩散可以带来互惠式依存关系基础上的交互式创新及增值效应。
现代文化产品或技术具有创新性特征是实现创新扩散的基础前提。根据罗杰斯的理论,智能化技术在与文化产业融合创新过程中具备了相对优势、兼容性、复杂性、可试性和可观察性等创新性特征,通过创新扩散可以极大提高社会系统内成员的接受速度。首先从相对优势而言,智能化技术的介入既能在文化生产环节降低成本,又能在文化流通过程中实现智能审核、精准营销。如腾讯优图实验室联合腾讯云依托AI技术开展内容鉴黄识别、广告识别、违法违规行为智能识别,降低了约95%的人工审核成本。其次在兼容性和复杂性层面,智能化技术极强的跨域融合性体现在文化产品生产、流通与消费的全链条中,适配不断变化的多方需求。例如微软2020年6月推出的智能分发功能在兼容层面实现较大的技术突破,游戏玩家购买游戏后便可实现在不同世代游戏主机上自动享受最佳游戏版本,避免了更换新主机后要重新购买游戏的成本和进行版本适配的麻烦,丰富了玩家的游戏体验,并在主机游戏价格普涨下更具购买吸引力。最后从可试性和可观察性而言,不管是聚焦文化内容的应用软件还是博物馆、美术馆与非遗展览,其与智能化技术的结合可以大幅度提升文化体验感与沉浸感,从而释放文化消费张力。比如,英雄体育VSPN通过实时虚拟成像系统,在穿越火线游戏直播总决赛中打造了一场沉浸式的电竞直播,为观众带来更为极致的全新体验。智能化技术与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融合创新发展过程贯穿于全链条的创新扩散中,基于异质性沟通的创新扩散更具有变革性与加速度特征,当创新扩散达到多数人接受的临界点时,能够在实质上提升现代文化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同时也是实现文化产业“现代性”的根本,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不断健全提供了技术基础。
此外,我们应进一步提升智能化技术体系在文化产业链条中推动文化新业态和新模式迭代升级的能力。从文化内容生产来说,既要通过智能识别和对热度内容的精准分析自动生成新内容,又需在影视创作中通过热门IP的智能筛选、智能优化剧本、虚拟拍摄、智能配音、自动生成匹配字幕等介入全过程。从文化产品消费来说,应加快技术主导的大数据云图和消费者精准画像的合理应用,满足分众化、虚拟化的多元消费需求,并通过VR和全景直播、4K高清、5G承载等技术实现云展览和云旅游等新模式发展,比如“云游敦煌项目”推出即受广泛好评。
(五)价值链维度:依托国家智能化技术布局优势,实现向高生态位的跃升
智能化技术的发展给我国文化产业的价值链变革带来契机与优势。目前,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布局相较于全球而言有着较大优势,据统计数据可知,2020年中国人工智能产业规模在全球占比约30%,同比增长15%[33];从行业投资来看,2009~2019年中国大陆人工智能投资总额为2827亿元人民币,其中与文化产业相关的信息技术与媒体行业为2230亿元人民币,占比高达79%[34];同时中国企业在人工智能应用成熟度中熟练者和精通者占全球比重高达63%和18%[35]。可见,我国人工智能产业规模、市场规模、投资、成熟度方面的优势正逐渐转化为文化产业领域的实际应用,为中国现代文化产业从全球价值链中低生态位向上端跃升提供了契机与基础。
在新冠疫情常态化大背景下,我国应利用高外部性和高附加值的文化产业与智能科技深度融合,不断催生出更多文化在线新业态与新模式。一是文旅、展览、演唱会、出版等传统文化业态要加快与5G、AR/VR、AI、无人机、3D全息投影等新技术融合发展,以图文、全景、短视频、直播等多种形式呈现,打造全新的沉浸式体验,实现全景数字化构建。例如,全景音乐现场娱乐品牌“TME live”衍生出诸多线上沉浸式演唱会/音乐会新形式。二是基于AI技术优势实现文化内容智能化创作质量的提升,并通过流量入口和智能技术结合主导文化产品裂变式传播实现协同发展。三是要实现AI虚拟主播和数字人技术的合理合规应用,打造良好的虚拟主播生态。例如,游戏直播平台中AI虚拟主播和数字人技术的落地打造了全新的游戏主播生态,突破了真人主播自身能力界限和直播时空限制,带来全新的商业模式。进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的发展进入以产业融合为主的新阶段,各行业的知识壁垒及技能边界被消弭,成为底层技术基底的智能化技术应加速助推现代文化产业各环节、各要素的数字智联和产业转型,而被智能化技术不断改变和更新的消费需求也倒逼着文化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推陈出新,成为现代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和新增长点。
人工智能技术作为当代通用目的技术,其强大的经济带动能力对经济社会全方位发展均有着巨大价值。特别是随着文化软实力成为各国竞争力的重要构成,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产业很难依靠传统的全球价值链升级路径获得主导地位,中国要想在全球文化价值链中跃升到中高生态位,最佳的途径是抢跑智能化技术所带来的文化新业态和新模式,即将加快人工智能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新时期的重要选择。鉴于此,我们应将智能化技术作为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技术基底,把文化产业价值链中每个环节的增值性发挥到极致。一方面,不断深耕内容与创意,持续创新和打造本土文化品牌,构建起“智能+”时代的现代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另一方面,我们要抓住智能化技术推动大规模个性化智造转变过程中的技术制高点实现弯道超车,并逐渐培育起国际文化市场运营的能力,在新的全球分工中获取主动权,在全球文化产业新市场与全球文化产业价值链中占据有利位置。
四、结 语
当前,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十四五”规划开启了我国以“创新”为首要任务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强调将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前沿性科技创新与各个产业的深度融合,通过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打造全方位数字应用场景,构建具有新的市场活力的数字社会。在此背景下,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健全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我国要真正实现“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重塑,并成为全球价值链重构的引领者,亟需认识到人工智能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战略的重要性,加强优质原创内容向“品牌赋权”“技术赋能”“服务赋值”与“产品赋形”等多维度拓展,驱动现代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数据价值、品牌价值转变,积极打造我国现代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新优势,逐渐获得国际文化市场的话语权。